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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國中學校的規章制度(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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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國中學校的規章制度 篇1

為確保校園環境清潔衛生,培養全校師生的環境保護意識,積極主動參與垃圾分類處理活動,養成良好習慣,建設文明綠色校園,特制定垃圾分類管理制度。

國中國中學校的規章制度(通用19篇)

一、學校垃圾的分類:

1、可回收垃圾(指:紙類、塑料類、金屬類、玻璃類等能變賣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飯剩菜,菜根菜葉、廢棄油指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廢舊電池、廢日光燈管、實驗室過期藥品、廢舊電器等電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類、瓜皮果殼和其他清掃垃圾等)。

5、綠化帶的落葉、雜草、草皮等垃圾。

二、垃圾分類處理的辦法:

1、學校在公共場所和主幹道邊同一位置設定垃圾箱,全校師生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相對應的垃圾箱內,各班各室設定垃圾袋(紙盒),按要求分類投放處理。

2、廢紙及廢紙品、塑料飲料瓶以及能變賣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變賣的其它可利用的廢棄物均必須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掃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須統一集中倒入學校指定的垃圾房內,統一由學校安排指定運送到制定的位置。

4、食堂垃圾:剩飯剩菜等廢物由總務處指定專人集中處理,廢棄油脂由相關人員集中回收。菜根、菜葉等食品廢棄物集中到花圃填

5、有毒有害垃圾和廢舊電子垃圾交總務處集中統一處理。

6、落葉、雜草、草皮等清掃後集中到學校花圃統一填埋做堆肥處理。

7、建築垃圾等由施工單位妥善處理。

三、垃圾分類處理措施:

1、學校充分利用升旗儀式、班會、板報、櫥窗等形式做好宣傳教育工作,讓全校師生員工充分認真垃圾分類處理的優點,為保護環境、節約資源做到人人蔘與,人人有責。

2、加強對分類垃圾的及時處理,後勤人員要按相關要求把好關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反映,並提供垃圾分類設施裝置的物質保障。

3、對本制度執行良好的集體或個人,學校每學期給予表彰和獎勵。

國中國中學校的規章制度 篇2

為嚴肅勞動紀律,加強教職工考勤管理,規範考勤程式,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學校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方法

㈠行政後勤人員、教研室主任實行坐班制度,工作日上班應按時打卡、簽到。

㈡專職教師到校授課不打卡,由教務科負責檢查到位情況;但專職教師每週三下午返校參加政治、業務學習,或者學校統一安排返校坐班,均參照行政人員打卡、簽到。

㈢教職工晚值班或晚輔導均應打卡、簽到。校園晚值班由辦公室檢查到位情況;教師晚輔導由教務科檢查到位情況;班主任晚值班、出早操由學生科檢查到位情況。

㈣行政後勤人員和教研室主任的坐班考勤以校辦公室的打卡簽到記錄為準;教師上課考勤以教務科的檢查記錄為準;班主任晚值班和查早操以學生科的檢查記錄為準;教職工晚值班或晚輔導以負責檢查的職能部門的檢查記錄為準。

㈤教職工參加學校安排的學習、會議或活動的考勤,根據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考勤專案與時限規定

㈠請假

教職工請假按規定分為婚假、產假、病假、喪假、事假5種。

1.婚假、產假(含小產假)、喪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2.病假:教職工一般疾病(不住院)每次請假原則上應控制在一週時間內。超過一週者需再憑醫療證明辦理續假手續。

教職工因病住院,請假時限憑醫院證明辦理。

3.事假:教職工除上述情況以外的請假或請病、婚、喪、產假等超過規定時限,為事假。事假視具體情況按許可權審批。

4.下列情況允許請假,但不作事假處理(不計出勤費、獎金,但不影響全勤獎):

⑴搬遷新居(限2天以內);

⑵參加小孩家長會;

⑶小孩打預防針;

⑷按規定產檢。

㈡遲到、早退、擅自離崗

1.行政後勤人員、教研室主任坐班遲到、早退、擅自離崗均以20分鐘(含20分鐘)為限,超過20分鐘另處。

2.教師上課遲到、早退、擅自離崗均以10分鐘(含10分鐘)為限,超過10分鐘另處。

3.教職工參加學習、會議或活動的遲到、早退根據當時點名情況認定。

㈢曠工

下列情形均以曠工論處:

1.工作時間內,未經請假或派工,擅自不上班或離校者;

2.請假、派工手續不正規者;

3.行政後勤人員、教研室主任坐班遲到、早退、擅自離崗超出20分鐘以上者(計曠工半天);

4.教師上課遲到、早退、擅自離崗超出10分鐘以上者(計曠工半天)。

三、請假、派工手續

㈠坐班期間凡因病事假、公假等原因未能出勤或因公差不能在校內打卡簽名的教職工,必須提前1天填寫《請假單》,寫明請假原因、假別、時間等(請病假、產假需附醫院證明,請婚假需附結婚證明,開家長會附學校通知等),並按審批許可權辦理好手續後,將《請假單》投入考勤箱。

㈡專職教師或行政兼課教師因各種原因(公差、病事假等)不能完成正常授課任務,必須提前1天填寫《調課、停課、請人代課申請表》,寫明請假原因、假別、時間等,並按審批許可權辦理好手續後,交教務科備案。

㈢專職教師週三請假或因公差未完成正常授課任務,以及在上課外的時間派差,同時須填寫《請假單》,並按審批許可權辦理好手續後,將《請假單》投入考勤箱。

㈣確因急病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請假者,應及時打電話報告所屬科室(部門)負責人並徵得同意(教師應同時向教務科報告並徵得同意),並報人事部門備案,事後憑證明材料按程式補辦請假手續。

㈤請假審批許可權

1.科室主要負責人請假

⑴3天以內(含3天),由分管校領導審批;

⑵3天以上,六天以內(含6天),由分管校領導審批後,報校長審批;

⑶6天以上,經學校同意後,報省財政廳人教處審批。

2.副科及以下教職工請假

⑴1天以內(含1天)由科室領導審批;

⑵1天以上,3天以內(含3天)由科室領導審批後,報分管校領導審批;

⑶3天以上,6天以內(含6天)由科室領導審批後,報分管校領導、校長審批。

⑷6天以上經學校同意後,報省財政廳人教處審批。

3.教職工在舉行全校性學習、會議或活動期間請假,一律須經主管校領導審批。班主任不能參加要求班主任參加的學習、會議或活動的,除向所在科室請假外,同時須向學生科請假。

四、考勤結果

㈠考勤情況公佈

1.行政後勤人員、教研室主任及專職教師打卡坐班由校辦公室於每月初2天內公佈上月考勤情況。

2.專職教師及行政兼課教師上課由教務科於每月初2天內公佈上月考勤情況。

3.校園晚值班由校辦公室負責,教師晚輔導由教務科負責,班主任值班(含查早操)由學生科負責,於每月初2天內公佈上月考勤

情況。

㈡考勤結果處理

1.各負責科室及負責人、批假人應如實填報、籤批,凡發現不如實填報出勤情況的,追究責任。

2.各負責部門的考勤情況公佈表,是計發國家工資及校內勞動津貼的依據。考勤結果的處理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學校勞務津貼、獎金的有關規定執行。

3.連續曠工達15天以上(含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含30天),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曠工者予以除名。

五、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行,由校辦公室解釋。

國中國中學校的規章制度 篇3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進一步規範中國小學籍管理工作,實現學籍管理的資訊化、科學化、制度化,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廣州市中國小學籍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一、管理許可權與職責

第一條 學校的學籍管理工作由教導處兼管,建立學籍的學期會審制度,並設有學籍管理員負責學籍管理與控輟工作,及時糾正或解決學籍管理中出現的新問題,及時瞭解學籍的變化狀況和控輟工作成效,每學期向區教育局基教科報送會審結果和學生電子學籍檔案。

第二條 各班的學籍管理工作由班主任負責,班主任是本班學籍管理的第一職責人,負責完成(或協調班教組完成)本班學生的學籍錄入、核對、變動狀況的跟進等上級要求的工作,並且按照指定的時光完成。

第三條 學生或監護人不按本規定辦理有關手續,由班主任負責聯絡、提醒、糾正,引起的後果由學生或監護人負責。

第四條 嚴格控制班額。貼合條件中途要求插班的,由校長審批,教導處負責安排到相應的班級就讀,班主任應及時辦理接收學生的相關事宜(不得拒收)。國小每班不超過45人,國中不超過50人。

二、管理要求

(一)、新生入學

第五條 學校管理員依據學生報到名冊辦理新生學籍並建立電子檔案,編制統一格式的學籍號。

1、班主任負責學籍的錄入:一年級新生在市系統中需一個個錄入(若年齡不夠的學生需家長到校填寫承諾書);七年級新生錄入,班主任需按照本班實際人數進行核對相關資料。

2、學籍核對:每個學期開學後進行,檢查本班實際人數與市系統人數是否一致,如不一致,須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並做好相關工作。

(二)、轉學

第六條 轉學操作辦法

1、中途轉入的學生,如屬市內轉入,班主任直接在市系統進行接收操作,接收成功後需核對學生資料;如屬市外轉入,則要在市系統“異動管理”中提出申請,並錄入該生的學籍資訊,同時需要家長帶給一式四份轉學表(需蓋有轉出學校、轉出學校所在的教育局、接收學校、接收學校所在的教育局的四個章),並帶給全國學籍號(L開頭),由班主任交給學校學籍管理員。

2、中途轉出的學生,如屬市內轉出,班主任直接在市系統進行接收操作;如轉出市外,則要在市系統“異動管理”中提出申請,同時需要家長帶給一式四份轉學表(需蓋齊上述的四個章),由班主任交兩份給學校學籍管理員。班主任還需跟蹤全國學籍系統,聯絡家長,要求對方學校提出接收申請,以確保全國學籍異動的操作。

說明:凡是因為轉學而變動學籍的務必經區教育局教育科稽核確認,所以要有轉學表作憑證。

(三)、休學和復學

第七條 學生因傷病(或不可抗拒的)原因連續缺課累計超過210個學時仍不能上學的可提出休學申請。

流程一:本人或監護人向就讀學校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1、市(區)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

2、住院病歷(原件)、影印件

3、藥費收據等相關材料(原件)、影印件

流程二:學校初審後統一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稽核,狀況特殊者須到指定醫院進行復核檢查。

流程三: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備案。

流程四:學校出具休學證明。

說明:1。休學期,因傷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學的自缺課開始計算;出國的自批准之日計算。休學期限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遲復學,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學校上學。

2。休學期滿,學生或監護人持休學證明到學校辦理復學手續。因傷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學的,復學須回原級就讀。

3。因傷病或學生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在休學期滿不能復學的,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提交相關材料,學校報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續辦休學手續。出國、出境休學期滿後不能復學的,學校上報教育行政部門登出其學籍。

三、其他

第八條 學生違反中國小生守則、日常行為規範或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學校要與家庭、社會配合進行教育,情節較重的可給予適當處分。義務教育段學生以批評教育為主,不得勒令學生退學或開除學生學籍。

第九條 班主任不按照指定時光完成相應的學籍工作的,則按學校績效考核辦法,扣發當月相關的班主任管理效益獎。

第十條 班主任在平時工作中要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保證其理解義務教育,杜絕輟學現象。學生轉學而不辦理轉學手續的,亦作輟學處理。(如果本班出現輟學現象的,班主任取消本年評優評先資格,包括校級的優秀班主任。)

國中國中學校的規章制度 篇4

為確保本校節假日期間工作正常執行,政令暢通以及校園防火防盜等安全需要,結合本校實際,特作如下規定:

一、學校值班由校長室統一安排。值班實行夜班、雙休日白班、法定節假日、全天24小時值班制度。

1.夜間值班由中層以上領導帶班,分別對值班人員、綜合協調,統一領導,做好全校的夜間值班保衛工作。

2.雙休日(週六、日)白天,由校長室負責安排人員值班。

3.法定節假日值班,由校長室另行安排值班。

4.法定節假日值班室保證24小時有人值守,在中午和夜間工作人員下班時,另派專人負責傳接電話。

二、值班人員必須做到:

1.按時到崗,忠於職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2.值班人員遇事妥善處理,特殊情況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

3.值班人員要有高度責任感和警惕性,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將單位領導的電話及住址隨便告訴外人。

4.值班人員不得擅自留宿親戚和朋友。

5.值班人員本人如因事因病不能值班,要委託學校其他人員代崗,並提前通知校長室。

三、夜班特定時間加強巡邏,對重點部位要加強監視看管,做好防火、防盜、防範工作。

四、值班人員要愛護值班室的設施,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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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國中學校的規章制度 篇5

為保證我校教育教學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建立安全、文明、和諧、有序的校園環境,經研究修訂本制度。以校領導帶班,中層幹部值班,班級建立班幹部值日製度。

一. 校領導帶班制度

學校領導實行值班制度是加強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有利於學校領導深入實際,及時瞭解情況,搞好資訊反饋,從而加強學校的正常秩序的管理。具體制度如下:

1. 學校領導實行每週一至週日輪流值日製度和節假日帶班制度。

2. 值班領導全天候、全面負責學校當天各項日常管理,具體包括:每天早7:50前到校檢查當天校容校貌,師生及值班人員教師到崗到位情況,督促值班中層人員做好當天的各項工作。

3. 值班要求24小時堅守崗位,履行值班職責。若有特殊情況不能值班須與其他校領導置換代替。學校對學校領導值班情況進行一月一小結,每學期進行彙總,作為考核獎懲學校領導履行職責的依據之一。

二. 中層幹部及班主任值班制度:

中層幹部及班主任值班是其工作範圍內應盡的職責,應嚴格遵守值班紀律、履行值班職責。

值班工作由學校制定並統一安排時間表。按照值班表,每天值

班時間為上午8:00至次日上午8:00;每日上午7:50——8:00在政教處交接班。

值班職責為:

1、必須恪盡職守,及時到位,堅守崗位;值班時應全權統領和處理學校內部的值班管理工作,提高以人為本的意識,增強關愛師生員工的責任心和義務感,及時妥善處理好各類突發情況和問題;如遇到緊急重大事項的發生,應立即向學校帶班領導彙報,請求指示,並及時處理,將事態控制到最小。

2、應加強校園巡視工作,密切注意學校內部的安全情況,尤其要對要害部位的檢查和監督,加強防火、防盜及自然災害的防範意識,提高警惕性。在學校領導帶領下,協同政教處理校園內當天發生的偶發事件;維護校園內當天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督查門衛值班情況;巡視校園內學生課間紀律情況及早讀、課間操、眼保健操、晚自習、午休晚睡及一日三餐就餐情況;上午、下午、晚上放學時監查並維護學生離校秩序;放學、就餐時中層領導在校門口、學校帶班領導及班主任在餐廳維持秩序。

3、夜間值班中層領導及班主任負責學生宿舍,學校領導負責校園、教學樓及辦公樓。

4、中層領導要認真填寫值班日誌。

5、值班人員應確保固定值班電話處於良好的待機狀態,不得隨意佔用,值班時間段內,值班人員的手機應保證24小時開機。

6、值班人員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到崗,應由相應人員替班,不得空班;當班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真實反饋當班情況,如遇特殊情況,應向接班人員講明情況,以便更好地處理問題。

三. 班級值日製度

各班按照本班實際情況,規範制定各班的值日製度,具體值班人員由各班班主任指定本班班幹部,並落實到位,具體制度如下:

1. 各班值日干部須認真做好值日記錄,當天值日班幹部須將當天情況及記錄一併交至班主任。確定的值日製度不得隨意更改,值日班幹部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如實做好值日記錄。

2.輪值人員如確實不能到崗,應事先向班主任請假更換之日人員,經批准後,報政教處備案。值日班幹部有權阻止無關人員進入本班級,但須注意言談舉止,穿戴整齊(包括不穿背心、拖鞋),不得大聲喧譁。

3.值日班幹部熱情、積極主動解決力所能及的問題,若遇重大問題須及時向老師彙報。

國中國中學校的規章制度 篇6

一、 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在學校黨總支的領導下,廣大教職工民主管理學校的一種組織形式。學校定期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

二、教職工(代表)大會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令、法規,執行教育行政部門的條例決定、決議和指令,在學校黨支部的領導下,正確處理國家、學校和教職工個人三者利益關係,維護和落實教職工的各項民主權利,協調學校內部矛盾,支援和監督行政領導的`工作,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為提高教職工政治、業務素質,提高教育質量而開展工作。

三、 教職工(代表)大會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其決議、決定和重要議案,都要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以全體代表的過半數同意方為有效。

四、教職工(代表)大會的代表由教職工群眾民主選舉,報學校黨總支審查批准產生,由本校享有公民權的教職工均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代表名額可根據學校教職工總數確定合理比例,代表應包括學校黨政工團在內的各類人員,代表名額視學校規模可佔全校教職工總人數的1/4到1/3,其分配體現教師為主,具有群眾性和代表性,教師一般不低於代表總人數的60﹪.代表產生後,編成代表隊(組)參加大會。根據需要可邀請領導幹部、教職工和其他人員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參加會議。列度代表和特邀代表有發言權,但不享有選舉權和表決權。

五、在一般情況下,教職工(代表)大會每五年一屆,每學年召開一次。每次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項,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開臨時會議。

六、教職工(代表)大會委託學校工會委員會作為其閉會期間的常設工作機構。學校工會委員會要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做好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組織、籌備工作,會議期間的會務工作。

七、大會主席團成員由籌備小組徵求各方面意見後提名,經黨總支審查同意,有教代會預備會議正式表決產生。主席團一般為5——8人,主持召開本屆教代會的大會。

八、 教職工(代表)大會行使以下五項職權。

(一) 聽取和討論校長的工作報告,討論學校的發展規劃、工作計劃、改革方案、財務方案、財務預決算、教職工隊伍建設等重大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 討論學校崗位責任制方案、教職工獎懲辦法與教職工有關的基本規章制度,並提出意見。

(三) 討論教職工的福利費管理使用方案以及其他有關教職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項,並提出意見。

(四) 監督學校各級領導,定期民主評議幹部。

(五) 收集、審議和討論教職工提案,提請(並監督)有關部門研究辦理。

九、 教職工(代表)大會形成的決議、決定,全體教職工都應遵守。

十、教職工(代表)大會要尊重和支援校長行使職權,維護校長的指揮權威。校長要尊重和支援教代會參與管理學校工作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教代會報告工作,為教代會正常活動提供條件,自覺接受教代會的民主監督。

國中國中學校的規章制度 篇7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值班工作,完善值班制度,保證學校各項工作正常執行,根據上級安全保衛工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制度。

1、值班工作的宗旨:

值班工作旨在保證學校上下聯絡暢通,下情及時上達,上情及時下傳,及時掌握校內外動態,提高辦事效率,為學校發展服務。

2、值班工作的任務:

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確保週末、節假日、晚間有專職人員值班;負責上下公務電話聯絡;處理急文要電和突發事件;辦理重要內外活動報告、主要領導幹部外出請假報告;受理領導交辦事項。

3、值班工作處理問題的原則:

(1)嚴肅認真,迅速準確,實事求是,符合政策。

(2)屬應該辦理的,要及時辦理,較大的事項應及時向領導彙報。

(3)各種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突發事件,按照預案做好各項應急處理工作。

4、值班工作程式:

(1)做好記錄。對來往的電話、接待的公務、校內情況和領導交辦的事項等,要在《值班記錄》上認真記錄。記錄應簡明扼要,重點突出,文字通順,字跡清晰。對來電的重要情節,應逐句核實。

(2)彙報請示。對上級機關的電話指示、通知應填寫《電話記錄》,並根據規定程式辦理。遇有突發性事件,應及時報告值班領導,並按值班領導指示,抓緊做好應急處理工作。

(3)督促催辦。對重大、緊急事項的辦理情況,承辦部門要及時彙報辦理結果,值班人員也應督促催辦,並將瞭解的情況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

5、值班工作人員守則:

(1)值班人員,採用專職和中層幹部輪流值班相結合,休息日和國定節假日白天由學校安排人員輪流值班,並有領導帶班。

(2)值班人員應具備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保持飽滿的工作熱情,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熟悉學校日常工作,會熟練使用所配備的各種通訊工具和辦公自動化裝置。

(3)承辦值班工作事項,必須按照工作程式,做到有報告、有登記、有落實、有反饋,特別是對領導交辦的事項,要認真及時地辦理,不折不扣地完成,件件落到實處。

(4)遵守值班制度,堅守值班崗位,做好交接班,不擅自離崗,如有急事離開值班崗位,應由其他值班人員替班,並報值班領導同意。

(5)工作要勤勤懇懇,埋頭苦幹,任勞任怨,充分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遇到突發事件,要發揚不怕疲勞、連續作戰的精神。

(6)對經辦的事要認真負責,一絲不苟。對受理的工作要迅速準確地完成,注重質量,講究效率,不推委扯皮,不拖延,不積壓,不遺漏,避免差錯。

(7)處理重大突發事件,要反映靈敏,做到快速、高效、及時、準確。

(8)要嚴格遵守保密規則,不準向無關人員洩露值班工作中的機密事項。

6、值班工作領導:

(1)為加強對值班工作的領導,學校要有一位領導分管值班室工作,並做到值班工作“五落實”(值班人員、時間、地點、電話和制度落實)。

(2)建立領導幹部值班制度。在節假日,領導值班應排出名單和值班地點、聯絡電話、傳呼或手機號碼。遇有突發事件,各級領導要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認真進行應急處理,值班領導特別要堅守值班崗位,落實防範措施,組織搶險救災工作,保持上下聯絡,及時掌握全面情況。如發生通訊中斷,與上級失去聯絡時,應採取應急措施,主動派人及時向上級請示彙報。

(3)要從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關心值班幹部,讓他們參加必要的會議和閱讀有關檔案,儘可能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上的實際困難,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並使值班人員既相對穩定,又及時交流。

國中國中學校的規章制度 篇8

第一條 為了加強學校領導班子執政能力建設,努力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群眾路線,深入基層,深入群眾,開展調查研究,深入瞭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廣泛集中民智,把廣大教職工的智慧和經驗發揮到學校的發展建設中來,提高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學校領導要自覺學習毛澤東、鄧小平等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關於調查研究問題的論述,提高對調查研究工作以及對唯物辯證法的實踐觀的認識。

第三條 調查研究應根據學校的中心任務,結合自己分管的工作,有針對性地開展調查研究,虛心聽取廣大師生員工的意見。做到掌握情況準確,解決問題的思路和辦法紮實有效。

第四條 學校領導定期到基層調研,每位校級領導要與分管聯絡的基層單位建立對應的聯絡關係,保證每兩個月到一個基層單位集中調研一次,瞭解基層單位的實際情況,解決實際困難(此項由校長辦公室、黨委辦公室分別安排)。

第五條 學校領導在每學期開學,應結合自己分管的工作部門和分管的工作性質,提出調查研究工作計劃,由學校兩辦根據學校領導的計劃統一協調安排(此項由校長辦公室、黨委辦公室具體落實)。

第六條 學校黨員領導幹部每年至少參加一次下級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此項由組織部安排)。

第七條 學校領導應深入教學科研第一線,通過到課堂聽課或深入實驗室調研,瞭解教學與師生的思想情況和工作學習情況(此項由教務處安排)。

第八條 建立學校領導走訪師生宿舍和膳堂制度。新學年開學、新生入學、畢業生離校、重要節假日,學校領導要到宿舍、膳堂看望師生,瞭解群眾的情緒,幫助解決實際困難,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此項由校長辦公室安排)。

第九條 建立學校黨委常委聯絡民主黨派、僑聯負責人制度,與校內各民主黨派基層組織不定期進行聯絡,與黨外人士廣交朋友,傾聽黨外意見(此項由統戰部安排)。

第十條 堅持校領導接待日製度,保證每週利用一個下午時間安排一位校領導接待教職工來訪,傾聽教職工意見和建議,瞭解基層情況,解決教職工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此項由信訪辦公室安排)。

第十一條 提倡學校領導現場辦公,及時解決問題,涉及多部門交叉的問題,有關領導應事先協調,提出方案,相互配合,積極解決問題,避免相互推諉,久拖不決(此項由校長辦公室安排)。

第十二條 學校領導在調查研究中要善於總結,寫出調查研究報告,抓好典型,以點帶面,及時推廣先進個人和先進單位的事蹟和經驗。

國中國中學校的規章制度 篇9

1、值班領導要充分認識當前防汛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把防汛工作作為安全生產的重中之重。嚴格守汛期值班崗位制度。

2、值班人員作為總負責人代表在當值期間實施全面管理,負責保障全校正常運作。值班時按《汛期值班安排表》執行,到全校各崗位巡視,重點部門應加強檢查,及時處理。

3、汛期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值班期間認真填寫值班日誌,重要問題預先及時請示彙報。

4、值班人員因事不能按時值班,須提前一天填寫換班單,經換班人簽字確認後,送校長室審批,由校長室負責通知,不允許私自串班。

5、值班領導要隨身攜帶手機或有其他聯絡方式。

6、如有情況要及時聯絡,離開時應將去向告知保安人員。

7、要及時瞭解各部門的基本情況,協助各部門及時處理汛期內發生應急情況。

8、重點檢查各部門,各處工作狀態設施裝置情況。重點部門應加強巡視(如外圍、排水通道、各樓層公共區域、學生公寓、辦公室等)。

9、值班期間禁止飲酒,空崗。

10、值班日誌要認真記錄,重點部位都要有巡視記錄。

11、值班期間,遇突發汛情情況,應及時到現場處理,並立即向上級彙報,根據實際情況及上級要求,立即啟動汛期搶險應急預案。

以上要求各位值班人員嚴格執行,加強管理力度,認真履行職責。

國中國中學校的規章制度 篇10

為規範學校值班人員安排和學校值班人員的工作情況,特制訂學校值班制度篇

1、學校值班人員分成四類:門衛保安、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後勤人員。

2、學校需要值班的五種情景:平時、雙休日、暑期、節日、颱風等特殊時候。

3、平時值班人員有門衛保安、行政人員和教師。門衛全天候負責學校安全學校行政人員、負責校園內的安全和行為規範等情況、教師負責年級組和班級的安全等情況,學校行政人員需做好行政值日記錄,教師需做好年級值日記錄。

4、雙休日由保安值班。門衛保安人員必須經常巡視,完全遵照保安公司對保安的要求做好工作。

5、暑期由保安、行政人員和後勤人員值班。保安人員的值班要求與平時一樣。行政人員和後勤人員須遵守時間安排,做好來訪來電的接待工作,巡視校園,並做好詳細記錄。

6、節日由保安和行政人員值班。要求同暑期值班。

7、特殊時期全部人員值班。根據需要,必須住在學校的就必須住在學校,根據不同的情況制訂不同的值日方式。

泥城國小

國中國中學校的規章制度 篇11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切實做好學校各部門的各項管理工作,特制定學校員工考勤制度。

第二條 學校實行打卡考勤。即上班前和下班後打卡,嚴格遵循打卡時間在崗。

第三條 不得擅離職守,如離開本辦公室必須告之辦公室負責人,確需離崗的應履行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離崗,未告之辦公室負責人、未請假離崗的視為擅自離崗。

第四條 一天以內(不含一天)請假須提前履行請假手續,使用學校統一的《學校員工請假申請單》,經校長簽字批准後,將請假單交予考勤管理員存檔後方可離崗。

第五條 一天以上(含一天)請假須提前履行請假手續,使用中心統一的《員工請假申請單》,請假單一式兩份,經校長和分管主任簽字批准後,一份交予學校考勤管理員、一份交予辦公室存檔後方可離崗。

第六條 休假須提前履行休假手續,使用中心統一的《員工休假申請單》,經校長和分管主任簽字批准後,交予辦公室存檔並告之學校考勤管理員方可休假。

第七條 特殊情況不能提前履行請假手續的應電話請假,並在上班後立即補辦請假手續,不得簡訊請假或他人代請。

第八條 因病、因事請假的,根據請假時間,一天以內的由校長批准;一天以上(含一天)由校長和分管主任批准。

第九條 請假人員返回中心後,應立即向考勤管理員辦理銷假手續。未履行請假手續或未經同意擅自外出按曠工規定處理。

第十條 每月初,考勤管理員根據中心辦公室的打卡記錄和出勤情況與上月的請假單進行核對,擅自外出的不予以補請假單。

第十一條 學校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或先進工作者。

1、全年病、事假累計超過六十天;

2、擅自離崗三次以上;

3、累計曠工三天以上;

對違反上述規定且情節嚴重的,年度考核不予定為稱職等次。

第十二條 本制度執行情況納入學校員工年度考核。

國中國中學校的規章制度 篇12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學校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保障教學、科研工作正常進行、保護環境。根據國務院《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危險物品指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劇毒物品、麻醉、放射性物品等酸性腐蝕物品等。

第三條 對管理、儲存和使用危險品的部門,本著“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危險品的安全負直接責任,負責建立、健全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使用操作規程,明確安全使用注意事項。

第四條 儲存危險品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危險品應當儲存於專用倉庫和專用儲存設施中,並且分類、分項存放,相互間保持相互的安全距離。

2、危險品倉庫的建築和設施,必須符合《化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要求。具有防火、防爆、防控、防靜電、避雷,應有良好的通風和相應的安全電器照明設施。

3、化學物品的性質防護和滅火方法相牴觸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在同一倉庫存放。

4、危險品倉庫必須建立嚴格的入庫驗收、出庫登記制度,落實保管責任制,責任到人。

5、危險品的領取,要經部門負責人的簽字批准,由2名以上人員共同辦理領取手續。

第五條 學生在使用危險品做實驗時,教師和實驗員必須在現場進行指導,嚴禁擅自離崗、脫崗。嚴禁學生將危險品帶出實驗室。

第六條 各使用部門在處理廢棄危險品時,應委託具有合法處理資格的單位進行銷燬處理,不得任意丟棄、掩埋危險品。

第七條對於嚴格遵守危險品管理規定,保障安全的部門和個人給予獎勵和表彰,對於違反本安全監督管理規定,造成事故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古衝國小

20xx年9月

國中國中學校的規章制度 篇13

為了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維護學校良好的育人環境,確保學校財產安全,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在學校原有的制定中重新修訂值班巡邏制度,現將修訂的值班制度公佈如下。

一、值班制度。

值班制度是學校加強管理,保障學校正常教學工作、維護師生正常生活秩序的重要手段。學校採用 “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安保人員24小時坐班的“三位一體”值班模式,細化為學校行政值班、學生管理值班、門衛和巡查值班三種形式。

1、值班安排。

學校教師全員輪流24小時制度

2、值班職責。

(1)帶班人員為學校中層以上領導,要務必保證電話暢通,督促各值班人員認真履行值班崗位職責,做好全校24小時的安全保衛和學生管理工作。對值班過程中發生的突發事件應第一時間解決,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2)值班教師要按時到崗,忠於職守,加強對午休、晚休、晚自習的管理,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值班期間發現問題要妥善處理,並及時及時向帶班領導報告。

(3)值班人員要有高度責任感和警惕性,嚴格執行門衛管理制度,對進出校園的人、車、物要做好檢查和登記。

(4)所有值班人員必須按時交接—班,不得擅離職守,私自離崗,更不準私自找人頂替,如遇特殊情況,須報請有關領導批准。

二、巡邏制度。

巡邏制度是杜絕學校安全事故的最有效辦法,為了確保學校的絕對安全,學校建立了24小時校園巡邏制。

1、巡邏安排。

學校巡邏分為白班和夜班,白班巡邏由綜合治理辦公室統籌安排的值班領導、教職工負責。夜班巡邏由保衛科處安排的保衛人員負責。

2、巡邏職責。

白班巡邏人員應根據職責要求,在學生入校、離校、體育大課間、午休、自習課等重點時間段對重要部位加強監督管理,做到勤巡視、勤檢查。在學生進出校期間要在校門口前執勤,節假日放學時要對各校園進行安全檢查,做好清校工作。

夜班巡邏人員要按時到崗做好交接—班工作,查巡各教室門窗、用電裝置的關閉情況,做好防火、防盜,保護好公共設施、財產和物資的安全。定時對校園各處進行巡邏,細緻地檢查每個角落。認真做好巡邏記錄,保護好師生員工宿舍區、生活區的安全。

三、責任追究。

實行責任追究制。對在值班、巡邏期間擅自外出、玩忽職守,導致發生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的,學校將根據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國中國中學校的規章制度 篇14

為規範學校財務行為,加強和完善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則

1、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

2、開源節流,提高效益,服務教育教學,服務廣大師生;

3、落實崗位職責,確保財務和資金安全。

二、主要任務

4、科學編制預算,及時進行決算;

5、依法籌措教育經費,確保國撥經費、事業性收費及專項資金及時、足額地到帳入庫;

6、做好學校各項支出的稽核把關,及時辦理結算、報批、付款等;

7、做好教職工的人事管理和工資管理,確保教職工工資和校內津貼及時足額發放;

8、做好學生代收費專案管理和學生食堂帳目管理;

9、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10、加強會計核算,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11、建立健全財務檔案,各類會計資料完整、規範、準確,記帳及時,日清月結;

12、依法做好財務公開。

三、收入管理

13、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專案和標準;

14、收費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製的財政票據,全額上繳市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防止和杜絕“小金庫”問題的發生;

15、及時組織進行各項收費,認真填寫《學生收費記錄卡》,對於學生繳費中的拖繳、欠繳現象,必須摸清底數,如實上報,限期繳足;

16、學校取得的專項資金,應按要求專款專用。

四、支出管理

17、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

18、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嚴禁虛列虛報,嚴禁以白條及其他不規範票據作為報銷憑證;

19、各種支出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要有經辦人簽字,知情人初審,主管副校長核實,最後校長審批簽字後後方可報銷;

20、納入政府採購範圍的,必須實行政府集中採購,並按規定的程式和方式辦理;

21、會議費、招待費、公用通訊費、交通差旅費的支出,按規定的標準由財務人員嚴格稽核,各種附票、附件必須齊全,經校長批准後報銷;

22、各類支出業務發生後,應及時辦理報帳手續,一般當月結清,無故延期不予報銷,由經辦人自行負責。

五、資產管理

23、學校確定專人負責資產日常管理,並設立固定資產明細分類賬和臺賬;

24、建立健全實物資產購置、保管、使用、發放、交接、維修等管理制度,及時清理債權,定期(每學期末)組織清查盤點各類資產;

25、國有資產的出租、出售、對外捐贈、報廢、報損等,必須經過學校領導集體研究,有三人以上小組負責並簽字登記,按國有資產處置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記帳。

六、食堂管理

26、食堂的財務核算和管理,按有關規定獨立建帳,專款專用,由膳食處和財務處互相配合,共同負責;

27、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按照非營利原則,及時核算盈虧。

七、民主監督

28、建立健全開支報批和民主理財制度,3000元以內的開支由主管副校長和校長研究批准,3000元以上的開支由校長辦公會集體決定,3000元以上的購置或基建由三人以上小組集體負責,5000元以上的專案經校務會或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29、大力推行財務公開制度,及時如實地進行財務公開和公示;

30、定期編制財務報告,並按要求及時上報教育、財稅、審計等有關部門,自覺接受監督。

八、財務人員要求

31、財務人員要自覺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制度和行業管理制度,加強自身學習和提高,努力提高理財能力和水平;

32、財務室是學校進行財務管理的職能部門,財會人員要在財務政策、財務管理、收支把關等方面為校長當好參謀和助手,及時發現問題並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33、財務人員必須堅持原則,正直無私,廉潔奉公,認真貫徹國家財務政策,嚴格落實本制度的各項規定。

九、強調事項

34、校內各種購物、購書、維修、製作等,要按規定先行申請審批,再按規定的辦法和程式操作,未經報批或不按制度辦理的專案,學校不予承認,不予報銷;

3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簽字消費,否則不予報銷;

36、學校公款一律不得借予個人私用,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為個人墊付。

國中國中學校的規章制度 篇15

一、單位簡介

x市實驗x學校為x年9月經x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九年一貫制公辦學校,坐落在萬水河畔,毗鄰AAAA級旅遊勝地千山風景區,佔地面積5.46萬平方米,建築面積2.22萬平方米,於x年9月正式開學,現有國中12個班、國小18個班、910多名學生在校學習。x市實驗x學校是x區自主創辦的中國小校,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與遼寧省示範性高中一中聯合辦學,依託名校辦學,有效整合教育資源,致力於辦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招聘詳情

1、國中部6人:地理教師1人、歷史教師1人、語文教師2人、數學教師1人、物理教師1人。

2、國小部9人:國小班主任9名。

三、招聘物件及基本條件

1、要求教育部直屬的6所師範類大學全日制師範類專業本科畢業生及以上(含20xx年應屆畢業生);大學英語四級及以上;普通話水平二級乙等及以上,具有教師資格證書;其中:國中語文教師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英語教師應達到專業英語8級。

2、品行優秀,身體健康,綜合素質較強,全面發展。

四、招聘程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x年11月(23)日:—:

2、筆試時間:x年11月(24)日:—:

3、報名地點: 東北師範大學。

4、應聘者所需報名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2)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3)個人簡歷(須提供應聘者自然情況,個人榮譽和社會實踐經驗等相關材料影印件);

(4)教師資格證書及普通話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5)加蓋學校、院系公章的《20xx年應屆畢業生推薦表》;

(6)加蓋院系公章的成績單一份影印件。

(二)資格審查。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考生填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投遞簡歷等材料經畢業院校有關部門稽核蓋章後,經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者參加筆試。

(三)考試

筆試時間為x年11月(24)日:—:,地點為東北師範大學(見現場大螢幕)。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筆試內容注重教師職業素質與能力。筆試結束後,根據應聘者成績綜合彙總分析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如個別崗位筆試人數不足1:3比例,則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全部參加面試。其他事項另行通知。

2、面試。報考教師崗位考生,面試採取模擬上課和現場答辯的方式。考生須按照指定教材(附件3)準備三節課,用A4紙列印所選課節並註明序號(1、2、3)提供給考官(禁止標註考生姓名等個人資訊),現場抽籤選定其中一節課參加面試。每名考生面試時間不超過15分鐘,其中模擬上課不超過10分鐘,現場答辯不超過5分鐘。面試成績低於60分不予聘用。面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四)確定擬聘人選。總成績權重公式:總成績=筆試成績×40% 試講成績×60%(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比例確定擬簽約應聘者名單。

(五)聘用。簽約時,應聘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就業協議書》等材料,由x區組織人事部門統一組織簽訂就業協議。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業(20xx年9月1日前),並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以後,到簽約單位所屬x區組織人事部門報到。由x區組織人事部門統一組織考生體檢、考核、公示,填寫《x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備案表》,辦理事業單位正式聘用手續。在體檢、考核、公示中不合格的,取消該崗位聘用計劃。

若畢業生未能按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或因違紀等受到學校處分或行政處罰,則就業協議書自動終止,甲方(用人單位)不承擔違約責任;免費師範生若跨省就業需要交納違約金的,由畢業生自行承擔;對在報名考試中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的應聘者,經查實後,取消本次考試成績和聘用資格。

五、管理及待遇

新錄用人員實行一年見習期,見習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按x區全額拔款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辦理轉正手續,執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現行工資政策套改工資,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並執行:

1、任教教師每月享受x區獎勵效績工資。

2、任教教師享受通勤、免費午餐等待遇,併為外地教師提供教師公寓。

六、聯絡方式

聯 系 人:王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電子信箱:

通訊地址:x省x市x區科技路7號

國中國中學校的規章制度 篇16

學校門衛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根據作息時間的安排,按時開、關校門。不到進校時間,學生不準進校。學生進校後,無特殊情況不準出校。

一、門衛必須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絕不允許出現上班時間沒人管理狀態。

二、校門必須24小時上鎖,實行全天候封閉管理。

三、外來人員出入校門必須嚴格登記,認真履行登記手續。

四、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內,確需進入需請示有關領導或當事人。

五、寄宿學生未經班主任或學校領導批准,不得隨意離校出門。學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況的確需要出門時,必須先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指定陪同人員,經班主任簽字同意,再持請假條到門衛處填寫外出登記表後,方能與陪同人員一同離校。門衛嚴格登記並要妥善儲存學生請假資料。

六、家長接送學生來校一律到門口止步(特殊情況經門衛批准除外)。

七、凡外出學生,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必須有指定陪同人員,家長送給學生的物品門衛必須認真檢查,並填寫《學生家長送物交接單》後通知學生領取。

八、門衛負責校門一帶衛生保潔,堅持每天清掃一次。

九、門衛負責收發學校報刊雜誌。

國中國中學校的規章制度 篇17

為了適應學校各項工作的需要,加強崗位責任制,維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教師的責任心與責任感,提高工作效率,發放好考勤津貼,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以下考勤細則。

一、考勤專案

對到校、辦公、上課、教職工例會及學校通知參加的各種集會或活動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全體教職工必須按時到校,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辦公制度、上課等各種規章制度,不遲到早退,不曠工曠教,有事先請假,准假後方可離校。無公務聯絡不串崗,不閒談,不做私語,不做與教學無關的其它活動。

三、考勤時間

1、坐班時間:全鎮統一制定。

2、上課:上課鈴響進教室到下課鈴響。

3、會議:各種會議的開始到結束。

4、值日教師提前40分鐘、班主任提前10分到校,放學延至學生離校。

四、考勤辦法

1、坐班考勤實行指紋簽到。

2、每月月底由教務處將考勤情況彙總。

五、考勤界定

1、請假規定

(1)教職工若在工作期間探親,按事假處理。

(2)教職工病假、事假三天以內,持請假條,經校長批准,三天以上一週以內,報請中心學校。一週以上一個月內由教體局組織人事科審批,超過一個月的由局長審批。(病假需提供鎮級或以上醫院證明)

(3)喪假三天,給假範圍為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凡超假者,一律按事假處理。

(4)教職工因私事請假的,按事假處理。請假必須經領導同意方可,事後請假按曠工處理。

(5)請假必須自己安排好假期內的上課並報教務處批准,

(6)急病或重大特殊情況可例外,但返校後必須說明理由,並補辦請假手續。

(7)教職工經批准外出參加各種會議、培訓、考察和學習的按公假處理。

(8)其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檔案執行。

2、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或曠課處理:

(1)教師調課需經教導處批准,如私自調課視為曠課;

(2)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上班工作者;

(3)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或委託別人請假、續假,但未得到批准,擅自不到校者;

(4)請假屆滿,不按時銷假、續假,又不按時到職者;

(5)工作不服從分配,雖然到校但沒有履行具體工作職責者。

(6)遲到、早退,不說明事由,20分鐘以上按曠工處理。

(7)不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上班,不參加有關活動而無正常理由,均視為曠工。

(8)坐班時間,如果領導查班不在,視同曠課。

六、考勤獎懲

1、每月滿勤獎25分。

2、上班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擅自離堂扣1分。

3、教師曠課一節扣5分,曠工一天扣10分(指無課老師),累加計算。

4、事假半天扣1分,1天扣2分,同時扣除課時費,類推。

5、病假半天扣0.5分,1天扣1分,同時扣除課時費,類推(需出示鎮級或以上醫院證明)。

6、代課費為課時費平均值的二倍。

7、若有教職工弄虛作假,不按實籤,一經查實則扣除全月考勤獎並予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師德扣分。

國中國中學校的規章制度 篇18

為了強化學校內部管理,嚴格工作紀律,提高辦學質量,獎勤罰懶,增強教職工的責任感和事業心,特擬此制度。

一、全體教師必須以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要求自己,認真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服從學校安排,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無特殊事,不得耽誤工作。

二、有事必須請假,辦理好請假手續,安排好工作後方能離校,所誤工作應及時補上。教師請假,由學校安排其他教師代課,杜絕教師請假後無人上課或造成工作失誤等現象。

三、學校領導公正合理地執行考勤制度,全體教職工根據其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的不同分別歸納為按課時量計算考勤。

1、學校值周行政實行“坐班制”,每天按全校教師日平均課時計算考勤(包括所任課時)。

2、政治業務學習、學校黨、政、工、隊、研等各種會議和活動等,每次按2課時計入考勤。

四、假的類別

1、事假:有特殊事請假,必須有假條,並經學校領導批准,值周、值日教師登記,調整安排好工作後離校者作事假處理。

2、病假:有鄉鎮以上醫院證明,但必須由本人或他人及時向學校請假,以便安排工作。

3、喪假:直系親屬死亡,準喪假一週,由學校安排課時;一週以上由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

4、婚假、產假按有關規定執行。

5、公假:因公出差計公假。公假以日計考勤。

6、遲到:上課鈴響後進教室的為遲到。5分鐘後作缺曠一節處理。

7、早退:下課鈴響前下課的計早退一次,計缺曠一節。

8、缺曠:無故不上課者,先離崗後補手續者,請假不明原因者,均按缺曠處理。

五、獎懲

1、缺曠一節扣發活津貼40元。

2、事假3天內,每節扣活津貼20元;3天以上一週以內,每節扣活津貼30元;超過一週的超過部分按缺曠計算。

3、病假3天以內,每節扣活津貼10元;3天以上一週以內,每節扣活津貼20元;一週以上每節扣活津貼30元;如需住院治療按有關規定執行。

4、遲到一次扣活津貼5元。

5、婚假、產假、喪假、公假由學校安排課程,不扣津貼。

6、全年曠課超過10節、事假超過30節、病假超過三個月的,不評優、不晉級、不評獎。

7、全學期內無任何遲到、早退、病、事假和調課的,記滿勤,滿勤人員發放200員獎金,並作為評優評獎的首要依據。

六、調課

不允許任何人私自調課,臨時有特殊事需要調課的必須經過教導處同意,並由教導處開出調課通知後方可進行調課,否則將按缺礦記入考勤。

七、代課

對教師公假和其他假而產生的臨時代課,由值周行政統一安排,保證每一節課都有教師負責。臨時代課按照每節10元記發給代課教師。

國中國中學校的規章制度 篇19

1、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節假日、寒、暑假期間應安排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及時接、傳處理問題。

2、各重點要害部位要安排定點值班。

3、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準擅離職守, 不準在值班室中、幹私活、喝酒、看書或留宿外人,做到勤巡視、勤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手續。

4、值班人員負責在校區內巡邏、守護及糾察在校區內

違規違紀人員或者違法亂紀人員。重大情況及時報告學校領導。

5、值班、巡邏守護人員要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堅持原則,大膽管理,危險時刻挺身而出,勇於同違法、違規、違紀人員做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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