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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擔保協議(精選2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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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擔保協議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協議(精選27篇)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借款人_____簽訂的榮_____年委託第_____號《委託擔保合同》(下稱委託合同)和甲方與_____縣_____農村信用合作社(下稱貸款人)簽訂的(_____)農信社_____年保第___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

甲方作爲擔保人爲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_____萬元[(_____)農信社_____年借第_____號《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提供信用擔保。

爲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借款人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

乙方受借款人的委託並自願爲甲爲的擔保貸款債權提供質押擔保。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_________________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爲 ______ 佰 ______ 拾 ______ 萬元(_____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質押反擔保範圍: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爲借款人代位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罰息、借款人違約金及實現甲方和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佔用費。

代償資金佔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爲計算基數,從代償後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50%計算。

(二)委託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

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反擔保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擔保債權

第二條 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 債務履行期限

第四條 抵押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略)

第五條 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第六條 擔保範圍

第七條 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若本合同由於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無法生效,則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方權利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爲債權人及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4)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5)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的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並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文件、報表和作出相關陳述;

(6)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爲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在抵押期間轉讓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

(7)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轉讓抵押物時,若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提前清償債務;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反擔保協議 篇3

擔保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一、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債權人)簽訂《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向主債權人申請__________________(選擇下列任一項或多項,以下稱主債權)

1、 貸款人民幣______萬元,期限____月;

2、 銀行承兌匯票,金額人民幣______萬元;

3、 銀行保函,擔保金額____________萬元,期限____月;

4、 其他金融債權,金額__________萬元,期限____月。  甲方爲乙方上述主合同項下債務向主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二、甲方與乙方簽訂《委託擔保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就委託擔保相關權利、義務進行了約定。  丙方自願爲乙方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反擔保方式

1.1 丙方爲乙方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委託擔保合同》中約定的乙方的義務和責任,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____日內代乙方向甲方清償,並且不得以甲方還持有其他物的擔保爲由,要求甲方先實現抵押權或質押權,否則按照應付款項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支付完畢。

1.2 無論《委託擔保合同》、乙方與主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或其他合同如何更改,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條 丙方保證擔保的範圍

2.1上述《委託擔保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他費用和損失;

2.2上述《委託擔保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2.3 反擔保最高額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丙方的保證期間  甲方代乙方償還全部借款或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之日起________年內。

第四條 丙方的其他義務

4.1根據甲方的要求,定期或隨時向甲方提供反映本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資金、財務會計、統計等方面的文件材料並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

4.2配合甲方對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的檢查、瞭解和監督;

4.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出租、出售、轉移、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丙方的全部或大部分財產;

4.4丙方機構若發生分立、合併、重組、變更、撤銷等情況,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乙方和丙方落實爲甲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4.5約定的其他義務:

4.5.1丙方如爲數位反擔保人,相互之間承擔連帶責任。

4.5.2丙方及其他爲甲方承擔反擔保責任人(無論何種擔保方式)相互之間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可要求其中一位反擔保人承擔反擔保責任,也可要求其他反擔保人承擔反擔保責任。

4.5.3如甲方針對乙方還持有其他物的(或權利)擔保,丙方放棄要求甲方先行使物的(或權利)擔保權的權利。

第五條 在乙方所有債務尚未全部清償前,丙方承諾:

5.1在乙方所有債務未全部清償前,無論乙方與丙方有任何其他債權債務關係,丙方承諾甲方的權益永遠優先於丙方;

5.2 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丙方不能同時要求乙方承擔任何擔保或索取任何款項,如已索取,該等擔保或款項將如數交還給甲方;

5.3 如乙方發生破產或任何債務重組的訴訟時,丙方如可從中獲得任何資產或款項,所得將作爲代償款如數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 三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6.1本合同獨立於《委託擔保合同》及乙方、甲方與主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及其他任何合同,如上述合同被判令無效或部分無效,或做出的任何修改(修改無需丙方同意),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6.2保後監管  丙方應按甲方要求報送足以反映其真實情況的有關資料,並保證按月向甲方報送財務報表和應收帳款清單,且保證其提交情況的真實性與完整性,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丙方的經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必要時委派專人指導和全程監控,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丙方承擔。丙方如拒絕、推諉甲方的保後監管工作,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0萬元次。

第七條 違約責任  如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除應按本合同其他條款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主債權金額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義務與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地位、財力狀況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文件、合同而免除;不因各方發生合併、分立等事項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況而免除,不因乙方與主債權人之間的主合同或其他有關合同無效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9.1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簽訂地爲____市____區。

9.2 甲方通過上述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時,產生的律師費由乙方承擔(律師費標準按照相關部門規定爲準)。

第十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一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三方同意按照下列地址及聯繫方式進行聯繫,如需變更,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其餘各方,否則視爲未變更,有關本合同履行的各項法律文件需按以下地址送達:  

甲方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內容已由甲方人員對乙方、丙方進行了詳細的說明與解釋,乙方、丙方對協議中有關己方權利、義務的約定已充分了解與明確。  

擔保人(甲方):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  

反擔保人(丙方):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

反擔保協議 篇4

______________銀行:

甲方___________(名稱)與乙方_________(名稱)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就_________項目簽訂之_________號合同(下稱“合同”)。應甲方要求,貴行與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了第_________號擔保契約,並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開立了以乙方爲受益人,金額爲_________萬_________的第_______號保函(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以下稱“擔保”)。應甲方要求,對上述擔保,我們_________公司(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貴行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爲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併、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予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於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索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貴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貴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於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並將第五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本擔保書正本一式_____份,貴行執______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_____份。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發人(簽字):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協議 篇5

借款反擔保協議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

鑑於:

1、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與_________省_________集團公司簽訂的《房屋長期租賃合同》;

2、甲方與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合作合同》;(其中乙方佔_________%)

3、甲方爲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向_________銀行借款_________萬元(合同編號爲_________)提供了擔保。

經甲、乙方友好協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就下列事項達成一致協議:

二、如浙江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未能履行還款義務,導致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則首先由甲方處置《合作合同》中約定的乙方名下的經營利潤,如該處置仍未填平甲方的損失,則乙方應在該範圍內承擔反擔保責任。反擔保期限自銀行向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發放貸款起至甲方承擔擔保責任後二年。

三、本反擔保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反擔保協議 篇6

借款人: (甲方)

抵押權人: (乙方)

抵押人: (丙方)

根據甲方與乙方簽訂的編號 的委託借款擔保合同,乙方同意爲甲方 提供借款人民幣 的擔保業務,丙方自願以有權處分的財產(明細見抵押物清單)作爲抵押物,爲甲方向乙方提供反擔保保證,合同《民間借款抵押保證合同書範本》。上述抵押物清單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當借款人不論由於什麼原因不能按上述借款合同(主合同)規定履行還本、付息及支付爲乙方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時,丙方願意承擔上述借款合同(主合同)的連帶責任,爲此,三方特簽訂本保證合同。

一、甲、丙方嚴格遵守履行借款合同(主合同)中的全部條款的有關約定。如丙方喪失或可能喪失代償能力時,保證及時通知乙方。

二、丙方提供反擔保抵押物作價人民幣 ,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淨收入爲準。

三、本項反擔保金額包括借款本金,即人民幣 及借款利息和爲乙方實現債權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如乙方允許甲方的借款到期後展期,丙方對展期後的借款本息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四、丙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要求丙方履行保證責任的付款通知書後,無論乙方是否向甲方追償,丙方必須保證按付款通知書規定的付款日期、付款金額主動向乙方付清全部應付款項,借款人或乙方出具的付款通知書的實質性內容,對甲方和丙方均有約束力。

五、如果丙方未按乙方通知規定的期限及金額付款,乙方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將抵押物作價、拍賣、變賣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得到償還。

六、本保證合同是持續性的連帶責任保證合同,只要甲方在借款合同項下,按有關條款承擔了任何現在的、將來的或可能發生的債務和責任,丙方就始終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所有連帶責任。乙方給予甲方的任何寬限,只要不增加丙方的擔保金額,丙方在本保證合同項下的責任均不能解除或減少。

七、只要不增加丙方的保證金額,本保證合同不會因爲甲方與乙方同意對借款合同(主合同)條款的修改、補充、刪除或因甲方與其他方面簽訂的任何合同而受影響或失效。

八、如果乙方現時或今後持有甲方的任何其他擔保,包括存單、匯票、留置權和其他抵押品,本保證合同仍然有效,並不取代、影響丙方在本保證合同項下的責任。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反擔保協議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抵押物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爲準。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爲___________元,評估值爲_____________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爲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爲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爲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爲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爲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1、機動車輛損失險;2、機動車輛強制險;3機動車輛座位險;4、第三者責任險;5、盜搶險;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爲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爲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爲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爲。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爲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______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爲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爲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

反擔保協議 篇8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公司(借款人)與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編號爲:的《擔保協議書》(以下簡稱擔保書)中第一條第二款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根據擔保書,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借款人)向貸款_________________萬元提供擔保,貸款期限爲_______________,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本股權質押反擔保期限爲上述主債務發生代償後之日起_____年。

二、甲方願意以其擁有的佔公司(借款人)_______%的股權質押給乙方,作爲反擔保,以償付乙方履行擔保責任後所發生的債務。甲方保證公司(借款人)過半數股東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該公司股權出質,並且甲方向乙方出具與此相關的股東會決議。甲方用作質押的股權,評估價值爲幣萬元。

三、甲方保證對上述質押的股權擁有完全的、有效的處分權,保證上述股權在此之前未設置抵押權,並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財務報表,以及對上述股權的評估等資料。甲方應對其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五、上述股權的所有權證明文件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交付乙方,質押期間由乙方保管,質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處置上述質押股權。

六、如公司未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致使乙方承擔了擔保責任。乙方有權以折價、拍賣、變賣等方式處理所質押的股權,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雙方協商,由乙方收購上述股權。

七、乙方有權收取上述股權質押的孳息。

八、甲方若以上市公司的股票出質,須在簽訂本協議後,到證券登記機關辦理出質登記,本協議自登記之日起生效。甲方若以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質,該股份質押應記入公司的股東名冊,本協議自記入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甲方將記載股份質押登記的股東名冊(原件一份)交給乙方。

九、本協議適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深圳市地方法規。如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______市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授權委託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反擔保協議 篇9

擔保人: 廣元市__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住所: 廣元市利州區新民街37號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反擔保人: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鑑於債務人 與債權人 將在一定期間內達成一系列貸款合同法律關係,甲方將爲這期間的債務人借款行爲提供一系列保證擔保。

甲方爲了有效避免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而引發的甲方向債權人的保證責證,債務人特委託乙方向甲方提供最高額保證與股權質押的反擔保。

爲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反擔保債權的種類、範圍、方式 

1、乙方爲甲方向債權人提供的一系列保證擔保,提供最高額反擔保措施。

2、最高額反擔保方式爲:

①乙方以保證擔保方式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②乙方以其在甲方公司中的股權 萬元佔總股權的 %,作價出質設立股權質押。

二、最高額反擔保債權最高餘額 

1、乙方自願爲債務人從甲方爲其提供保證擔保開始,所形成的保證擔保責任範圍內的保證擔保金額提供反擔保措施。

以甲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爲準,包括但不限於《借款合同》或《銀行承兌協議》等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主合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和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應當承擔的其他責任。

最高額債權爲 元。

2、本最高額反擔保措施,乙方可申請循環使用上述反擔保措施,而無須逐筆辦理每筆最高額反擔保手續。

3、最高額反擔保債權確定日,從甲方爲債務人提供第一筆保證擔保業務開始計算,在此期間內甲方爲債務人提供的連續保證擔保乙方均提供反擔保措施,以擔保甲方追償權的實現。

甲方實現追償權時決算期到期。

三、乙方保證反擔保的範圍 爲甲方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

實現債權的費用另行計算,不在最高額擔保餘額內,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保證反擔保方式與期限 

1、乙方的保證反擔保爲連帶責任保證。

2、乙方保證反擔保的期限爲從甲方享有追償權開始五年。

五、乙方股權質押反擔保的範圍 爲甲方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

實現債權的費用另行計算,不在最高額擔保餘額內,由甲方在實現反擔保質權時扣除。

六、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饋贈、出質股權。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出質股權所得價款應優先於償還反擔保債務,或向法定第三人提存。

七、甲方在對乙方股權質押,實現質權時依據我國《公司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其他甲方公司股東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

八、在股權質押期間,股權派生所得收益歸乙方所有,虧損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在甲方公司的股權出質,質權自記載於乙方股權憑證,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十、甲方在實現最高額反擔保債權時,甲方可選擇就乙方的保證反擔保實現追償權,也可選擇就乙方在甲方公司的股權質押反擔保實現追償權,即乙方的物的擔保與人的擔保均連帶實現甲方的追償權。

十一、本最高額反擔保的債權確定前,部分追償權債權轉讓的,最高額反擔保權利不得轉讓。

十二、甲方爲債務人提供的保證擔保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解除,均不影響本最高額反擔保合同的效力。

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最高額反擔保責任。

十三、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反擔保質權的鑑定、評估、保險、登記、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四、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其他事項

1、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各類業務的主合同、借款憑證或相關債權憑證不再送達乙方。

2、在最高額反擔保期內,如果甲方確有證據證明乙方經營狀況惡化或抽逃資金轉移資產逃避債務或其他足以危害甲方實現追償權的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承擔反擔保責任。

十六、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單位公章之日生效。

質押自登記並記載股權憑證之日生效。

十七、提示

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條款做全面準確的理解,簽約雙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反擔保協議 篇10

______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

貴公司欲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向_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不可撤銷擔保書,擔保______________國際發展有限公司向上述銀行提供之信用證額度及信託提貨額度,現我公司向貴公司提供不可撤銷之反擔保書。

一般開出信用證額度共____________萬港幣,及其項下之信託提貨額度共___________萬港幣,我單位(以下簡稱“反擔保人”)現在此無條件及不可撤銷地向貴公司提供__持續的不可撤銷反擔保,保證借款人按___________銀行之要求償還_切因上述銀行便利而引起之全部應償還款項,包括本金、利患、費用及其他應付款項,井同意:

1.如借款人未能按______________銀行之規定依時償還任何或_切因上述銀行便利而引致之到期應償還款項包括本金、利息、費用或其他應付款項,反擔保人須在______________銀行書面要求15天內,以_______________銀行規定的貨幣,將借款人欠款金額,電匯至______________銀行所指定的銀行帳戶內,反擔保人同意在______________銀行提出上述書面要求前,無須採取任何行動要求或強制供款人履行其在上述銀行便利項下的義務。

2.反擔保人在本反擔保書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必須全數清付,不得有任何抵銷、扣減或預扣。若因法律規定或其他原因,反擔保人不得不在其應付款項預扣或扣減任何稅項或其他款項,反擔保人須另付額外金額,以確保______________銀行實收金額與預扣或損減前的應收金額相同。

3.反擔保人同意本反擔保書和其在本反擔保書項下的一切義務,均不會因下述情況而解除或受到影響:

a)貴司原擔保______________銀行在任何時間給予借款人的任何時間或寬容或放棄、撤銷或延遲行使對借款人的任何權利;

b)借款人的法人組織或股東的任何變更或人事變動;

c)反擔保人的內部改組或人事變動;

d)任何經反擔保人同意有關上述銀行便利的有關文件之修改或變動及/或貴公司擔保______________銀行現時或今後持有借款人的任何其他擔保、留置權、匯票、票據抵押、存款或其他抵押品。

__________銀行給予擔保人的任何通知或要求,當以書面形式按下述地址或電傳號碼(或擔保人事先書面另行通知的其他地址或電傳號碼)發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號碼:_______________

發送與反擔保人的通知或要求當下述時間視爲送達:

a)如採用信函,寄後第7天;

b)如採用電傳,發送之時。

5.反擔保人特此向貴公司陳述及保證:

a)反擔保人乃完全根據香港有關法律而成立並存在之公司。

b)反擔保人具有充分合法權力簽署本擔保書及履行本反擔保書所規定之一切義務。

c)本反擔保書構成反擔保人之合法、有效及有約束力之義務;

d)反擔保人已採取一切適當而必要之內部措施以授權簽署本反擔保書。

e)反擔保人已從香港政府有關部門取得香港法律及規定所需有關簽署、履行或執行本擔保書之認可、執照、批覆及委任,包括本文件所需任何以外幣付款之批准。

f)本反擔保書之簽署與執行屬民間商業活動而非政府或官方活動;反擔保人不得以國家主權或任何香港法律爲理由在法律訴訟、終審裁決以前之法律行爲及有關反擔保人本身或其財產之終審裁決之執行及其附屬法律行爲中享有豁免權。反擔保人明確放棄所有現在或將來可能得到之法律豁免權。

6.此反擔保書輿反擔保書中所提及之所有權利、義務及責任均受香港法律管轄。

7.本擔保書有效期自簽署日起正式生效直至上述銀行便利下所有應償還款項包括全部本息、費用及其他應付款項全部清還爲止。

8.本反擔保書生效後,__________公司的一切債權、債務、經濟往來及一切法律責任均由反擔保人承擔。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反擔保協議 篇11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爲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併、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予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於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索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貴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貴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於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並將第五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本擔保書正本一式_________份,貴行執_________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_________份。

擔保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反擔保協議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據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爲乙方提供擔保後的反擔保事宜成如下合同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反擔保的依據

乙方與銀行於20__年__月__日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甲方依據其與貸款銀行的約定爲乙方就該筆貸款提供了擔保,擔保金額爲乙方的借款本金______元人民幣。

爲減少甲方的擔保風險,乙方願意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如下反擔保:以乙方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飼養的牛以及其他產品及半成品爲甲方提供浮動抵押擔保。

第二條擔保物的狀況

乙方是從事肉牛飼養及農產品生產加工的企業,現有肉牛頭,機器設備。

第三條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範圍,甲方因履行借款擔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反擔保範圍之內。包括:1)甲方與銀行簽訂的擔保合同約定的由甲方履行保證人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2)上述代償款自支付之日起的利息;3)實現追償權、抵押權的費用;4)本合同規定的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

第四條抵押物的登記

由甲、乙雙方共同辦理抵押登記的有關手續,由乙方交納登記費用;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乙方負責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15日內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條浮動抵押財產的確定

乙方向甲方設定反擔保的抵押財產自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確定:

1)甲方爲乙方擔保的銀行貸款期限屆滿,乙方未予歸還;

2)乙方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3)乙方將貸款挪作他用;

4)乙方飼養的牛不足頭,或總價值不足元,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的;

5)乙方在日常經營過程中不遵循公平交易原則處分已設定動產浮動抵押的抵押物的;

6)法律法規規定抵押權人可實現抵押權的其他情形。

第六條乙方的承諾及義務

1)乙方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2)乙方是抵押物的完全的所有者或依法享有處分權,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或處分權方面的爭議;

3)乙方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爲乙方的下列事件:

1、抵押物存在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已設定抵押等情形;

2、存在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及行政處罰、爭議;

3、存在重大債務或負債;

4、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的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其他共有人;

6、抵押財產存在未爲甲方所明確瞭解、接受的明確或隱蔽的質量瑕疵;

7、其他業已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4)乙方保證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處分擔保財產;

5)乙方保證不出現因其故意或過失影響擔保財產價值及行使權利的情形;

6)乙方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門之變更、註銷登記情形,應立即通報甲方並將變更登記後的副本或註銷結果向甲方報告;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

1)甲方履行了保證責任後有權向乙方追償款項。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7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2)甲方有權對乙方使用貸款的情況及經營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條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擔保總金額10%的違約金。

第九條抵押權的實現

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情形出現,甲方可以與乙方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不足清償債務,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條合同獨立性

本合同所設立的抵押反擔保具有獨立性,不因前述《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無效而無效,亦不因乙方發生分立、合併而免除。

第十一條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雙方約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抵押交登記機關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

20__年__月__日:

反擔保協議 篇13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反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融資需要,申請乙方爲其向銀行,貸款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期限爲月的借款提供擔保,擔保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爲了確保安全,丙方應甲方要求擔任甲方的反擔保人,向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現丙方自願以自有的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爲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丙方提供反擔保的形式丙方以自身全部資產作爲乙方爲甲方擔保的反擔保,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反擔保的擔保範圍

1、乙方代甲方向銀行歸還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款及實現債權的全部相關費用。

2、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代償資金利息及違約金(月利息按代償金額的2%計算,違約金每天按擔保總額的1‰計算,計算期間:乙方代償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償義務之日)。

3、乙方爲實現對甲方的追償權和抵押物優先受償權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三、本合同設定的保證權利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保證責任也消滅。

如甲方未按時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後另立補充條款。

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發生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雙方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丙雙方要求對條款作了相應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認識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簽字後生效,簽約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反擔保協議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就項目簽訂了第_______號合同(下稱”合同”)。應甲方要求,________與甲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了第_______號擔保契約,並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立了以乙方爲受益人,金額爲_______元整的第_______號保函(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________作出下述保證事項:_________

1.我們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們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________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2.如乙方未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________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________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十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________,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爲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3.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________行的延付利息及其它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________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________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________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5.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併、分立、被撤銷或破產等;

________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任何寬限;

保函項下權利被轉讓;

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而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6.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擔保責任。

7.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以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於履行本擔保書義務而獲得的求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________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________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於向________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8.本擔保人將按________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並將第5條第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________。

9.本擔保書自開之日起生效,直至________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全部得到清償之日終止。

10.本擔保書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時,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將向________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四份,________執二份,甲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反擔保協議 篇15

借款反擔保協議合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反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融資需要,申請乙方爲其向銀行,貸款金額爲人民幣元,期限爲月的借款提供擔保,擔保金額爲人民幣元,爲了確保安全,丙方應甲方要求擔任甲方的反擔保人,向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現丙方自願以自有的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爲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丙方提供反擔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身全部資產作爲乙方爲甲方擔保的反擔保,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反擔保的擔保範圍

1、乙方代甲方向銀行歸還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款及實現債權的全部相關費用。

2、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代償資金利息及違約金(月利息按代償金額的2%計算,違約金每天按擔保總額的1‰計算,計算期間: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償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償義務之日)。

3、乙方爲實現對甲方的追償權和抵押物優先受償權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三、本合同設定的保證權利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保證責任也消滅。如甲方未按時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後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發生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_________________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雙方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丙雙方要求對條款作了相應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認識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簽字後生效,簽約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協議 篇16

_________銀行:

一、本反擔保函爲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函。在本保函有效期內,如受益人按保函及合同有關規定要求你行履行保函義務,而_________公司無力履行對外付款責任時,你行不必事先徵得我單位同意即可委託我單位開戶行從我單位的外匯賬戶或外匯額度賬戶及人民幣賬戶中扣收全部對外賠付的金額和費用。

二、如我單位因故未能及時按上述要求辦理,請求你行墊付資金,你行可按一年期外匯貸款利率計收自你行付款日起至我單位歸還該款日止的外匯利息及有關費用。如超過半年,願按逾期加罰息50%。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簽發之日起生效,至你行解除擔保責任時止失效。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擔保協議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爲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爲一民營企業,甲方、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a銀行”)於____年 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合同編號:[ ]____貸字第____號)。依該合同約定,甲方就乙方據該合同向a銀行貸款提供保證,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a銀行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後,取得代位求償權,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現甲方爲確保上述代位求償權的實現,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爲甲方就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a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後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 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 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於甲方根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向a銀行履行保證責任後____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爲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四條 抵押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略)

第五條 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1、乙方對上述抵押財產爲依據《民法典》允許抵押的財產,且上述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財產上爲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 擔保範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甲方爲履行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 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若本合同由於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無法生效,則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方權利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爲債權人及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在甲方依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後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2)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權,即與乙方協商以上述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不成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若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由於上述抵押物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爲抵押財產行使抵押權;

(4)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5)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的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並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文件、報表和作出相關陳述;

(6)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爲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在抵押期間轉讓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

(7)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轉讓抵押物時,若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提前清償債務;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反擔保協議 篇18

甲方:某某某,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

鑑於:

1、某某某某某食品有限公司於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與某某某省某某某集團公司簽訂的《房屋長期租賃合同》;

2、甲方與乙方於某某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簽訂的《合作合同》;(其中乙方佔某某%)

3、甲方爲某某某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向某某某某銀行借款某某某某萬元(合同編號爲某某某某)提供了擔保。

經甲、乙方友好協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就下列事項達成一致協議:

一、乙方願意爲上述擔保中的某某某某%部分(即某某某某萬元)提供反擔保。

二、如浙江某某某食品有限公司未能履行還款義務,導致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則首先由甲方處置《合作合同》中約定的乙方名下的經營利潤,如該處置仍未填平甲方的損失,則乙方應在該範圍內承擔反擔保責任。反擔保期限自銀行向某某某某某食品有限公司發放貸款起至甲方承擔擔保責任後二年。

三、本反擔保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反擔保協議 篇19

甲方:

乙方:

丙方:

鑑於乙方向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漢城支行(債權人)貸款,甲方爲其貸款行爲提供了連帶擔保,甲方是乙方大股東,持有乙方62%股權,丙方是乙方第二大股東及法定代表人,持有乙方32%股權,應甲方要求,丙方就甲方爲乙方提供的連帶擔保提供反擔保,各方經平等、自願、友好協商,就反擔保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擔保的主債權系乙方擬與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漢城支行簽署的借款合同項下的1600萬元的債權。甲方的擔保義務系甲方爲乙方前述貸款行爲提供擔保與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漢城支行銀行簽署的保證合同(合同號爲:)項下的全部義務。

二、基於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擔保,丙方以個人全部資產(包含但不限於丙方持有的乙方股權、丙方個人名下的各種不動產等)對甲方的擔保債權(對乙方的追償權)及實現擔保債權的全部費用,向甲方提供反擔保。

三、丙方的反擔保方式爲連帶責任擔保。

四、丙方反擔保的範圍包括:

丙方按照在乙方所佔的股權比例承擔甲方因本次擔保事項向債權人償還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逾期罰息和複利)、違約金、賠償金和債權人爲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等),以及甲方因履行擔保責任而發生的費用。

五、丙方的擔保期間:本合同設定的保證權利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保證責任也消滅。

六、甲方爲實現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債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保險費、鑑定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等,由乙丙雙方承擔。

七、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與其他合同文件約定不一致,以本條約定爲準。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後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發生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本頁無正文系反擔保協議書籤字蓋章頁]

甲方:

乙方:

(蓋章)

丙方:

反擔保協議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爲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爲一民營企業,甲方、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A銀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合同編號:[ ]____貸字第____號)。依該合同約定,甲方就乙方據該合同向A銀行貸款提供保證,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A銀行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後,取得代位求償權,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現甲方爲確保上述代位求償權的實現,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爲甲方就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A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後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 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 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於甲方根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向A銀行履行保證責任後____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爲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四條 抵押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略)

第五條 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1.乙方對上述抵押財產爲依據《民法典》允許抵押的財產,且上述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財產上爲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 擔保範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甲方爲履行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 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若本合同由於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無法生效,則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方權利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爲債權人及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在甲方依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後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2)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權,即與乙方協商以上述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不成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若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由於上述抵押物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爲抵押財產行使抵押權;

(4)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5)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的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並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文件、報表和作出相關陳述;

(6)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爲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在抵押期間轉讓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

(7)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轉讓抵押物時,若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提前清償債務;

(8)若甲方發現乙方的行爲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爲;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9)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爲債權人及抵押權人,應履行下列義務:

(1)當乙方依本合同履行還款義務時,甲方應依合同約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債務;

(2)甲方在乙方履行還款義務後,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權;

(3)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權,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部分應歸還乙方;

(4)甲方應嚴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進行調查時所瞭解到的乙方的商業祕密;

(5)甲方不得與本合同項下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抵押權或以其爲其他債權擔保。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反擔保協議 篇21

甲 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爲乙方提供擔保後的反擔保事宜成如下合同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反擔保的依據

乙方與 銀行於 年 月 日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編號爲: )。甲方依據其與貸款銀行的約定爲乙方就該筆貸款提供了擔保,擔保金額爲乙方的借款本金 元人民幣。

爲減少甲方的擔保風險,乙方願意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如下反擔保:以乙方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包括運輸車輛、攪拌機、電腦等)、飼養的牛以及其他產品及半成品爲甲方提供浮動抵押擔保。

第二條 擔保物的狀況

乙方是從事肉牛飼養及農產品生產加工的企業,現有肉牛 頭,機器設備 。

第三條 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範圍,甲方因履行借款擔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反擔保範圍之內。包括:1)甲方與銀行簽訂的擔保合同約定的由甲方履行保證人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2)上述代償款自支付之日起的利息;3)實現追償權、抵押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拍賣費等);4)本合同規定的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

第四條 抵押物的登記

由甲、乙雙方共同辦理抵押登記的有關手續,由乙方交納登記費用;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乙方負責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15日內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條 浮動抵押財產的確定

乙方向甲方設定反擔保的抵押財產自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確定:

1)甲方爲乙方擔保的銀行貸款期限屆滿,乙方未予歸還;

2)乙方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3)乙方將貸款挪作他用;

4)乙方飼養的牛不足 頭,或總價值不足 元,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的;

5)乙方在日常經營過程中不遵循公平交易原則處分已設定動產浮動抵押的抵押物的;

6)法律法規規定抵押權人可實現抵押權的其他情形。

第六條 乙方的承諾及義務

1)乙方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2)乙方是抵押物的完全的所有者或依法享有處分權,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或處分權方面的爭議;

3)乙方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爲乙方的下列事件:

A、抵押物存在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已設定抵押等情形;

B、存在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及行政處罰、爭議;

C、存在重大債務或負債;

D、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的情形;

E、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其他共有人;

F、抵押財產存在未爲甲方所明確瞭解、接受的明確或隱蔽的質量瑕疵;

G、其他業已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4)乙方保證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處分擔保財產;

5)乙方保證不出現因其故意或過失影響擔保財產價值及行使權利的情形;

6)乙方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門之變更、註銷登記情形,應立即通報甲方並將變更登記後的副本或註銷結果向甲方報告;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

1)甲方履行了保證責任後有權向乙方追償款項。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7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2)甲方有權對乙方使用貸款的情況及經營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擔保總金額10%的違約金。

第九條 抵押權的實現

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情形出現,甲方可以與乙方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不足清償債務,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條 合同獨立性

本合同所設立的抵押反擔保具有獨立性,不因前述《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無效而無效,亦不因乙方發生分立、合併而免除。

第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雙方約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抵押交登記機關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反擔保協議 篇22

甲方: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鑑於:

1、______食品有限公司於___年___月___日與___省___集團公司簽訂的《房屋長期租賃合同》;

2、甲方與乙方於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合作合同》;(其中乙方佔___%)

3、甲方爲______食品有限公司向______銀行借款______萬元(合同編號爲______)提供了擔保。

經甲、乙方友好協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就下列事項達成一致協議:

一、乙方願意爲上述擔保中的______%部分(即______萬元)提供反擔保。

二、如浙江___食品有限公司未能履行還款義務,導致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則首先由甲方處置《合作合同》中約定的乙方名下的經營利潤,如該處置仍未填平甲方的損失,則乙方應在該範圍內承擔反擔保責任。反擔保期限自銀行向______食品有限公司發放貸款起至甲方承擔擔保責任後二年。

三、本反擔保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反擔保協議 篇23

甲方(借款擔保人):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電話: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_

丙方(反擔保人):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電話:________工作單位及電話: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丙三方經充分協商自願簽定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丙方自願爲符合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借款人 申請 萬元的借款向甲方進行反擔保,並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丙方反擔保責任範圍,包括貸款本金及該筆貸款所發生的罰息(從代償之日起至還清上述款項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甲方爲實現債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三、乙方借款到期且未履行《借款合同》約定償還借款的,由丙方 代爲償還借款本金、罰息及甲方爲實現債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四、丙方承諾在甲方代乙方償還借款後兩個月內,履行連帶保證責任,丙方如逾期不履行連帶法律責任,則按照本合同以及公證書的約定自願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五、丙方保證責任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代乙方償還借款之日後兩年止。如甲乙雙方就還款時間達成延期協議的,丙方的反擔保責任期限順延至到期後兩年

六、丙方授權其所在單位,可以扣收丙方工資用以歸還乙方沒有歸還的貸款本金、罰息、甲方爲實現債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七、甲方向乙方和丙方發出履約情況調查函的地址,以本合同中各自簽定的聯繫地址爲準。如乙方和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經營地址、聯繫地址、電話、工作單位變更,必須在5日內親自到甲方辦公場所,以書面形式履行告知義務。如未告知,則乙方和丙方不得以聯繫地址變更沒有收到履約情況調查函爲由提出抗辯。

八、甲、乙、丙三方如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覈保人: 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

乙方(借款人簽名、指紋):________

丙方(反擔保人簽名、指紋):________

丙方單位意見(加蓋公章、蓋章人簽名):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

反擔保協議 篇24

反擔保協議書

甲方:

授權代表:

通訊地址:

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的公司全稱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丙方:向金融機構借款的項目公司全稱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鑑於:

1、爲位於 的 項目(下稱“該項目”)的開發建設,丙方於 年 月 日與 (下稱“貸款人”)簽署了編號爲 的《 》(下稱“借款合同”),由丙方向貸款人申請了人民幣 元(大寫: 元)的借款,借款利率爲 。

2、爲保證丙方能夠按期足額償還借款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甲方於 年 月

日簽署/出具了編號爲 的《 》(本文統稱“擔保合同”,詳見本協議附件一),由甲方爲丙方在借款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保證擔保責任。

3、乙方作爲丙方的股東之一,應丙方請求,同意向甲方支付年化利率 %的擔保費,總擔保費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 元),擔保費的收取方式爲 ,收取時間爲__________________。 同時乙方以連帶保證擔保的方式,向甲方提供反擔保。

各方經友好協商一致,本着誠實信用、公平自願的原則,特簽署本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保證範圍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乙方承擔反擔保保證責任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借款合同項下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複利、損害賠償金、貸款人爲實現債權而支出的律師費等全部費用、甲方履行擔保合同項下擔保義務和承擔擔保責任而支出的律師費等全部費用的 %。

二、保證方式

乙方應對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保證範圍內的債務承擔不可撤銷的連帶保證責任。不管是否有其他第三方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提供擔保的,甲方均可直接要求乙方依照本協議約定在其反擔保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乙方無權提出任何異議。

三、保證期間

乙方承擔反擔保保證責任的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三年,或甲方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反擔保保證責任之日止。

四、權利義務

4.1甲方根據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承擔反擔保保證責任所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公告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給甲方。

4.2甲、乙、丙三方一致確認同意:只要甲方按照擔保合同的約定爲甲方在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了連帶保證責任,且承擔保證責任的範圍在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範圍內,則乙方承諾在甲方向其發出還款通知之日起3日內,無條件按照甲方書面通知文件中載明的金額和收款賬戶向甲方償還相應款項,否則,甲方有權採取以下任何一項措施,直至乙方清償完畢爲止:

4.2.1要求丙方按照甲方書面通知中載明的金額,將乙方的待分配利潤直接撥付至甲方指定賬戶,作爲償還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對甲方的所有欠款,丙方對此沒有任何異議,並自願無條件配合;若乙方的待分配利潤不足以償還的,則乙方仍應另行予以補足。

4.2.2甲方有權通過公衆媒體、網站公告、訴訟、仲裁等公開或非公開方式向乙方進行催收。

4.3只要發生下列任一情形,乙方(乙方爲法人情形)應在下列情形發生之日起3日內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爲乙方違約:

4.3.1 乙方經營活動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4.3.2 乙方捲入重大(涉案標的200萬以上視爲“重大”)訴訟或仲裁、刑事處罰、行政處罰及其他法律糾紛;

4.3.3 發生主營業務範圍變更,法定代表人、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等重大人事變動,公司章程修改以及重大內部組織架構調整;

4.3.4 發生與乙方或乙方的法定代表人、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索賠事件;

4.3.5 發生停業停產、被吊銷或註銷營業執照、解散、申請破產等情形;

4.3.6 其他可能嚴重影響乙方經營活動、財務狀況及償債能力的情形。

4.4 乙方(乙方爲法人情形)發生下列任一情形前,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並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甲方審查後認爲不影響本協議項下債權的實現並且書面同意後,乙方纔可付諸實施:

4.4.1 乙方實行承包、租賃、聯營等;

4.4.2 乙方實行股份制改造、合併、分立等;

4.4.3 乙方以任何形式減少註冊資本、改組或重組、改制、進行產權或股權轉讓、重大產權或股權變動和資產、債權、債務轉讓等事項;

4.4.4 轉讓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

4.4.5 本協議生效後,乙方爲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4.5 不管借款合同以及擔保合同內容是否發生變更,乙方承諾仍按照本協議項下約定的保證範圍向甲方承擔反擔保保證責任。

4.6 若甲方將其在擔保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全部轉讓給其他任何第三方的,甲方無須事先徵得乙方同意,但乙方仍須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保證範圍,向受讓甲方權利義務的第三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承擔反擔保保證責任。

4.7 乙、丙雙方保證與甲方簽署本協議不違反各自公司章程的規定、股東會和/或董事會決議,否則,因此造成的一切不利法律後果均由乙、丙方自行承擔,雙方均不得以此爲由對抗本協議項下責任的承擔。

五、違約責任

5.1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未按甲方書面通知方式向甲方承擔反擔保保證責任及支付其他一切應付款項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須按應付未付款項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清償完畢之日止。

5.2 乙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第3款和第4款約定的,無論甲方是否已經履行擔保合同項下擔保義務,甲方有權立即要求乙方先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提存乙方應付的擔保金額,造成的不利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借款合同項下債務清償完畢且甲方未承擔擔保合同項下擔保責任的,借款合同項下債務清償完畢之日起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無息返還預提存的擔保金額。

六、合同解除

未經各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通知與送達

各方因履行本協議項下事宜,須書面通知其他方的,應按本協議寫明的各方通訊地址和聯繫方式送達。任何一方若有變更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各方,否則,因此造成的不利後果均由擅自變更方承擔。

八、爭議解決

8.1 本協議的訂立、解釋、修訂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法律)。

8.2 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協議項下事宜發生爭議的,在協商未能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各方均同意按照擔保合同中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處理。

九、其他事項

9.1 本合同項下的貨幣幣種均指人民幣。

9.2 本協議的效力是獨立於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無論任何情況,只要甲方履行或被要求履行擔保合同項下義務和擔保責任,乙方同意無條件按本協議的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9.3 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其他特殊約定事項: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爲《反擔保協議書》蓋章頁)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章):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反擔保協議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與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集團公司簽訂的《房屋長期租賃合同》;

2、甲方與乙方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的《合作合同》;(其中乙方佔__________%)

3、甲方爲_______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向_____________銀行借款_____________萬元(合同編號爲_____________)提供了擔保。

經甲、乙方友好協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就下列事項達成一致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願意爲上述擔保中的_____________%部分(即_____________萬元)提供反擔保。

二、如浙江_____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未能履行還款義務,導致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則首先由甲方處置《合作合同》中約定的乙方名下的經營利潤,如該處置仍未填平甲方的損失,則乙方應在該範圍內承擔反擔保責任。反擔保期限自銀行向_______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發放貸款起至甲方承擔擔保責任後二年。

三、本反擔保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反擔保協議 篇26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電話:

乙方:___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電話:

鑑於乙方爲借款人___向出借人__借款__萬元提供擔保,應乙方的要求甲方自願提供反擔保,甲方和乙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以其共同合法擁有的房產/土地抵押給乙方,作爲乙方爲甲方提供上述借款擔保的反擔保。

第二條抵押房產狀況:房產座落於__建築面積__平方米,房產產權編號:__,房產權利人:__共有權人:__,抵押房產價值:__.

抵押土地狀況:土地位於__,土地面積__平方米,土地證宗地號:__,土地產權人:__,共有權人:__,抵押土地價值:__.

第三條抵押房產/土地反擔保的範圍: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項下的乙方代借款人墊付借款本金、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第四條本抵押擔保的保證期限爲乙方爲借款人承擔擔保責任後二年。

第五條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或甲方代理人應會同乙方代理人按照乙方的安排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憑證及其他有效證明文件、相關材料,以及有權登記部門出具的抵押登記證明文件和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正本甲方共同委託乙方保管。

第七條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物由甲方佔管的,甲方應妥善保管、使用、維護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八條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向乙方申報以往向第三人提供擔保的情況,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中的任何人或公司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第九條甲方聲明與承諾如下:

1、甲方保證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對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權和處分權,有權利簽署本合同並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並保證抵押物是依法可以作爲抵押擔保的標的物,保證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隱瞞出租、隱瞞共有等情形。

否則,應向乙方支付借款額10%的違約金,如果給乙造成損失的,還應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抵押物所有權人已仔細閱讀並完全瞭解和接受本協議的內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是自願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簽字已經過合法授權。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合法有效的。

4、甲方保證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物的、並將會對抵押物的價值造成嚴重不利影響的任何查封、訴訟、扣押、仲裁或其他爭議事件。

5、借款合同項下本息全部結清前,並經乙方事先同意,除本合同項下所設的抵押外,甲方不得在抵押物上設立其他任何擔保,亦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售、出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否則,應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甲方應及時將可能影響抵押物價值的任何事件通知乙方。

由於甲方的過錯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應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並應在15日內向乙方提供乙方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或提前結清全部借款本息。

7、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對抵押物的檢查。

當抵押物因意外毀損或滅失,以及其他原因導致價值減少,足以影響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清償的,甲方應及時將情況告知乙方並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前結清借款本息。

8、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時、足額履行還款義務導致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後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處置、變現抵押物的,甲方應積極配合辦理過戶及相關手續。

9、抵押物權存續期間,抵押物被列入拆遷範圍的,甲方應在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抵押物拆遷補償金或置換財產繼續作爲抵押財產,不足部分甲方應在達成拆遷協議之前提供新的符合乙方抵押條件的抵押物重新辦理抵押登記或結清全部借款本息。

10、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與第三人就抵押物發生任何糾紛的,須在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如果影響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足額賠償責任。

第十條如借款期限屆滿,借款人全部結清借款本息的,乙方應自借款人全部結清借款本息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爲甲方辦理解壓手續。

第十一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委託人:授權委託人:

年月日年月日

反擔保協議 篇27

根據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簽訂的[ ]第( )號《委託擔保合同》和借款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爲借款方的擔保人向貸款人提供擔保。爲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爲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反擔保範圍:

1、甲方代借款方向貸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包括本金、利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等;

2、委託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擔保費等;

3、甲方爲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諮詢費、差旅費等;

二、如借款方未能按借款合同和委託合同規定履行相關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須先向借款方追償,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5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借款方所欠借款本金、利息、滯納金、賠償金、擔保費及違約金等支付給甲方,其中借款人的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至乙方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爲付款憑據,對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分立、破產、歇業、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

3、被行政機關執行重大的行政處罰;

4、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註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登記事宜發生變更。

第1項情形應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至4項情形應在事後三日內通知甲方。

四、如果乙方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保證責任,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應就其違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日違約金數額爲借款方應付甲方款項的5%,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仍應支付賠償金。

五、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解決時,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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