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工程合同格式(通用22篇)
2023工程合同格式 篇1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
3、承包範圍:九—十七層電梯間牆面幹掛、電梯門套、地面大理石鋪貼、樓梯踏步大理石鋪貼、衛生間洗漱檯面、淋浴房地面、門檻石、窗臺。
第二條承包方式:包材料、包鋪料、包安裝、包質量、包安全、包進度
第三條質量等級:以甲方和業主審定的優良樣品爲準;如果批量材料到場與樣品不符所造成的損失將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四條施工圖紙:按照建設方提供的爲準。如有變動甲方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提供提供技術交底、施工圖紙一份。
第五條甲方駐地代表:________
乙方駐地代表:________
第六條基礎工作:
甲方提供安全場地,提供臨時水、電使用(費用自理)。乙方提供大理石樣品,供甲方選樣。提供樣品清單以及大理石加工費、安裝人工費清單。
第七條工程進度計劃
根據建設方和甲方總進度要求,乙方提供施工計劃表。
第八條工程監督
建設方、發包方、施工方三方共同監督。上一道工序驗收合格;
再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九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款結算依據:
1、工程量計算以實際完成面爲準。
2、以乙方上報的.大理石價格清單由甲方覈定的價格爲準。
3、工程暫估價大寫________元;
4、支付方式按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付款方式同步付款,預留5%作爲質保金。
第十條工程驗收
按照國家建築裝修行業標準實行驗收;達不到驗收標準造成返工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工期延誤造成甲方損失的將以每天1000元作爲賠償金。
第十一條決算
本合同及合同以外增加部分同時計入決算。
第十二條保修
自竣工驗收起乙方承擔施工範圍內工程二年維修義務,費用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
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雙方不能達成一致,可以提請勞動部門仲裁。還不能達成一致可以到________法院提起上訴。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甲方如果不能按時按合同履行合約賠償乙方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乙方如果不能按時按合同履行合約賠償甲方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當事人各執____________份。本合同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
發包方:________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日期:________
2023工程合同格式 篇2
委託方(甲方):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對承包內容進行供貨及安裝施工。爲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及部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
第二條:工程價款
雙方以共同協商的種材料價格定價110元/㎡,人工鋪磚費45元/㎡,其材料款支付由以下第六條:付款方式爲準。
第三條:產品規格及單價
第四條:工程施工
1、應儘量提供給甲方需要的施工材料及輔料,如故意拖延耽誤施工時間,乙方責任自負。
2、一方應儘量按照甲方驗收標準及工程期限施工。
3、甲方施工過程中所遇乙方材料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誤工費及材料款。
第五條: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需雙方認可。
2、材料質量需按原廠實物爲準。
第六條: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起,十月份商場開業後,十一月份付清所有工程款。
第七條:工程工期
雙方按照具體情況協商,進場後20個工作日完成。
第八條:其他事項
第九條: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有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需經雙方協商;人和一方擅自變更或終止本合同應承擔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2、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簽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023工程合同格式 篇3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_____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建設工程合同格式,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爲____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____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並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_________________
1.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8.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爲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四.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准,併爲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爲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條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樹木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暢通;應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__________份;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物資供應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________________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任何一方認爲對方提供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格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__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材料設備差價____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爲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_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______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三____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_________________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安全施工
一、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因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爲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三.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第七條.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2.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後,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牴觸,以本合同爲準。
第八條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糾紛解決辦法
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_________________(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2023工程合同格式 篇4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裝飾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調一致,簽字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範圍和內容:
四、工程承包方式:
五、本工程合同工期爲天(陽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六、本工程開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七、本工程期限的變更條件:
八、本工程合同總價爲人民幣元。
九、雙方負責事項:
(1)甲方負責協調施工現場關係,解決水、電、庫房等事項。
(2)乙方應遵守甲方現場管理制度和技術要求,嚴格把關。
十、工程付款方式、分三期付清:
(1)一期:
(2)二期:
(3)三期: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每延遲一日應向乙方支付千分之三的違約金或乙方有權停止施工。
(2)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日期按時竣工,每延遲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千分之三的違約金(應在支付的價款中扣除)。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工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中施工工程量以工程結束驗收爲準,並作爲結算根據。施工中增加或減少工作量及項目,在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進行施工,其相關費用在結算時計算。
十四、本合同簽定後,甲乙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或增加條款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十五、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裝飾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十六、本合同附件,施工結構圖,技術要求和工程項目預算表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校驗,結清工程尾款後失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蓋章):
委託代理人(蓋章):
開戶銀行:
賬號:
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蓋章):
開戶銀行:
賬號:
電話:
郵政編碼:
簽約日期:年
簽定地點:
2023工程合同格式 篇5
甲方:
乙方:
簽定地址: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爲保證完成 水電暖的施工生產任務,工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自願公平、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由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承包工程範圍及承包方式
(一)、 工程範圍及地點
工程範圍:圖紙範圍內的所有水電暖工作內容(達到交工驗收條件)。 工程地點:
(二)、 承包方式:
1、 包工不包料: 2、 包質量:乙方嚴格按照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技術交底、施工圖紙及現行的施工規範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3、 包工期:根據工程形象進度及現場需要,合格安排施工人員,在甲方要求的工期內完成施工任務。
4、 包安全文明施工:乙方施工人員必須遵守甲方關於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否則甲方將給以相應的經濟處罰。
二、乙方人員組成形式
乙方應根據所承建工程的需要進行合理的勞動組織,並證得甲方同意,所組建的隊組由乙方人員自行管理,並接受甲方的統一管理和領導。乙方應根據甲方項目管理的要求,配備適當的管理人員做好自身隊伍的管理工作,保質、保量的完成合同所包括的全部工作內容。
三、承包費用計算
(一)、 根據現行的建築面積計算規範按照設計施工圖計算出的建築面積作爲依據,按 元/平方米(不包括保溫層面積)。
(二)、 承包範圍
甲方的承包費用中,均已考慮了以下因素在內:
1、 承包工作範圍:按照國家施工規範,施工圖及定額規定的全部工作內容(其中主要施工項目水、電、暖和雨水管、空調管的安裝和預埋及封堵;各種套管、施工洞、橋架施工洞的預留及封堵;地埋管、牆體管箱、板洞在土建工程之後施工的項目乙方自行施工頂面、牆面抹灰、批白;施工試驗;分水器、疏水器、支架製作安裝;弱電、消防、安防、通風的預埋安裝部分;設計圖內樓外管溝挖填夯實;乙方破壞牆體、防水後的修補(防水材料乙方自購);應急燈、指示燈及電線安裝;電梯參與水電的管線、箱製作安裝;不增加面積的所有變更)。
2、 現場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場清、管理費、勞保、施工現場的停電、停水、風雨、雪等自然氣候的影響,超高降效因素。
3、 因停水停電及甲方的其他原因造成乙方誤工在2周以內的順延工期但不計取任何費用。
4、 若乙方在合同工期內沒有全部完成合同約定,甲方將安排其它隊伍進行施工,並按照支付給該隊伍的人工費數額,等額從乙方結算費用中扣除。
5、 乙方按工程各施工隊工程款比例交付意外商業傷害保險金(其中甲方補貼50%)。
6、 乙方自己購買統一安全帽、工作服(可以甲方提前支付工程款,在結算時從總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實行上述取費方式以後,甲方施工人員在合同範圍內不爲乙方簽發計時工。
四、結算及付款
(一)、 支付節點 ○1主體封頂節點支付;2層○
裝飾及安裝節點支付(主體支付全部工程款 %, 砌體結構支付全部工程 ), ○3、給排水主立管安裝完畢試壓後支付%,○4給排水、暖氣全部安裝完畢 %,(土建裝飾階段保證支付乙方每人每天 元生活費和個人借支(每月支付一次)。
(二)、 乙方完成的全部工程量,經甲方質檢、安全、勞資、材料、工程及主管領導審覈簽字後, 支付至工程款 %, 五方竣工後支付至工程款 %。
(三)、 待竣工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後甲方再付其餘部分,達到合同約定按以上單價全額結算,如達不到甲方有權對乙方作出經濟處罰,一切損失概由
乙方負責。質量保脩金按全部工程款的 %,在乙方交工一個使用期後付全部工程款的 %,其餘全部工程款的 %交工後兩年內付清。
五、工程質量與工期要求
(一)、 質量要求
乙方要嚴格按照工程施工詳圖、施工說明、技術覈定單及現行的施工驗收規範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凡是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的返工,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視情況對乙方做出相應的經濟處罰。
(二)、 工期要求:從 年 月 日起,工期 天,乙方必須保證在 年 月 日全部完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拖延一天,罰款 元。(甲方24小時配合乙方工作,爲乙方提供充足的施工條件,因甲方原因影響工期,乙方必須找甲方簽證,工期相應順延)
六、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一)、 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法規和條例,進場人員必須佩齊安全帽,嚴格按照甲方交底進行操作,服從甲方現場施工人員和安全人員的指揮,不得隨意拆除安全防護設施,乙方不聽從甲方安全人員指揮發生違章作業,甲方將根據公司的有關規定給與乙方相應的經濟處罰。
(二)、 施工中如遇乙方人員發生傷亡事故,雙方應盡力進行搶救。屬於乙方責任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屬於甲方責任造成的事故,甲方將通過乙方給與一次性處理,甲方不直接對乙方施工人員及其家屬,不負責處理過後遺留的問題。並且傷亡損失5000元以下由乙方負責,5000元以上在去除保險金後甲乙雙方各自承擔50%
(三)、 乙方要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場清。乙方若工完場不清,甲方將派人清理,再次清理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 乙方對自己施工建築生活垃圾及時清理並堆放指定地點;施工管道、膠帶、焊條等材料及時歸類碼放整齊,對現場文明形象要積極配合工作。
七、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一)、 甲方負責施工現場工程進度和技術管理;提供水暖電圖紙一份;負責監督、檢查工程質量和文明施工。
(二)、 甲方根據施工情況有權要求調整乙方作業人員數量,有權對進度慢、施工質量低劣、不服從指揮的作業人員予以清退,乙方應積極配合。
(三)、 甲方爲乙方提供食宿場地、牀鋪、生活基本用水電(不包括做飯用電、空調用電)以及協調與其它工種的交叉作業。
(四)、 甲方必須完成履行合同,如果未能按合同規定執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必須作出相應賠償。
八、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一)、 乙方自備食宿用具及合同約定的所需大、小型工器具,如扳手、管鉗、切割機、電焊機、電錘、水鑽、套絲機、壓槽機、開鑿機;自購工具消耗品如大小鋼鋸片、大小砂鋸片、鑽頭、自用電燈、電線、燈泡、焊條、膠帶、綁絲。
(二)、 乙方所施工程沒有達到施工驗收規範標準,在接到甲方整改通知後及時進行整改。若乙方拖延整改時間,甲方有權給與乙方一定的經濟處罰。
(三)、 乙方人員應遵守甲方有關消防、保衛、生活衛生、勞動紀律等規章制度,服從甲方有關人員的監督、檢查、管理。
(四)、 乙方在合同期間必須完整履行合同,如果未能按合同規定組織人員進場或中途退場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前期施工部分不予結算,作爲對甲方損失部分的費用補償。
(五)、甲方提供的施工材料發現乙方有浪費現象,乙方將受到加倍罰款。
(六)、乙方領取甲方的任何工具只有使用權利,沒轉讓權。在施工工程中,如有損壞,自行修理,在工程竣工後交給甲方,如有損失按原價賠償。
(七)、開工準備期間乙方負責臨時設施、設備、配電箱敷設和安裝,正常施工期間協助項目部安裝工(突擊)出現的安裝、維護施工用水電(甲方不在支付用工)
(八)、乙方在施工中如私自不按圖紙施工,出現一切後果自負,如性質嚴重還將給予處罰。
九、材料供應
(一)、 乙方須按照圖紙預算。出各種材料用量、規格和型號提前5天報給甲方。
(二)、 甲方的材料乙方有責任和義務保護和保管,如有損壞和丟失,乙方照價賠償。
(三)、 各種材料到交工時,如超出預算用量,甲方有權按原價扣除乙方人工費以做補償。
(四)、 甲方購買材料時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同去市場指定所要材料。
(五)、 乙方負責材料、機械用具卸車、碼放整齊、材料架棚搭拆、使用材料清理歸類。
十、其它
人員佩帶統一安全帽,穿統一工作服。
(二)、 爲了便於工程施工,乙方作業人員在現場居住,但應嚴格注意現場衛生,如有隨地大小便等不文明現象,經甲方發現,對乙方作200元/次以上的罰款。甲方交與乙方的牀板乙方應妥善保管,待工程完工後退還給甲方,如有損壞和丟失由乙方賠償。
十一、合同終止條件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 乙方不聽從甲方施工管理人員指揮和工作安排,將影響工程總體進度時。
2. 乙方不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施工,將造成工程安全管理重大隱患的。
3. 乙方施工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要求、甲方認爲需要解除合同的。
4. 乙方人員組織安排將影響甲方合同履行時。
5. 因乙方原因嚴重拖延工期。
十二、附則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完工結算辦理完畢後除保修條款外合同終止。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有關部門所持。
甲方: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代表: 年 月 日 (一)、 爲了達到甲方安全無事故、文明形象施工場地的要求,乙方進場
2023工程合同格式 篇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建設部、省市建委對建築裝飾工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內容: 綜合機電系統工程(空調、消防專業修改)
二、 質量標準:合格
技術要求:按施工圖紙文件,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法規標準,規範執行。
三、 工程造價及結算的約定
1、 工程造價爲單價合同,以甲乙雙方確認的施工圖紙、文件、報價明細爲依據(附件一)。
2、 合同總價:RMB (大寫: )。
3、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三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理。
5、 質保期1年。
6、 *上述付款以支票兌現/電匯確認到賬後爲準。
7、 乙方收到工程款後,提供對應金額的正規發票。
四、 工程保修
保修內容包括:合同圖紙所包含的工程項目、變更或修改全部內容(竣工後甲方使用,人爲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
五、 雙方責任
1、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 如因設計原因導致工程量變化,將以合同單價爲基礎,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做變更項處業安全技術標準。
2、 甲方負責乙方與小業主之間的協調工作。
3、 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的施工進度,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4、 乙方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遵守生產規範組織施工,建立完整的安全生產、防火規章制度,設立專職安全員,對施工人員進行崗前安全、防火教育,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杜絕安全事故,如有違規施工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5、 甲方負責購買工程一切險(CAR)。
6、 本工程綜合機電系統工程(空調、消防專業修改)項目 ,乙方按合約圖紙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的工程保修責任。
六、 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 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 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3、 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4、 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雙方簽字生效,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蓋公章) (蓋公章)
代表簽署: 代表簽署:
2023工程合同格式 篇7
常用版建設工程合同範本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_____》及有關規定,爲明確設備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甲方根據工程需要,租賃乙方施工機械(附表),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租賃機械設備事宜簽訂協議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車型:(見附表)
二、租賃使用地點:
三、租用期限:乙方接到甲方電話通知時,且機械設備到達甲方指定現場之日起計租,租期至甲方正式通知乙方退場時止,乙方因任何原因而未按通知規定時限退場的,將不再計算租賃費。
四、機械設備租賃形式及結算方式:
1、乙方以月租形式將機械設備租給甲方,月租金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元小時,租賃時間不足____月者,按實際使用天數結算。日租金月租金31天;
2、機械設備在租賃期間產生的運費由乙方自行負責;
3、租金的結算方式:甲方原則上每月____日對乙方進行租賃費結算一次,並在下月____日前支付上月租賃費用。如因甲方上級或業主撥款不到位時,乙方充分理解甲方資金的困難,同意相對延遲支付;如若甲方還需增加機械設備,增加的機械設備採用本合同中價格,費用並隨本合同規定支付;
4、乙方須配備合格的司機並持有效的本機操作證,二十四小時隨叫隨到,以保證甲方施工需要。司機住宿、工資、伙食費用等由乙方負責。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機械設備在租賃期間,乙方機械司機要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因乙方司機不服從甲方的安排,甲方有權要求更換司機和終止合同。司機在作業期間對機械設備和自身安全負全責。嚴格按照機械設備操作規程操作,不得違規,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費用自理;
2、乙方負責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燃油、輔油等及其相應費用,完好率每月不低於28天,每低於一天從月租金扣除一天,確保甲方工程施工正常進行;
3、甲方提供工程施工場地,並保證施工環境良好。乙方同意甲方提供的施工場地和環境符合機械設備作業條件;
4、乙方爲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必須手續齊全(合格證、技術檢驗證等)。如因機械設備手續不全而被地方扣留等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5、乙方的機械設備應保證外觀整潔、技術性能良好、運轉正常,滿足施工需要,在機械設備出現故障且乙方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修理好時,應提前採取措施,保證甲方工程的正常施工;
6、乙方的機械設備管理人員和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
7、甲方無權將乙方的設備轉租、拍賣、抵押。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將負責賠償對方因此而帶來的一切損失;
2、有關本合同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該根據《_____》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機械設備退場結算後合同自行作廢。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經辦人:電話:
身份證號碼:
簽訂時間:簽訂地點:
2023工程合同格式 篇8
甲方(建築施工企業):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後,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爲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________年未籤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________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包含於合同期內。合同期限如需變動,需及時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二、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班組從事_______________ 工作。乙方應按勞動合同約定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需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四、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_____小時、每週不超過_____小時工作制;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2、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協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日上班的,支付加班工資。
五、勞動報酬 乙方工資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按工期進度結算:
1、按時計酬,日薪_____元或月薪_____元;
2、按建築面積計酬,每平方米_____元;
3、其它: 若按工期進度結算工資超一個月的,在正常工作情況下,甲方須按月先支付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生活費__________元,待工程實際完成結算工資時扣減。
六、社會保險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爲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爲的行爲,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爲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甲、乙雙方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七、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施工規範、安全等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有關的規章制度,甲方可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八、合同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二)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4、乙方因其它情況需要辭職,需在____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按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非因雙方原因造成違約除外。
十、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當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聯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當事人應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一、其他事項 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乙方各存一份,甲方公示一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爲準。 甲方(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簽名):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工程合同格式 篇9
網籤版小型工程合同範本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條款: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的有關要求在寧波_________公司,所有成立分公司的手續均由甲方出面,由乙方負責辦理,成立分公司的費用由成立後的分公司自行解決。甲方在寧波的分公司成立後,由乙方出面承包甲方寧波分公司的經營管理,乙方以甲方分公司名義對外承接監理業務,並報甲方備案,甲方對乙方在監理過程中的事務實施監督管理,乙方根據承接監理業務的_____情況,將每項監理業務_____的%上繳給甲方作爲甲方的管理費用。
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負責提供有效的工程監理營業執照及工程監理的資質證明文件。
(二)甲方對乙方的工程監理項目進行相應的備案管理,並對乙方的監理工作提供相應的業務指導。
(三)乙方必須按國家工程建設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嚴格實施監理法規中條文條款,嚴格做到三控二管一協調監理順序,保證工程監理質量。
(四)乙方必須配備相應的工程監理專業人員,確保在工程監理過程中符合工程監理的技術要求及質量要求,所有工程監理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均由乙方自行聘任和解除。
(五)乙方必須按月向甲方提供相應的財務報表,及時向甲方彙報承接監理工程的合同總價及相應的費用分攤情況,並按雙方約定的比例按時繳納相應的管理費用。
違約責任:
甲方必須按合同約定提供相應的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明,否則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上交相應的管理費用,逾期交付超過三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日息萬分之二交納違約利息。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雙方若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2023工程合同格式 篇10
甲方:某某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承包回填土方的運輸任務達成如下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 工程名稱:某某填海工程。
二、 合同約定車輛數量爲
臺。
三、 工程內容及運距:(運距)爲
12公里。如超出協議運 距外每公里增加
10 元計算。
四、 車。
五、 運輸車輛及要求:車型前兩輪後八輪,車廂長
5.4米,車廂高
1.6米,寬
2.3米,後翻鬥自卸車。
六、 工程與結算:
1、 結算方式:乙方車輛到場正常開工五天後,甲方扣留乙方每臺車輛500元的運費作爲施工及住宿的安全風險質 金,如乙方________年內未發生任何安全問題,或者乙方雖有發生安全問題,但乙方已自行解決。甲方必須將質押 金無條件退回給乙方。其他運費甲方每天按乙方運輸票據結算。乙方應於次日上午9點將當日的運輸單據交給甲方,由甲方覈對票據後下午3點前結清當日的運輸款。如結算延遲一天後,甲方應付給乙方每臺車500元天違約金。甲方提前做好準備,確保乙方每天準時結算當天的運輸款,因乙方原因未在規定時間(次日上午9點前)
2、乙方責任:
1、 內將單據會齊交由甲方,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調車費:合同簽訂後,乙方的第一次發車(不論發車數量多少),發車的前一天甲方墊付每臺車費用元。該費用在十個工作日內分期扣回。以後增補的車輛甲方不給予該費用。 甲方協調運輸中相關的關係,保證乙方機械車輛暢通無阻,施工中不受外界干擾。車輛在運輸過程中造成扣車罰款,均有甲方負責協調處理,並承擔經濟責任。由於甲方協調失誤造成乙方不能正常運輸,甲方應賠償乙方每天每臺車500元,乙方車輛在工程現場或在工程現場之外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甲方協調處理,但不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負責維修擴展車輛運輸通道,保證道路暢通和正常會車,保證道路中經過橋樑、承受重型車安全通過,保證乙方車輛不誤工,保證車輛正常裝卸。 甲方提供乙方駕駛員住宿場所,水電費、餐飲費乙方自理。 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要求及時組織機械車輛,按照合同規定車輛按時完成土方運輸任務。現場車輛不允許擅自調離現場,如調離必須和甲方協商同意後,在補足原有車輛數量後方可實施調離。否則,每調離一臺車輛甲方將甲方責任: 扣罰乙方
2、 乙方無故停運,造成甲方損失的每輛車賠償乙方必需按時將每天票據交給甲方,不得延時或轉賣,如發生類似情況,甲方將扣除乙方所有車輛一天的運輸費雙方責任:
1、 甲乙雙方互派代表到現場,負責工程管理、監督、協調工作。
2、 甲乙雙方遇到雨雪天氣,機械車輛運輸有困難,雙方代表協商,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停工或延誤工期,雙方均不承擔經濟或違約責任。
3、 甲乙雙方未按合同規定履行責任與義務,雙方均有權終止合同。
4、 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經雙方協商達不成一致時,任何一方都有權向____市大港區仲裁機關或人民法院提請訴訟解決。
5、 本合同雙方代表人法人簽字蓋章,方可生效。
6、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蓋章簽字):乙方代表(蓋章簽字):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________年月____日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2023工程合同格式 篇11
第一部分 一般條款
定 義
第一條 (一)在合同中,除合同內容另有要求外,下列詞定義如下:
(1)“業主”,名稱將在第二部分中具體標明,指僱用承包人的一方,或業主的法定繼承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包括業主的受讓人。
(2)“承包人”指標書被業主接受的投標人或投標公司,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業主同意的受讓人。
(3)“工程師”指第二部分中確定的工程師人選,或經書面通知承包人,由業主隨時任命的代行工程師職責的工程師人選。
(4)“工程師代表”指任何常駐工程師、工程師助手,或由業主或工程師任命履行第二條規定的職責的人選。對工程師代表的授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臨時性工程。
(6)“合同”包括合同條款、技術規範、圖紙、標價的工程量表、單價或價格表、標書、接受證書和合同協議(如已完成)。
(7)“合同價格”指在接受證書中確定的數額,可按合同條款的規定增減。
(8)“建築設備”包括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全部設備,但不包括構造永久性工程的材料。
(9)“臨時性工程”指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各種臨時工程。
(10)“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將施工和維修的永久工程。
(11)“技術規範”指在標書或標書修正中確定的規範,也包括由工程師提供或書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12)“圖紙”包括技術規範中包含的圖紙,經工程師書面同意的對圖紙的修正,以及由工程師提供或書面同意的其他圖紙。
(13)“現場”指建築工程師設計的永久性或臨時性工程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場地,以及業主提供的施工所需土地或場所、或其他合同中規定構成現場的部分。
(14)“同意”指書面同意,包括隨後對口頭同意的書面確認。
(二)合同內容需要時,單數表示的詞也包括複數的含義,反過來也是這樣。
(三)合同條款中的標題和邊注不被視作合同的一部分,在解釋合同時不予考慮。
(四)“費用”一詞包括現場內外發生的通常費用開支。
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
第二條 工程師應負責履行發出指令、頒發證書等合同規定的義務。如果在業主對工程師的任命中要求工程師在履行其部分職責時需經業主特殊同意,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規定。
工程師可隨時書面授權其代表代行其職權,但應向承包人和業主提交書面授權文件。在授權期間,工程師代表的決定對承包人和業主來說等同於工程師本人的決定。
以下情況如此辦理:
(1)工程師代表未否定的工程、材料,工程師仍有權否定,並決定折除相應的建築。
(2)若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的決定不滿意,有權提請工程師親自判定。
轉讓和分包
第三條 未經業主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合同,或合同收益(除了向承包人的開戶銀行支付到期款項外)轉讓。
第四條 承包人不得分包整個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承包人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即使工程師同意分包,承包人仍將承擔合同義務。分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爲、失誤、失職將象承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爲、失誤、失職一樣,由承包人
承擔責任。爲某部分工程提供勞力將不被視作分包。
合同文件
第五條 (一)在第二部分將寫明下列條件: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
合同適用哪國的法律,按哪國法律解釋;
如果文件用一種以上語言書就,文件按哪種語言解釋,就在第二部分中將其定爲以這種語言爲準。
(二)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合同第一、二部分的條款比其他條款更具約束力。構成合同的幾個文件可互相解釋,在發生歧義和不一致時,將由工程師向承包人作出解釋。
如果工程師對歧義進行解釋時,導致承包人增加未預見的開支,經工程師證明,業主應支付相應的款額,
第六條 (一)工程圖紙將由工程師保管,但需免費向承包商提供兩份副本。如果承包人需要更多副本,則自已承擔費用。完成合同工程後,承包人將圖紙全部歸還工程師。
(二)承包人將在工程現場保留一份圖紙副本,以便工程師及其代表,或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人士隨時審查。
(三)如果工程師不在合理的時間內提供圖紙或命令,導致工程延誤或中斷,在此情況下承包人要書面通知工程師。通知中應詳細描述所需圖紙、命令,爲什麼需要,何時需要,以及否則可能造成的延誤和停工。
(四)如果因工程師沒有或不能在合理時間內提供上述圖紙和命令,而導致承包人誤工和/或增加開支,工程師將決定延長承包人的規定工期。且只要開支合理,承包人將得到補償。
第七條 在工程進行中,工程師有權隨時向承包人提供正確施工所需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執行且受其約束。
一般義務
第八條 (一)根據合同條款,承包人要認真進行工程建設維護工程。只要合同規定需要,爲了建設和維護工程承包人應暫時或長期提供勞力、材料、建設機械等。
(二)承包人將對施工現場操作和建築方法的恰當、穩定、安全負全部責任。除非在合同中另有規定,承包人對工程師決定的永久性和臨時性工程的設計、規格不負責任。
第九條 如果修正需要承包人簽訂並執行的一個合同協議,協議由業主人準備並承擔費用。
第十條 爲了執行合同,承包人在標書中應承諾按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和業主共同同意的保險公司、銀行或其它保障機構開出的保函。保函數額不超過驗收證書中所要求的保函數額。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承包人將負擔全部費用。
第十一條 業主應在招標文件中向投標者提供經過考察獲得的有關工程的水文及地層資料。標書正是以這些資料爲基礎的,但承包人對自己的理解負責。
承包人被視作在提交標書前,已檢查了工程現場及周圍環境,掌握了關於工程性質的信息,包括地層情況,水文、氣候狀況,完成工程所需材料,到達現場的交通和食宿問題等。總之,承包人被認爲已掌握了可能影響投標的一切必要信息,包括風險,偶發事件。
第十二條 承包人被認爲在其標書的工程量表和價目表中已規定好價格。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這一價格已被認爲包含了其履行合同義務,正確執行合同的全部所需。如果執行合同過程中,承包人遇到一些他認爲有經驗的承包人也不能預見的情況或人爲障礙(天氣狀況除外),他將向
工程師代表提交書面通知。如果工程師確認其不可預見性,將要求業主支付承包人在這種情況下增加的費用。包括:
(1)爲執行工程師相應指示的合理費用;
(2)在沒有工程師特別指示時,採取工程師同意的恰當措施的合理費用。
第十三條 承包人根據合同規定建設工程,要得到工程師滿意的肯定。無論合同中是否有規定,工程師有關工程的指示承包人必須執行。承包人只接受工程師的指示,或在第二條的情況下接受其代表的指示。
第十四條 (一)承包人中標後,應在第二部分條件中規定的時間內向工程師提交一份執行合同的順序計劃,待工程師肯定。承包人隨時應工程師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詳細敘述他進行工程安排的書面報告。
(二)一旦工程師發現工程實際進度與上述計劃不符,將要求承包人提供一份修改的計劃,保證在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程。
(三)承包人向工程師或其代表提供這樣的計劃,並不免除他的任何合同責任。
第十五條 承包人在工程進行過程中或在工程師認爲履行合同義務必要時,提供監督管理。承包人或其一位經工程師書面同意的全權代表應隨時在現場,並負責監督管理。工程師可隨時撤銷對全權代表的確認,如果這樣,承包商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撤銷對其的授權,不再錄用他,並
提供替代人選。全權代表將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師的指示,或按第二條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示。
第十六條 (一)承包人在工程進行中,需在現場僱用如下人選:
(1)在自己的專業範圍內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能勝任監管工作的副代理人,工人領班和帶頭人。
(2)爲及時妥善地完成工程所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二)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人立即解僱其僱用來執行合同的人員,這些人員在工程師看來未履行職責或不稱職。被解僱的人員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再被僱用。被解僱人員的職位應立即由工程師同意的稱職人選接替。
第十七條 承包人負責根據工程師的書面指示正確地開始工程,保證工程位置、面積、水平面及各部分組合的質量,提供工程所需工具、設備和勞力。如果在工程進行中,在這些方面發生錯誤,承包人應負擔改正的費用,直到令工程師或其代表滿意,除非這些錯誤是由工程師或其代理
提供的不準確的書面資料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改正費用由業主承擔。工程師或其代表對開工和任何水平面路線的檢查並不免除承包人保持其正確的義務,承包人應仔細保護保存開工中使用的水準基點、觀測軌道、測標等。
第十八條 如果在工程進行中,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鑽孔或挖深坑,應書面提出要求。除非這一費用已包括在工程量表中,否則這一要求將被視作根據第五十一條提的附加要求。
第十九條 承包人在需要的時間和地點,或應工程師或及代表的要求,或應權威機構的要求,自己承擔費用提供燈光,警衛等來保衛工程,保障公衆的安全和便利。
第二十條 (一)從工程開始到按第四十八條規定的竣工證書中規定的日期,承包人負全部責任。如果工程師發出部分永久性工程的竣工證書,則承包人從證書中規定的日期起不再對這部分工程負責,這部分工程的責任轉至業主。承包人要對尚未完成將在維護期內完成的工程負全部責
任,除了“意外風險”以外任何原因造成的對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損害、損失,承包人要負責負擔費用修理好,以確保永久性工程完工時狀態良好,符合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發生“意外風險”,則承包人按工程師的要求和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修復,費用由業主承擔。承包人在完成
未竣工工程或履行第49、50條合同義務時,操作對工程造成損害,也要負責任。
(二)“意外風險”包括戰爭、敵對(無論是否宣戰)、侵略,反叛、革命、騷亂或軍事政變內戰,或在工程進行中,由承包商的僱員、分包人制造的動亂、混亂,或業主使用、佔用部分永久性工程,或由於工程師工程設計的原因,由核燃料燃燒或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輻射和污染,以及
爆炸引起的各種後果,以音速、超音速飛行的飛行物的聲波壓力,和其他有經驗的承包不能預見的事件,所有這些被稱作“免除風險”。
第二十一條 不限制第二十條規定的責任義務,承包人要以業主和承包人的聯合名義,對按合同條款在第二十條規定的時間內對除免除風險以外的任何損失投保,同時還要對維護期前產生的原因在維護期內造成的損失和承包人爲履行第四十九、五十條義務而採取行動引起的損失投保,
應保險:
(1)工程及應放入工程中的材料、設備,或加上第二部分相應條款規定的款額;
(2)承包商購買的替代建築工具和其他物品。
保險人和保險條款均需經業主同意,業主不得無緣由地不同意。承包人應要求隨時向工程師或代表出示保險單和已付的保險金收據。
第二十二條 (一)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人應對建設和維護工程中人員傷害、材料損失及財產損失對業主造成的損失和索賠進行補償,及對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等進行補償,以下補償和損失除外:
(1)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佔用土地;
(2)業主在任何土地上建設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權利;
(3)爲按合同規定建設和維護工程造成的不可避免的人員和財產損失;
(4)由業主其代理人、或非承包人僱用的分包人的行爲或失職造成的人員和財產損失,承包人認爲由業主的代理人造成的損失,且可公正的認爲是業主的責任,由此引起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等。
(二)業主應對按(一)款規定導致承包人遭受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和開支進行補償。
第二十三條 (一)在開始建築工程前,承包人在不限制其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義務的情況下,應對非第二十二條原因造成的,而由執行工程合同造成的財產(包括業主的)損失或人員(包括業主的僱員)傷害,其所要承擔的責任投保。
(二)保險人和保險條款均需業主的同意,業主不得無緣由的不同意。保險金額不少於標書附件的規定。承包人應要求隨時向工程師或其代表出示保險單和已付的保險費。
(三)應有這樣一個條款,即發生承包人應得到補償的損失時,而該保險受益人爲業主,則保險人就這一損失造成的開支、費用對業主進行補償。
第二十四條 (一)業主不對由承包人或再承包人僱用的工人受傷或發生事故造成的損害負賠償責任,除非事故或傷害是由業主或其代理人的行爲或過失引起的。承包人應補償業主,補償由此引起的索賠、訴訟、費用、開支等。
(二)承包人應對發生這樣的事故爲自己所負的責任投保。保險人應經業主同意,但業主不得無緣由地不同意。承包人應在僱用工人完成工程的過程中繼續保險,應要求隨時向工程師或其代表出示保險單和已付的保險費收據。如果再承包人已爲其僱用的工人投保,且以業主爲補償對象
,則承包人的投保義務被視作已履行。承包人需要求再承包人隨時應要求向工程師或其代表出示保險單和已付的保險費收據。
第二十五條 如果承包人未履行第二十一、二十三、二十四條的保險義務,或其他合同要求的保險義務,業主將進行相應投保,支付保險金,隨時從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或認作承包人的負債。
第二十六條 (一)承包人應注意所有國家、政府的法律、法規、條例、規章制度及與執行工程合同有關的地方或其他權利機構的規章細則,以及財產和權利將受到工程影響的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章,並交納規定的費用。
(二)承包人將遵守以上法規、制度,如因違反上述法規而使業主受懲罰,將保證業主得到補償。
(三)如果工程師確認承包人應付這樣的費用,則業主應再支付給承包人。
第二十七條 任何在工程現場發現的化石、錢幣、有價物、或文物、建築物和其他具有地質、考古價值的物品均屬業主的財產。承包人應採取恰當的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其他人移走或損壞這些物品,並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然後按代表的指示處理這些物品,費用由業主承擔。
第二十八條 承包人應保證業主不受對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建築設備、機械材料方面受保護權利和專利權,設計、商標等侵權行爲引起的索賠和訴訟的損害,並對其所受損害、支付的費用、開支進行補償。除另有規定外,如果要爲工程建設需取得石頭、沙子、砂礫、泥土和其他材料,承
包人負責支付噸位費、使用費租金和其他費用。
第二十九條 凡是工程建設所需要的操作,只要符合合同的要求,均可進行,但不應在不恰當的情況下妨礙公衆的便利,不應妨礙公共或私人道路的通行、使用和佔用,無論財產所有人是業主還是其他人,如果發生承包人負責的這類事件,承包人應保證業主不受由此引起的索賠、訴訟
、損失、費用、開支的損害,並對其進行補償。
第三十條
(一)承包人應採取各種必要的手段,防止與工程現場相通的公路、橋樑由於施工而遭受損害。承包人和再承包人應選擇路線、車輛,限制分散卸貨,使因運輸設備、材料到施工現場增加的運量被限制在合理範圍內,從而避免對公路、橋樑不必要的損害。
(二)如果承包人需要運送貨物經過部分公路、橋樑,包括建築設備、機械,建成的部分工程,而這種運送極有可能損壞公路、橋樑,除非採取特殊保護和加固措施。承包人在運送貨物前應通知工程師或其代表貨物的重量及其他特殊事項,還要告知他打算採取的保護、加固方法。除非
工程師在接到通知14天內指示不必要採取這樣的方法,承包人將採取行動或按工程師的要求實施修改後的方案。除非承包人在工程量表中包含了保護加固公路、橋樑的任務,保護加固費用由業主向承包人支付。
(三)如果在工程進行中或以後的時間裏,承包人因工程損壞公路、橋樑而被要求索賠,應立即告知工程師。業主將商洽解決辦法並支付索賠款,並對承包人因此受到的索賠、訴訟、損害、費用、開支進行補償。如果工程師認爲造成索賠或部分索賠的原因在於承包人未履行其上述(一
)(二)的義務,則經工程師確認的由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補償給業主。
(四)如果工程需要承包人使用水路運輸,上述條款中的“公路”應包括船閘、碼頭、防波堤或其他有關的水路設施,“運輸工具”應包括船隻,上述條款同樣有效。
第三十一條 對不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和業主簽訂的其他與合同工程有關的輔助合同項目,承包人按業主的要求,爲其他業主僱用的承包人及其工人,業主僱用的工人和其他在工程現場可僱用的機構進行工作提供合理的機會。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其代表的要求,爲其他承包人業主或
其他機構使用他負責維護的路段提供便利,或使用他施工現場的腳手架等其他設備,或提供類似的服務,則業主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師認爲合理的費用。
第三十二條 在工程期間,承包人應保證工程現場沒有不必要的障礙物,妥善儲存、處置建築設備和多餘的材料,從現場清理走殘餘物、垃圾和其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
第三十三條 工程完成後,承包人應把所有建築設備、多餘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從現場清理走,使其整潔,令工程師滿意。
第三十四條 (一)承包人自己安排僱用當地或其他來源的勞工,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負責勞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資。
(二)只要按當地情況可行,承包人應向工程現場的人員、工人提供適當飲用水和其他用水,並令工程師代表滿意。
(三)除非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及政府規章,承包人不得進口、出售、給予、易貨或處置任何烈性酒和毒品,也不得允許再承包人、代理人或僱員進口、銷售、贈予和易貨及處置。
(四)承包人不得也不允許向他人給予、易貨,處置任何武器、彈藥。
(五)承包人在處理與僱用工人的關係中,應充分考慮公認的節假日及導致和其他習俗因素。
(六)一旦爆發了傳染病,承包人將遵守並執行政府或地方醫療衛生機構爲治療疾病所制定的規章、命令及要求。
(七)承包人應隨時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僱員中發生非法騷亂或混亂行爲,並保證工程附近地區人員和財產的安全、和平。
(八)承包人要對其再承包人遵守上述條款負責。
(九)其他有關勞工和工資的條款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三十四條作出規定。
第三十五條 承包人應工程師的要求,向工程師代表或其辦公室,按要求的格式和時間提交一份詳細報告,報告其在工程現場僱用的監督人員和不同等級工人的情況。如工程師代表要求,還應報告建設設備的情況。
材料和工藝
第三十六條 (一)各種工程材料和工藝均應符合合同的規定和工程師的指示,且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驗。檢驗可在製造、裝配地、施工現場或合同規定的任何地點。承包人要爲檢查、測量、檢驗工程及其質量,或材料的重量、數量提供所需的幫助、工具、機械、勞力和材料,如果工
程師要求,承包人應將材料在應用於工程前提供樣品供檢驗。
(二)如果合同中有明確規定,則提供樣品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否則費用由業主支付。
(三)合同中明確要求的檢驗,其費用由承包人負擔。對於那些貨載檢驗和工程設計是否符合要求的檢驗,在合同中均有列舉,承包人可將其費用計入投標價格。
(四)如果是工程師要求的檢驗,而
(1)合同中沒有規定,或
(2)合同中未列舉,或
(3)雖有規定,但工程師指示由獨立的第三人在現場、製造、裝配地以外的地點進行檢驗,當檢驗表明工藝、材料不符合合同條款或工程師指示時,檢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否則,費用由業主負擔。
第三十七條 工程師和他授權的任何人隨時可以去工廠、工程準備地或工程所需材料、製成品、機械的來源地。承包人應爲他們獲得這種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幫助。
第三十八條 (一)未經工程師或其代表的同意,任何工程不得被覆蓋或遮掩,承包人要爲工程師或其代表提供充分的機會,檢驗將被覆蓋或遮掩的工程,並在永久性工程開始前檢查地基。承包人應及時通知工程師代表部分工程或地基待於檢驗。工程師代表不應拖延這樣的檢驗,除非
他認爲檢驗沒必要,並通知承包人。
(二)應工程師的指示承包人要隨時打開已覆蓋的工程部分,並負責再次施工至工程師滿意。如果被覆蓋和遮掩的工程部分符合合同的要求,且滿足(一)的條件,則開蓋和再施工費用由業主承擔。否則,所有費用由承包人負擔。
第三十九條 (一)在工程施工中,工程師有權隨時書面要求:
(1)按要求把工程師認爲不合適的材料在指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理走;
(2)用合適的材料替換;
(3)無論先前是否檢驗過或已支付中期付款,工程師認爲不符合合同的材料要換掉,不合格的工藝要重新施工。
(二)如果承包人未執行工程師的上述命令,業主有權僱用其他人完成以上工作。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雜費業主可從承包人處取得,或由業主從該支付給承包商的錢款中扣除。
第四十條 (一)承包人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在工程師認爲必要的時間內,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如有必要在此期間要負責保證工程的完好,承包人按工程師指示這樣做所產生的額外費用,由業主承擔。但以下情況除外:
(1)在合同中規定的停工;或
(2)由承包人的錯誤而引起的必要停工;或
(3)由工程現場天氣引起的必要停工;或
(4)非由工程師或業主的錯誤引起,或不由第二十條“免除風險”引起的,爲正確施工或保證工程安全的停工。
如果承包人不在工程師提出要求後的28天內書面通知工程師其要求,則無權獲得額外的費用。如果工程師認爲承包人的要求是合理的,則由他來決定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和停工時間。
(二)如果按工程師的要求,工程或部分工程停工九十天後仍未得到工程師重新開工的命令,除了上述(一)中(1)(2)(3)(4)的情況外,承包人將向工程師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後二十八天內決定重新開工。如果在此期間仍未得到開工的決定,承包人可書面通
知(但不一定這樣做),視隻影響部分工程的停工爲對這部分工程的省略,視影響整個工程的停工爲業主放棄合同。
開工時間和延誤
第四十一條 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通知後(除非在工程師命令或認可,或承包人不能控制的情況下),承包人應在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期限內開始工程施工,且迅速不拖延。
第四十二條 (一)業主在工程師書面命令開工後,應授權承包人使用部分現場,使承包人能開工和按第十四條規定的進度計劃施工。此後業主按施工計劃的要求,在書面通知工程師後,應授權承包人使用施工所需的其他現場部分。如果業主不能按本條規定授權承包人使用現場,而導
致承包人誤工或增加費用,由工程師決定延長完工期,並確定應由業主承擔的補償承包人的合理費用開支。
(二)承包人將承擔通向施工現場的特殊或臨時道路通行費用。承包人將支付爲進行工程而在現場外膳宿供應費用。
第四十三條 按合同要求,在整個工程完成前各部分工程要完工,整個工程應在合同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期限從標書附錄中規定的開工期的最後一天算起。可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延期。
第四十四條 非由於承包人的錯誤行爲,而由於增加工程量或工程延誤或特別惡劣的天氣原因,或其他可能發生的特殊情況,承包人有權要求工程延期。延長時間由工程師決定,並分別通知業主和承包人。除非承包人在額外工程開始後或特殊情況發生後28天內向工程師代表提交詳細
情況,說明其有權獲得延期,工程師不一定把增加工程量和特殊情況列入考慮。承包人提供的情況要準備接受調查是否屬實。
第四十五條 除非合同中有相反的規定,未經工程師代表的書面允許,任何永久性工程不得在確認的休息時間一夜間或星期天進行,也不得在其他當地的假日進行。但爲挽救生命或財產或維護工程安全需要採取不可避免的行動時,承包商應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本條款的規定不適用於
傳統輪作或倒班進行的工作。
第四十六條 如果因承包人無權要求工程延期的原因,工程師認爲工程進度太慢,不能確保按規定時間或在延長期限內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將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要採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師將同意加速工程進度,以便能在規定時間延長期限內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
無權要求他人爲採取這樣的措施多付款。如果因接到工程師這樣的通知,承包人需得到其允許在休息日一夜間或星期日或當地的假日工作,工程師不得無故拒絕。
第四十七條 (一)如果承包人未在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工程,將向業主支付合同中規定的違約罰款,此罰款不作爲第四十三條規定時間與實際確認完工時間之差的罰款。在不損害其他補救措施的同時,業主可從他手中任何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上述違約罰款。而這一
切均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義務和合同規定的他的其他義務。
(二)如果在全部工程完工前,部分工程按第四十八條規定已經工程師確認完成,業主已開始使用,且合同中沒有其他條款作相應規定,則應支付的違約罰款按已完成工程佔全部工程價值的比例削減。
(三)如果願在合同中規定有關全部或部分工程完工的獎勵,可在第二部分的第四十七條規定。
第四十八條 (一)當全部工程完成且令人滿意地通過了合同規定的最後檢驗,承包人將向工程師或其代表發出通知,並承諾在維修期內將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上述通知和承諾均應採用書面形式,且被視作承包人的要求,要求工程師提供工程竣工證書。工程師應在承包人發出通知
後的21天內向承包人發出工程竣工證書,上面註明他確認的按合同完工的日期,並交給業主一份證書副本;或給承包人書面指示,指出他認爲在發出證書前承包人尚需完成的工作。工程師在書面指示後還應指出影響工程完工的工程缺陷。承包人在令工程師滿意地完成工程並修正缺陷後的
21天內有權收到竣工證書。
(二)同樣,按(一)規定的程序,在如下情況下,承包人可要求工程師發出竣工證書:
(1)在合同中規定了另外完工期限的部分永久性工程完成;
(2)工程的一部分已經完成,令工程師滿意,且已被業主佔用。
(三)如果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完成且令人滿意地通過了合同規定的最後檢驗,工程師應在全部工程完工前發出這部分工程的竣工證書。一旦證書發出,承包人即被視作已承諾在維修期完成未完成的工作。
(四)如果針對部分工程在全部工程完成前發出了竣工證書,如證書中未明示,並不視作地面或地表重做工作已完成。
缺陷責任
第四十九條 (一)“缺陷責任期”一詞指標書附錄中定義的缺陷責任期,從工程師按第四十八條規定確認的完工日開始計算。如果工程師發出了多份竣工證書,則分別從其完工日開始計算,各部分工程的缺陷責任期作相應規定。
(二)爲了按合同的條件在缺陷責任期結束後儘可能快地將工程轉給業主且令工程師滿意(合理損耗除外),承包人應儘快完成按48條的規定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在缺陷責任期內,或缺陷責任期結束後14天內,工程師或其代表如在檢查中發現問題,書面通知承包人後,承包
人應負責修理、修正、再建、調整、改正缺陷和其他錯誤。
(三)如果工程師認爲需要修理等工作是因爲承包人使用的材料、工藝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或因爲承包人未履行合同中明確規定或不言而喻的他的義務,則修理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如果工程師認爲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則費用將得到評估,算作增加的工作量。
(四)如果承包人未做前款工程師要求的工作,業主有權僱用他人做此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爲此工作本應由承包人自己支付費用完成,則產生的費用業主可向承包人索取,或從應付給承包人的錢款中扣除。
第五十條 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承包人應在工程師的指導下,對施工過程中或缺陷責任期出現的缺陷、瑕疵和錯誤進行檢查。除非上述缺陷按合同規定應由承包人負責,檢查工作的費用由業主承擔。如果確應由承包人負責,則檢查費用由承包人負擔,且他應按照第四十九條的規定,
自負費用進行修理和改進。
變更、增加和省略
第五十一條 (一)若工程師認爲有必要,他可對工程的形式、質量、工程量作變更,他有權要求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
(1)增加或減少合同工程的工程量;
(2)省略部分工作;
(3)改變部分工程的特性或質量;
(4)改變部分工程的地層、路線、位置和麪積;
(5)爲完成工程增加必須的工程量。
但這樣的變更不會使合同失效,變更所需費用將在確定合同價格時予以考慮。
(二)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承包人不得作變動。如果增加或減少工程量不是由於本款規定的要求,而是因爲與工程量的規定相比或多或少,則不要求書面命令。如果工程師因爲某種原因認爲可以口頭命令,則承包人應按命令去做。不論在承包人開始執行命令前後,工程師提出的對
口頭命令的書面確認,都被視作本款意義上的書面命令。如果承包人在7天內書面向工程師確認其口頭命令,工程師14天內未與駁回,則被認爲是工程師所作書面命令。
第五十二條 (一)所有按工程師命令增加或省略的工程量均應按合同價格表中工程師認爲適用的項目進行估算。如果工程師認爲沒有合適的項目可供選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談達成一個適當的價格。如果雙方意見有分歧,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爲適當的價格。
(二)如果工程師認爲因工程量有所增加或減少,使合同中規定的某項工程的價格不再合理,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談達成一個適當的價格。如果雙方意見有分歧,則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爲適當的價格。
除非書面命令給出後,或在增加工程量的情況下在工作開始之前,儘快給出以下通知,不得按上述(一)增加或減少工程量,不得按(二)改變價格。
(1)承包人通知工程師他打算要求額外付款或改變價格,或
(2)工程師通知承包人他打算改變價格。
(三)如果在確認工程完工後,發現增加或減少的工作量超過驗收證書中規定量的10%(除去臨時費用和工作補助),是由於下列原因而非其他原因造成的:
(1)變動命令累計的結果,和
(2)對工程量表中估計工程量的修正,不包括臨時費用,工作補助和按條款七十所作價格調整,
則合同價格應由承包人和工程師商量修正。如果雙方意見不一致,由工程師在考慮使用材料,相關因素及承包人執行合同總費用等因素的基礎上決定價格。
(四)如果工程師認爲有必要可書面命令增加的工程或替換工程採用加班形式完成。承包人將按合同中加班表的有關規定,以其標書中附錄的價格表爲基礎得到支付。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憑證,在訂材料之前,向工程師提交報價表,待其批准。
針對所有加班進行的工程,承包人應在其進行中每天向工程師代表提供詳細清單,註明所有加班人員的姓名、職務和加班時間,一式兩份,還應提供說明書,標明加班中使用的材料和設備的規格、數量(不包括前面提到的按加班表增加工程量所使用的設備),一式兩份。清單和說明書
經工程師代表確認後,將在其中一份上簽字,退還承包人。
每月末承包人應向工程師代表提交一份標價的說明書,說明使用的勞力、材料和設備。如未及時完整地提供清單,將得不到支付。如果工程師認爲要求承包人按上述規定提交清單和說明書是不現實的,則工程師有權決定對加班工時及使用的材料、設備支付合理的款額。
(五)每月承包人應向工程師代表提交一份詳細、全面的報告,說明他認爲自己應得的增加款額,和前一個月他應工程師要求增加的工程量。
對未包括在清單內的工程量和費用不能要求中期或最終支付。如果承包人在事先書面告知工程師他將對增加的工作量要求付款,則即便他未遵守上述規定,工程師有權要求對這樣的工程量和費用進行支付。
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第五十三條 (一)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建築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在運到施工現場後,均視作完全用於工程施工。除非是把它們從現場一部分移到另一部分,否則在沒有工程師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移動。而工程師不得無故不同意。
(二)工程完工後,承包人應即時從現場把所有建築設備、臨時工程及剩餘的材料清理走。
(三)除了在第二十條和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業主對上述建築材料、臨時工程及材料的損失、損壞不負責任。
(四)如果因工程需要,需進口某些建築設備,業主應幫助承包人在需要時從政府部門得到必要的許可,以便按上款清理現場時再出口這些建築設備。
(五)業主應幫助承包人在需要的時候爲工程所需的建築設備、材料和其他物品通關。
(六)其他影響建築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條件可在第二部分的第五十三條中作出規定。
第五十四條 執行第五十三條並非暗示工程師同意選擇這樣的材料或其他與工程相關的事項,也不妨礙工程師拒絕使用某種材料。
計 量
第五十五條 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只是估計數字,不應認爲是承包人履行合同義務所進行的實際工程量。
第五十六條 除非另有規定,工程師應計量並決定按合同進行的工程量的價值。如果工程師要對某部分工程進行計量,應通知承包人授權的代理人或代表。代理人或代表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有資格的代理人幫助工程師或其代表進行計量,並提供所有工程師或其代表要求的詳細情況。如
果承包人未參加或未派代理人蔘加,則工程師進行的計量或他同意的計量被視作對工程量的正確計量。如果計量永久性工程時需要記錄和圖紙,工程師代表應按月準備記錄和圖紙。如果承包人被書面要求,應在14天內參與檢查這些記錄和圖紙,並決定是否同意工程師代表準備的記錄和圖
紙,如果同意應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檢查,記錄和圖紙則被視作是正確的。檢查完畢後,承包人應在14天內書面通知工程師代表哪一部分記錄和圖紙他認爲不正確,由工程師作出決定,否則即使承包人不同意或不簽字,記錄和圖紙也被視作是正確的。
第五十七條 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工程計量應採用淨值,不管慣例和當地習慣怎樣。
暫定金總額
第五十八條 (一)暫定金總額是指在合同工程量表中規定的,按工程師的指示使用全部、部分或不使用,以進行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服務或用於偶發事件款額。合同價格應包括工程師可同意使用的與暫定金總額有關的工程、供貨或服務費用。
(二)對每一筆暫定金總額,工程師有權命令:
(1)進行工程,包括承包人提供貨物、材料、服務。合同價格應包括按第五十二條確定的工程、貨物、材料和服務的價值。
(2)由指定分包人進行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將付給承包人的款項按第五十九條(四)確定和支付。
(3)承包人採購貨物和材料,將對給承包人的款項按第五十九條(四)確定和支付。
(三)承包人應工程師的要求,應提供臨時費用支出的所有有關報價、發票、憑證、帳目和收據。
指定分包人
第五十九條 (一)所有在合同暫定金總額項下進行工程或提供貨物、材料、服務的專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由業主或工程師同意,選擇或指定,還有按合同規定由承包人分包完成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服務的人,均被視作由承包人僱用的分包人,在此合同中稱爲“指定分
包人”。
(二)在承包人有合理原因拒絕時,可不因業主或工程師的要求,或出於某種義務僱用指定分包人。承包人也不僱用那些在下列條件下拒絕參加分包的人:
(1)針對分包合同中的工程、貨物、材料、服務,指定分包人對承包人承擔如承包人按合同對業主承擔的義務和責任;並保證承包人不受因爲履行義務、責任而引起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的損害,並對承包人進行賠償;
(2)指定分包人應保證承包人不受因指定分包人、其代理人、工人的疏忽或錯誤使用承包人,提供的用於完成合同的建築設備、臨時工程而引起的索賠的損害,並負責賠償。
(三)如果暫定金總額項下的服務包括設計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或確定與工程一體的設備機械的規格,這樣的要求應在合同或指定分包合同中明確規定。指定分包合同應說明,負責提供此種服務的指定分包人應保證承包人不受因未履行義務而引起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等
的損害,並對承包人進行賠償。
(四)由指定分包人負責進行的工程,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中,以下應包括在合同價格中:
(1)按分包合同和工程師的指示,承包人應支付的和已實際支付的款項;
(2)工程量表中由承包人提供勞務的款項,或由工程師按第五十八條(二)命令,承包人提供勞務的款項,按第五十二條確定的價格;
(3)對其他費用和收益,若承包人在工程量表中已規定了該項目對暫定金總額相應的比率,則以此比率乘以實際支付或應支付的款項;若沒有這樣的條款,承包人在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比率視作在工程量表中的如此規定。
(五)在按第六十條發出證書前,若其中包括指定分包人進行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應得到的支付,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人提供合理的證明,證明除先前證書已包括的保留物外,指定分包人的所有工作已得到支付。除非下列情況,承包人將被視作拖欠:
(1)書面通知工程師其有充足理由延遲或拒絕支付;和
(2)向工程師提供充足證據,其已書面通知指定分包人。
在此情況下,業主有權在工程師頒發證書後,向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承包人應付的款項,再從業主支付或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抵銷。
如果工程師證明業主已直接向指定分包人作出支付,則其在頒發證書給承包人的同時應把業主已支付的款項扣除,但工程師應按合同規定,不延誤頒發證書。
(六)如果指定分包人在進行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中對承包人承擔的義務超過維修期,則在維修期結束後,承包人應把由這種未結束義務帶來的利益應業主的要求轉給業主,費用由業主承擔。
證書和支付
第六十條 (一)除非另有規定,將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條的規定,每月支付一次。
(二)如果業主向承包人預付款,用於建築設備、材料的費用,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作出支付和償付的相應規定。
(三)如果爲工程施工,需從國外進口材料、設備,或從國外輸入勞務,或因某種特定情況,合同項下的一部分支付需按第七十二條規定使用某種外幣,則此情況下的支付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作出規定。
第六十一條 只有第六十二條提及的缺陷責任證書,可視作對工程的接受。
第六十二條 (一)只有當工程師簽發了缺陷責任證書並把它交給業主,說明工程已完工並接受保修,情況令他滿意,合同才能視作執行完畢。工程師應在缺陷責任期結束後28天內頒發證書。如果工程的不同部分有不同的缺陷責任期,則以最近到期的爲準。如果在缺陷責任期內,按
第四十九和五十條的規定,命令承包人進行的工作已完成並令工程師滿意,則不管先前業主是否已進入、擁有或使用這部分工程,工程師都應儘快頒發證書。頒發缺陷責任證書不構成將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條的規定向承包人支付第二筆保留金的前提。
(二)除非承包人在頒發本條款規定的缺陷責任證書前,就與合同有關的事務或與進行工程的有關事務提出書面索賠,業主將不再對其承擔任何義務。
(三)儘管頒發了缺陷責任證書,承包人和業主仍應負責合同規定發生在頒發證書前而在頒佈證書之時尚未履行的義務。合同將被視作對雙方繼續有效,以便決定義務的性質和多少。
補救措施
第六十三條 (一)如果承包人破產,或收到被接收指令,或提出破產申請,或作出有利其債權人的安排,或同意在其債權人組織的委員會監督下執行合同,或公司將進行清算(非爲合併或重組而進行的自願清算),或未事先取得業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合同,或其貨物嚴重受損,或工
程師書面向業主證明,他認爲承包人:
(1)已放棄合同;或
(2)不開始進行工程且缺乏正當理由,或在收到工程師書面通知要求繼續進行工程後,停工28天;或
(3)在收到工程師書面通知拒絕接受某些材料和工程後28天內未從現場清理走這些材料,或未推倒工程重建;或
(4)儘管工程師已提出書面警告,仍不按合同進行工程,或持續故意不履行其合同規定的義務;或
(5)不顧損害良好的工藝技術,或公然對抗工程師的指示,把部分合同分包出去,業主可在給出書面通知14天后,進駐工程現場,驅逐承包人,但合同並不因此無效,合同規定的承包人義務、責任不予免除,也不影響合同規定的業主及工程師的權利和權力。業主可自行完成工程或
另僱其他承包人完成工程。按合同條款,業主和其他承包人可使用他們認爲合適的,爲進行工程而專門保留的建築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業主可隨時出售上述設備、工程和未用的材料,出售收入用於支付合同規定承包人應支付給他的款項。
(二)在業主進駐工程和驅逐承包人之後,工程師應儘快通過詢問雙方或調查單方面決定,到進駐時爲止,對承包人按合同已進行的工程部分應支付多少款額,以及未使用或只部分使用的材料和建築設備、臨時工程的價值。
(三)如果業主進駐工程,驅逐承包人,他將在缺陷責任期結束後,且待施工、保修費用、延遲完工損失和發生的其他費用確定並被工程師確認後履行對承包人的支付義務。承包人有權得到的款額爲,工程師確認若承包人妥善完成工程應接受的款額減去上述各項費用的差。如果上述費
用超過承包人若妥善完工應接受的款額,承包人應要求應向業主支付超過的部分。超過部分視作承包人對業主的負債,業主可相應收回。
第六十四條 如果在工程進行中或缺陷責任期內,因全部或部分工程發生事故或其他事件,工程師或其代表認爲補救或修理工作需馬上進行以確保工程的安全,而承包人無法或不願馬上進行工作,業主可僱用他人完成工程師或其代表認爲必要的工作,並作出支付,如果工程師認爲業主
進行的上述工作,承包人按合同有義務自負費用完成,則業主發生的所有費用可向承包人要求支付,或從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工程師或其代表應在上述緊急事件發生後,儘快書面告知承包人。
特殊風險
第六十五條
(一)除了對在特殊風險發生前已按第三十九條規定被視作不適用的工程,承包人對由以下定義的特殊風險導致的工程損壞,業主或第三方財產損失以及人員傷亡事件不負補償或其他責任。業主要保證承包人不受上述情況引起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等的損害,並對承包人進
行補償。
(二)如果工程或在現場、現場附近及運輸經過現場的材料,或承包人其他用於或將用於工程的財產將遭受由特殊風險導致的損害,承包人有權得到支付,用以:
(1)工程師要求的或工程完工所需的,但已被破壞或損壞的永久性工程或材料,將以費用加上工程師認可的合理利潤爲基數;
(2)修整工程被破壞、損壞部分;
(3)修整材料和承包人其他用於或將用於工程的材料。
(三)由地雷、炸彈、炮彈、手榴彈或導彈、彈藥爆炸或衝擊導致的,或由戰爭爆發引起的受傷或死亡被視爲特殊風險的結果。
(四)除以下關於爆發戰爭的規定外,業主應向承包人支付因特殊風險導致的進行工程所增加的費用和雜費,但不包括在特殊風險發生前按第三十九條規定視作不適用的工程的重建。業主一旦知道費用將增加,應立即書面通知工程師。
(五)特殊風險指戰爭、敵對狀態(宣戰或未宣戰)、侵略、外國敵對行動、第二十條規定的核及壓力波風險,即將進行工程或工程施工、保修所在國發生反叛、革命、暴動、軍事政變、篡權、內戰,只限於承包人和分包人僱工進行工程中發生的騷亂、動亂、混亂。
(六)如果在合同進行中,世界上爆發戰爭,無論是否宣戰,且戰爭在財政或其他方面對工程造成了實質影響,在合同按本條款規定終止前,承包人應繼續盡力完成工程。業主在戰爭爆發後可隨時書面通知承包人終止合同。這樣的通知發出後,合同將終止,但雙方在本條款下的權利和
第六十七條的操作不終止,且不損害任何一方因以前發生的違約而獲得的權利。
(七)如果合同按本條款規定終止,承包人應迅速從現場移走所有建築設備,並提供便利使其分包人同樣去做。
(八)如果合同終止,業主應向承包人支付在終止日前已完成的工程尚未得到支付的部分,款項將按合同規定的價格計算,再加上:
(1)對已提供工作、服務完成的預備項目應支付的款項,和對經工程師確認已完成項目部分應支付的款項;
(2)爲工程所需而訂的材料、貨物的費用,包括已運交承包人的和承包人按法律有義務接收的。業主向承包人支付相應款項後,這些材料、貨物成爲業主的財產;
(3)經工程師確認的,承包人期望完成全部工程所發生的合理費用,且此費用未被以上述及支付所包括;
(4)按本條款(一)(二)(四)規定應追加的支付;
(5)按本條款(七)規定清理建築設備的合理費用,如果承包人要求,包括將設備運回其註冊國的主要工廠的費用或運至其他地點的費用(不超過運回註冊國費用);
(6)在合同終止時,遣送承包人的工作人員和與工程有關的僱用工人的合理費用。
對本條款下業主應支付的款額,業主有權從承包人應付款中抵銷,包括對建築設備、材料的預付款和所有在合同終止日根據合同業主有權從承包人收回的款額。
失 效
第六十六條 如果因爲戰爭或其他雙方無法控制的因素,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其合同義務,或根據合同適用法律,雙方不必繼續履約,則業主針對已進行工程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等於按第六十五條規定合同終止情況下,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七條 如果業主與承包人或工程師與承包人之間就合同本身或工程施工發生爭議或分歧,無論是在工程進行中,還是完工後,無論是在合同終止、放棄前後,無論是在違約前後,應首先提交工程師。工程師在應一方要求後90天內,將其決定書面通知業主和承包人。此決定將是
最終的,對業主和承包人有約束力的,對業主和承包人立即生效,承包人應繼續盡力執行工程合同,無論業主或承包人是否要求仲裁。如果工程師書面通知他的決定九十天後,業主或承包人未提出仲裁的要求,則此決定將仍爲最終的,有約束力的。如果工程師未在規定的90天內通知他的
決定,或業主或承包人對其決定不滿意,則業主或承包人可在收到決定通知或九十天限期結束後的九十天內,將爭議提交仲裁。如果工程師的決定不是最終的和有約束力的,爭議和分歧將由按《國際商會仲裁條款》的規定由指定的一名或多名仲裁員裁定。仲裁員有權檢查並改正工程師的決
定意見、指示、證書或價格評估。在仲裁過程中,任何一方都可提供當時供工程師作決定的證據、爭論。即便工程師曾作出決定,仍不妨礙他作爲證人在仲裁員面前就提交仲裁的爭議分歧作證。儘管工程尚未完成,仲裁仍可進行,而在工程進行過程中業主、工程師和承包人的義務不因仲裁
而改變。
通 知
第六十八條 (一)業主或工程師按合同條款發出的證書、通知、書面命令均應郵寄至承包人的主要經營場所,或承包人指定的其他通訊地址。
(二)所有給業主或工程師的通知均應寄至第二部分條款分別指定的地址。
(三)任何一方可把指定地址改爲工程所在國的另一地址,但應事先書面通知另一方。工程師需書面通知雙方。
業主違約
第六十九條 (一)如果業主
(1)除去業主有權從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中扣除的部分,根據工程師頒發的證書,業主在應付款項到期30天內未向承包人支付;或
(2)干涉、阻礙或拒絕應要求同意頒發這樣的證書;
(3)破產、公司進行清算(並非爲了重組或合併的目的);或
(4)書面通知承包人,因不可預見的原因或經濟狀況混亂,無法再履行其合同業務。承包人如果提前14天書面通知業主,有權終止合同僱傭關係,並向工程師提交通知副本。
(二)當14天到期後,儘管有第五十三條(一)的規定,承包人應迅速從現場移走他帶來的所有建築設備。
(三)如果合同如此終止,業主應象合同按第六十五條規定終止時一樣對承包人承擔同樣的支付義務,但除了第六十五條(八)規定的款項,業主還應向承包人支付由於如此終止合同給承包人帶來的損失。
費用與法規的變更
第七十條 (一)有關合同價格的調整,應在第二部分第七十條中就勞工、材料費用的增減,以及其他影響工程進行的費用作出規定。
(二)如果在提交標書最後期限前30天之後,在工程進行國,國家的法律、法規、法令以及地方和其他權力機構的法規有所變化,或適用這些法律法規,將使承包人在進行工程中的費用發生增減(非本條款(一)所述增減),費用的變化經工程師確認後,由業主支付增加的費用,收
回減少的費用,合同價格作相應調整。
貨幣和匯率
第七十一條 如果在提交標書最後期限前30天之後,工程所在國政府或政府授權機構,對合同價格計價貨幣實行貨幣管制或貨幣流動管制。業主應補償由此對承包人造成的損失,且不損害承包人行使此種情況下可行使的其他權利和救濟措施。
第七十二條 (一)如果合同規定對承包人的支付全部或部分使用外幣,則支付不受特定外幣和工程所在國貨幣間匯率變化的影響。
(二)如果業主要求標書中只使用一種貨幣表示,而支付將用多種貨幣,且承包人已聲明他要求用其他貨幣支付的比例和數額,則由工程所在國中央銀行決定的,提交標書最後期限前30天當日的匯率將用於換算外幣支付部分款額。這一點應由業主在提交標書前告知承包人或在投標文
件中寫明。
(三)如果合同規定用多種貨幣支付,當按第五十八、五十九條規定全部或部分使用臨時費用時,其中用外幣支付比例和數額將按本條款(一)(二)的規定確定。
第二部分 特定條款
下列特定條款作爲第一部分一般條款的補充。
第一部分中的下列條款經修改:
(略)
第一部分中的下列條款增加內容:
(略)
2023工程合同格式 篇12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就馬橋河鎮禧水秀苑小區水暖工程承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 工程名稱:
二、 工程地點及面積:
三、 工程承包內容及範圍:工程圖紙中設計的給排水、採暖和雙方另行約定的相關事宜。
四、 工期:開工時間: 年 月 日,竣工時間: 年 月 日。
五、 工程質量:乙方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技術方案、施工驗收方案有計劃的組織施工,工程要達到國家標準和行業的相關規定,且必須經質監部門驗收合格。
六、 工程價款: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元。
七、 工程承包方式:(主要約定原材料供應和工人工資由誰支付)
八、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必須經甲方及監理認可,否則不得 使用。
九、乙方要具備施工資質,嚴格按國家操作規範和施工驗範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精心組織施工,並按甲方的 施工計劃有計劃有步驟的進行施工。
十、乙方在工作中必須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安全規定,落實安全措施,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相應安全設施,確保施工安全,乙方人員在工作中出現的一切傷亡事故均有乙方自行承擔責任並支付相關費用。
十一、乙方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出現罰款、停工等情況由乙方自行協調並承擔費用及損失。
十二、甲方不定期的對乙方的施工現場進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綜合治理等方面進行安全教育、監督、指導和驗收。
十三、工程價款的結算方式:整個水暖工程全部結束並經關部門驗收合格後雙方統一結算,甲方用本小區(註明頂賬樓房位置、面積、單價及總價款)頂抵全部工程款,差價以現金形式多退少補。
十四、質保金:乙方向甲方交付整個水暖工程總造價5%的現金作爲工程質保金,兩個採暖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維修、更換;兩個採暖期過後無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返還。
十五、工程中如因其他工種延誤水暖工程,或因不可抗力、工程圖紙設計變更等原因延誤工程,本合同工期按實際延誤天數順延;否則,乙方延誤工期每日按工程總價款的2.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六、甲方委派 爲施工現場的負責人,乙方委派 爲施工現場的負責人,進行現場監督、指導,行本合同的各項約定。
以上協議雙方自願達成,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違約,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法定代理人:
乙方:
負責人:
年 月 日
2023工程合同格式 篇1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以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規定、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華宇汽修廠前棟大樓安裝鋼化玻璃承包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並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新河橋華宇汽修廠前棟大樓
2、結構形式:磚混、框架。
二、承包範圍
1、承包樓層:二層至五層,約193.8m。
2、承包內容及材料要求:
①12mm鋼化玻璃運輸及安裝;
②安裝壓條用1.5mm厚不鏽鋼折板;
③玻璃挖洞安裝800600的翻窗33個。
三、承包方式及價格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承包價格:肆萬伍仟捌佰伍拾貳元整(¥:45852元) ①玻璃85元/ m193.8 m=16473元;
②不鏽鋼壓條:24元/m230m=5520元
③安裝費:50元/ m(含上樓費用)193.8 m=9690元; ④玻璃膠:5元/ m193.8 m=969元
⑤翻窗:400元/個33個=13200元
四、工程質量
乙方嚴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所承包的工程應達到地方質檢站認可的優良等級。 2222222
五、工期:35天,即從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
六、勞務費結算
材料到場甲方支付乙方工程總款的60%,餘款待工程結束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一週之內甲方一次性付清。
七、現場管理
1、甲乙雙方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管理制度,在甲方負責人統一領導下施工,有關計劃、進度、材料供應等工作雙方密切配合,以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2、施工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出入現場要求戴安全帽,非施工人員不準出入現場;
3、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監督。
八、合同生效終止
1、本合同訂立時間20xx年 月 日;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結算完畢後該合同終止;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另行協商,作爲合同附本,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本合同簽訂地址: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2023工程合同格式 篇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總則
一、井位
1.鑽井施工地點:_________;
2.地形圖:_________;
3.井位設計圖:_________;
4.地層構造圖:_________.
二、國家、部、局對鑽進工程施工的批准投資計劃、工程項目,設計任務書等文件號及影印件。
三、井別:_________.
四、鑽井口數:_________.
五、井深結構:_________.
六、質量:
1.井身質量合格率_________,
2.固井質量合格率_________.
七、價格
1.調整井單價_________元米,合計金額_________元
2.開發井單價_________元米,合計金額_________元
第二條工程期限本合同鑽井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鑽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全部鑽完。在組織鑽井工程施工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並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一、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更變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技術文件、技術圖紙和鑽井施工條件,被迫停工或不能繼續施工者。
第三條鑽前準備
一、甲方在開鑽前應辦妥徵地拆遷和井場道路的墊方;清除施工場地及進出道路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建築物、構築物、管線、樹木、青苗等阻礙物。解決施工用的水、電和鑽機安裝搬運的道路。
二、甲方按時向乙方交付井位設計、完鑽井深、層位和完井要求,負責鑽井區塊的斷層分佈圖;斷層數據;小層平面圖;構造圖和鄰井圖壓力資料數據,並向乙方進行地質和工程技術要求交底。
三、乙方在開鑽前應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學習和熟悉各種設計圖紙,參加地質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安排鑽機運行計劃,施工方案,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工程款結算
一、按不同的機型、井別、井深、另加風險金,確定承包費用。對承包範圍以外的費用,按規定結算。
二、本合同自簽訂生效之日起,甲方應在____日內按工程費用總額_________元的百分之_________一次撥給乙方,作爲乙方備料及施工費。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爲油田開發着想,嚴格按照部、局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
二、在鑽井施工中,乙方必須堅持按技術要求施工,甲方派員監督。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乙方井噴、卡鑽等事故和費用增加,應由甲方負擔;
1.鑽井施工設計有錯誤或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與實際不符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責。如乙方及時發現並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後立即(當天)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經雙方同意後方可改變施工計劃,由此而引起的費用增加,由甲方承擔,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2.鑽井施工中如有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加大鑽井難度時,需經上級有關部門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有關增加的生產費用手續後方可施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甲方未盡協助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
三、在鑽井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損失自理。
四、鑽井是隱蔽工程,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按標準操作,做好每一道工序的記錄,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驗收。
五、甲方遇到特殊情況,要求乙提前完____區塊鑽井任務的,由雙方協商解決。乙方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六條完井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完井前____日,應及時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期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另行商定驗收日期。但甲方必須承認乙方的完井時間。甲方推遲驗收,其間發生的管理費、車輛費由甲方負擔。
二、施工完畢的井要以部、局的統一質量驗收標準爲依據,甲方不準提高驗收標準。
三、經檢驗合格的井,從驗收即日起爲移交完畢。移交後發生井口套管頭損壞、晃動或井口帽子丟失、井下落物,乙方概不負責。
四、由於甲方提供的資料、數據不準確或其他原因,造成鑽井質量不合格,由甲方負責。需乙方修井的甲方還要承擔修井費用和乙方的窩工費,窩工費按每小時_________元計算。
五、因乙方本身原因造成不合格的井,由乙方自己承擔。
六、施工完畢並已驗收合格交給甲方的井,甲方在未射孔之前,若出現管內外冒油、水、氣現象,乙方負責保修,保修期爲六個月,超過保修發生管內外噴冒氣油、水,乙方不予負責。
第七條獎勵、懲罰與仲裁
一、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前完成鑽井任務,爲甲方提前投產 創造了條件,增加了效益,甲方應按總施工費用的_________‰給乙方獎勵。
二、甲方不能隨意藉故拖欠或拒付乙方施工完畢、並已驗收合格的井,如逾期不付,甲方應增付未付款項的利息。
三、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第八條工傷事故 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文明生產、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負,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九條附則
一、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擬定附則條款,作爲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牴觸。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效力。
二、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後可作爲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牴觸之處,以本合同爲準。
第十條合同附件(略)
一、鑽井施工圖紙;
二、地形圖;
三、井位設計圖;
四、地層構造圖;
五、國家、部、局對鑽井工程施工的批准投資計劃、工程項目、設計任務書等文件影印件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
2023工程合同格式 篇15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項目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承包範圍:
二,主要技術來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施工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爲人民幣(大寫):元.
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合同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在以下條件滿足之後生效: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簽字)(簽字)
工商註冊住所:工商註冊住所:
企業代碼:企業代碼: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2023工程合同格式 篇16
熱門私人工程合同範本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拆遷戶(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建築安裝工程的建設需要,經規劃部門和拆遷房屋主管機關批准,拆遷乙方現有住房。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保證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遵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在甲方用地範圍內共有________結構的住房____幢____間,共__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積的數量,私有房屋以產權證標明自住的39;數量爲準;租住公房以承租數量爲準,單位公用房屋以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爲準),全部交給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應付給乙方拆除費)。甲方負責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爲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單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撥給相應的投資、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潛力自行遷建,或由甲方在____市規劃管理部門批准的地區內進行遷建)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則上不超過原住房面積,乙方原住房過寬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對其安置時應適當壓縮,但對壓縮面積應按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規定作價補償;乙方原住房嚴重擁擠不便的,應按其家庭人口情況給予適當照顧)。
第二條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週轉房(或乙方自找的週轉房),甲方於乙方搬遷後____日內一次付給乙方搬遷費________元。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在臨時週轉期間按下列情況給予補助:
1.乙方自行找房週轉,每人每月補助__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單位解決乙方週轉房致使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____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簡易房週轉的,週轉期間免收房租。簡易週轉房沒有取暖裝置的,取暖季節每人每月補助________元取暖費,並按規定補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費用。
第四條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於________,共____套____間,____層____號,配有____等裝備。
第五條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員(18歲以上者)____等____人一致簽字同意____作爲乙方代表人,授權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件上簽字。甲方付給乙方的.各項費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領齲甲方對乙方家庭成員中發生與拆遷房屋有關的分家析產、繼承糾紛等,一律不負責任。
第六條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種費用,逾期____日,應按所欠款額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如不按時按量向乙方單位撥給相應的投資、材料和遷建用地,每逾期____日,應向乙方償付____元違約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地點和麪積、層次給乙方安置住房,應向乙方償付____元的違約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義務。
乙方如經甲方按合同規定安置住房後,仍拒不搬遷的,由甲方申請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對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遷的,每逾期____日,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甲方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乙方如遇陰雨天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時搬遷,時間順延,但必須告知甲方情況。
第七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經雙方協商仍不能解決的,可提請當地房產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縣)房地產管理局、_________銀行、建委、計委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拆遷戶(乙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工程合同格式 篇17
發包方: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本着誠信守約、平等互惠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塔機安裝合同。
(一)、安裝塔機的概況
1.1塔機型號:QZT-63
1.2塔機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
1.3塔機安裝說明書
1.4塔機安裝高度說明:
(二)、安裝塔機時間地點
2.1地點:蘭大渝中校區
2.2時間:20xx年4月26日
(三)、費用及付款
3.1安裝費、安檢費資料費。
3.2安裝完畢驗收合格付款80%,經安檢部門認可的檢測單位檢測合格付清餘款。
(四)、甲方責任
4.1提供安裝塔機的全部技術資料
4.2提供安裝塔機的整件和合格配件。
4.3提供《甘肅建築起重機械登記表》
4.4 督促施工總包方單位創造安裝塔機的施工條件。
4.5 協助安裝單位做好安裝塔機全過程的安全技術工作。
(五) 乙方責任
5.1應提供安裝單位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5.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應提供單位名稱及證書)
5.3安裝塔機,專職安全生產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必須親臨現場,加強管理。
5.4編制塔機安裝方案,並嚴格執行,確保塔機安裝的質量。
5.5應與施工總包單位簽訂安裝塔機的安全協議書,並嚴格執行,確保塔機安裝過程的安全。
5.6安裝完畢應提供塔機安裝相關資料和驗收記錄。
(六) 其它
6.1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則通過所在地法院裁決。
6.2 合同一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6.3 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發包方:
承包方:
年月日:
2023工程合同格式 篇18
合法的建設工程合同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一、承包事項:平頂山_________樓及室外管網道路工程技術資料
二、承包方式:
1、平米包乾_________元。2、總建築面積爲:67002,價款爲:10050元。大寫:一萬零伍拾元。
2、室外管網定價包乾價款爲:。
3、合計:合同總價款爲:(大寫:)。
三、合同工期:合同工期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程資料費20。00(大寫:兩千元整)如果甲方在達到資料費支付條件後____日內無法支付乙方工程資料費,乙方保留停止工作和解除合同的'權力。
2、如果在合同工期內,甲方未完成所有施工任務,導致乙方的工程資料未在合同工期內完成竣工備案,工程合同發生延期,則在延期的月份內,甲方需按月支付乙方工程資料費20。00(大寫:兩千元整)。延期月份15天以下(含15天)按半月計算,15天以上的按全月計算。
五、承包範圍:工程技術資料的填寫、收集、整理、組卷、歸檔、備案,直至竣工。
六、辦公用品歸屬:電腦、打印機、複印機、紙張、辦公桌椅、資料櫃、筆、釘書機、釘書釘、尺、壁紙刀、膠水、資料盒由甲方提供,資料軟件由乙方承擔。
七、工作分工
乙方要保證資料填寫、整理與工程進度同步的,工程竣工驗收前做好組卷和預驗收工作。
①檢驗試驗: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負責原材料的、試樣、試件的取樣及製作,乙方負責相關資料的填寫並送試驗室承辦檢驗試驗工作(檢驗試驗費用由甲方承擔)。
②資料編制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各種圖、安全資料中有技術要求和方案要求的由甲方工程師編制,所有報驗表、檢驗批表、驗收表、統表等均由乙方負責填寫。
③資料簽字由乙方找相關人員簽字的,要求與工程同步。
④分包工程技術資料:乙方負責收集檢查驗收所有分包工程技術資料,並整理歸檔。
八、合同履行期間,乙方進入施工現場要戴好安全帽並按規劃的路線行走,防止出現人身傷亡事故。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2023工程合同格式 篇19
常用版小型工程合同範本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商定,關於乙方向甲方提供設備租賃服務事宜,依照《_____》有關規定,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服務地點:
二、服務內容:詳見乙方提供的附件《項目及價格清單》。
三、服務方式:乙方按照《項目及價格清單》提供器材安裝、調試、使用及其它服務項目。
四、服務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合同價款:本次租賃項目總造價爲________元人民幣(即人民幣大寫_______元整),如有增減設備或製作按實際發生額結算。
六、付款方式:
合同簽字後甲方向乙方支付___%(合_______元人民幣)的預付款項,服務結束後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剩餘款項。
七、甲方工作:
1、儘可能爲乙方提供安裝的便利條件:即施工、電力、時間、場地等,以保證正常施工;
2、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項;
3、保證現場器材的安全。
八、乙方工作:
1、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所用器材的運輸、安裝、調試及使用。具體項目內容詳見《項目及價格清單》(即附件)。
2、提供技術人員在現場進行協調及支持。
3、在指定時間內完成安裝與拆卸。
九、維護方式: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器材,若因以下原因造成的器材損壞由甲方負責賠償(或支付維修費),若損壞的器材已無法修復,甲方要按乙方購進此器材的價格全款向乙方賠償。
(1)甲方人員在非乙方人員授權情況下私自操作而導致的器材損壞。
(2)設備因欠佳的環境而導致的故障,如過高的輸入電壓等。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器材與《現場佈置及所用設備項目及價格清單》不符或未達到本合同對設備、器材的質量要求,由乙方更換,如對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2、如因客戶原因,甲方須更改此次活動的時間、地點,須至少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如因甲方原因取消此次活動,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款項50%的經濟補償;如因不可抗力或非人爲因素造成本次活動不能進行,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甲方須支付乙方已發生費用。
3、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時安裝和調試清單所列器材,致使甲方活動未能正常進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損失程度,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
十一、爭議:
本合同履行雙方發生爭議時,應積極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爭議。
十二、其它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列事項,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電話:電話:
簽字日期: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字日期: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023工程合同格式 篇2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方將 項目中的安裝工程委託乙方施工,爲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責任,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結構類型:
4、 建築面積:地下二層,地上33層四棟,三層框架一棟,車庫一個,約150000㎡;以施工圖紙實際建築面積爲準。
5、 承包範圍:按甲方與建設方簽署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書》中涉及的施工範圍執行。
第二條 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包驗收。
第三條 工程計價:
本工程執行甲方與建設方簽署《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書》工程價款及計價方式的基礎上,甲方扣留14.75%的管理費用,(含稅金及大合同內建設方下浮的2%),竣工驗收合格後除保脩金外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付款方式:執行甲方與建設方簽署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書》內容,在建設方撥款到位後3個工作日付給乙方。
第五條 工程質量、材料認證、施工工期、保修條款、安全文明施工,違約責任等,均按甲方與建設方簽署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書》中涉及乙方的條款執行。
第六條 合同履約金:
本合同簽訂後當日向甲方繳納保證金40萬元(肆拾萬元),接到甲方進場通知三日內再向甲方繳納保證金40萬元(肆拾萬元),逾期不交,合同視爲作廢,前期所交保證金不予退還。【共計捌拾萬元整】,如兩個月內不能按時進場,全部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合同仍然有效。保證金的返還按甲方與建設方簽署的合同執行。
第七條 其之約定:
1、 甲方統一向乙方提供臨建,以安排工作人員辦公、工人居住及材料庫房。臨建費用由乙方承擔。
2、 乙方施工中發生的水電費由甲方承擔,但乙方人員在施工中及宿舍內發現浪費用水(常流水)、用電(常明燈),發現一次罰款500-1000元。
3、 乙方服從建設方委託的管理人員,工程監理人員,甲方管理人員的統一管理和指揮,如乙方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服從者,發現一次罰款500-1000元。
4、 乙方不得以各種理由停止施工或向建設方及甲方鬧事,如果發現一次罰款一萬元,發現三次,將無條件自動退場。
5、 維護甲方形象和權益,做好工人思想工作,禁止賭博、打架、酗酒鬧事,傳播淫穢物品,禁止發生拉閘,爬塔吊,不允許隨意到政府有關部門上訪鬧事,擾亂社會安定,和諧的行爲,如發現類似事件,乙方接受有關部門的經濟處罰並承擔全部經濟責任,發現一次罰款10000元,發現三次,將無條件自動退場。
6、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所有的經濟責任賠償,觸及法律的追究法律責任。同時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本公司的處罰。
7、 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甲方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八條 乙方做好屬於自己完整的施工資料,按時交與甲方歸檔。
第九條 乙方承擔涉及自身的一切政府所繳納的費用,如人身保險,材料檢測等費用。如甲方代交的,乙方把款直接付給甲方
第十條 其他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與建設方簽署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書》複印件一份,總承包單位授權委託書複印件一份,被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協商解決。
3、 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工程款結清後合同終止。
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5、 附上乙方施工項目經理的名單,身份證複印件和結算工程款的具體負責人名單,身份證複印件,不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變更上述人員。否則出現後果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同時附上技術人員,施工人員的花名冊及特殊工種的上崗複印件。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工程合同格式 篇21
甲方: 乙方:
1、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技術工作全面負責,接受總公司和項目的安全管理,組織編制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以及安全技術交底工作計劃,對樁基(含挖孔樁等)、基坑、裝吊、填方、挖方、水上、水下、高空作業、交叉作業、爆破作業等主要分項工程或工序要編制專項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計劃。
2、組織並參加技術較複雜的腳手架、井架、龍門吊,以及塔吊、圍堰等設施的檢查驗收工作,凡檢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3、檢查、督促工程施工項目實施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要求。
4、發現安全隱患,要立即制止或要求有關人員抓緊糾正。
5、解決複雜工作(如裝吊起重、高空作業、爆破作業、交叉作業等)中的施工安全技術問題。
6、對於不能獨立解決的特殊安全技術問題,應及時向上級總工程師報告,並聘請有關專家研究解決。
7、對因安全技術問題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負管理責任並願意接受有關處罰;對項目總工的個人處罰,不能免除或者減輕單位對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工程合同格式 篇22
甲方:
乙方:
根據《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相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工程內容:不鏽鋼玻璃隔斷,約22.5平方米
2、工程位置:重慶船舶工業公司辦公大樓4樓,甲方辦公室內
3、工程總價:¥ 5500元(人民幣伍仟伍佰元整),此爲不含發票價
4、付款方式:合同簽訂當日預付總價的30%現金(即¥ 1650元),工程安裝結束後以現金方式一次性結清餘款。
5、施工安全:乙方應文明施工,儘量減少對周邊的影響。施工安全由乙方全權負責,若發生事故,其責任與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6、施工方案:按雙方協商樣式施工,乙方提供草圖,甲方確認。隔斷爲主體全磨砂鋼化玻璃、外框不鏽鋼夾持模式,中間無分隔。主體採用10mm磨砂鋼化玻璃,水平方向均分6至7塊玻璃拼接,垂直方向爲整塊玻璃,尺寸由房間高度確定。雙面不鏽鋼通過不鏽鋼薄板焊接,不鏽鋼薄板打孔並用膨脹螺栓固定在牆壁或地板上(需要加接角鋼的加接角鋼),再在雙面不鏽鋼中墊木條並夾持磨砂鋼化玻璃。不鏽鋼高寬尺寸控制在8050mm內,不鏽鋼薄板厚約1至2mm,長度由房間情況決定。牆壁與不鏽鋼、不鏽鋼與玻璃、玻璃與玻璃之間用玻璃膠填充或固定,其它位置用填充料封填以增強房間隔斷後的隔音效果。
7、施工工期:在保證施工時間、空間位置情況下,合同簽訂後20日完工。
8、工程質保:正常使用一年內出現玻璃爆裂破損,乙方負責免費更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