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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抵押借款合同(精選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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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抵押借款合同 篇1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民間抵押借款合同(精選28篇)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經營需要,以自有車輛做爲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小寫),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壹輛,排量:,顏色,車牌號爲::發動機號爲:。上述抵押的車輛爲甲方所有。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爲_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抵押情況聲明、暫管。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一切倉儲及其保險管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第六條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權人:______(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間抵押借款合同 篇2

借款人(債務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真實、協商一致的原則,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款

第一條 借款種類:本借貸行爲是民間借貸行爲。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三條 借款額爲人民幣(大寫): 萬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本借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實際借款金額,借款日和還款日等詳細約定以借貸雙方簽訂的借款協議爲準,以借貸雙方簽訂的借款協議做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六條 借款人承諾:

1、 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2、 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正當償還貸款本息;

3、 當其出現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5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並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 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在貸款人審查其資信材料、還款能力、借款用途,貸款使用情況時予以積極配合。

第七條 貸款人承諾: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第八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生計和經營之需確實要收回貸款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爲正當行使上述權力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 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於非法活動;

2、 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債務;

3、 借款人的繼承人或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爲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4、 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未按時償還貸款利息的(如按季付息的不得超過當季合同約定付息時間的5個工作日);

5、 抵押物毀損失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6、 抵押人第二住所發生變化,致使抵押房內人員第二住所無保障的;

7、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 抵押

第九條 抵押物:爲確保借款人正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有權處分並擁有所有權的位於日照市 號樓 單元 戶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的合法地產(權證字號: 字第 號;地證字號: 字第 號)抵押給貸款人,抵押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作爲履行本合同擔保,抵押財產所有權對此表示同意。如在到期 年 月 日內未還清貸款,貸款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後兩日內抵押人應持房屋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協同貸款人輸抵押登記手續,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登記、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註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第十一條 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十二條 抵押物保管: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

第十三條 補充擔保:抵押期間、抵押物價值減少或的貸款人認爲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借款人應服從貸款人意見。重新估價後,抵押物價值不足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爲擔保或提前歸還部分貸款額。

雙方認定該房地產價值 元(大寫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間抵押借款合同 篇3

甲方(借款人): _ 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 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具體約定: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爲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五)、甲方選擇的還款方式爲

(六)、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爲_個人無限連帶保證反擔保_(見第二條保證條款)。

(七)、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第二條、保證條款:

(一)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

(二)保證人保證擔保的範圍: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

2.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3.爲實現債權和質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因違約方發生的律師費)。

(三)保證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四)在借款期內,保證人發生被宣告破產、被依法撤銷、解散、資不抵債等喪失擔保資格和能力的變故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應提供新的擔保。

(五)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一)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文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間,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爲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要求恢復原狀、提供擔保遭拒絕;

(六)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中斷、撤銷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險;

(七)保證人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或者拒絕乙方對其財務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保證人違反本合同保證條款或喪失擔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

(九)甲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貸款的行爲。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一)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罰息和複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質押物以清償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三)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四條 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同意採取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民間抵押借款合同 篇4

借款人:

身份證號:

電話:

抵押人:

身份證號:

電話:

貸款人:

身份證號:

電話: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及《包頭市房地產抵押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爲明確責任,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

第一條借款性質:本借貸行爲系民間借貸。

第二條借款用途限制: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借款人須合法使用,不得從事非法活動。

第三條借款額爲人民幣(大寫):萬___元整,小寫:.00___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下同)。

第四條借款期限:借款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個月,期限最後一天爲還款日。實際借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款人向貸款人出具的借款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爲準(未記載的依照本條)。借款借據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

民間抵押借款合同4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身份證號:

住址:

固定電話:移動電話:

抵押共有人:身份證號:

住址:

固定電話:移動電話:

乙方:出借人(抵押權人)身份證號:

住址:

固定電話:移動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自願簽定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今借到乙方現金(人民幣)¥:萬___元整。 (大寫)人民幣月利率%,用於資金週轉。

第二條

借款期限: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一次性還清本金。利息按季支付。前個月利息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

甲方及抵押共有人自願將坐落於的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建築面積:平方米)作抵押擔保。甲方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評估、公證、登記等相關手續,費有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抵押擔保範圍: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清償借款所需費用等。

第五條

抵押期間甲方保證: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抵押房地產轉讓、變賣、抵償債務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若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1、甲方不得用此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甲方承諾能自行解決在抵押房產被執行後的居住的問題。

3、甲方保證所抵押房產並非其撫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不得以此爲由抗辯乙方對該抵押房產的執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收回全部借款,且加收合同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按借款總額的10%收取(違約金按月計算,超過一天按一個月計算);乙方因實現債權所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2、借款方如逾期不全額歸還借款,乙方有權追回借款,並加收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按借款總額的10%收取;逾期時間的利息甲方須按同期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借款利率的四倍支付給乙方(利息按月計算,超過一天按一個月計算);乙方因實現債權所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例:執行費、誤工費、交通費等相關費用)。

3、甲方承諾:若不按合同規定金額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有權向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甲方自願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八條

其它

1、合同中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取書面形式通知一方,並達成書在面協議。

2、合同中末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合同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公證部門,房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抵押人)乙方(抵押權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間抵押借款合同 篇5

貸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欲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人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共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算起,按照實際支用的數額來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的年利是7%。借款人如果不按照規定的日期歸還款,逾期的部分將要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人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爲止,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

借款人

民間抵押借款合同 篇6

抵押人:

抵押權人:

爲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爲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爲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爲有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間抵押借款合同 篇7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爲確保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棟___________單元___________層______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__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m2。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_________________債務人爲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_________________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爲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民間抵押借款合同 篇8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身份證號碼:

乙方爲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經夫妻雙方共同商定,自願用財產抵押方式向甲方申請借款。

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元(小寫)整(大寫)。

借款期限爲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乙方收到甲方借款的同時向甲方交付借據和抵押的財產所有權憑證;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甲方收到還款後將借據和抵押的財產所有權憑證交還給乙方。

第二條借款利率

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爲%。

利息每月結算一次,乙方必須在次月號前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抵押條款

1、乙方自願用下列財產所有權憑證抵押給甲方,並自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抵押物名稱:

產權證書名稱及證號:

產權所有權人:

其他:

2、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違約金和實現債權、抵押權的費用。

乙方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本息及其他費用後,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將抵押物所有權憑證退還乙方。

3、乙方承諾,抵押行爲已得到抵押物的其他共有人同意。

4、乙方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

第四條保證條款

1、乙方屬家庭夫妻雙方共同借款,夫妻雙方具有共同履行合同的義務。

2、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利息,歸還借款。

3、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4、乙方不得另行辦理抵押物所有權的產權證書,否則承擔金融詐騙等法律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逾期不還借款,甲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每月%利率收取罰息;乙方如逾期不支付利息,甲方有權追收逾期支付的利息,並對逾期的利息按每月%利率收取複利。

2、借款期到,乙方如未能按期歸還借款或未能按時付息,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

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所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償還借款及利息尚有的餘額,應全部交還乙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時。

甲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乙方追索欠款。

第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七條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當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

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乙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出借人、借款人各執一份。

出借人:(簽字)

電話號碼:

借款人:(簽字)

借款人配偶:(簽字)

家庭地址:

電話號碼:

合同簽訂日期:

(身份證戶口本複印件附後)

民間抵押借款合同 篇9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編號: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編號: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訂立本合同,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爲。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條給甲方之日起計算,截止日期按借款期限類推。

第三條:借款用途:不能進行非法活動,否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第四條:借款利率爲,借款利息按 月/年支付。

第五條:甲方將全部借款金額按照借款人要求一次性發放借款。

第六條:借款人可多次、部分提前還款。借款人需要提前還款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但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第七條:乙方自願用位於下面所訴房屋套,作爲抵押向甲方,並自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抵押物詳細情況如下:

坐落:

產權證號:

產權人:

建築面積:

結構:

抵押人承諾本抵押物無其他所有權利瑕疵。

第八條: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違約金和實現債權、抵押權的費用。

第九條:借款人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本息及其他費用後,本合同即宣告終止。

第十條: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經濟糾紛,合同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補充條款: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當事人各持份。

甲方(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間抵押借款合同 篇10

抵押人:

抵押權人:

爲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爲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爲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爲有效。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第十七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間抵押借款合同 篇11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爲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經夫妻雙方共同商定,自願用財產抵押方式向甲方申請借款。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元(小寫)____整(大寫)。

借款期限爲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收到甲方借款的同時向甲方交付借據和抵押的財產所有權憑證;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甲方收到還款後將借據和抵押的財產所有權憑證交還給乙方。

第二條借款利率

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爲___%。利息每月結算一次,乙方必須在次月號前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抵押條款

1、乙方自願用下列財產所有權憑證抵押給甲方,並自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抵押物名稱:

產權證書名稱及證號:

產權所有權人:

其他:

2、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違約金和實現債權、抵押權的費用。乙方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本息及其他費用後,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將抵押物所有權憑證退還乙方。

3、乙方承諾,抵押行爲已得到抵押物的其他共有人同意。

4、乙方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

第四條保證條款

1、乙方屬家庭夫妻雙方共同借款,夫妻雙方具有共同履行合同的義務。

2、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利息,歸還借款。

3、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4、乙方不得另行辦理抵押物所有權的產權證書,否則承擔金融詐騙等法律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逾期不還借款,甲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每月%利率收取罰息;乙方如逾期不支付利息,甲方有權追收逾期支付的利息,並對逾期的`利息按每月%利率收取複利。

2、借款期到,乙方如未能按期歸還借款或未能按時付息,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所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償還借款及利息尚有的餘額,應全部交還乙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時。甲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乙方追索欠款。

第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七條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乙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出借人、借款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間抵押借款合同 篇12

貸款人(甲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及約束雙方的借貸行爲,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自願、互利、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金額、期限及利息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利息:利率爲____%,按月計收,每月對日(與借款發放日同一日)支付。

因辦理本次借款而發生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評估、保險、鑑定、登記、公證等費用,皆由乙方獨立全部承擔。

第二條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發放的借款,並且乙方應按借款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違反本合同其它相關條款時,若該條款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則乙方應按借款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無論何種情形下,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全部損失的.,乙方應全額賠償。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時償還本金或利息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發放的借款,並且從逾期之日起乙方應每日按借款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因乙方違約而產生的訴訟費、公證費、財產保全費、律師服務費等實現債權的各種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甲方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四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若有)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其他約定

5.甲、乙雙方提供的住址爲現住址,如發生變化必須書面通知對方。如本合同發生爭議,訴至法院甲、乙雙方提供的現住址可作爲法院的送達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收據

今收到貸款人______現金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民間抵押借款合同 篇13

借款人(債務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真實、協商一致的原則,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款

第一條借款種類:本借貸行爲是民間借貸行爲。

第二條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三條借款額爲人民幣(大寫):萬整,小寫: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下同)。

第四條借款期限:本借款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共個月。實際借款金額,借款日和還款日等詳細約定以借貸雙方簽訂的借款協議爲準,以借貸雙方簽訂的借款協議做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六條借款人承諾:

1、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2、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正當償還貸款本息;

3、當其出現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5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並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在貸款人審查其資信材料、還款能力、借款用途,貸款使用情況時予以積極配合。

第七條貸款人承諾: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第八條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生計和經營之需確實要收回貸款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爲正當行使上述權力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於非法活動;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債務;

3、借款人的繼承人或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爲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4、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未按時償還貸款利息的(如按季付息的不得超過當季合同約定付息時間的5個工作日);

5、抵押物毀損失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6、抵押人第二住所發生變化,致使抵押房內人員第二住所無保障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抵押

第九條抵押物:爲確保借款人正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有權處分並擁有所有權的位於日照市號樓單元戶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的合法地產(權證字號:字第號;地證字號:字第號)抵押給貸款人,抵押期限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作爲履行本合同擔保,抵押財產所有權對此表示同意。如在到期20xx年x月x日內未還清貸款,貸款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條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後兩日內抵押人應持房屋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協同貸款人輸抵押登記手續,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登記、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註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第十一條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十二條抵押物保管: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

第十三條補充擔保:抵押期間、抵押物價值減少或的貸款人認爲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借款人應服從貸款人意見。重新估價後,抵押物價值不足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爲擔保或提前歸還部分貸款額。

雙方認定該房地產價值元(大寫)。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貸款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借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

日期

金額

利率

用途

日期

借款本金

第二條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全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___作擔保。

第八條貸款到期後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爲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補充條款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一份,擔保方一份,____公證處一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間抵押借款合同 篇14

抵押權人:

抵押人:

鑑於:與甲方於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了一份《民間借貸合同》,且借款人單方向甲方出具了《承諾書》。爲保證借款人的能夠按時足額將《民間借貸合同》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等費用歸還給甲方和兌現《承諾書》承諾的內容,抵押人願意用其有權處分的《抵押物清單》列示財產的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作爲償還《民間借貸合同》條款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和兌現承諾內容的擔保,並保證承擔法律責任。抵押物詳細情況見《抵押物清單》,現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如下協議,供雙方遵守執行:

第一條抵押擔保範圍爲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違約金、複利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兌現《承諾書》承諾的內容。

第二條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設定並登記完畢之日,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文件交存於抵押權人保管。

第三條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第四條抵押物抵押期間由於抵押人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抵押人承擔補足責任,抵押人應在三日內或抵押權人規定的期限內向抵押權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五條抵押物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毀損、出租、變賣、重複抵押、抵償債務、饋贈等。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應提前履行《民間借貸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六條抵押物抵押期間,若抵押權人認爲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必須予以協助。重新估價後,抵押權人認爲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爲擔保。

第七條設定抵押物若需要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抵押登記,抵押人應無條件配合抵押權人。

第八條因發生《民間借貸合同》第十條所述情形,抵押權人宣佈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抵押權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第九條抵押人須根據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有關保險。

第十條《民間借貸合同》中的“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慎重承諾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應繼續按照本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1、借款人和抵押權人協商同意變更借款期限、利率、違約金等借貸條款,但未加重借款人的責任的;

2、抵押權人宣佈借款提前到期的;

3、借款利率依據《民間借貸合同》第四條約定進行調整而導致利息增加的;

4、抵押權人將《民間借貸合同》約定的相關權利轉讓給第三人的。

第十二條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慎重承諾,如因履行《民間借貸合同》而到法院訴訟的,抵押人不按《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請求法院適當降低懲罰性違約金。

第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協議各方同意交由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權人:抵押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間抵押借款合同 篇15

借款人(債務人):

抵押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下同)。

第三條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爲個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年/月)利率爲(大寫)即¥ (小寫)。

第五條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爲每(月/季)末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其他:

第六條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徵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另行約定的除外》,雙方另行約定爲。

第七條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徵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其他:

第八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後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第二部分抵押條款

第十條抵押物:爲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分的位於東營市號樓單元戶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東房權證字第號,建築面積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爲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第十一條抵押價值: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於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爲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估價報告編號:字第號)。

第十二條抵押登記:本合同自簽訂後兩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註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第二住所擔保:抵押物爲住宅的,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實現的風險已有充分的`預知。抵押人是否應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由貸款人與抵押人選擇以下第種約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

2.抵押人應出具,且該聲明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條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六條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後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爲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爲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爲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違約金;

4.因貸款人的以下行爲,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貸款人應當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違約金:

(1)貸款人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和利息三日內(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2)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3)因貸款人變更地址、電話等無法聯繫,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4)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手續的行爲。

5.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各方選擇以下第種約定爲本合同的生效條件:

(1)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報相關部門份。

第二十一條其他事項:

借款人(債務人)(簽字或蓋章):

聯繫地址:聯繫電話:

抵押人(簽字或蓋章):

聯繫地址:聯繫電話:

貸款人(抵押權人)(簽字或蓋章):

聯繫地址:聯繫電話:

20xx年XX月XX日

民間抵押借款合同 篇16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 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____ 年____ 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範本(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於抵押權人,並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後,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於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爲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並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爲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 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築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爲房產物業建築期。

第三條 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 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第四條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爲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爲,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 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 銀行貸款最優惠利率加____釐(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佈調整後,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餘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後的利率。

第六條 還款

一、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範本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於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範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於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 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爲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後,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 提前還款

一、在徵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於____

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併、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託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後30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範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徵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捨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後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於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並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後,發現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並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幣____ 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爲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並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第十條 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戶____

銀行,並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 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築期內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 (即售房單位)簽訂並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的“房產買賣合同”中,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於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 (即售房單位)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購買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見附表);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的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爲所欠債務的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書後,即代其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爲上述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爲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於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於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金額。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並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爲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爲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爲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築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後,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並退回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並將房產權證書交於抵押人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註銷手續。

五、抵押物的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的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爲合適的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僱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爲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的租單及收據,並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付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人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於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部附着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徵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於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的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一個月內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繫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爲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捨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於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用以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的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的費用);

(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抵押權人須將餘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於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後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內,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爲於發信或投留之後7天生效。

第十二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戶,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僞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的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的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捨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理;如上述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的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並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託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並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准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的各項修理費用,並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徵收的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的條文,並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的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爲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的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均以抵押權人爲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並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業的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後,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的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費用;若有不足,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數額負責賠償於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於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的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的合理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____ ,地址____ ,(營業執照)____是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範本項下抵押權益的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訴訟費用的爲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願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的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並於發函日起計30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所列售房單位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的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並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後,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後,而取得本合約項下的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損失,如因處理該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他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計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 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於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願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帳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還清本合約規定的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後(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的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的房主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同時解除擔保人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一切欠款後,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的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交於抵押權人收執並經抵押權人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後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帳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於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的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 其 他

一、對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範本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爲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時,抵押權人可不預告通知,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的其他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並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他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一經發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爲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徵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徵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於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的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爲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並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付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爲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的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範本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在爭議發生時,按下述第( )項解決:

(1)向____仲裁委申請仲裁;

(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中國臺灣等地區,或爲該地區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的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給抵押權人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地區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地區法律上,被認爲無效或被視爲非法,並不影響其他規定的效力。

第十七條 附 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並經____

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的日期,作爲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即售房單位)所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爲本合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範本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 籤 章

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範本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 保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間抵押借款合同 篇17

借款人:

身份證號:

電話:

抵押人:

身份證號:

電話:

貸款人:

身份證號:

電話: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及《包頭市房地產抵押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爲明確責任,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借款性質:本借貸行爲系民間借貸。

第二條 借款用途限制: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借款人須合法使用,不得從事非法活動。

第三條 借款額爲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小寫:¥ .00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借款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期限最後一天爲還款日。實際借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款人向貸款人出具的借款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爲準(未記載的依照本條)。借款借據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時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五條 借款利率、付息方式、時間及逾期付息規定: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內的年利率爲 %(百分之 )。利息從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 個月爲一期,共分 期,每期 元;第一期利息於 年 月 日前付清,第二期利息於 年 月 日之前付清,依此類推(具體付息時間依照借款借據,借款借據未註明的依照本條規定)。若逾期付息,借款人同意除按本條規定利率支付利息外,每天再按貸款餘額的萬分之三加付利息。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取得貸款人同意。提前全額還款的,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還應另行支付30天的利息。部分提前還款的,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還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20天的利息。

第七條 借款人承諾:

1、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2、當其出現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5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及共同委託的服務商,並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3、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資料,在貸款人審查其資信材料、還款能力、借款用途、貸款使用情況時予以積極配合。

4、向貸款人提供抵押人第二住所(第三人房產亦可)保證材料,並向貸款人提供由提供住所保證人簽字的《提供住所保證書》。

5、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之日起5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及雙方共同委託的服務商。

第八條 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3、雙方在本合同簽字及辦理抵押物登記後,如貸款人無故拒絕發放貸款,貸款人應承擔借款人由此支出的全部費用並承擔違約金。

第九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生計確需提前收回貸款的,應提前30日書面告知借款人,若借款人同意,利息按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期限以實際借款天數爲準;若借款人不同意,則本合同繼續履行。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可解除本合同並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爲行使此項權力對借款人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於非法活動;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或被宣告失蹤、死亡且財產管理人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還款義務;

3、借款人未按時償還貸款利息、且逾期10天以上者;

4、借款人因犯罪或重大經濟糾紛被起訴或借款人的財產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等限制財產權利的行爲發生時;

5、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條 抵押物:爲確保貸款人的貸款能如期償還,抵押人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的位於包頭市 、建築面積 平方米的合法房地產(權證字號: 號)抵押給貸款人,爲借款人提供擔保。抵押人承諾,抵押行爲已得到抵押物的其他共有人同意。如果因某種原因導致抵押擔保無效,擔保人承諾與借款人一起承擔還款責任。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約定的抵押房地產在本合同締結之日市值約爲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實際抵押額爲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後兩日內(公休日順延),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註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評估費、拍賣費、貸款人律師的代理費等)。

第十四條 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

第十五條 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原因使抵押物價值減少,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30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六條 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抵債或設定其它負擔。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轉讓的,轉讓所得應首先用於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七條 抵押物評估:若貸款人認爲有必要對抵押物估價,抵押人必須予以合作。 第十八條 抵押物的處置:如借款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還款義務,則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該抵押物,並就其變現價款優先受償。

因發生本合同第九條所述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抵押人同意適用前款規定。 第十九條 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後的兩個工作日內協助抵押人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貸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20%的違約金。

第二十一條 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貸款人履行還款義務,且逾期十天以上者,應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20%的違約金。

第四部分 其他約定

第二十二條 費用負擔:因訂立和執行本合同所產生的費用均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共同承擔。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和抵押人確認,在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時,貸款人爲實現債權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因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發生的與訴訟有關費用、貸款人律師費代理費、查詢費等)由貸款人和抵押人承擔並負連帶責任。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需要人民法院裁決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訂並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後生效,於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除本合同第九條第二款規定外,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條款仍然有效。如需辦理變更登記,應由合同各方共同辦理。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條 締約人聲明,締約人對於本合同的規定清晰明白(特別是楷體字體的條款)無任何疑義和歧義。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締約人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抵押人):

貸款人 :

年 月 日

民間抵押借款合同 篇18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抵押人(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借款合同條例》和《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遵循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簽訂如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計(小寫) 元整,(大寫) 元整;上述借款項用於 。

第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爲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自年 月 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資金,提供方式爲下述第 種方式:

1、 現金交付;

2、 銀行轉帳;

3、 其它方式: 。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上述借款的年息爲 ,摺合月息爲 ,自甲方借款之日起計息,但不計算複利。如遇國家對利息作政策調整,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息採取下述第 種方式:

1、仍按本合同約定的利息執行,不作調整;

2、對本合同約定的利息作調整,調整的標準爲: 。

第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還款方式採用下述第 種還款方式:

1、一次性還款方式;

2、每月等額還款方式,每月還款 元整;

3、其他方式: 。

第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借款必須向乙方提供房產抵押作爲履行還款義務的擔保。如甲方以自有的房產作抵押擔保,則本合同所指的抵押人即爲甲方;如甲方以第三人擁有的房產作抵押擔保,則本合同所指的抵押人即爲丙方。

第六條 抵押房產的具體狀況爲:

1、房屋所有權人:

2、房屋座落:

3、房屋所有權證號: ,房屋共有權證號: ,土地使用證號: ;

4、房屋建築面積: 。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上述房產抵押時,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第七條 甲、乙、丙叄方同意,上述房產抵押擔保的範圍爲: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八條 本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就是指由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向乙方的借款期限,債務履行期限爲 月,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條 房產抵押雙方當事人約定,本合同項下的房產價值(人民幣)計(小寫) 元整,(大寫)計 元整。

第十條 抵押人與抵押權人雙方約定,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內共同至臨汾市房產管理局房地產交易所(以下簡稱臨汾市房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權登記,在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全面履行了還款義務之日起十五日內共同至臨汾市房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產抵押權註銷登記;如經甲、乙、丙叄方協商一致變更本合同的,抵押雙方當事人在簽訂變更協議後之日起十五日內共同至臨汾市房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產抵押權變更登記,雙方應當相互協助並保證各自的手續證照齊全。

第十一條 甲、乙、丙叄方同意就上述抵押房產的佔用管理人、佔用管理方式、佔用管理責任、意外損毀和滅失的法律責任及押權滅失的條件進行約定:

第十二條 甲、乙、丙三方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全面、準確地履行義務,如有違約者,叄方約定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l、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約定使用所借款項,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還款義務,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使用、歸還所借款項義務,甲方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2、乙方必須保證於 年 月 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甲方提供貸款,乙方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3.丙方必須以自己合法擁有的房產爲甲方借款依法承擔抵押報保責任,否則承擔下列違約責任:甲、乙、丙叄方在本合同中對違約責任未作約定的從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第十三條 甲、乙、丙叄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者處分抵押房產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丙叄方同意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項,按照國家、省和本市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丙叄方簽章後成立。

第十六條 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叄方各執一份,臨汾市房產管理部門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丙叄方自願簽署本合同,並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包括權利、義務和責任條款)的法律意義均有準確無誤的理解。甲、乙、丙叄方保證本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並願意對因本合同條款不實引起的所有法律後果承擔全部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借款人:

貸款人:

抵押人:

日期:

民間抵押借款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爲進行生產,經夫妻雙方共同商定,自願用財產抵押方式向甲方申請借款。

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元 整。

胯款期限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收到甲方借款的同時向甲方交付借據和抵押的財產所有權憑證;

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甲方收到還款後將借據和抵押的財產所有權憑證交還給乙方。

第二條 借款利率

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爲 %。

利息每月結算一次,乙方必須在次月 號前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 抵押條款

1、乙方自願用下列財產所有權憑證抵押給甲方,並自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抵押物名稱:

產權證書名稱及證號:

產權所有權人:

其他:

2、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違約金和實現債權、抵押權的費用。

乙方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本息及其他費用後,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將抵押物所有權憑證退還乙方。

3、乙方承諾,抵押行爲已得到抵押物的其他共有人同意。

4、乙方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

第四條 保證條款

1、乙方屬家庭夫妻雙方共同借款,夫妻雙方具有共同履行合同的義務。

2、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利息,歸還借款。

3、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4、乙方不得另行辦理抵押物所有權的產權證書,否則承擔金融詐騙等法律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逾期不還借款,甲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每月 %利率收取罰息;

乙方如逾期不支付利息,甲方有權追收逾期支付的利息,並對逾期的利息按每月 %利率收取複利。

2、借款期到,乙方如未能按期歸還借款或未能按時付息,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所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償還借款及利息尚有的餘額,應全部交還乙方;

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時。

甲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乙方追索欠款。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七條 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當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

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乙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出借人、借款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間抵押借款合同 篇20

篇,歡迎閱讀參考!

民間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一)

抵 押 人:

抵押權人:

爲確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2,佔地面積_______2。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爲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爲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爲有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聯繫電話: 合同簽定地點:

合同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間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二)

貸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張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爲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

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

借款人:

民間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三)

甲方(出借人): 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 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爲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經夫妻雙方共同商定,自願用財產抵押方式向甲方申請借款。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

第二條 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元(小寫) 整(大寫)。 借款期限爲 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收到甲方借款的同時向甲方交付借據和抵押的財產所有權憑證;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甲方收到還款後將借據和抵押的財產所有權憑證交還給乙方。

第三條 借款利率

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爲 %。利息每月結算一次,乙方必須在次月15號前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抵押條款

1、乙方自願用下列財產所有權憑證抵押給甲方,並自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抵押物名稱: 產權證書名稱及證號:

產權所有權人:

其他:

2、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違約金和實現債權、抵押權的費用。乙方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本息及其他費用後,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將抵押物所有權憑證退還乙方。

3、乙方承諾,抵押行爲已得到抵押物的其他共有人同意。

4、乙方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 。

第五條 保證條款

1、乙方屬家庭夫妻雙方共同借款,夫妻雙方具有共同履行合同的義務。

2、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利息,歸還借款。

3、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對借款的使用情況所進行的監督,甲方有權瞭解乙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民間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四)

借款人(債務人):

抵 押 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爲 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的年利率爲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即年利率

6.0%的四倍。(借款人按期歸還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本金時,不計算利息。到期未歸還本金的按本條約定的利率計算利息,自出借之日起至還清之日止)

第五條 還款方式:

.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3.按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九條 抵押物:爲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雲南XX公司10%抵押給貸款人,作爲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抵押人保證,雲南XX公司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物品抵押給貸款人,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條 抵押產品價值: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於抵押物的物爲 雲南XX公司產品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的時間支付借貸本金和利息,貸款人有權將抵押的產品變賣。

第十一條 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抵押物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產品其它機械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爲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20%的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爲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爲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20%的違約金。

5.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借款人(債務人)(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抵押權人)(簽字或蓋章):

抵押人及共有人(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間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五)

借款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抵押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貸款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及《____市房地產抵押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爲明確責任,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借款性質:本借貸行爲系民間借貸。

第二條 借款用途限制: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借款人須合法使用,不得從事非法活動。

第三條 借款額爲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小寫: .00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借款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 個月,期限最後一天爲還款日。實際借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款人向貸款人出具的借款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爲準(未記載的依照本條)。借款借據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時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五條 借款利率、付息方式、時間及逾期付息規定: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內的年利率爲 %(百分之 )。利息從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 個月爲一期,共分 期,每期 元;

第一期利息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第二期利息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付清,依此類推(具體付息時間依照借款借據,借款借據未註明的依照本條規定)。若逾期付息,借款人同意除按本條規定利率支付利息外,每天再按貸款餘額的萬分之三加付利息。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取得貸款人同意。提前全額還款的,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還應另行支付30天的利息。部分提前還款的,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還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20天的利息。

第七條 借款人承諾:

1、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2、當其出現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及共同委託的服務商,並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3、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資料,在貸款人審查其資信材料、還款能力、借款用途、貸款使用情況時予以積極配合。

4、向貸款人提供抵押人

第二住所(

第三人房產亦可)保證材料,並向貸款人提供由提供住所保證人簽字的《提供住所保證書》。

5、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

書面通知貸款人及雙方共同委託的服務商。

第八條 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3、雙方在本合同簽字及辦理抵押物登記後,如貸款人無故拒絕發放貸款,貸款人應承擔借款人由此支出的全部費用並承擔違約金。

第九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生計確需提前收回貸款的,應提前____日書面告知借款人,若借款人同意,利息按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期限以實際借款天數爲準;若借款人不同意,則本合同繼續履行。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可解除本合同並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爲行使此項權力對借款人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於非法活動;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或被宣告失蹤、死亡且財產管理人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還款義務;

3、借款人未按時償還貸款利息、且逾期10天以上者;

4、借款人因犯罪或重大經濟糾紛被起訴或借款人的財產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等限制財產權利的行爲發生時;

5、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條 抵押物:爲確保貸款人的貸款能如期償還,抵押人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的位於____市 、建築面積 平方米的合法房地產(權證字號: 號)抵押給貸款人,爲借款人提供擔保。抵押人承諾,抵押行爲已得到抵押物的其他共有人同意。如果因某種原因導致抵押擔保無效,擔保人承諾與借款人一起承擔還款責任。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約定的抵押房地產在本合同締結之日市值約爲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實際抵押額爲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後兩日內(公休日順延),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註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評估費、拍賣費、貸款人律師的代理費等)。

第十四條 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

第十五條 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原因使抵押物價值減少,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____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六條 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抵債或設定其它負擔。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轉讓的,轉讓所得應首先用於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七條 抵押物評估:若貸款人認爲有必要對抵押物估價,抵押人必須予以合作。

第十八條 抵押物的處置:如借款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還款義務,則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該抵押物,並就其變現價款優先受償。

因發生本合同

第九條所述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抵押人同意適用前款規定。

第十九條 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後的兩個工作日內協助抵押人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貸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20%的違約金。

第二十一條 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貸款人履行還款義務,且逾期十天以上者,應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20%的違約金。

第四部分 其他約定

第二十二條 費用負擔:因訂立和執行本合同所產生的費用均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共同承擔。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和抵押人確認,在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時,貸款人爲實現債權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因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發生的與訴訟有關費用、貸款人律師費代理費、查詢費等)由貸款人和抵押人承擔並負連帶責任。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需要人民法院裁決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訂並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後生效,於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除本合同

第九條

第二款規定外,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條款仍然有效。如需辦理變更登記,應由合同各方共同辦理。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條 締約人聲明,締約人對於本合同的規定清晰明白(特別是楷體字體的條款)無任何疑義和歧義。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締約人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抵押人):

貸款人 :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於____市

民間抵押借款合同 篇21

抵 押 人:

抵押權人:

爲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爲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爲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爲有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合同簽定地點:

合同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民間抵押借款合同(2)

借款人:

身份證號:

電話:

抵押人:

身份證號:

電話:

貸款人:

身份證號:

電話: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及《包頭市房地產抵押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爲明確責任,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借款性質:本借貸行爲系民間借貸。

第二條 借款用途限制: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借款人須合法使用,不得從事非法活動。

第三條 借款額爲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小寫: .00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借款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期限最後一天爲還款日。實際借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款人向貸款人出具的借款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爲準(未記載的依照本條)。借款借據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

民間抵押借款合同 篇22

民間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訂立合同雙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爲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覈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爲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賬戶,作爲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賬戶,即乙方指定的賬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爲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爲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並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爲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抵押權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代表人: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_

銀行及賬號:______銀行及賬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民間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債務人):

抵押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下同)。

第三條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爲個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年/月)利率爲(大寫)即¥(小寫)。

第五條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爲每(月/季)末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其他:

第六條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徵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另行約定的除外》,雙方另行約定爲。

第七條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徵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其他:

第八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後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抵押條款

第十條抵押物:爲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分的位於東營市號樓單元戶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東房權證字第號,建築面積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爲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抵押價值: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於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爲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估價報告編號:字第號)。

第十二條抵押登記:本合同自簽訂後兩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註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第二住所擔保:抵押物爲住宅的,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實現的風險已有充分的預知。抵押人是否應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由貸款人與抵押人選擇以下第種約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

2.抵押人應出具,且該聲明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六條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後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爲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爲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爲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違約金;

4.因貸款人的以下行爲,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貸款人應當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違約金:

(1)貸款人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和利息三日內(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2)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3)因貸款人變更地址、電話等無法聯繫,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4)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手續的行爲。

5.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各方選擇以下第種約定爲本合同的生效條件:

(1)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報相關部門份。

第二十一條其他事項:

借款人(債務人)(簽字或蓋章):

聯繫地址:聯繫電話:

抵押人(簽字或蓋章):

聯繫地址:聯繫電話:

貸款人(抵押權人)(簽字或蓋章):

聯繫地址:聯繫電話:

年月日

民間抵押借款合同 篇23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抵押人(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 《民法典》和《____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遵循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簽訂如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計(小寫) 元整,(大寫) 元整;上述借款項用於 。

第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爲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自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資金,提供方式爲下述第 種方式:

1、 現金交付;

2、 銀行轉帳;

3、 其它方式: 。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上述借款的年息爲 ,摺合月息爲 ,自甲方借款之日起計息,但不計算複利。如遇國家對利息作政策調整,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息採取下述第 種方式:

1、仍按本合同約定的利息執行,不作調整;

2、對本合同約定的利息作調整,調整的標準爲: 。

第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還款方式採用下述第 種還款方式:

1、一次性還款方式;

2、每月等額還款方式,每月還款 元整;

3、其他方式: 。

第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借款必須向乙方提供房產抵押作爲履行還款義務的擔保。如甲方以自有的房產作抵押擔保,則本合同所指的抵押人即爲甲方;如甲方以

第三人擁有的房產作抵押擔保,則本合同所指的抵押人即爲丙方。

第六條 抵押房產的具體狀況爲:

1、房屋所有權人:

2、房屋座落:

3、房屋所有權證號: ,房屋共有權證號: ,土地使用證號: ;

4、房屋建築面積: 。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上述房產抵押時,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第七條 甲、乙、丙叄方同意,上述房產抵押擔保的範圍爲: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八條 本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就是指由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向乙方的借款期限,債務履行期限爲____月,自________年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 房產抵押雙方當事人約定,本合同項下的房產價值(人民幣)計(小寫) 元整,(大寫)計 元整。

第十條 抵押人與抵押權人雙方約定,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共同至____市房產管理局房地產交易所(以下簡稱____市房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權登記,在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全面履行了還款義務之日起____日內共同至____市房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產抵押權註銷登記;如經甲、乙、丙叄方協商一致變更本合同的,抵押雙方當事人在簽訂變更協議後之日起____日內共同至____市房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產抵押權變更登記,雙方應當相互協助並保證各自的手續證照齊全。

第十一條 甲、乙、丙叄方同意就上述抵押房產的佔用管理人、佔用管理方式、佔用管理責任、意外損毀和滅失的法律責任及押權滅失的條件進行約定:

第十二條 甲、乙、丙三方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全面、準確地履行義務,如有違約者,叄方約定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約定使用所借款項,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還款義務,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使用、歸還所借款項義務,甲方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2、乙方必須保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甲方提供貸款,乙方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3.丙方必須以自己合法擁有的房產爲甲方借款依法承擔抵押報保責任,否則承擔下列違約責任:甲、乙、丙叄方在本合同中對違約責任未作約定的從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第十三條 甲、乙、丙叄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者處分抵押房產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丙叄方同意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項,按照國家、省和本市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丙叄方簽章後成立。

第十六條 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叄方各執一份,____市房產管理部門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丙叄方自願簽署本合同,並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包括權利、義務和責任條款)的法律意義均有準確無誤的理解。甲、乙、丙叄方保證本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並願意對因本合同條款不實引起的所有法律後果承擔全部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借款人:

貸款人:

抵押人:

____日期

民間抵押借款合同 篇24

借款人(債務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 押 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小寫:¥ 萬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下同)。

第二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爲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月利率爲%。

第四條 還款方式:借款到期時還清全部本息,如貸款未到期提前還款借款人應該按日支付利息給貸款人。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五條 抵押物:爲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所有權並有權處分權的房產(產權證編號: )抵押給貸款人,作爲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第六條 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七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爲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20%的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爲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間抵押借款合同 篇25

甲方(出借人): 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 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爲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經夫妻雙方共同商定,自願用財產抵押方式向甲方申請借款。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

第二條 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元(小寫) 整(大寫)。 借款期限爲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收到甲方借款的同時向甲方交付借據和抵押的財產所有權憑證;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甲方收到還款後將借據和抵押的財產所有權憑證交還給乙方。

第三條 借款利率

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爲%。利息每月結算一次,乙方必須在次月15號前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抵押條款

1、乙方自願用下列財產所有權憑證抵押給甲方,並自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抵押物名稱: 產權證書名稱及證號:

產權所有權人:

其他:

2、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違約金和實現債權、抵押權的費用。乙方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本息及其他費用後,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將抵押物所有權憑證退還乙方。

3、乙方承諾,抵押行爲已得到抵押物的其他共有人同意。

4、乙方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 。

第五條 保證條款

1、乙方屬家庭夫妻雙方共同借款,夫妻雙方具有共同履行合同的義務。

2、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利息,歸還借款。

3、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對借款的.使用情況所進行的監督,甲方有權瞭解乙方的計劃執

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借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每月6%利率收取利息。

2、乙方如逾期不還借款,甲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每月6%利率收取罰息;乙方如逾期不支付利息,甲方有權追收逾期支付的利息,並對逾期的利息按每月6%利率收取複利。

3、借款期到,乙方如未能按期歸還借款或未能按時付息,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所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償還借款及利息尚有的餘額,應全部交還乙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時。甲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乙方追索欠款。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乙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出借人、借款人各執一份。

出借人:(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間抵押借款合同 篇26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債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由於需要資金週轉,願意用名下財產車牌號借款人民幣元整。(大寫)

一、借款期限爲,即從至止。

二、借款利率爲,共計人民幣。

三、違約責任:

l、如甲方借款期已到,超過叄天不歸還借款的,甲方所抵押的'車輛由乙方任意處理,甲方必須爲乙方辦理過戶手續。不足清還的,乙方仍有權追索甲方其它合法財產,以清償借款本息直至清償完本息爲止。

2、甲方有權在抵押期間提前歸還借款,乙方須在甲方還款當日把抵押車輛歸還給甲方,如有拖延,乙方應每日支付本金所產生利息的兩倍給甲方。如借款期限已到,經乙方同意甲方可把抵押車輛作價出讓;若要辦理抵押延期手續:則要支付一定的手續費。

3、甲方必須保證抵押車輛的來源正當,手續齊全合法,無任何經濟糾紛,無任何債權債務,否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內容,並根據情況要求甲方歸還本息,乙方有權追索甲方的其他財產,以清還借款本息直至清償完本息爲止。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

借款人:債權人:

20xx年XX月XX日

民間抵押借款合同 篇27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抵押人(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借款合同條例》和《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遵循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簽訂如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計(小寫)5000000元整,(大寫)伍佰萬元整;上述借款項用於經營週轉。

第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爲叄月,自xx年1月21日至xx年4月xx年1月21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資金,提供方式爲下述第貳種方式:

1、 現金交付;

2、 銀行轉帳;

3、 其它方式: 。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上述借款的年息爲 ,摺合月息爲 ,自甲方借款之日起計息,但不計算複利。如遇國家對利息作政策調整,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息採取下述第 種方式:

1、仍按本合同約定的利息執行,不作調整;

2、對本合同約定的利息作調整,調整的標準爲: 。

第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還款方式採用下述第壹種還款方式:

1、一次性還款方式;

2、每月等額還款方式,每月還款 元整;

3、其他方式: 。

第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借款必須向乙方提供房產抵押作爲履行還款義務的擔保。如甲方以自有的房產作抵押擔保,則本合同所指的抵押人即爲甲方;如甲方以第三人擁有的房產作抵押擔保,則本合同所指的抵押人即爲丙方。

第六條 抵押房產的具體狀況爲:

1、房屋所有權人:

2、房屋座落:詳見清單

3、房屋所有權證號:詳見清單,房屋共有權證號:無,土地使用證號:詳見清單;

4、房屋建築面積:詳見清單。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上述房產抵押時,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第七條 甲、乙、丙叄方同意,上述房產抵押擔保的範圍爲: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八條 本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就是指由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向乙方的借款期限,債務履行期限爲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條 房產抵押雙方當事人約定,本合同項下的房產價值(人民幣)計(小寫)5000000元整,(大寫)計伍佰萬元整。

第十條 抵押人與抵押權人雙方約定,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內共同至杭州市房產管理局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權登記,在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全面履行了還款義務之日起十五日內共同申請辦理房產抵押權註銷登記;如經甲、乙、丙叄方協商一致變更本合同的,抵押雙方當事人在簽訂變更協議後之日起五日內共同至杭州市房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產抵押權變更登記,雙方應當相互協助並保證各自的手續證照齊全。

第十一條 甲、乙、丙叄方同意就上述抵押房產的佔用管理人、佔用管理方式、佔用管理責任、意外損毀和滅失的法律責任及押權滅失的條件進行約定: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十二條 甲、乙、丙三方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全面、準確地履行義務,如有違約者,叄方約定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l、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約定使用所借款項,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還款義務,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使用、歸還所借款項義務,甲方承擔下列違約責任:1上述抵押房產歸乙方所有。2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費用如訴訟費和律師代理費等。

2、乙方必須保證於xx年1月21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甲方提供貸款,乙方承擔下列違約責任: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費用如訴訟費和律師代理費等。

3.丙方必須以自己合法擁有的房產爲甲方借款依法承擔抵押報保責任,否則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

甲、乙、丙叄方在本合同中對違約責任未作約定的從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第十三條 甲、乙、丙叄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者處分抵押房產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丙叄方同意按照下述第 2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杭州市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項,按照國家、省和本市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丙叄方簽章後成立。

第十六條 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內共同至杭州市房產管理局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權登記後,乙方向甲方交付借款資金。

第十七條 強制執行公證:本合同應當辦理強制執行債權文書公證,費用由甲方負擔。各方同意如果甲方到期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償還本金、利息和違約金義務,乙方有權直接向拱墅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拍賣或變賣抵押物優先受償,甲方和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異議。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叄方各執一份,杭州市房產管理部門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簽訂地點爲杭州市 ,受簽訂地法院管轄。 甲、乙、丙叄方自願簽署本合同,並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包括權利、義務和責任條款)的法律意義均有準確無誤的理解。甲、乙、丙叄方保證本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並願意對因本合同條款不實引起的所有法律後果承擔全部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甲方(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間抵押借款合同 篇28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方式: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方式:

丙方(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方式:

鑑於乙方向甲方借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以資各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 借款金額、期限、用途

(一)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壹仟萬元整(小寫: 10000000.00元)。

(二)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爲 18 個月,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實際借出時間的出具的借條爲準)。

(三)乙方向甲方的借款用於乙方個人 用途。

二、 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月利率 2.4 ﹪,月利息人民幣(大寫) 貳拾肆萬元(小寫: 240000.00元)。利息每 1個月支付一次,結息日爲每月15 日。借款利息自甲方實際放款之日起算,按實際放款金額和乙方借款天數計算。

三、 借款交付

本合同簽訂後,經公證處辦理強制公證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後 10 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上述借款金額匯入乙方下列指定收款賬戶:

賬戶戶名: 開戶行: 工行達州分行大西街支行 , 賬號: 。

四、 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利息或歸還本金的,甲方有催討、提前解除合同以及通過法律途徑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2、甲方保證其出借的資金來源合法,是該出借資金的合法所有人;若有第三人對資金歸屬和合法性問題發生爭議時,由甲方自行負責解決。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保證其所借款項用於合法用途,並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利息及歸還本金。

2、因乙方逾期支付利息或歸還本金,甲方爲實現債權所支出的與此相關的訴訟費、執行費、律師費、調查費、保全費、查檔費、郵寄費、差旅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當發生如下事件時,乙方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家庭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及工作單位等情況發生變化;

(2)重大財產處分(包括但不限於轉讓、租賃、抵押等);

(3)乙方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4)發生其他影響乙方償債能力的情況。

(三)丙方的義務

1. 該抵押物由丙方方佔管。在丙方方佔管期間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價值產生減損。甲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

2. 丙方方必須保證該抵押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3. 借款人提供的抵押擔保完全出於自願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4. 丙方方應對該抵押物的瑕疵作出充分合理說明。

5. 丙方方保證該抵押物依法可以設定抵押。

6. 丙方方保證該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7. 丙方方保證該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8. 該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並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告知甲方。

9. 甲方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丙方協商對抵押物進行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或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 受償。

10. 自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至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11. 丙方作爲抵押方,自願爲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擔保範圍爲該筆借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甲方爲實現債權而支出的一切費用,擔保期限爲借款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到期或終止後貳年內。

五、抵押擔保物情況

乙方向甲方借款1000萬元, 的在建工程爲該借款提供抵押擔保,雙方確認權利價值爲1000萬元,雙方到達州市公證處辦理後纔到房管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期限從______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該項目的土地使用權號爲: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 ;工程規劃許可證號: 施工許可證號: 預售許可證號: ;

六、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義務,未依約向乙方提供借款的,甲方應支付 /萬元的違約金給乙方。

(二)乙方應按照約定期限償還借款本金和支付利息;未按約定期限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的,逾期期間利率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標準上浮 50 ﹪計算。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義務,經甲方催告仍不糾正,或者乙方違約行爲可能導致乙方喪失償債能力的,甲方有權單獨或同時採取下列措施追究乙方責任: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條第(二)款的約定執行。

2、自乙方發生違約行爲之日起,甲方有權主張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提前屆滿,要求乙方立即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催討費用及相關費用(包括甲方爲實現債權而支出的訴訟費、執行費、律師費、調查費、保全費、查檔費、郵寄費、差旅費等一切費用)。

七、其他約定

若到期後不能按時償還,丙方全體股東自願將本公司爲該借款提供的 直接抵償借款本息,不結算差價。

八、爭議事項處理

(一)本合同如經公證處公證後賦予強制執行效力;乙方(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或不完全履行義務時,乙方(債務人)願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二)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合同簽訂地所在人民法院管轄。在訴訟、執行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九、附則: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署之日起成立,自甲方提供借款給乙方時生效。

簽署:

甲方(簽章):

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時間: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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