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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勞務合同(精選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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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勞務合同 篇1

此僱用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簡稱僱主)和_________(以下簡稱僱員)締結。

國際勞務合同(精選14篇)

根據本合同,僱主將聘用僱員且僱員同意受聘於僱主就以下所規定的工作提供服務和履行義務。

A.義務和責任:合同雙方同意僱員將受聘從事_________工作,並履行以下職責。

B.期限:本合同有效期爲_________(年、月),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C.工作日和工時:僱員每週工作從星期_________至星期_________,每天從_______點至_______點,一週共_________小時。

D.報酬:僱主同意就僱員的服務提供以下報酬:

1.每(小時)_________美元;

2.每加班(小時)_________美元,每兩週結算一次,支票支付。

3.其他報酬(紅利、佣金等),數額及計算辦法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E.扣除款:每次發薪時,除從僱員報酬中扣出應繳之(_________)稅收和社會保險費外,僱主不得剋扣僱員所得,本條例另有規定以及經工長或工長代理人同意的除外。其他扣除項目爲(寫出扣款目的和數目):______________

F.主要工作地:僱員主要工作地爲_________。但根據僱主業務性質所需,在不違犯勞工政策和規定情況下,僱主也可要求僱員在_________地以內其他選區履行職責。

G.差旅費:在本合同到期或中止(不論中止原因如何)時,僱主將負責僱員返回僱傭地的機票費用。

H.保險和醫療費:僱主應負責僱員的醫療保險或負擔僱員的全部醫療費用,包括_________地以外的轉診和轉院費,如僱員因故死亡,僱主應承擔屍體保存及運回原地的費用。

I.最近的血親的通知:僱員在出現重病或死亡情況,僱主應立即通知其最近的血親,僱員最近的血親的姓名和地址如下:______

J.食宿及其他:僱主必須保證提供以下方便:_________

1.僱主提供住宿,每月收費_________美元。

2.僱主免費提供住宿。

3.僱員自備住宿(附聲明和房租協議)

4.每日_________餐,每月收費_________元。

5.僱員自理伙食。

6.上下班在僱主指定地下車,免收車費。

7.津貼:_________

8.其他:_________

K.其他規定:下列附加規定適用於本合同:

1.附加工作規則

2.膳宿規則

3.僱員行爲規範。

附加規定的每一頁都必須經僱主和僱員簽字。

L.終止合同:本合同可根據下列規定終止:

1.無故: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2.因故:在工長或其代理人力圖調解爭議失敗後,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因故解除合同時,僱主應支付僱員合同解除生效前的薪金,併爲僱員購買他(她)返回僱傭地的單程機票。

3.下列任何一條均構成合同終止理由:

a)僱員_________次無故曠工和(或)_________次無故上班遲到;

b)僱員行爲疏忽魯莽,或不完成任務;

c)在_________地犯下重罪或兩項或兩項以上輕罪;

d)僱員放棄工作職責;

e)不稱職或在資格、技術、身體和精神方面與所填報情況不符,無法履行僱傭規定的職責;

f)在物質或其他方面受到特別虐待;

g)無故拖延支付僱員的工資;

h)違犯本合同任何一項規定;

i)其他規定:______________

M.爭議的解決:-怨情和調解

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所有怨情與爭議均應按以下程序解決:

1.僱員須就僱用而產生的一切怨情或爭議向其管理員報告,如管理員不在,可直接報告僱主;

2.如管理員不能立即解決問題,管理員應將怨情或爭議寫成書面材料,同時寫明被觸犯的合同段落,法律或規章制度。管理人員應在五天內解決怨情或爭議,或寫出其認爲沒有違犯規則的理由。

3.如上述第一、二步驟不能解決怨情或爭議,僱員可上書工長或工長代理人。

在怨情或爭議解決期間,僱主和僱員的僱傭關係存在,經工長、工長代理人或政府特派調查員暫時准予的除外。

N.匯款及其他義務:僱員必須按原籍國政府的規定向其家人匯款和繳納所有稅收。

O.不可分割協定:上述條款規定構成本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唯一的,不可分割的協定,該協定將取代任何其他書面、口頭和其他形式的協定。

僱主(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僱員(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工長(簽名):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附件

公證書

茲證明_________和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我的面前,簽訂了以上僱用合同。

經查,此行爲是他(她)(他們)按合同精神自願簽訂的。

公證員:_________(簽名)

經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勞務合同 篇2

以________公司,總部設於________爲一方(以下簡稱“僱主”)和以中國________公司,總部設於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爲另一方(以下簡稱“中國公司”)通過友好協商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簽訂本合同。

鑑於僱主希望爲其在________(國)________(地)(以下簡稱“工地”)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本工程”)提供勞務,中國公司願意爲本工程提供勞務,現雙方同意如下條文:

第一條 總則  

一、僱主負責實施本工程,中國公司負責爲本工程提供勞務。  

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間全部遺留問題,包括財務總理處理完畢之日止。

第二條 人員  

一、中國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勞務明細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種、人數、技術條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爲本工程派出其受權代表,各類技術人員、工人、管理和服務人員(以下簡稱“人員”)  

二、附件一和二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內容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一般不得變更,在特殊情況下僱主要求變更時,經中國公司同意應按下述規定辦理:  

1.人員離開北京之前如需變更時,僱主應將變更內容提前____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如僱主變更計劃未能及時通知中國公司,而中國公司已按計劃集中人員和訂購機票僱主應負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2.人員工作期限期滿之日前,如需終止僱傭,僱主應在終止僱傭之前,提前____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  

3.人員工作期限如需延長,僱主應在期滿之前,提前____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  

三、中國公司受權代表負責組織人員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中國公司的義務,並負責管理人員的內部事務。 

第三條 簽證和其它證件  

一、中國公司應按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中國國境的一切必要手續,並承擔其費用。  

二、僱主應按項目所在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項目所在國及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一切必要手續,並承擔其費用。僱主爲人員辦理上述手續,應向中國公司具體明確提出由中國公司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證件,如因僱主的要求不明確而引起證件不足致使人員不能入境或無法獲得居留和工作許可證,則中國公司不負責任。  

三、如僱主未能爲人員獲得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而使人員無法進行工作,則僱主應付給人員在此期間的合同工資。如人員因此被迫返國時,則僱主應負擔人員的回程旅費,並支付每人____個月合同工資的賠償費。  

如中國公司沒有按僱主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證件,從而使僱主無法爲人員辦理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和工作許可證等使人員無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國,人員工資、回程旅費等由中國公司負擔。  

四、中國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將人員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職稱、護照號碼、發照日期和單位、出發日期通知僱主或僱主在項目所在國的受權代表。僱主應在接到中國公司的通知後即向項目所在國政府辦理申請入境的必要手續,並通知中國公司。同時僱主應通過項目所在國有關機構通知該國駐華使館,以便辦理入境簽證。

第四條 對中國公司人員的要求  

人員應:________  

(1)符合雙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術條件;  

(2)遵守項目所在國的法律和法令,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3)尊重僱主人員的技術指導;  

(4)不參與項目所在國的任何政治活動;  

(5)遵守工地和駐地的紀律和規章制度;  

(6)與僱主爲實施本工程而僱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合作共事。

第五條 對僱主的要求  

僱主應:  

(1)對人員給予正確的技術指導;  

(2)尊重人員的人格,風俗和生活習慣;  

(3)不干涉人員在非工作時間的活動自由;  

(4)保障人員的安全;  

(5)對人員的解僱和更換,應由雙方工地的受權代表商定。

第六條 工作時間  

一、人員每週工作6天(遇有節日應包括在內),每天工作白班8小時,夜班7小時,每天工作時間安排由僱主與中國公司受權代表在工地商定。  

二、凡由於待料、停電、氣候惡劣等非人員的責任而造成的停工,應計爲工作時間,合同工資照付。  

三、駐地至工地的單程所用時間,不應超過20分鐘,超過的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  

四、人員自中國到達工地後和本合同期滿自工地回中國前,應分別享有____天有薪休息。

第七條 合同工資  

一、人員的月合同工資(包括伙食費)在本合同期第一年內按以下標準(美元)支付:  

1.半熟練工,幫廚,服務人員  

2.熟練技工,廚師  

3.工長  

4.技術員,護士,翻譯,會計員  

5.駐地經理  

6.工程師,醫師,會計師  

7.高級工程師,  

8.副受權代表  

9.受權代表  

二、如本合同期超過1年,人員應自第二年始,每年月合同工資遞增____%。

第八條 夜班及加班  

一、根據工程的需要,僱主要求人員在夜班工作和加班,應商得中國公司受權代表同意,每月加班工作小時原則上不得超過小時。  

二、夜班時間係指從當日晚上九時至次日晨5時,人員夜間工作(指正常夜班工作)僱主應按合同工資150%支付工資;人員夜間加班,僱主應按合同工資200%支付加班費。  

三、人員平日加班(指八小時之外的工作小時,非屬於夜間),僱主應按合同工資150%支付加班費。人員在節假日或每週休息日加班(指所有工作小時不論是否屬於夜間),僱主均應按合同工資200%支付加班費。  

四、小時的合同工資,按下式計算月合同工資:25×8 

第九條 工資和加班費支付  

一、人員工資支付應自人員離開中國________之日起至回到中國________之日止。平均日工資爲月合同工資的1/25。

二、中國公司在工地的受權代表應按僱主提供的表格填寫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編制工資單,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即______日後____天內即________日前提前僱主在工地的受權代表審覈批准。  

三、工資單審批後,僱主應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後____天即________日內將工資和加班費以美元支付給中國公司。其中:____%電匯至北京中國銀*總行營業部中國公司帳號____________;____%支付給中國公司工地受權代表。如僱主延遲付款應按延遲天數,每天支付所欠付款總額的____‰(千分之幾)以美元向中國公司支付利息。  

付款自匯款銀行把所需匯款的電傳發至北京的中國銀行之日(起息日)起。

第十條 稅金  

中國公司應負責爲人員交納中國政府所徵收的一切稅金;僱主應負責爲人員交納項目所在國政府所徵收的一切稅金 .

第十一條 節假日、每週休息日和年度休假  

一、按項目所在國的政府規定,每週的休息日爲星期________。  

二、人員應享受項目所在國政府頒佈的法定節、假日和中國春節2天,國慶節1天的休假,共________天。  

三、人員每工作期滿1年,享受爲期____天的回國年度休假。僱主應承擔休假人員從駐地至中國____間的返往旅費。人員工作不滿一年,其實際休假天數按下列公式計算:實際工作月數×___/12=休假天數  

四、人員在項目所在國的節、假日和中國上述節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間,應享受全部合同工資。  

五、因本工程需要並應僱主要求人員可不回國休假而留在工地繼續工作,但需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在此種情況下,人員年休假工資及其從工地到北京間的往返旅費僱主照付,同時支付人員在年度休假期間的實際工作天數的合同工資和加班費。

第十二條 預付工資  

一、僱主在每批人員抵達工地後,即應向中國公司受權代表以當地貨幣支付每人相當於____________美元的預付工資。

二、中國公司對上述預付工資從人員抵達工地後第______個月開始償還,分______個月還清,每月償還幾分之一。 

第十三條 動員費  

一、僱主應向人員每人支付________美元的動員費。  

二、上述動員費應在每批人員抵達工地後由僱主隨同人員的機票費以美元一併電匯至中國銀行中國公司帳號。

第十四條 保險  

一、中國公司爲人員自其離開中國____之日起至返抵中國____之日止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保險費由僱主承擔。僱主應隨人員的月合同工資以美元一併向中國公司支付每人每月____________美元保險費。  

二、人員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後,僱主對於人員在整個合同期間因工傷患病或其它原因而造成的殘廢或死亡均不再承擔賠償費.

三、人員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後,如經僱主要求,中國公司可向僱主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以免僱主爲人員在項目所在國重複投保。

第十五條 醫療和病假  

一、僱主應爲人員在整個合同期間因病或因工傷提供免費醫療、藥品和住院治療。所需中藥中國公司可代購,但藥費、包裝費和運費由僱主承擔。  

二、人員如因病或因工傷休假不超過1個月,僱主應支付全部月工資。如休假超過1個月但不足3個月,僱主應支付______%月合同工資。如休假超過3個月仍不痊癒需送回中國繼續治療,僱主不再支付第四個月的工資,但應承擔其回中國的旅費。如僱主要求中國公司派人替換該傷或病人員,則替換人員由北京至工地的旅費亦由僱主承擔。  

三、人員在合同期間如因病或因工傷死,僱方應負責其遺體處理並承擔死者遺物運回中國的費用。

第十六條 交通、通訊工具和差旅費____公斤超重行李費。

一、僱主應於人員合同期滿後回中國前____天,將回程旅費及超重行李費支付給中國公司受權代表。  

二、僱主應免費向人員提供駐地至工地間(1.5公里以外)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三、僱主應免費向中國公司受權代表、工程師、駐地經理提供一輛小轎車和供人員採購食品及生活用品的一輛小型貨車。如人員人數每超過____人,僱主應增加一輛小型貨車。上述車輛所需的司機、燃料,應由僱主免費提供,並負責檢修。此外,人員在節假日可以免費使用僱主的交通工具,用於正當的目的,諸如遊覽、購物等。  

四、中國公司受權代表和人員可以免費使用僱主的通訊工具如:電話、電傳、圖文傳真等。  

五、人員如經僱主批准出差,其差旅費應由僱主負擔,差旅費的支付標準和使用的貨幣按僱主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生活和膳食設施  

一、僱主應爲人員免費提供適宜的住房,每人使用面積的標準爲:工人爲______-______平方米;翻譯、會計、技術員爲______-______平方米;受權代表、工程師、醫生、駐地經理爲______-______平方米;僱主還應免費提供水、電、臥具、空調、淋 ⑽郎⑾匆*璞負陀悶芳氨匾募揖吆捅鈣罰ㄎ躍吆圖揖呦曇競賢郊退模 nbsp; 

二、僱主應向人員免費提供廚房、餐廳、炊具、餐具、製冰機、電冰箱和備品以及水、電、燃料(炊具、餐具,詳見本合同附件五和六)。  

三、中餐專用的餐、炊具,可由中國公司在中國代購。所需費用(包括運輸費和包裝費)由僱主承擔。僱主應在收到中國公司代購上述物品的帳單後______天內以美元電匯至中國公司帳戶。  

四、中國公司自費購買人員的主副食。但中國公司爲此而派遣的必要數量的廚師和幫廚在平日加班和每週休息日、節假日加班應享有標準小時工資。  

五、人員所需部分副食品,如需從中國空運或海運至項目所在國,物品到達機場或港口後,有關報關、提貨、運輸等工作,僱主應給予協助。  

第十八條 勞保用品及小工具  

一、僱主應爲人員免費提供一般勞保用品(詳見本合同附件七)和專用勞保用品(詳見本合同附件八)以及辦公用品,本合同附件七中所列的一般勞保用品可由公司在中國包乾代購,僱主應向中國公司支付每人______美元。專用勞保用品,如需中國公司代購,由僱主據實支付貨款,並承擔這些物資的包裝費及運費。  

二、僱主應免費向人員提供各工種所需的手工用小工具。手工用小工具如需中國公司在中國代購,所需費用(包括運輸費、包裝費)由僱主承擔。僱主應在收到中國公司代購手工用小工具的帳單後____天內以美元電匯至中國公司帳戶。  

三、本合同未列的,但爲順利實施本工程所必需的其它用品應經雙方工地受權代表協商同意後,由僱主免費提供。

第十九條 保密  

一、中國公司及其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於本工程的一切資料及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祕密。  

二、僱主及其任何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於本合同規定的中國公司提供勞務的條件和價格以及其它有關的資料和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祕密。  

第二十條 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一、人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應由僱主出面處理並負擔所發生的費用。

二、人員因行爲不端或玩忽職守而發生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應由僱主協助中國公司出面處理,所發生的費用由中國公司負擔。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由於天災,戰爭,內亂,封鎖,暴動,傳染病,政變等,使本工程無法繼續進行時,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暫停。在這種情況下,僱主應負擔人員的回國旅費。

第二十二條 仲裁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國進行。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在________(被訴方所在國名稱),由(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的名稱)根據其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補充或修改  

根據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對本合同進行補充或修改。修改或補充的條款以書面形式經雙方受權代表簽字後,即成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文字  

本合同用中英文寫成,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中國________公司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公司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國際勞務合同 篇3

此僱用合同由____(以下簡稱僱主)和____(以下簡稱僱員)締結。

根據本合同,僱主將聘用僱員且僱員同意受聘於僱主就以下所規定的工作提供服務和履行義務。

1.義務和責任:合同雙方同意僱員將受聘從事____工作,並履行以下職責。

2.期限:本合同有效期爲____(年、月),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工作日和工時:僱員每週工作從星期____至星期____,每天從____點至____點,一週共____小時。

4.報酬:僱主同意就僱員的服務提供以下報酬:

a.每(小時)____美元;

b.每加班(小時)____美元,每兩週結算一次,支票支付。

c.其他報酬(紅利、佣金等),數額及計算辦法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5.扣除款:每次發薪時,除從僱員報酬中扣出應繳之(____)稅收和社會_____費外,僱主不得剋扣僱員所得,本條例另有規定以及經工長或工長代理人同意的除外。其他扣除項目爲(寫出扣款目的和數目):?_________________

6.主要工作地:僱員主要工作地爲____。但根據僱主業務性質所需,在不違犯勞工政策和規定情況下,僱主也可要求僱員在____地以內其他選區履行職責。

7.差旅費:在本合同到期或中止(不論中止原因如何)時,僱主將負責僱員返回僱傭地的機票費用。

8._____和醫療費:僱主應負責僱員的醫療_____或負擔僱員的全部醫療費用,包括____地以外的轉診和轉院費,如僱員因故死亡,僱主應承擔屍體保存及運回原地的費用。

9.最近的血親的通知:僱員在出現重病或死亡情況,僱主應立即通知其最近的血親,僱員最近的血親的姓名和地址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食宿及其他:僱主必須保證提供以下方便:

a.(作記號以選擇或不選擇此項)僱主提供住宿,每月_________美元。

(同上)僱員自備住宿(附聲明和房租協議)

b.每日____餐,每月_________元。

c.(同上)僱員自理伙食。

d.(同上)上下班在僱主指定地下車,免收車費。

e.(同上)津貼:_________________

f.(同上)其他:__________________

11.其他規定:下列附加規定適用於本合同:(制定或附加工作和膳宿規則,以及僱員行爲規範。附加規定的每一頁都必須經僱主和僱員簽字。)

12.終止合同:本合同可根據下列規定終止:

a.無故: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或

b.因故:在工長或其代理人力圖調解爭議失敗後,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a)因故解除合同時,僱主應支付僱員合同解除生效前的薪金,併爲僱員購買他(她)返回僱傭地的單程機票。

(b)下列任何一條均構成合同終止理由:

僱員____次無故曠工和(或)____次無故上班遲到;

僱員行爲疏忽魯莽,或不完成任務;

在____地犯下重罪或兩項或兩項以上輕罪

c.僱員放棄工作職責;

d.不稱職或在資格、技術、身體和精神方面與所填報情況不符,無法履行僱傭規定的職責;

e.在物質或其他方面受到特別虐待;

f.無故拖延支付僱員的工資;

g.違犯本合同任何一項規定;

h.其他規定:________________

13.爭議的解決

怨情和調解

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所有怨情與爭議均應按以下程序解決:

a.僱員須就僱用而產生的一切怨情或爭議向其管理員報告,如管理員不在可直接報告僱主;

b.如管理員不能立即解決問題,管理員應將怨情或爭議寫成書面材料,同時寫明被觸犯的合同段落,法律或規章制度。管理人員應在五天內解決怨情或爭議,

或寫出其認爲沒有違犯規則的理由。

在怨情或爭議解決期間,僱主和僱員的僱傭關係存在,經工長、工長代理人或政府特派調查員暫時准予的除外。

d.匯款及其他義務:僱員必須按原籍國政府的規定向其家人匯款和繳納所有?稅收。

合同雙方特此簽名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僱主?:_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的名字、稱號和簽名)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僱員:__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的名字和簽名)

(注:下面是合同上所附的公證書,供公證時填寫)

馬里亞納羣島(_____託管)公證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茲證明____和____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我的面前,簽訂了以上僱用合同。

經查,此行爲是他(她)(他們)按合同精神自願簽訂的。

公證員(簽名):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經__________________批准

工長(簽名):__________

國際勞務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德律風: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德律風: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第一條公約目標

本公約的目標:乙方根據本公約條目向甲方供給技巧工人、工程技巧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爲調派人員),甲方向乙方付出工錢。

爲包管甲方工程的順利結束,兩邊應彼此協作,當真履行公約。

第二條人員調派

1.乙方應按兩邊商定的籌劃調派人員。甲方所需調派的人員應提早2個月用書面正式關照乙方。乙方贊成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調派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誕生年代日、工種、護照號碼及____國申請入境所必要的資料。

2.乙方當真辦理乙方人員(從其棲身國)的出境手續,並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____國的入境和居停止續由甲方辦理,並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籌劃的必要,調派人員可隨時增加或裁減。

4.如必要增加調派人員時,甲方贊成提早2個月向乙方總部發起調派人員籌劃。增加人員的工錢,按本和談附件1所列工錢標準付出。增加如系新工種,其工錢標準應由兩邊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必要裁減人員,則應由兩邊現場代表商定後履行。

第三條籌辦金

甲方贊成付乙方調派人員的籌辦費每人________美元。籌辦費應在向乙方提交調派籌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號。

第四條工錢

1.調派人員的工錢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錢表付出。工錢的謀劃應從調派人員離開乙方地點國________機場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贊成盡大略安排最短門路,以收縮路途時候。

2.調派人員的根本工錢詳見附件1.

3.根本工錢以月謀劃,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謀劃,日工錢爲月工錢的1/25.

4.根據________國如今的經濟環境,調派人員根本工錢每一年增加____%.

第五條工作時候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候爲每個月____天,每週____天,每天8小時。

2.每週休假____天,詳細休假日期可由兩邊在現場安排。

4.如工作必要並經兩邊贊成,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以下標準付出加班工錢。

(1)平常加班工錢爲根本工錢的125%;

(2)平常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錢爲根本工錢的150%;

(3)節日加班工錢爲根本工錢的200%;

(4)加班工錢謀劃方法以下:

(月根本工錢/200小時)_________加班小時數_________加班工錢的百分率

第六條炊事

1.甲方贊成向乙方供給廚房_____炊餐具及冷藏配置,由乙方自選辦理炊事。

2.甲方贊成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美元的炊事費,包乾利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餬口生涯物質採購用車由甲方供給並付出費用。

第七條節日和休假

1.掃數乙方人員有權享有____國當局的法定節日。

2.掃數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____天后,應享福____天的歸國投親假,由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機場的來回機票由甲方付出,應盡大略安排最短的航路。

3.如果現場施工必要乙方人員推遲歸國休假時,乙方贊成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贊成了補償乙方人員的吃虧,應賜與得當的工錢。

5.乙方人員因爲家屬慶幸等因爲,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兩邊現場代表會商贊成,可以提早享用投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福歸國休假,其來回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類事假甲方不付出工錢。

第八條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________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來回旅費和航空公司接待以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竭力裁減這項特別費用的開支,甲方贊成付出乙方人員進入________國的入境費用(比方機場稅等)

2.甲方當真供給乙方人員上下班的交通東西,同時也供給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辦理人員的工效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告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第九條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____(其原棲身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負擔;乙方人員在________邦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社會_____

1.乙方人員在公約有效期內的人身_____,由乙方自選辦理,甲方贊成付出乙方調派人員每人每個月________美元的人身_____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產生工傷,甲方只負擔其醫療費用,如產存亡亡變亂,乙方應負擔掃數的費用,包括善後安葬和撫卹。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變亂或疾病死亡時,屍體運回其原棲身國或當場安葬,遺物運回其原棲身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調派人員經大夫表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根本工錢;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根本工錢60%;超出90天者則不發工錢。

第十一條醫療

1.乙方掃數人員在____國產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入院費由甲方付出。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經常使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發起購買籌劃,經甲方贊成後,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處所採購,費用由甲方付出。

3.乙方人員在200人以內,配備大夫一名,男護士一名,超出200人時,是不是增加醫務人員,由兩邊現場代表探討肯定。

第十二條勞保用品

甲方贊成付出乙方調派人員掃數的工作保衛用品,包括每人每一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帽、帶等。

第十三條付出方法

1.除機票費和籌辦費掃數付出美元外,甲方應付出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的________國貨幣的比例付出,如必要變化這一比例,須經兩邊代表贊成。

2.休假工錢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於休假當月之初付出。

3.乙方現場管帳每個月末式樣調派人員工錢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根本工錢、加班費、炊事費等項,經甲方檢察和承諾後於次月10日前付出。此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負擔。20%的________國貨幣在現場付出。

4.美元與________國貨幣的兌換率,按付出日當天________國當局銀行公告的交易中間價折算。

5.乙方調派人員到達現場後,甲方贊成預付每人1個月的炊事費,如需預付其他費用,由兩邊現場代表會商辦理。

第十四條住房和辦公用房

(1)代表、工程師、總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巧員、大夫、管帳師、翻譯及其他辦理人員2人1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4平方米,但每間不超出12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衛生配置、傢俱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贊成供給乙方行政人員所利用的辦公配置(如打字機、謀劃器、複印機等)、洗滌配置和用品。

第十五條人員轉換

1.乙方當真調派身體健康、技巧諳練的合格人員到________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覺得調派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兩邊現場代表贊成後,由乙方當真更換,由此而產生的費用應由乙方當真。

2.乙方人員必須服從________國當局的法律和恭敬本地的風尚風俗。如違背本地法律和風尚風俗而必須送歸國的,經兩邊會商後,由乙方當真送回,機票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更換時,則乙方該當真________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方指定的大夫表明了實不能連續工作者,應送回其原棲身國的,其旅費由甲方負擔,如身材狀況同等格者,經兩邊大夫查抄證明,是因乙方體檢馬虎,必須送回其本國的,其旅費由乙方負擔。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因爲天災、戰役、政治變亂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變亂而工作不能連續進行,甲方該當真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棲身國。

第十七條爭議及_____

1.在履行公約中,如兩邊產生爭議時,兩邊贊成經過議定友愛會商辦理。如會商無效,可按(____)項_____:

(1)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根據該會_____程序法則進行_____。

(2)在被訴方地點國的_____機構根據其_____程序法則進行_____。

2.爭議一經判決,兩邊必須忠厚踐諾,所產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八條公約有效期及其他

1.本公約於________年_______

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簽訂。

本公約自兩邊簽字之日起見效至本工程結束,所調派人員返回其原棲身國,以及兩邊帳目清後停止。

2.本公約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外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敗露。

3.本公約用________文、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劃一出力,兩邊各持2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律師事件所見證人:________律師事件所

_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_律師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勞務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方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爲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爲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第二條?人員派遣

1.乙方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甲方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2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工種、護照號碼及____?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並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____?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並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2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種,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後實施。

第三條?準備金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號。

第四條?工資

1.派遣人員的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______機場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儘可能安排最短路線,以縮短路途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爲月工資的1/25。

4.根據________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增長____%。

第五條?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爲每月____天,每週____天,每天8小時。

2.每週休假____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4.如工作需要並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爲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爲基本工資的150%;

(3)節日加班工資爲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資/200小時)_________加班小時數_________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第六條?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_____炊餐具及冷藏設備,由乙方自選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美元的伙食費,包乾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採購用車由甲方提供並支付費用。

第七條?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____國政府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____天后,應享受____天的回國探親假,由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機場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儘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迴國休假時,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爲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5.乙方人員由於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類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第八條?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________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________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第九條?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負擔;乙方人員在________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社會_____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_____,由乙方自選辦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每人每月________美元的人身_____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的費用,包括善後安葬和撫卹。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第十一條?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____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採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200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200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

第十二條?勞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_____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第十三條?支付辦法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的________國貨幣的比例支付,如需要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於休假當月之初支付。

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准後於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________國貨幣在現場支付。

4.美元與________國貨幣的兌換率,按支付日當天________國政府銀行公佈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後,甲方同意預支每人1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住房和辦公用房

(1)代表、工程師、總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醫生、會計師、翻譯及其他管理人員2人1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4平方米,但每間不超過12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衛生設備、傢俱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設備(如打字機、計算器、複印機等)、洗滌設備和用品。

第十五條?人員轉換

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________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爲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現場代表同意後,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________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後,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________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送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甲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的,其旅費由乙方負擔。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由於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第十七條?爭議及_____

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按____項_____:

(1)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按照該會_____程序規則進行_____。

(2)在被訴方所在國的_____機構按照其_____程序規則進行_____。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八條?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簽訂。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帳目清後終止。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________文、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2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略)

國際勞務合同 篇6

pmh公司(其總部設在_________,以下稱“甲方”)與chc工程公司(其總部設在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乙方同意爲甲方在ems國的zzz項目的施工提供勞務,爲此與甲方簽訂本勞務合同。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乙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爲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爲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二)人員派遣

1.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詳見附表2)。甲方對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兩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工種、護照號碼及ems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並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ems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並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兩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程,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後實施。

(三)準備費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銀行____帳號。

(四)工資

1.派遣人員原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stu機場之日起到離開ems國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線時儘可能取最短路線,縮短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爲月工資的25%。

4.根據ems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應增長15%。

(五)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爲每月25天,每週6天,每天8小時。

2.每週休假一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4.如工作需要並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爲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爲基本工資的150%;

(3)節日加班工資爲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資/200小時)_________加班小時數_________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六)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_____炊餐具及冷藏設備,由乙方自行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美元的伙食費,包乾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採購用車由甲方提供並支付費用。

(七)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ems國政府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10天后,應享受20天的回國探親假,其esm國____機場至stu機場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儘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迴國休假,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爲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5.乙方人員由於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八)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stu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ems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九)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量;乙方人員在ems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十)社會_____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_____,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每月____美元的人身_____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費用,包括善後安葬和撫卹。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的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十一)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ems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採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200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200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

(十二)勞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_____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十三)支付辦法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ems國第納爾的比例支付,如需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於休假當月之初支付。

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准後於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銀行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ems國第納爾在現場支付。

4.美元與ems國第納爾的兌換率,按支付日當天ems國政府銀行公佈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後,甲方同意預支每人一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解決。

(十四)住房和公用用房

(1)代表、工程師、總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醫生、會計師、翻譯及其他管理人員兩人一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4平方米,但每間不超過12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和衛生設備,傢俱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設備(如打字機、計算器、複印機等)、洗滌設備和用品。

(十五)人員替換

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ems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爲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現場代表同意後,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ems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後,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費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stu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乙雙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甲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內,其旅費應由乙方負擔。

(十六)不可抗拒

1.由於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十七)爭議及_____

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提交被告方的_____機構裁決:

乙方是:____

甲方是:____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十八)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簽訂。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未付帳目結清後失效。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____文、____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二份。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補充,經雙方同意的補充條款應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見證人:見證人:

年?月?日

國際勞務合同 篇7

此僱用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簡稱僱主)和_________(以下簡稱僱員)締結。

根據本合同,僱主將聘用僱員且僱員同意受聘於僱主就以下所規定的工作提供服務和履行義務。

A.義務和責任:合同雙方同意僱員將受聘從事_________工作,並履行以下職責。

B.期限:本合同有效期爲_________(年、月),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C.工作日和工時:僱員每週工作從星期_________至星期_________,每天從_______點至_______點,一週共_________小時。

D.報酬:僱主同意就僱員的服務提供以下報酬:

1.每(小時)_________美元;

2.每加班(小時)_________美元,每兩週結算一次,支票支付。

3.其他報酬(紅利、佣金等),數額及計算辦法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E.扣除款:每次發薪時,除從僱員報酬中扣出應繳之(_________)稅收和社會_____費外,僱主不得剋扣僱員所得,本條例另有規定以及經工長或工長代理人同意的除外。其他扣除項目爲(寫出扣款目的和數目):______________

F.主要工作地:僱員主要工作地爲_________。但根據僱主業務性質所需,在不違犯勞工政策和規定情況下,僱主也可要求僱員在_________地以內其他選區履行職責。

G.差旅費:在本合同到期或中止(不論中止原因如何)時,僱主將負責僱員返回僱傭地的機票費用。

H._____和醫療費:僱主應負責僱員的醫療_____或負擔僱員的全部醫療費用,包括_________地以外的轉診和轉院費,如僱員因故死亡,僱主應承擔屍體保存及運回原地的費用。

I.最近的血親的通知:僱員在出現重病或死亡情況,僱主應立即通知其最近的血親,僱員最近的血親的姓名和地址如下:______

J.食宿及其他:僱主必須保證提供以下方便:_________

1.僱主提供住宿,每月______________美元。

3.僱員自備住宿(附聲明和房租協議)

4.每日_________餐,每月______________元。

5.僱員自理伙食。

6.上下班在僱主指定地下車,免收車費。

7.津貼:_________

8.其他:_________

K.其他規定:下列附加規定適用於本合同:

1.附加工作規則

2.膳宿規則

3.僱員行爲規範。

附加規定的每一頁都必須經僱主和僱員簽字。

L.終止合同:本合同可根據下列規定終止:

1.無故: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2.因故:在工長或其代理人力圖調解爭議失敗後,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因故解除合同時,僱主應支付僱員合同解除生效前的薪金,併爲僱員購買他(她)返回僱傭地的單程機票。

3.下列任何一條均構成合同終止理由:

a)僱員_________次無故曠工和(或)_________次無故上班遲到;

b)僱員行爲疏忽魯莽,或不完成任務;

c)在_________地犯下重罪或兩項或兩項以上輕罪;

d)僱員放棄工作職責;

e)不稱職或在資格、技術、身體和精神方面與所填報情況不符,無法履行僱傭規定的職責;

f)在物質或其他方面受到特別虐待;

g)無故拖延支付僱員的工資;

h)違犯本合同任何一項規定;

i)其他規定:______________

M.爭議的解決:-怨情和調解

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所有怨情與爭議均應按以下程序解決:

1.僱員須就僱用而產生的一切怨情或爭議向其管理員報告,如管理員不在,可直接報告僱主;

2.如管理員不能立即解決問題,管理員應將怨情或爭議寫成書面材料,同時寫明被觸犯的合同段落,法律或規章制度。管理人員應在五天內解決怨情或爭議,或寫出其認爲沒有違犯規則的理由。

在怨情或爭議解決期間,僱主和僱員的僱傭關係存在,經工長、工長代理人或政府特派調查員暫時准予的除外。

N.匯款及其他義務:僱員必須按原籍國政府的規定向其家人匯款和繳納所有稅收。

僱主(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僱員(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工長(簽名):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附件

公證書

茲證明_________和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我的面前,簽訂了以上僱用合同。

經查,此行爲是他(她)(他們)按合同精神自願簽訂的。

公證員:_________(簽名)

經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勞務合同 篇8

此僱用合同由__(以下簡稱僱主)和__(以下簡稱僱員)締結。

根據本合同,僱主將聘用僱員且僱員同意受聘於僱主就以下所規定的工作提供

服務和履行義務。

a.義務和責任:合同雙方同意僱員將受聘從事__工作,並履行以下職責。

b.期限:本合同有效期爲__(年、月),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

年__月__日止。

c.工作日和工時:僱員每週工作從星期__至星期__,每天從__點至_

_點,一週共__小時。

d.報酬:僱主同意就僱員的服務提供以下報酬:

1.每(小時)__美元;

2.每加班(小時)__美元,每兩週結算一次,支票支付。

3.其他報酬(紅利、佣金等),數額及計算辦法如下:

e.扣除款:每次發薪時,除從僱員報酬中扣出應繳之(__)稅收和社會保

險費外,僱主不得剋扣僱員所得,本條例另有規定以及經工長或工長代理人同意的

除外。其他扣除項目爲(寫出扣款目的和數目):

f.主要工作地:僱員主要工作地爲__。但根據僱主業務性質所需,在不違

犯勞工政策和規定情況下,僱主也可要求僱員在__地以內其他選區履行職責。

g.差旅費:在本合同到期或中止(不論中止原因如何)時,僱主將負責僱員

返回僱傭地的機票費用。

h.保險和醫療費:僱主應負責僱員的醫療保險或負擔僱員的全部醫療費用,

包括__地以外的轉診和轉院費,如僱員因故死亡,僱主應承擔屍體保存及運回原

地的費用。

i.最近的血親的通知:僱員在出現重病或死亡情況,僱主應立即通知其最近

的血親,僱員最近的血親的姓名和地址如下: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j.食宿及其他:僱主必須保證提供以下方便:

1.(作記號以選擇或不選擇此項)僱主提供住宿,每月收費__美元。

(同上)僱主免費提供住宿。

(同上)僱員自備住宿(附聲明和房租協議)

2.每日__餐,每月收費__元。

3.(同上)僱員自理伙食。

4.(同上)上下班在僱主指定地下車,免收車費。

5.(同上)津貼:

6.(同上)其他:

k.其他規定:下列附加規定適用於本合同:(制定或附加工作和膳宿規則,

以及僱員行爲規範。附加規定的每一頁都必須經僱主和僱員簽字。)

l.終止合同:本合同可根據下列規定終止:

1.無故: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或

2.因故:在工長或其代理人力圖調解爭議失敗後,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天

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a)因故解除合同時,僱主應支付僱員合同解除生效前的薪金,併爲僱員購

買他(她)返回僱傭地的單程機票。

(b)下列任何一條均構成合同終止理由:

a.僱員__次無故曠工和(或)__次無故上班遲到;

b.僱員行爲疏忽魯莽,或不完成任務;

c.在__地犯下重罪或兩項或兩項以上輕罪;

d僱員放棄工作職責;

e.不稱職或在資格、技術、身體和精神方面與所填報情況不符,無法履行僱

傭規定的職責;

f.在物質或其他方面受到特別虐待;

g.無故拖延支付僱員的工資;

h.違犯本合同任何一項規定;

i.其他規定:

m.爭議的解決:

怨情和調解

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所有怨情與爭議均應按以下程序解決:

1.僱員須就僱用而產生的一切怨情或爭議向其管理員報告,如管理員不在,

可直接報告僱主;

2.如管理員不能立即解決問題,管理員應將怨情或爭議寫成書面材料,同時

寫明被觸犯的合同段落,法律或規章制度。管理人員應在五天內解決怨情或爭議,

或寫出其認爲沒有違犯規則的理由。

3.如上述第一、二步驟不能解決怨情或爭議,僱員可上書工長或工長代理人。

在怨情或爭議解決期間,僱主和僱員的僱傭關係存在,經工長、工長代理人或

政府特派調查員暫時准予的除外。

n.匯款及其他義務:僱員必須按原籍國政府的規定向其家人匯款和繳納所有

稅收。

o.不可分割協定:上述條款規定構成本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不可分

割的協定,該協定將取代任何其他書面、口頭和其他形式的協定。

合同雙方特此簽名。

日期:______

_____________

僱主

(打印的名字、稱號和簽名)

日期:______

_____________

僱員

(打印的名字和簽名)

(注:下面是合同上所附的公證書,供公證時填寫)

馬里亞納羣島(美國託管)

公證書

______________

茲證明__和__於__年__月__日,在我的面前,簽訂了以上僱用合同。

經查,此行爲是他(她)(他們)按合同精神自願簽訂的。

_________

公證員(簽名)

日期:____

經____批准

工長(簽名)

國際勞務合同 篇9

國際勞務合同(2)

國際勞務合同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乙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爲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爲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二)人員派遣

1.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詳見附表2)。甲方對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兩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種、護照號碼及EMS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並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EMS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並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兩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程,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後實施。

(三)準備費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銀行____帳號。

(四)工資

1.派遣人員原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STU機場之日起到離開EMS國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線時儘可能取最短路線,縮短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爲月工資的25%。

4.根據EMS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應增長15%。

(五)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爲每月25天,每週6天,每天8小時。

2.每週休假一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3.由於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4.如工作需要並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爲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爲基本工資的150%;

(3)節日加班工資爲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5)上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同時支付。

(六)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設備,由乙方自行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美元的伙食費,包乾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採購用車由甲方提供並支付費用。

(七)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EMS國政府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10天后,應享受20天的回國探親假,其ESM國____機場至STU機場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儘可能安排最

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迴國休假,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爲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4.關於補償上述損失的報酬,可根據當時的情況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但這項補償不應少於EMS國____機場至STU機場之間的單程機票價金額。

5.乙方人員由於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八)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STU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EMS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九)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量;乙方人員在EMS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十)社會保險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每月____美元的人身保險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費用,包括善後安葬和撫卹。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的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十一)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EMS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採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200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200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

(十二)勞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十三)支付辦法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EMS國第納爾的比例支付,如需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於休假當月之初支付。

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准後於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銀行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EMS國第納爾在現場支付。

4.美元與EMS國第納爾的兌換率,按支付日當天EMS國政府銀行公佈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後,甲方同意預支每人一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解決。

(十四)住房和公用用房

1.甲方將按下列標準免費提供乙方人員的住房:

(1)代表、工程師、總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醫生、會計師、翻譯及其他管理人員兩人一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4平方米,但每間不超過12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和衛生設備,傢俱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設備(如打字機、計算器、複印機等)、洗滌設備和用品。

(十五)人員替換

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EMS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爲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現場代表同意後,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EMS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後,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費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STU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乙雙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甲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內,其旅費應由乙方負擔。

(十六)不可抗拒

1.由於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2.如遇上述情況時,甲方人員不撤退,乙方人員亦不撤退,但甲方應支付乙方派遣人員的工資。

(十七)爭議及仲裁

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提交被告方的仲裁機構裁決:

乙方是:____

甲方是:____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十八)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簽訂。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未付帳目結清後失效。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____文、____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二份。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補充,經雙方同意的補充條款應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見證人: 見證人:

年 月 日

廚師服務合同

一、服務項目

2.乙方向甲方供應爲反映×菜特色需要的原材料、輔料、調料,其費用由甲方負擔。原輔、調料的品種、數量及價格等,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二、待遇及費用

(一)乙方應聘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享受下列待遇: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的膳食、住宿、交通、醫療、保險和一切稅捐等費用,並提供當地同行業職工的同等勞保用品;

2.應聘人員住房應設有空調和冬季保暖設備,以及傢俱、臥具等生活用具;

3.乙方人員享受中國的七天休假日(元旦一天、五一一天、國慶節二天,春節三天),工資照發。

4.乙方所有應聘人員在現場工作十二個月後,享受兩週有薪休假。其往返機票(包括食宿)由甲方負擔。

5.乙方人員因病或工傷事故需要醫治或休養時,應按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傷殘,死亡時,其撫卹金亦按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好善後事宜。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下列費用:

1.乙方應聘人員第一次赴美工作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每人500美元的準備費。

3.乙方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具體作息時間,按甲方編排辦理。如平時需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公休日需要加班,甲方應支付加班費。加班費以小時爲單位計算,每小時的加班費爲小時工資額的150%。

小時工薪按下列公式計算:

小時工薪額=淨月工資÷25天÷8小時

三、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2.負責辦理乙方應聘人員進入甲方境內的簽證、居留證、工作許可證以及其他需要辦理的手續,並負責其費用;

3.爲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尊重其生活習慣,保護其人身安全,並在合同期滿後按時返回中國。

乙方責任

1.選派技術能勝任、身體健康的烹飪技師;

2.向甲方書面提供赴聘人員的姓名、履歷、以及健康檢查表等有關資料;

3.負責辦理赴聘人員在中國境內的有關出境手續,並負擔其費用;

4.負責繳納起點聘人員在中國境內應付的一切稅款;

5.教育赴聘人員遵守甲方國內的法律法令,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不準參加所在國工會組織和一切政治活動;

6.乙方人員如有違犯甲方國內法律,經當地政府判令離境者,其回國旅費由乙方負擔;

7.乙方人員要遵守甲方店規,並遵照甲方編排的工作時間服務,無故曠工者按工時扣薪,如繼續故犯,屢戒不悛者,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解僱,其回國旅費,由乙方負擔;

四、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準備費、加班費及工薪等,均以美元支付; 3.上述匯款所需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4.甲方如不按時支付,過期一天則按應付工薪和加班費總額的0.5%付罰款。超過三十天不支付,則視爲違約。

五、應聘人員的更換與解僱

1.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可以臨時招回、更換個別應聘人員,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2.甲方如要求縮短個別應聘人員的工作期限,需提前三個月提出,並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實行,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由甲方負擔;

3.應聘人員工作態度不好,甲方可以解僱,但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說明其原因。回國旅費由乙方負擔。

六、仲裁

雙方在執行合同的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達不成協議時,可提交仲裁。

七、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2.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合同的某些條款要求修改,必須以書面方式向另一方提出要求,由雙方商籤補充合同。如需延長合同期限,必須於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另一方面提出,經雙方商得一致意見,並辦妥合同延期手續後,方可延長。

3.如一方違反合同而造成中斷合同時,除乙方人員歸國費用由違反方負擔外,違反方還需負擔按當時應聘人員人數累計三個月的工薪總額賠償給對方。

4.本合同未盡事宜,將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之。

本合同共兩份,以中、英文書寫,雙方各執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法定地址:____ 法定地址:____

一九××年×月×日

國際勞務合同 篇10

此僱用合同由__(以下簡稱僱主)和__(以下簡稱僱員)締結。根據本合同,僱主將聘用僱員且僱員同意受聘於僱主就以下所規定的工作提供服務和履行義務。

A.義務和責任:合同雙方同意僱員將受聘從事__工作,並履行以下職責。

B.期限:本合同有效期爲__(年、月),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C.工作日和工時:僱員每週工作從星期__至星期__,每天從__點至__點,一週共__小時。

D.報酬:僱主同意就僱員的服務提供以下報酬:

1.每(小時)__美元;

2.每加班(小時)__美元,每兩週結算一次,支票支付。

3.其他報酬(紅利、佣金等),數額及計算辦法如下:

E.扣除款:每次發薪時,除從僱員報酬中扣出應繳之(_)稅收和社會保險費外,僱主不得剋扣僱員所得,本條例另有規定以及經工長或工長代理人同意的除外。其他扣除項目爲(寫出扣款目的和數目):

F.主要工作地:僱員主要工作地爲__。但根據僱主業務性質所需,在不違犯勞工政策和規定情況下,僱主也可要求僱員在__地以內其他選區履行職責。

差旅費:在本合同到期或中止(不論中止原因如何)時,僱主將負責僱員返回僱傭地的機票費用。

H.保險和醫療費:僱主應負責僱員的醫療保險或負擔僱員的全部醫療費用,包括__地以外的轉診和轉院費,如僱員因故死亡,僱主應承擔屍體保存及運回原地的費用。

I.最近的血親的通知:僱員在出現重病或死亡情況,僱主應立即通知其最近的血親,僱員最近的血親的姓名和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J.食宿及其他:僱主必須保證提供以下方便:

1.(作記號以選擇或不選擇此項)僱主提供住宿,每月收費__美元。(同上)僱主提供住宿。(同上)僱員自備住宿(附聲明和房租協議)

2.每日__餐,每月收費__元。

3.(同上)僱員自理伙食。

4.(同上)上下班在僱主指定地下車,免收車費。

5.(同上)津貼:

6.(同上)其他:

K.其他規定:下列附加規定適用於本合同:(制定或附加工作和膳宿規則,以及僱員行爲規範。附加規定的每一頁都必須經僱主和僱員簽字。)

L.終止合同:本合同可根據下列規定終止:

1.無故: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故:在工長或其代理人力圖調解爭議失敗後,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A)因故解除合同時,僱主應支付僱員合同解除生效前的薪金,併爲僱員購買他(她)返回僱傭地的單程機票。

(B)下列任何一條均構成合同終止理由:

a.僱員__次無故曠工和(或)__次無故上班遲到;

b.僱員行爲疏忽魯莽,或不完成任務;

c.在__地犯下重罪或兩項或兩項以上輕罪;

d.僱員放棄工作職責;

E.不稱職或在資格、技術、身體和精神方面與所填報情況不符,無法履行僱傭規定的職責;

f.在物質或其他方面受到特別虐待;

g.無故拖延支付僱員的工資;

h.違犯本合同任何一項規定;

I.其他規定:

M.爭議的解決:

怨情和調解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所有怨情與爭議均應按以下程序解決:

1.僱員須就僱用而產生的一切怨情或爭議向其管理員報告,如管理員不在,可直接報告僱主;

2.如管理員不能立即解決問題,管理員應將怨情或爭議寫成書面材料,同時寫明被觸犯的合同段落,法律或規章制度。管理人員應在五天內解決怨情或爭議,或寫出其認爲沒有違犯規則的理由。

3.如上述第一、二步驟不能解決怨情或爭議,僱員可上書工長或工長代理人。在怨情或爭議解決期間,僱主和僱員的僱傭關係存在,經工長、工長代理人或政府特派調查員暫時准予的除外。

N.匯款及其他義務:僱員必須按原籍國政府的規定向其家人匯款和繳納所有稅收。O.不可分割協定:上述條款規定構成本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唯一的,不可分割的協定,該協定將取代任何其他書面、口頭和其他形式的協定。合同雙方特此簽名。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僱主(打印的名字、稱號和簽名)和醫療費:僱主應負責僱員的醫療保險或負擔僱員的全部醫療費用,包括__地以外的轉診和轉院費,如僱員因故死亡,僱主應承擔屍體保存及運回原地的費用。

I.最近的血親的通知:僱員在出現重病或死亡情況,僱主應立即通知其最近的血親,僱員最近的血親的姓名和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J.食宿及其他:僱主必須保證提供以下方便:

1.(作記號以選擇或不選擇此項)僱主提供住宿,每月收費__美元。(同上)僱主提供住宿。(同上)僱員自備住宿(附聲明和房租協議)

2.每日__餐,每月收費__元。

3.(同上)僱員自理伙食。

4.(同上)上下班在僱主指定地下車,免收車費。

5.(同上)津貼:

6.(同上)其他:

K.其他規定:下列附加規定適用於本合同:(制定或附加工作和膳宿規則,以及僱員行爲規範。附加規定的每一頁都必須經僱主和僱員簽字。)

L.終止合同:本合同可根據下列規定終止:

1.無故: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或________________

2.因故:在工長或其代理人力圖調解爭議失敗後,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A)因故解除合同時,僱主應支付僱員合同解除生效前的薪金,併爲僱員購買他(她)返回僱傭地的單程機票。

(B)下列任何一條均構成合同終止理由:

a.僱員__次無故曠工和(或)__次無故上班遲到;

b.僱員行爲疏忽魯莽,或不完成任務;

c.在__地犯下重罪或兩項或兩項以上輕罪;

d.僱員放棄工作職責.

e.不稱職或在資格、技術、身體和精神方面與所填報情況不符,無法履行僱傭規定的職責;

f.在物質或其他方面受到特別虐待;

g.無故拖延支付僱員的工資;

h.違犯本合同任何一項規定;

I.其他規定:

M.爭議的解決:怨情和調解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所有怨情與爭議均應按以下程序解決:

1.僱員須就僱用而產生的一切怨情或爭議向其管理員報告,如管理員不在,可直接報告僱主;

2.如管理員不能立即解決問題,管理員應將怨情或爭議寫成書面材料,同時寫明被觸犯的合同段落,法律或規章制度。管理人員應在五天內解決怨情或爭議,或寫出其認爲沒有違犯規則的理由。

3.如上述第一、二步驟不能解決怨情或爭議,僱員可上書工長或工長代理人。在怨情或爭議解決期間,僱主和僱員的僱傭關係存在,經工長、工長代理人或政府特派調查員暫時准予的除外。

N.匯款及其他義務:僱員必須按原籍國政府的規定向其家人匯款和繳納所有稅收。

O.不可分割協定:上述條款規定構成本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唯一的,不可分割的協定,該協定將取代任何其他書面、口頭和其他形式的協定。合同雙方特此簽名。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僱主(打印的名字、稱號和簽名)

力圖調解爭議失敗後,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僱主(打印的名字、稱號和簽名)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僱員(打印的名字和簽名)

(注:下面是合同上所附的公證書,供公證時填寫)

馬里亞納羣島(美國託管)公證書  _____________茲證明__和__於__年__月__日,在我的面前,簽訂了以上僱用合同。經查,此行爲是他(她)(他們)按合同精神自願簽訂的。

公證員(簽名) 日期:____  經____批准工長(簽名)

國際勞務合同 篇11

國際勞務合同範本

甲方:

地址:

電話:

電傳: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電傳:

法定代表人:

第一條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方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爲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爲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第二條人員派遣

1.乙方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甲方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2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種、護照號碼及_________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並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_________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並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2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種,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後實施。

第三條準備金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_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號。

第四條工資

1.派遣人員的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_________機場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_國_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儘可能安排最短路線,以縮短路途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爲月工資的1/25.

4.根據_________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增長_________%.

第五條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爲每月_________天,每週_________天,每天8小時。

2.每週休假_________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3.由於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4.如工作需要並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爲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爲基本工資的150%;

(3)節日加班工資爲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月基本工資/200小時)×加班小時數×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同時支付。

第六條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設備,由乙方自選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_美元的伙食費,包乾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採購用車由甲方提供並支付費用。

第七條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_________國政府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_________天后,應享受_________天的回國探親假,由_________國_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_機場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儘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迴國休假時,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爲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4.關於補償上述損失的報酬,可根據當時的情況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但這項補償不應少於_________國_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_機場之間的單程機票價金額。

5.乙方人員由於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類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第八條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_________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_________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第九條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_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負擔;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社會保險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選辦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每人每月_________美元的人身保險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的費用,包括善後安葬和撫卹。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第十一條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_________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採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_________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_________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

第十二條勞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第十三條支付辦法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的_________國貨幣的比例支付,如需要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於休假當月之初支付。

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准後於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_________國貨幣在現場支付。

4.美元與_________國貨幣的兌換率,按支付日當天_________國政府銀行公佈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後,甲方同意預支每人1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住房和辦公用房

1.甲方將按下列標準免費提供乙方人員的住房:

(1)代表、工程師、總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醫生、會計師、翻譯及其他管理人員2人1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_________平方米,但每間不超過_________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衛生設備、傢俱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設備(如打字機、計算器、複印機等)洗滌設備和用品。

第十五條人員轉換

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_________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爲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現場代表同意後,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_________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後,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_________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送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甲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的,其旅費由乙方負擔。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由於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2.如遇上述情況時,甲方人員不撤退,乙方人員亦不撤退,但甲方應支付乙方派遣人員的工資。

第十七條爭議及仲裁

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按(_________)項仲裁:

(1)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2)在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按照其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八條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帳目結清後終止。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中文、_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2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勞務合同 篇12

以____公司,總部設於____爲一方(以下簡稱"僱主")和以中國____公司,總部設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爲另一方(以下簡稱"中國")通過友好協商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簽訂本合同。

鑑於僱主希望爲其在____(國)____(地)(以下簡稱"工地")____(項目)(以下簡稱"本工程")提供勞務,中國願意爲本工程提供勞務;

現雙方同意如下條文:

第一條 總則

一、僱主負責實施本工程,中國負責爲本工程提供勞務。

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間全部遺留問題,包括財務總理處理完畢之日止。

第二條 人員

一、中國應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勞務明細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種、人數、技術條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爲本工程派出其受權代表,各類技術人員、工人、管理和服務人員(以下簡稱"人員")

二、附件一和二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內容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一般不得變更,在特殊情況下僱主要求變更時,經中國同意應按下述規定辦理:

1.人員離開北京之前如需變更時,僱主應將變更內容提前×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如僱主變更計劃未能及時通知中國,而中國已按計劃集中人員和訂購機票僱主應負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2.人員工作期限期滿之日前,如需終止僱傭,僱主應在終止僱傭之前,提前×個月書面通知中國。

3.人員工作期限如需延長,僱主應在期滿之前,提前×個月書面通知中國。

三、中國受權代表負責組織人員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中國義務,並負責管理人員的內部事務。

第三條 簽證和其它證件

一、中國應按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中國國境的一切必要手續,並承擔其費用。

二、僱主應按項目所在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項目所在國及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一切必要手續,並承擔其費用。

僱主爲人員辦理上述手續,應向中國具體明確提出由中國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證件,如因僱主的要求不明確而引起證件不足致使人員不能入境或無法獲得居留和工作許可證,則中國不負責任。

三、如僱主未能爲人員獲得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而使人員無法進行工作,則僱主應付給人員在此期間的合同工資。如人員因此被迫返國時,則僱主應負擔人員的回程旅費,並支付每人×個月合同工資的賠償費。

如中國沒有按僱主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證件,從而使僱主無法爲人員辦理在項目所在國的居留和工作許可證等使人員無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國,人員工資、回程旅費等由中國負擔。

四、中國應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將人員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職稱、護照號碼、發照日期和單位、出發日期通知僱主或僱主在項目所在國的受權代表。僱主應在接到中國通知後即向項目所在國政府辦理申請入境的必要手續,並通知中國。同時僱主應通過項目所在國有關機構通知該國 駐華使館,以便辦理入境簽證。

第四條 對中國XX人員的要求

人員應:____

(1)符合雙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術條件;

(2)遵守項目所在國的法律和法令,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3)尊重僱主人員的技術指導;

(4)不參與項目所在國的任何政治活動;

(5)遵守工地和駐地的紀律和規章制度;

與僱主爲實施本工程而僱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合作共事。

第五條 對僱主的要求

僱主應:

(1)對人員給予正確的技術指導;

(2)尊重人員的人格,風俗和生活習慣;

(3)不干涉人員在非工作時間的活動自由;

(4)保障人員的安全;

(5)對人員的解僱和更換,應由雙方工地的受權代表商定。

第六條 工作時間

一、人員每週工作6天(遇有節日應包括在內),每天工作白班8小時,夜班7小時,每天工作時間安排由僱主與中國受權代表在工地商定。

二、凡由於待料、停電、氣候惡劣等非人員的責任而造成的停工,應計爲工作時間,合同工資照付。

三、駐地至工地的單程所用時間,不應超過20分鐘,超過的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

四、人員自中國到達工地後和本合同期滿自工地回中國前,應分別享有×天有薪休息。

第七條 合同工資

一、人員的月合同工資(包括伙食費)在本合同期第一年內按以下標準(美元)支付:

1.半熟練工,幫廚,服務人員

2.熟練技工,廚師

3.工長

4.技術員,護士,翻譯,會計員

5.駐地經理

6.工程師,醫師,會計師

7.高級工程師,

8.副受權代表

9.受權代表

二、如本合同期超過1年,人員應自第二年始,每年月合同工資遞增%。

第八條 夜班及加班

一、根據工程的需要,僱主要求人員在夜班工作和加班,應商得中國受權代表同意,每月加班工作小時原則上不得超過小時。

二、夜班時間係指從當日晚上九時至次日晨5時,人員夜間工作(指正常夜班工作)僱主應按合同工資150%支付工資;人員夜間加班,僱主應按合同工資200%支付加班費。

三、人員平日加班(指八小時之外的工作小時,非屬於夜間),僱主應按合同 工資150%支付加班費。人員在節假日或每週休息日加班(指所有工作小時不論 是否屬於夜間),僱主均應按合同工資200%支付加班費。

四、小時的合同工資,按下式計算:月合同工資-----25×8

第九條 工資和加班費支付

一、人員工資支付應自人員離開中國____之日起至回到中國____之日止。平均日工資爲月合同工資的1/25。

二、中國在工地的受權代表應按僱主提供的表格填寫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編制工資單,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即____日後×天內即____日前提前僱主在工地的受權代表審覈批准。

三、工資單審批後,僱主應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後×天即____日內將工資和加班費以美元支付給中國。其中:%電匯至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帳號;%支付給中國XX工地受權代表。如僱主延遲付款應按延遲天數,每天支付所欠付款總額的  ‰(千分之幾)以美元向中國支付利息。

付款自匯款銀行把所需匯款的電傳發至北京的中國銀行之日(起息日)起。

第十條 稅金

中國應負責爲人員交納中國政府所徵收的一切稅金;僱主應負責爲人員交納項目所在國政府所徵收的一切稅金。

第十一條 節假日、每週休息日和年度休假

一、按項目所在國的政府規定,每週的休息日爲星期____。

二、人員應享受項目所在國政府頒佈的法定節、假日和中國,國慶節1天的休假,共____天。

三、人員每工作期滿1年,享受爲期天的回國年度休假。僱主應承擔休假人員從駐地至中國__間的返往旅費。人員工作不滿一年,其實際休假天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  實際工作月數×--=休假天數

12

四、人員在項目所在國的節、假日和中國上述節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間,應享受全部合同工資。

五、因本工程需要並應僱主要求人員可不回國休假而留在工地繼續工作,但需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在此種情況下,人員年休假工資及其從工地到北京間的往返旅費僱主照付,同時支付人員在年度休假期間的實際工作天數的合同工資和加班費。

第十二條 預付工資

一、僱主在每批人員抵達工地後,即應向中國受權代表以當地貨幣支付每人相當於美元的預付工資。

二、中國對上述預付工資從人員抵達工地後第×個月開始償還,分×個月還清,每月償還幾分之一。

第十三條 動員費

一、僱主應向人員每人支付____美元的動員費。

二、上述動員費應在每批人員抵達工地後由僱主隨同人員的機票費以美元一併電匯至中國銀行中國帳號。

第十四條 保險

一、中國爲人員自其離開中國__之日起至返抵中國__之日止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保險費由僱主承擔。僱主應隨人員的月合同工資以美元一併向中國支付每人每月美元保險費。

二、人員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後,僱主對於人員在整個合同期間因工傷患病或其它原因而造成的殘廢或死亡均不再承擔賠償費。

三、人員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後,如經僱主要求,中國可向僱主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以免僱主爲人員在項目所在國重複投保。

第十五條 醫療和病假

一、僱主應爲人員在整個合同期間因病或因工傷提供醫療、藥品和住院治療。所需中藥中國可代購,但藥費、包裝費和運費由僱主承擔。

二、人員如因病或因工傷休假不超過1個月,僱主應支付全部月工資。如休假超過1個月但不足3個月,僱主應支付%月合同工資。如休假超過3個月仍不痊癒需送回中國繼續治療,僱主不再支付第四個月的工資,但應承擔其回中國的旅費。如僱主要求中國派人替換該傷或病人員,則替換人員由北京至工地的旅費亦由僱主承擔。

三、人員在合同期間如因病或因工傷死,僱方應負責其遺體處理並承擔死者遺物運回中國的費用。

第十六條 交通、通訊工具和差旅費

一、僱主應負擔人員中國__至工地間的往返旅費及每人往隨身攜帶公斤超重行李費。僱主應於人員合同期滿後回中國前天,將回程旅費及超重行李費支付給中國受權代表。

二、僱主應向人員提供駐地至工地間(1.5公里以外)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三、僱主應向中國受權代表、工程師、駐地經理提供一輛小轎車和供人員採購食品及生活用品的一輛小型貨車。如人員人數每超過××人,僱主應增加一輛小型貨車。上述車輛所需的司機、燃料,應由僱主提供,並負責檢修。此外,人員在節假日可以使用僱主的交通工具,用於正當的目的,諸如遊覽、購物等。

四、中國受權代表和人員可以使用僱主的通訊工具如:電話、電傳、圖文傳真等。

五、人員如經僱主批准出差,其差旅費應由僱主負擔,差旅費的支付標準和使用的貨幣按僱主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生活和膳食設施

一、僱主應爲人員提供適宜的住房,每人使用面積的標準爲:工人爲-××平方米;翻譯、會計、技術員爲-××平方米;受權代表、工程師、醫生、駐地經理爲-××平方米;僱主還應提供水、電、臥具、空調、淋浴、衛生、洗衣設備和用品及必要的傢俱和備品(臥具和傢俱詳見本合同附件三和四)

二、僱主應向人員提供廚房、餐廳、炊具、餐具、製冰機、電冰箱和備品以及水、電、燃料(炊具、餐具,詳見本合同附件五和六)。

三、中餐專用的餐、炊具,可由中國在中國代購。所需費用(包括運輸費和包裝費)由僱主承擔。僱主應在收到中國代購上述物品的帳單後×天內以美元電匯至中國帳戶。

四、中國自費購買人員的主副食。但中國爲此而派遣的必要數量的廚師和幫廚在平日加班和每週休息日、節假日加班應享有標準小時工資。

五、人員所需部分副食品,如需從中國空運或海運至項目所在國,物品到達機場或港口後,有關報關、提貨、運輸等工作,僱主應給予協助

第十八條 勞保用品及小工具

一、僱主應爲人員提供一般勞保用品(詳見本合同附件七)和專用勞保用品(詳見本合同附件八)以及辦公用品,本合同附件七中所列的一般勞保用品可由公司在中國包乾代購,僱主應向中國支付每人美元。專用勞保用品,如需中國代購,由僱主據實支付貨款,並承擔這些物資的包裝費及運費。

二、僱主應向人員提供各工種所需的手工用小工具。手工用小工具如需中國在中國代購,所需費用(包括運輸費、包裝費)由僱主承擔。僱主應在收到中國代購手工用小工具的帳單後×天內以美元電匯至中國帳戶。

三、本合同未列的,但爲順利實施本工程所必需的其它用品應經雙方工地受權代表協商同意後,由僱主提供。

第十九條 保密

一、中國及其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於本工程的一切資料及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祕密。

二、僱主及其任何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於本合同規定的中國提供勞務的條件和價格以及其它有關的資料和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祕密。

第二十條 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一、人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應由僱主出面處理並負擔所發生的費用。

二、人員因行爲不端或玩忽職守而發生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應由僱主協助中國出面處理,所發生的費用由中國負擔。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由於天災,戰爭,內亂,封鎖,暴動,傳染病,政變等,使本工程無法繼續進行時,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暫停。在這種情況下,僱主應負擔人員的回國旅費。

第二十二條 仲裁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國進行。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在____(被訴方所在國名稱),由(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的名稱)根據其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補充或修改

根據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對本合同進行補充或修改。修改或補充的條款以書面形式經雙方受權代表簽字後,即成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中國____公司代表  ____公司代表

(簽字)       (簽字)

國際勞務合同 篇13

PMH公司(其總部設在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與CHC工程公司(其總部設在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乙方同意爲甲方在國的ZZZ項目的施工提供勞務,爲此與甲方簽訂本勞務合同。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乙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爲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爲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二)人員派遣

1.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詳見附表2)。甲方對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兩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工種、護照號碼及EMS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並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EMS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並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兩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程,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後實施。

(三)準備費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__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銀行__________帳號。

(四)工資

1.派遣人員原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STU機場之日起到離開國__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線時儘可能取最短路線,縮短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爲月工資的25%。

4.根據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應增長15%。

(五)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爲每月25天,每週6天,每天8小時。

2.每週休假一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4.如工作需要並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

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爲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爲基本工資的150%;

(3)節日加班工資爲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資/200小時)____加班小時數____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六)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_____炊餐具及冷藏設備,由乙方自行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_______美元的伙食費,包乾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採購用車由甲方提供並支付費用。

(七)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EMS國政府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10天后,應享受20天的回國探親假,其E_____國_______________機場至STU機場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儘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迴國休假,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爲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5.乙方人員由於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八)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STU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九)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__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量;乙方人員在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十)社會_____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_____,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每月__________美元的人身_____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費用,包括善後安葬和撫卹。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的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十一)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EMS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採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200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200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

(十二)勞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_____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十三)支付辦法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EMS國第納爾的比例支付,如需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於休假當月之初支付。

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准後於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EMS國第納爾在現場支付。

4.美元與EMS國第納爾的兌換率,按支付日當天EMS國政府銀行公佈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後,甲方同意預支每人一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解決。

(十四)住房和公用用房

(1)代表、工程師、總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醫生、會計師、翻譯及其他管理人員兩人一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4平方米,但每間不超過12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和衛生設備,傢俱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設備(如打字機、計算器、複印機等)、洗滌設備和用品。

(十五)人員替換

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爲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現場代表同意後,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後,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費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STU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乙雙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甲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內,其旅費應由乙方負擔。

(十六)不可抗拒

1.由於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十七)爭議及_____

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提交被告方的_____機構裁決: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十八)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未付帳目結清後失效。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_________文、_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二份。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補充,經雙方同意的補充條款應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廚師服務合同

_____華盛頓_________酒家(以下簡稱甲方)和中國_________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就甲方聘請乙方烹飪技師一事,進行了友好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在中國湖南省長沙市簽訂本合同,條文如下:

一、服務項目

1.乙方應甲方聘請,派遣八名烹飪技師赴_____華盛頓_________酒家進行技術服務。職責是:遵照甲方的要求,準備_________菜菜譜,主理_________菜的精加工,出成品;

2.乙方向甲方供應爲反映_________菜特色需要的原材料、輔料、調料,其費用由甲方負擔。原輔、調料的品種、數量及價格等,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二、待遇及費用

(一)乙方應聘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享受下列待遇: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的膳食、住宿、交通、醫療、_____和一切稅捐等費用,並提供當地同行業職工的同等勞保用品;

2.應聘人員住房應設有空調和冬季保暖設備,以及傢俱、臥具等生活用具;

3.乙方人員享受中國的七天休假日(元旦一天、五一一天、國慶節二天,春節三天),工資照發。

4.乙方所有應聘人員在現場工作十二個月後,享受兩週有薪休假。其往返機票(包括食宿)由甲方負擔。

5.乙方人員因病或工傷事故需要醫治或休養時,應按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傷殘,死亡時,其撫卹金亦按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好善後事宜。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下列費用:

1.乙方應聘人員第一次赴美工作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每人500美元的準備費。

2.甲方支付給乙方八名應聘人員每月淨工資爲_____________?美元;(其_____一級烹飪技師工薪爲1800美元,特二級烹飪技師爲1600美元,特_____烹飪技師爲1500美元,中一級烹飪技師爲1400美元,中二級烹飪技師爲1300美元),工作每滿一年,即從第十三個月起,給每人每月加薪10%。

3.乙方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具體作息時間,按甲方編排辦理。如平時需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公休日需要加班,甲方應支付加班費。加班費以小時爲單位計算,每小時的加班費爲小時工資額的150%。

小時工薪按下列公式計算:

小時工薪額=淨月工資÷25天÷8小時

三、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負擔乙方應聘人員自中國_________到達工作地點的往返旅費(包括交通食宿),並在乙方人員赴任啓程前三十天內,將機票和準備費匯至中國_________分行中國XX公司外匯帳戶(帳號:_________),待中方人員到達後據實向甲方覈銷;

2.負責辦理乙方應聘人員進入甲方境內的簽證、居留證、工作許可證以及其他需要辦理的手續,並負責其費用;

3.爲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尊重其生活習慣,保護其人身安全,並在合同期滿後按時返回中國。

乙方責任

1.選派技術能勝任、身體健康的烹飪技師;

2.向甲方書面提供赴聘人員的姓名、履歷、以及健康檢查表等有關資料;

3.負責辦理赴聘人員在中國境內的有關出境手續,並負擔其費用;

4.負責繳納起點聘人員在中國境內應付的一切稅款;

5.教育赴聘人員遵守甲方國內的法律法令,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不準參加所在國工會組織和一切政治活動;

6.乙方人員如有違犯甲方國內法律,經當地政府判令離境者,其回國旅費由乙方負擔;

7.乙方人員要遵守甲方店規,並遵照甲方編排的工作時間服務,無故曠工者按工時扣薪,如繼續故犯,屢戒不悛者,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解僱,其回國旅費,由乙方負擔;

四、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準備費、加班費及工薪等,均以美元支付;

2.每月五日爲上月工薪和加班費的結算日,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結算清單通知後七日內,把上月工薪和加班費匯至中國________分行中國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外匯帳戶;

4.甲方如不按時支付,過期一天則按應付工薪和加班費總額的0.5%付罰款。超過三十天不支付,則視爲違約。

五、應聘人員的更換與解僱

1.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可以臨時招回、更換個別應聘人員,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2.甲方如要求縮短個別應聘人員的工作期限,需提前三個月提出,並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實行,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由甲方負擔;

3.應聘人員工作態度不好,甲方可以解僱,但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說明其原因。回國旅費由乙方負擔。

六、_____

雙方在執行合同的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達不成協議時,可提交_____。

七、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合同期爲兩年。有效期從乙方應聘人員離境到達_____華盛頓_________酒家之日起計算。

2.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合同的某些條款要求修改,必須以書面方式向另一方提出要求,由雙方商籤補充合同。如需延長合同期限,必須於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另一方面提出,經雙方商得一致意見,並辦妥合同延期手續後,方可延長。

3.如一方違反合同而造成中斷合同時,除乙方人員歸國費用由違反方負擔外,違反方還需負擔按當時應聘人員人數累計三個月的工薪總額賠償給對方。

4.本合同未盡事宜,將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之。

本合同共兩份,以中、英文書寫,雙方各執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國際勞務合同 篇14

國際勞務合同

pmh公司(其總部設在_________,以下稱“甲方”)與chc工程公司(其總部設在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乙方同意爲甲方在ems國的zzz項目的施工提供勞務,爲此與甲方簽訂本勞務合同。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乙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爲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爲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二)人員派遣

1.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詳見附表2)。甲方對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兩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工種、護照號碼及ems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並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ems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並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兩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程,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後實施。

(三)準備費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銀行____帳號。

(四)工資

1.派遣人員原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stu機場之日起到離開ems國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線時儘可能取最短路線,縮短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爲月工資的25%。

4.根據ems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應增長15%。

(五)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爲每月25天,每週6天,每天8小時。

2.每週休假一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4.如工作需要並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爲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爲基本工資的150%;

(3)節日加班工資爲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資/200小時)_________加班小時數_________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六)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_____炊餐具及冷藏設備,由乙方自行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美元的伙食費,包乾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採購用車由甲方提供並支付費用。

(七)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ems國政府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10天后,應享受20天的回國探親假,其esm國____機場至stu機場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儘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迴國休假,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爲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5.乙方人員由於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八)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stu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ems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九)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量;乙方人員在ems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十)社會_____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_____,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每月____美元的人身_____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費用,包括善後安葬和撫卹。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的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十一)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ems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採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200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200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

(十二)勞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_____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十三)支付辦法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ems國第納爾的比例支付,如需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於休假當月之初支付。

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准後於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銀行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XXms國第納爾在現場支付。

4.美元與XXms國第納爾的兌換率,按支付日當天XXmsXX銀行公佈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後,甲方同意預支每人一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解決。

(十四)住房和公用用房

(1)代表、工程師、總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醫生、會計師、翻譯及其他管理人員兩人一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4平方米,但每間不超過12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和衛生設備,傢俱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設備(如打字機、計算器、複印機等)、洗滌設備和用品。

(十五)人員替換

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ems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爲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現場代表同意後,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ems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後,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費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stu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乙雙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甲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內,其旅費應由乙方負擔。

(十六)不可抗拒

1.由於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十七)爭議及_____

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提交被告方的_____機構裁決:

乙方是:____

甲方是:____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十八)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簽訂。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未付帳目結清後失效。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____文、____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二份。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補充,經雙方同意的補充條款應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見證人:見證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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