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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合同(精選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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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合同 篇1

企業名稱(蓋章):

學校合同(精選18篇)

經濟類型:

企業地址:

郵政編碼:

職工人數:

甲方 乙方:

企業首席代表: 職工首席代表:

姓名: 姓名:

職務: 職務: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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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爲保障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企業與工會代表(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本合同是雙方促進企業發展和在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必須遵守的行爲準則,對企業和全體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本單位行政應與工會建立平等協商機制,形成定期舉行協商會議制度,協商會議就簽訂、變更、續訂集體合同,確定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標準進行平等協商。就集體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與協調。

單位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必須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協商、誠實守信、公平合作,兼顧雙方合法權益的原則。在平等協商中,雙方均不得采取過激行爲,不得以任何形式打擊報復對方協商代表。

第二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一條 本單位在勞動者履行勞動義務前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本單位杜絕事實勞動關係的存在。單位與職工在勞動合同中有約定事項,雙方應當在簽訂勞動合同前進行充分協商。工會應幫助、指導職工與企業就約定事項進行協商,並有權監督勞動合同的履行情況。

第二條 本單位與職工簽訂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不得少於 年。勞動合同期滿,單位與職工經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單位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十日內與勞動者辦妥續訂手續。職工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除職工不願意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單位應當與之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續訂應當遵循雙方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條件、勞動報酬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的規定。

第四條 本單位對新錄用的職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三章 勞動報酬

第五條 本單位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的工資分配方案須經職工代表審議通過,根據“按勞分配、效

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及本單位的經濟效益情況,確定本單位的工資水平,並隨着企業經濟效益的增長,適時提高職工工資收入水平。

第六條 本單位於每月 日以法定貨幣形式向職工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和休息日,單位則應提前支付。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職工提供一份其本人的工資清單。

第七條 職工工資中除按國家有關規定由單位代扣代繳的部分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剋扣和拖欠職工工資。

第八條 單位應建立工資平等協商機制。單位內部工資分配製度、分配方式、工資水平、年度調資增幅及獎金、津貼等,由工會與單位協商確定,工會代表職工在每年初,根據本地的生活物價指數和單位生產經營、經濟效益等狀況,向本單位提出增資要求,單位要予以明確答覆。

第九條 單位對職工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標準不低於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由於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本條款。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條 本單位對職工實行每日工作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不得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單位應當保證職工每週休息 日,休息日安排在每週的 。因生產需要對 某工種不能實施以上標準,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並告知職工。

第十一條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工種、崗位的職工,單位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輪換休息的辦法安排職工休息。

第十二條 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和工會協商後,可以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

第十三條 本單位對連續工作 年以上的職工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具體規定由單位與工會協商確定。職工享受帶薪年休假,由本人申請,經部門領導批准後,視爲其已提供正常勞動。

第五章 保險與福利

第十四條 單位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實行勞動社會保險制度。工會協助單位做好各項社會保險工作,職工按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待遇。

第十五條 單位應創造條件,爲職工提供集體福利,並建立相應的制度予以落實。單位的各項重大福利的設施、標準和實施辦法,或由單位提出方案,或由工會提出要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實施。

第十六條 單位應按上一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 %提取職工福利費用,由工會協助單位合理安排使用,工會應當協助單位搞好職工的各項基本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七條 單位應逐步改善並發展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房、交通、膳食等條件,提供其他與單位經濟相適應的福利,

第十八條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單位應按照國家規定實行醫療期制度。對職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後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及各類補貼等,按國家現行規定標準執行。

第六章 勞動安全衛生

第十九條 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度,按規定的比例提取安全環保費用,用於改善勞動條件和勞動環境。

第二十條 單位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工程時,對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實行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時,工會有權對此提出意見和進行監督。

第二十一條 單位對 崗位的特殊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做到持證上崗。工會發現單位違章指揮、強令職工冒險作業,或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職業危害和危及職工生命安全時,有權建議單位解決和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

第二十二條 單位應根據季節變化,採取具體措施做好防暑降溫、防寒保暖工作,按時發放防暑降溫費。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下,工會應建議單位減少職工工作時間,單位應予以考慮。

第二十二條 單位根據國家規定,對有毒有害作業崗位的保健津貼和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標準按照不同的作業場所和作業崗位的保健津貼標準,每月按時發放。針對不同作業工種和作業環境發給不同期限及不同作業的防護用品。

第二十三條 單位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每 年(季度)定期進行專項健康體檢。對全體職工每 年組織全面的體檢。

第二十四條 單位和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單位的各項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工會應支持單位對危及單位和職工安全的行爲進行懲處。

第七章 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二十五條 單位應與工會就女職工的合法權益特殊保護進行平等協商,保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六條 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國家規定級別以上的接塵、有毒、高空、冷水,高溫、低溫等作業,以及從事第四級體力勞動強渡、礦山、井下、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其他禁忌作業。

第二十七條 單位根據國家規定對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護實行登記制度。招收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還必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並取得《未成年工登記證》,未成年工持證上崗。

第二十八條 未成年工的健康檢查在安排工作崗位之前、工作滿一年、年滿十八週歲且距前一次的體檢時間超過半年,各進行一次體檢。

第八章 職業技能培訓

第二十九條 單位應建立職工教育培訓制度,每年根據生產經營發展需要,制定職工實施職業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計劃,並負責對職工的崗位、崗前培訓繼續教育及轉崗教育和培訓計劃的實施。

第三十條 單位應建立職工教育和培訓制度,每年根據生產經營發展需要,制度職工實施職業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計劃,負責對職工的崗位、崗前培訓、繼續教育及轉崗教育和培訓計劃的實施。

第三十一條 本單位應按照國家規定以工資總額的2%提取職工教育和培訓經費,專項用於職工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工會有權協助並監督職工教育和培訓經費的合理安排使用,單位應按年度向工會通報職工教育和培訓經費的使用情況。

第三十二條 工會應組織或協助單位開展職工職業道德、科學、技術、業務知識的教育,鼓勵職工自學成才、崗位成才,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每年要對在業餘時間學習,並取得相應學歷文憑的職工,給予一定的獎勵和補貼。

第九章 獎懲

第三十三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單位與工會通過平等協商的方式制訂職工守則、勞動紀律、崗位職責、考覈獎懲等規章制度。所制訂的規章制度必須經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人員審議通過,並向全體職工公佈後執行。

第三十四條 單位對模範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新產品開發、技術改造、提高產品質量、提高勞動生產率、改善經營管理、增收節支等方面做出優異成績的職工給予榮譽和物質獎勵。

第三十五條 單位對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教育,開具過失單或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等處分。單位也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 給予職工處分的,必須查清事實、證據充分。應經單位行政會議集體討論並徵求工會意見,聽取受處分職工本人的申辯後,製作處分決定書,由本人簽收。給予職工解除勞動合同處分的,必須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工會認爲不當的,有權要求重新研究處理,單位應當研究工會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三十七條 給予職工經濟處罰的,每月扣除的金額不得超過本人月工資的20%。扣除後的工資部分,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單位因破產、兼併、解散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律行的;

2、因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的;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條件,比如 ;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條 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內,如當地政府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本合同據此約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應作相應的調整。

第四十一條 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程序,依據簽訂本合同的平等協商程序進行。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二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報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覈備案後生效,單位與工會各留存一份。

單位(蓋章): 工會(蓋章):

首席協商代表(簽名或蓋章): 首席協商代表(簽名或蓋章):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篇二:

第一條 爲了建立企業內部協調、穩定的勞動關係,規範企業與職工行爲,維護雙方合法權益,增加相互合作和企業凝聚力,共同促進我廠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鐵路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若干規定的通知》和有關法規,由__________廠(以下簡稱廠)與__________廠工會(以下簡稱工會),雙方代表平等協商達成協議而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遵循:合法的原則,平等的原則,權利義務相對等的原則,兼顧國家、企業、職工利益的原則,維護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原則。

第三條 本合同有關勞動用工、勞動報酬、勞動工時、勞動保險、勞動保護、職工培訓、職工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待遇的條 款,應不低於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 本合同是雙方在企業發展、科學管理、民主管理,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等方面應遵守的行爲規範和共同準則。

第五條 廠、工會及全體職工應共同實現_______年各項目標:

一、完成工業總產值______萬元。

二、實現銷售收入______萬元。

三、實現綜合經濟效益______萬元。

四、產品出廠合格率達到______%。

五、在崗職工收入比上年增長______%。

六、完成固定資產增值______%。

七、消滅人身重傷以上事故,消滅責任火災重大事故和設備事故,實現安全年。

八、搞好治安綜合治理,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維護大局穩定,確保工廠經濟持續穩定增長。

第二章 企業用工

第六條 廠根據生產需要,可以適當調整勞動力分佈結構,改善勞動組織,採取多種形式的用工制度。待崗的職工需要培訓,使其儘快達到上崗條 件。

第七條 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而發生的勞動爭議,按勞動爭議調解程序處理。

第三章 工作時間

第八條 本廠職工的工作時間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實現每週不超過______小時工作制度。

第九條 廠、分廠原則應不提倡加班,確實因滿負荷生產工作狀態下仍不能完成生產、工作任務,而需要加班,應經主管領導同意,並向同級工會組織通報認可後方可適當延長工作時間,原則加班每次不得超過______小時。特殊情況延長工作時間(如出現天災人禍,組織搶救工作等《勞動法》第四章 第四十二條 規定情況)不在本規定範圍之內。其中實行換班工作制的職工休假日、法定假日工作制的職工休假日、法定節日工作視爲正常工作,其中法定節日按照加班處理。

第四章 休息、休假

第十條 國家法律規定的休息日,應當安排職工休假,婚假、產假、探親假等應按國家法規執行。年休假可以根據生產和工作情況有組織的安排休假。

第十一條 廠制定關於職工病事假的有關規定時,必須依據《勞動法》及鐵道部、路局、分局的相關規定,應與同級工會協商,同級職代會共同審議通過。

第十二條 廠及分廠對生產崗位上的分廠兼職工會主席應提供每年不少於______天的工會工作日,工資及其它待遇不受影響。

第五章 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 在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增長的前提下,職工收入的增長原則不低於分局公佈的平均職工工資指數。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廠應按《勞動法》規定標準支付勞動報酬。

1.安排職工延長勞動時間,累計時間滿______小時爲一個工作日,依次類推,原則安排調休。在本年度內不能安排調休者按工資______%支付工資報酬。

2.休息日加班不能調休的,應支付不低於______%的工資。

3.法定節假日加班,工作一天,調休兩天,不能調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______%的工資報酬。

4.廠支付職工超過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的計算基數爲職工個人崗位工資、技能工資。

第六章 勞動保險

第十五條 廠根據國家和地方法律規定,參加養老、待業等社會保險。廠行政應給職工互助補充保險基金組織提供資助,金額視經濟效益協商確定。

第十六條 對因工負傷、殘、死亡的,應按有關勞動保險政策規定,爲其支付費用並給其予應享受的待遇。

第七章 勞動保護

第十七條 廠負責加強和改善勞動安全技術工作和勞動保護條 件,特殊工種及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防止人身事故發生,預防並減少職業病危害。

第十八條 廠根據工種崗位需要,按期給職工配發勞動保護用品,冬夏季節採取防寒保暖,防暑降溫措施。

第十九條 廠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應及時通過工會備案,工會應參加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條 工會支持並監督廠行政加強勞動保護管理。當發生嚴(更多精彩文章 來自“祕書不求人”)重有損職工身體健康或人身安全的情況時,工會有權採取措施維護職工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

第八章 職工培訓

第二十一條 廠負責制定職工教育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搞好職業培訓工作,並納入廠發展規劃中,同時佈置,同時實施,同時檢查評比。教育發展規劃應提交職代會討論審議,接受監督。

第二十二條 實行“先培訓、後上崗”制度,職工必須參加廠安排的各類教育培訓,遵守廠制定的各項教育制度。廠對關鍵崗位實行崗位合格證制度,凡考試不合格的按有關規定實行試崗、待崗。

第二十三條 廠應依據上級有關規定爲職工提供集體福利設施。

第二十四條 廠要加強對離退休職工的管理水平,按規定每年提取離退休人員專項管理費,幫助離退休職工解決實際困難。

第二十五條 廠每年應將福利基金提取的總數及安排、使用情況向工會通報,並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第二十六條 廠______年爲職工辦兩件實事:

1、返還______%職工個人風險抵押金。

2、美化廠區,逐步建成花園式工廠。

第九章 紀律與獎懲

第二十七條 廠按照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 例》等有關文件和分局有關獎懲規定,制定本廠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並以此爲依據決定對職工進行獎懲。廠獎懲制度的制定有工會參加並經廠職代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第二十八條 對於違反企業規章 制度造成一定後果的職工,廠可分別不同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經濟賠償,情節嚴重的可以辭退、除名、直至追究法律責任。對職工進行行政處分時,須事先徵求同級工會組織意見,聽取被處分人申辯,然後由行政作出決定,工會認爲處理不適當的可以提出異議,與行政協商解決。

第十章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雙方依據合同的原則和內容,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廠行政

1.深化改革,強化企業管理,堅持科學管理,民主管理,正確行使生產指揮權。建立自負盈虧機制。降低成本、挖潛提效,提高經濟效益。

2.積極推進幹部制度改革,按照德才兼備原則,聘用幹部,德能勤績考覈幹部,強化幹部管理制度,不斷提高幹部的政治、業務技術素質。

3.制定切實可行的有效措施,保質保量地負責完成全年安全生產經營銷售任務。

4.堅持“科技興廠、教育爲本”的方針,大力發展科技教育事業,搞好職工教育和職工崗位培訓,提高教育質量,爲我廠發展提供合格人才。

5.關心職工生活,爲職工多辦實事、好事,逐步爲職工提供良好生產和生活環境。

6.根據廠生產任務情況,確定職工息工、待崗、下崗有關辦法規定,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討論通過實施。

職工

1.學習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樹立“廠興我榮,廠衰我恥”的觀念,積極支持、參與各項改革,參加民主管理工作,參政議政,當好企業主人。

2.參加羣衆性合理化建議、發明創造,小改小革及崗位練兵、技術比武活動,鑽研業務,提高職業技能。

3.堅持安全生產,認真執行規章 制度,落實崗位責任制,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辦事,保證人身安全。

4.在廠、分廠領導下,保質保量地完成本職工作任務,發生人爲責任問題,自覺接受有關規定處理,不得無理取鬧。

5.貫徹《勞動法》,維護和服從行政領導對廠生產和經營活動的統一指揮權,嚴格按照勞動合同辦事。

第三十條 廠在重大決策的制定、研究各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 制度、生活福利等重大問題,應與廠工會組織及時溝通、磋商,並提請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十一章 合同的期限、變更與監督檢查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爲一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新合同,新合同簽訂生效前,本合同繼續有效。新合同的生效日期與前合同的終止日期吻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有特殊情況時,雙方都有權提出修改本合同的條 款。修改後的條 款爲合同的附件執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變更。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解除:

1.廠與工會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拒情況出現,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3.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和重大變化。

解除合同須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並在五日內向原合同審查的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分局行政和分局工會提交書面說明。

第三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向上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裁決。

第三十五條 在次年廠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時,由廠行政報告上年廠集體合同的履行情況,並由職工代表按照“全面履行、較好履行、基本履行、未履行”做出評議,並由幹部評議組根據評議的實際數據做出集體合同履行情況的書面報告,由大會審查並做出決議。

第十二章 合同的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企業違反規定的、或合同約定的條 款,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法律法規以外的損失,向上級主管領導、部門報告,請求上級處理。

第三十七條 工會不是集體合同的主體,不承擔集體合同規定的經濟、物資責任。工會違反本合同應承擔道義上的責任,職工違反本合同應承擔一定範圍內的責任。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經廠九屆四次職代會審議通過並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字。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簽字後,雙方各持一份,並於七日內將合同文本及全部附件一式三份報送勞動主管部門、分局行政和分局工會。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上報上級勞動主管部門、分局行政、分局工會的十五天內如未提出異議,即行生效。

生效後雙方應及時向全體職工公佈並認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保證合同的權威性、法規性、嚴肅性。

廠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簽字)

工會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學校合同 篇2

甲方: 學校(以下稱甲方)

乙方: (以下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着保障學校人、財、物的安全,防止各類刑事犯罪分子的搗亂破壞,創造良好的教學及學習環境,確保一方平安,協商如下:

一、僱用起始日期: 年月 日起

二、全年工資總額:(小寫) 元/年(大寫),甲方按月支付僱用款,每月支付300元,剩餘部分年末結清。

三、工作範圍及責任:

1、負責夜間打更、星期節假日負責學校校門的秩序,禁止機動車、外來人員進入校園,對外來人員逐一登記。

2、清掃院內甬路、値宿室、備課室及走廊衛生。保持該區域衛生經常性清潔。

3、負責校園內的安全防火防盜。

4、負責學校下班後各室鎖門情況,用電情況的檢查。

5、負責學校收發室管理,確保星期節假日二十四小時在崗。

四、工作要求:

6、必須遵守下河小學校《更夫崗位職責》,看管好校院內設施物品、校內物品,如有丟失,照價賠償。

7、搞好規定範圍內的衛生。

8、夜間和假期要多次巡迴檢查,及時清除各種不安全因素,按時交接班,風雨莫誤,不準私自找替班,不準私自接收校外人員在校園內借住。

9、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不準拖延,把隱患消失在萌芽狀態,並與學校校長報告。

10、一旦有案件發生,要及時與校領導聯繫,保護好發案現場,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處理工作。

11、要做好校門的管理工作,對外來人員進行逐一登記,以確保校園內的安定。沒有學校允許,禁止一切車輛進入校園。以上工作如有落實不到位,出現後果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患病、自傷或者自身人爲疏漏造成的自然傷亡(類似於煤氣中毒)等,一切後果及費用自付。

六、甲方有隨時終止本協議權,如協議到期,乙方不想繼續續約,必須提前30天告知甲方。

七、本協議總計七款項目內容,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校存檔一份。望甲乙雙方共同信守協議,做好各項工作。

單位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法人):

年月日

乙方代表簽字:

年月 日

學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校園內需重新綠化,使校園環境更加美觀、宜人,乙方自願承包甲方校內綠化工程,爲確保維修項目的質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工程概況

1、工程內容:校園綠化。

2、工程地點:

二、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工程所需協調事宜。

2)、按合同保證維修資金。

2、乙方負責事宜

1)、本合同一經生效後,則施工現場的安全責任便立即參照《國營建築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條例》層層落實到乙方,發生安全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自理。

2)、本合同一經生效後,在施工過程中,完全承擔墊資施工。

3)、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接受甲方的質量監督,按要求進行施工。

4)、對已完成後在交工前應負責清理好施工場地以內的衛生。

三、工程造價及付款辦法

1、該工程總造價:陸仟伍佰捌拾元整(¥6580元整)。

2、工程款的撥付實行竣工後結算的辦法。按照“完成多少工程,結多少錢”的原則。

四、工程質量要求

1、乙方必須按甲方所提要求進行施工。

2、乙方對綠化項目確保按時保質完成。

3、乙方對所綠化項目確保95%的成活率。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凋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校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校園內需重新綠化,使校園環境更加美觀、宜人,乙方自願承包甲方校內綠化工程,爲確保維修項目的質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工程概況

1、工程內容:校園綠化。

2、工程地點:

二、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工程所需協調事宜。

2)、按合同保證維修資金。

2、乙方負責事宜

1)、本合同一經生效後,則施工現場的安全責任便立即參照《國營建築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條例》層層落實到乙方,發生安全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自理。

2)、本合同一經生效後,在施工過程中,完全承擔墊資施工。

3)、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接受甲方的質量監督,按要求進行施工。

4)、對已完成後在交工前應負責清理好施工場地以內的衛生。

三、工程造價及付款辦法

1、該工程總造價:陸仟伍佰捌拾元整(¥6580元整)。

2、工程款的撥付實行竣工後結算的辦法。按照“完成多少工程,結多少錢”的原則。

四、工程質量要求

1、乙方必須按甲方所提要求進行施工。

2、乙方對綠化項目確保按時保質完成。

3、乙方對所綠化項目確保95%的成活率。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凋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管理轄區的綠化物,實施專業化綠化養護工作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綠化養護工作範圍

東莞市松山湖莞美學校 的花木、綠化帶和新增綠化物。

三、綠化護理工作檢查驗收標準

(一)綠化養護工作要求

(1)負責適時淋水、施肥修剪、除草補種、治病除蟲、噴灑藥

(2)草地要及時補草,保持常綠。

(二)綠化養護工作檢查及考覈標準

(1)葉片茂盛、枝條均勻、花朵鮮豔,成活率達95 %;

(2)根據不同的花木生長特性做好摘心修剪工作,綠籬每年至

少修剪4次,保持造型美觀,喬木每年修剪1- 2次,及時清理修剪枝葉,修剪下的枝葉要及時清理乾淨;

(3)草地每星期除雜草1次,純度達95 %,成活率達95 %;

(4)綠化物淋水夏季早晚、冬季中午,要順序澆水一次澆透;

(5)按四多、四少、四不、三忌的施肥規則,陰天傍晚施肥;

(6)及時更換觀賞盆花,保持綠葉無灰塵;

(7)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質量實行檢查監督、考覈驗收。乙

四、綠化養護費用的計付

東莞市松山湖莞美學校綠化護理工作的綠化養護費爲每月¥ 元,大寫人民幣:

五、綠化養護費用的結算

甲方委託本公司物業管理部對乙方的工作質量負責實施經常性的檢查監督、考覈驗收,驗收合格甲方在乙方開出的稅務發票上籤章,乙方憑此發票到甲方結算。甲方應儘快將款轉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均視爲違約。

2、由於乙方綠化物護理工作不達標或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或提前終止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籤訂補充協議,在未簽訂補充協議之前按原合同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爲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個月。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願意接受並完成下列生產(工作)任務:

在________崗位,爲________工種。

乙方在生產(工作)上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___.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____,併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保健食品費____元。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________。 乙方在合同期內須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1.乙方每月工作____天,每天實行____小時工作制。如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按加點給予報酬,加點費爲每小時____元。

2.合同期內,職工工資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資、獎金的數量,支付時間和方式等)按下列約定辦理: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住院治療,以及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約定如下:

1)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的,甲方應給予____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尚未治癒的再延長____個月。

2)醫療期內的醫療費由甲方負擔____%,乙方負擔____%,病假工資爲____元。

3)醫療期滿後因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乙方相當於本人實得工資3至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4)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負擔喪葬費____元,撫卹費____元。

2.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約定如下:

1)醫療期爲____個月(年),期滿未治癒的延長____個月。

2)乙方的醫療費全部由甲方負擔。病假工資爲全薪。

3)因工負傷致殘的,甲方應________。

4)因工死亡的,甲方應付給喪葬費____元,直系親屬撫卹費____元,其他費用____元。

3.在合同期內,乙方符合條件的,享受探親假____天;婚假____天,喪假____天,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文件執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條第2款第(2)項規定和第4款規定的情況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工作每滿1年(滿半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發給乙方實得工資1個月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爲:距合同期滿,每相差1年,發給相當於乙方實得工資1個月的金額。生活補助費、失業補償費最高均不超過12個月乙方實得工資。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情況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事項,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修改的;

4)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甲方破產或歇業的。

3.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間的。

4.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5.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通知對方。由於本條第2款第(3)項解除勞動合同,以及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7.合同期滿後應即終止執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在徵得乙方同意的條件下,雙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合同手續,則本合同視爲續訂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條 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應爲乙方提供住房問題。

2.甲方應爲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因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而產生富餘職工時,以及________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在乙方休假期間,以及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________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在不變更合同的條件下,安排乙方從事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

1)合同期內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搶修或救災;

2)合同期內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期限爲____個月;

3)合同期內發生不超過____個月的短期停工。

7.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支付違約金____元,賠償金____元至____元。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蓋章) 乙方: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 ____(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關:____(蓋章) 鑑證人:____(鑑章)

合同鑑證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管理轄區的綠化物,實施專業化綠化養護工作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綠化養護工作範圍

東莞市松山湖莞美學校 的花木、綠化帶和新增綠化物。

三、綠化護理工作檢查驗收標準

(一)綠化養護工作要求

(1)負責適時淋水、施肥修剪、除草補種、治病除蟲、噴灑藥劑等日常養護,保持綠化物的完整和生長良好;

(2)草地要及時補草,保持常綠。

(二)綠化養護工作檢查及考覈標準

(1)葉片茂盛、枝條均勻、花朵鮮豔,成活率達95 %;

(2)根據不同的花木生長特性做好摘心修剪工作,綠籬每年至少修剪4次,保持造型美觀,喬木每年修剪1- 2次,及時清理修剪枝葉,修剪下的枝葉要及時清理乾淨;

(3)草地每星期除雜草1次,純度達95 %,成活率達95 %;

(4)綠化物淋水夏季早晚、冬季中午,要順序澆水一次澆透;

(5)按四多、四少、四不、三忌的施肥規則,陰天傍晚施肥;

(6)及時更換觀賞盆花,保持綠葉無灰塵;

(7)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質量實行檢查監督、考覈驗收。乙方應積極配合並聽取甲方提出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及時改進,提高工作質量。如乙方的工作質量在考覈驗收中達不到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時,甲方向乙方發出《整改通知書》,乙方收到通知三天內應當及時改進。

四、綠化養護費用的計付

東莞市松山湖莞美學校綠化護理工作的綠化養護費爲每月¥ 元,大寫人民幣:

五、綠化養護費用的結算

甲方委託本公司物業管理部對乙方的工作質量負責實施經常性的檢查監督、考覈驗收,驗收合格甲方在乙方開出的稅務發票上籤章,乙方憑此發票到甲方結算。甲方應儘快將款轉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均視爲違約。

2、由於乙方綠化物護理工作不達標或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或提前終止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籤訂補充協議,在未簽訂補充協議之前按原合同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年 月日

年 月 日

學校合同 篇8

甲方: (以下稱甲方)

乙方: (以下稱乙方)

甲方將學校綠化委託乙方養護,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養護項目相關情況

養護項目名稱:開心實驗小學綠化項目

養護地點:開心西路

養護面積: 約13000平方米

二、養護期限

養護期限自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截至。

三、養護職責

1、養護期限內,乙方應按照綠化養護操作規程及綠化養護質量標準,合理組織,精心養護,保質保量完成養護管理任務。

2、綠化設施及主要養護內容

(1)修剪:根據各類植物的生長特點、立地環境、景觀要求,按照操作規程適時進行。

(2)施肥:根據各類植物的生長特點及植物對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於2次以上,新種植物視生長情況,適時適量進行施肥,以保持各類植物的生長旺盛達到一定景觀效果。

(3)除草:各類綠地、樹穴、綠帶要結合鬆土及時清理各類雜草。

(4)抹芽:主要用於喬木、大型灌木,對不定芽要及時清除,以保持樹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長形態美觀,營養集中。

(5)病蟲害防治:病蟲害防治是植物養護中較爲重要的手段和內容,要根據各類植物的寄生對象及時做好預測預報,及時採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臺、抗澇:旱季及新種植物要及時進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脫水而造成枯死。臺汛期間要做好加固、排澇搶險工作,防止植物受損。

(7)不包括自然因素及不可抗拒等因素所造成的植被損失。

3、對本合同養護項目實施養護管理所用的一切勞動力、材料設備和服務由乙方自行組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4、養護期限內,本合同養護項目設施量發生減少及毀損的,乙方應及時補齊或修復,並自行承擔所需費用。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應保證本合同養護項目設施量完好無損。未完好的,由乙方負責補齊或修復。屆時,未補齊或修復的,甲方可自行或委託他人補齊或修復,費用由乙方負責。

5、乙方應定期向甲方彙報養護管理計劃及有關措施。

6、乙方必須重視安全生產,確保全年不出安全責任事故。養護期間,養護工人由於操作不規範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

7、乙方工作需達到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規範二級標準。

8、乙方如遇突擊性工作時甲方應予以支持及配合。

四、甲、乙雙方責任

甲方有考覈乙方服務質量的權力,乙方同時有評價甲方服務質量的權力。

五、考覈驗收

甲方每月不定期採取普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的辦法,對乙方養護質量進行考覈驗收。

六、附則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作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合同 篇9

建設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甲方將行政樓小廣場綠化改造工程委託給乙方施工,根據該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行政樓小廣場綠化改造工程

二、施工地點及範圍:本工程位於 第一小學綠地總面積爲 280 平方米

三、工程內容:

1.乙方根據設計圖紙按圖施工,甲方按圖驗收;

2.工程竣工後,乙方必須養護三個月 (20xx年4月5日起算);

3.施工過程中,由於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則須經甲方簽證認可後按實結算;養護期間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規格要求補植。

四、工程造價:

工程總造價爲人民幣 (附苗木結算清單),經過審計結算後按照實際支付。

五、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在施工完成驗收通過後,甲方支付總造價的70%(其中10%養護費三個月養護期滿後付清)。

2.餘款待三個月養護期滿、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八、養護期內遇自然災害、人爲引起的原因導致綠化死亡的由甲方負責。

九、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月日:

學校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臨時聘用乙方從事 辦公樓夜晚打更工作,工作時間爲每日晚5:30(夏秋)、4:30(冬春)至次日早7:00;

2、甲方執行月工資,工作期間每月 元;

3、乙方服從 的工作安排,做到有事請假,不能因私事影響工作;

4、乙方在工作期間要按要求認真做好樓前樓後院落衛生及辦公樓內防火防盜等項工作,一旦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處理,及時彙報;

5、因乙方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或違反工作紀律要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發生安全事故,並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6、乙方因自身因素造成的身體疾病、傷害或生命終結等意外情況,責任完全由乙方負責;

7、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8、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學校合同 篇11

甲方:振豐小學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着保障學校人、財、物的安全,防止各類刑事犯罪的搗亂破壞,創造良好的教學及學習環境,確保一方平安,協商如下:

一、僱用起始日期:20xx年3月20日起,至20xx年3月20日止。

二、工資:一年爲6600元,每月平均550元,每月初甲方給乙方支付上一個月的僱用款。

三、工作範圍及責任(《更夫崗位職責》附後)

1、負責夜間打更,週六、週日、節假日全天負責學校校門的秩序,禁止機動車、外來人員進入校園,對外來人員逐一登記。

2、負責校園內的安全防火防盜。

3、負責學校收發室管理,確保平時不離崗,週六、週日及節假日24小時不離崗。

四、工作要求:

1、必須遵守《更夫崗位職責》,看管好校園內設施、物品,如有丟失或損壞,按價賠償。

2、搞好規定範圍內的衛生。包括:校門前臺階、傳達室內外、冬季門前清雪。

3、一但發生案件,要及時與學校領導聯繫,保護好現場,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處理工作。

4、要做好傳發工作,對外來人員進行逐一登記,確保校園內的安定。沒有學校允許,禁止一切車輛進入校園。以上工作如有落實不到位,出現後果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患病、自傷或者自身人爲疏漏造成的自然傷亡(類似於自身疾病發作)等,一切後果及費用自付。乙方在工作期間如果發病或者由自身病症引起的其他事件,與本單位無關。

六、門衛室的物品郵件等乙方要妥善保管好,個人物品自己負責保管。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望甲乙雙方共同信守協議,做好各項工作。

甲方單位公章: 乙方簽字:

20xx年3月20日

學校合同 篇12

上海 學校工會與上海 學校本着合作共事的精神,經充分的集體協商,取得一致意見,特簽定以下合同。

總 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簽定合同,協調學校與勞動者羣體及其組織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保障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勞動條件和保險福利,建立良好穩定的勞動關係,共謀學校的發展。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爲依據,協調學校與職工權利義務關係,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關係協商機制,保持和諧的勞動關係,保障學校、工會和職工的合法權益。

2、本合同是雙方必須遵守的共同準則。雙方在發展教育、提高教育效益的基礎上,通過集體協商,不斷提高學校的勞動標準和保險福利,不斷提高學校的社會聲譽和形象。

3、本合同對學校和學校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學校與職工個人簽定的勞動合同(含勞務合同)不得與本合同相牴觸,勞動合同(含勞務合同)規定的勞動標準和保險福利低於本合同的,視爲無效,並以本合同確定的勞動標準和保險福利爲準。

4、學校制定或修改各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均應符合本合同的規定,並應當有工會代表參加,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的合作。

勞動報酬(含工資協商)

1、本合同的勞動報酬是指教職工按勞動合同規定提供勞動後學校應當支付的基本工資。

2、學校支付給職工的基本工資由雙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通過以工資集體協商按如下形式確定。

a、工資基數根據本區、鎮的工資發放水平和學校經濟效益由簽約雙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低於上海市公佈的最低工資額;

b、基本工資額不含加班加點費、交通補貼、伙食補貼、高溫補帖、有毒有害工種的營養費補貼及相關的勞動福利待遇等;

3、本合同期內,在學校經濟效益增長的條件下,職工的工資水平在原工資基礎上實行同步增長。

4、工資發放時間:固定於每月 日發放。學校不得無故拖延工資發放日;

5、工資應當用人民幣支付,不得用實物、欠條等形式代替;

6、職工勞動報酬以計件形式計算基本工資的,應以勞動者在規定的8小時勞動時間內最低能完成的勞動量所得到的報酬不低於日平均基本工資。

7、在不影響生產經營的情況下,學校應積極支持職工參加工會活動,並照發工資。但職工在參加工會活動前應徵得學校同意,不得擅自離崗位。

8、加班加點勞動報酬計算方法:

A、平時延長工作時間按基本工資的150%計算報酬;

B、雙休日加班時間按基本工資的200%計算報酬;

C、節假日加班時間按基本工資的300%計算報酬;

D、加班加點的報酬每月結算一次,於發工資日一起發放。

學校合同 篇13

一、甲乙雙方

甲方:前進小學

乙方:前進村二屯徐君

二、乙方在崗時間及職責

1.週一至週五教師上班後離崗,教師下班前準時到崗,雙休日、節假日24小時在崗。

2.在崗時負責學校財產的看護工作,如有意外,在第一時間上報學校領導。如有因失職所造成的財產損失,照價賠償。

3.在崗期間禁止喝酒上崗,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學校或留宿學校。

4.及時開、關好教室的門窗,冬季取暖時燒鍋爐或火爐時要注意防火、防煤氣中毒。

5.管理負責綠化樹木、花草,學校值班室的衛生,令校方滿意。

三、甲方給乙方的待遇

更夫的工資仍然是原來更夫的三塊校田地。

四、本合同自20xx年12月8日生效,此後如沒有特殊情況(更夫瀆職、身體或政策不允許)雙方不能解除合同。

五、雙方簽字

六、甲方:

學校合同 篇14

甲方:林甸縣花園鎮中心小學分校(以下稱甲方)乙方:(以下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着保障學校人、財、物的安全,防止各類刑事犯罪的搗亂破壞,創造良好的教學及學習環境,確保一方平安,協商如下:

一、僱用起始日期: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二、工資:一年爲 元,年底一次性付清。

三、工作範圍及責任

1、負責校園內的安全防火防盜。

2、負責學校收發室管理,確保不隨意不離崗。

四、工作要求:

1、必須遵守更夫崗位職責,看管好校園內設施、物品,如有丟失或損壞,按價賠償。

2、搞好規定範圍內的衛生。

3、一旦發生案件,要及時與學校領導聯繫,保護好現場,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處理工作。

4、要做好傳發工作,對外來人員進行逐一登記,確保校園內的安定。沒有學校允許,禁止一切車輛進入校園。以上工作如有落實不到位,出現後果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患病、自傷或者自身人爲疏漏造成的自然傷亡(類似於煤氣中毒)等,一切後果及費用自付。乙方在工作期間如果發病或者由自身病症引起的其他事件,與本單位無關。

六、門衛室的取暖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幫助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望甲乙雙方共同信守協議,做好各項工作。

單位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學校合同 篇15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雙方就學校商店承包經營的相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公開招標後,甲方將校內的商店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願意承包經營。

二、本合同的有效期限爲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滿,師生員工滿意率達90%以上,承包時間可以順延壹年,以此類推)。

三、乙方經營必須辦理合法經營手續。具體手續由乙方辦理,辦理手續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承包費 (大寫) 元,籤本合同前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商店的經營活動進行全方位監督管理。

2、按合同約定收取承包費及相關費用。

3、爲乙方的經營提供安全衛生的經營場地和相關設施。

4、不得允許除承包人以外的其他人在校內從事與乙方項目相同的經營。

5、拒絕乙方中途毀約和退部分承包費及其它無理要求。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做不到第“五”項裏第“4”條,乙方應向甲方索賠當天100%的營業額利潤。

2、乙方必須服從學校管理,做到守法經營,文明經商,爲師生員工提供優質服務,應做到:

(1)銷售的所有商品應是正規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應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及標有“QS”標誌;商品價格不得高於同期市場價格,上級檢查如發現經銷違規商品,處罰多少,學校同時加罰多少。

(2)不向學生銷售菸酒及損害身心健康的東西。

(3)不做有辱師生員工人格之事。

(4)及時清理經營產生的垃圾,持久、認真搞好商店環境衛生。確保商店前後左右10米範圍內清潔,如果在檢查中被上級批評罰款20xx-10000元(根據批評的級別)。

(5)做好安全工作。

3、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隨意中止合同,若執意中止合同,承包費分文不退。

七、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本合同自行提前終止。

1、私自轉包所承包商店的經營權。

2、銷售的商品出現質量問題。

3、承包金不是一次性付清的。

4、嚴重不服從學校管理的。

5、在校內搞非法活動。

6、不按時交、水、電費的。

合同終止時間自承包人上述行爲發生起始算起。

八、承包期間,乙方應向甲方交5000元押金,如被工商、衛生、教育、食品安全等部門檢查不合格,每次罰款300元至500元,一年內未出現上述情況,合同期滿時退還押金(無息)出現上述情況3次以上,押金不退。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甲方大門右側房屋予以出租,經乙方申請,甲方班子會議研究決定,由 租賃經營,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提供房屋壹間。

2.負責房屋及其它設施的維修(非人爲因素造成),保證水電線路暢通。

3.不定期對經營場所進行安全和衛生等檢查。

二、乙方責任

1.只許經營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範圍內的商品。

2.自覺遵守暫住人口管理規定,不得影響甲方師生正常的工作、學習和生活。

3.違法經營所造成的後果,負全部責任。

4.水電費自理,水費每月按 方交納,電費按照度量按時標準繳納。

5.室外宣傳張貼內容、樣式須報學校批准。

6.不準在經營場所內搞違法活動,並保持清潔衛生。

7.要愛護室內外設施,如損壞照價賠償。

8.因疏於管理出現的安全等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9.對甲方提出的安全、衛生等方面的問題,確保在規定時間內整改。

10.每年上交甲方租賃費 元(人民幣大寫),簽定合同時交納。如不按時交納,每天按上交金額的2%交滯納金。

三、其它

1.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一方若中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對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擅自變更經營內容及項目,甲方立即與乙方中止合同,而無須再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兩份,蓋章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校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產品規格型號及價格品名

單價

規格(品質)

數量

總價

合計金額(人民幣)

二. 產品要求乙方必須保證產品面料、款式符合甲方要求,且無任何質量問題,否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費用即合同金額的20%,並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損失。

三. 交貨期限乙方保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_______天內,將甲方採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___________不能拖延,否則乙方應從最遲交貨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遲交貨部分貨款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五十爲限度。

四. 交貨及付款方式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甲方向乙方交付總價款的__%即 元作爲定金,乙方交貨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尾款。

五. 其他事項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學校合同 篇18

甲方(供貨方):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購貨方):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

經甲、乙共同協商一致,就乙方訂購甲方服裝做員工工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購買服裝成品,品牌名稱、規格、數量、價格等項目,雙方約定如下表。

二、以上所購服裝質量要求達到色別、貨號、規格等與乙方選定的服裝樣品一致,並達到服裝廠家的合格標準。如乙方認爲服裝質量與樣品不符,乙方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在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明文件後,甲方保證實行:質量不符包退;貨號、規格不符包換;特殊身材服裝以雙方量體數據爲準。

三、本合同簽訂後,甲方需派技術人員前往乙方所屬單位,與乙方所派專門人員一同對乙方所屬員工進行實際試樣量體,以確保乙方所購服裝符合合同約定,量體數據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存在,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乙方所購服裝,嚴禁水洗。保質期自交付之日起計算,月。在保質期內,如因甲方服裝質量原因造成乙方所購服裝:乾洗起泡、拔絲、縮水現象,甲方負責調換。

五、甲方應在 年 月 日之前分期分批向乙方交付服裝,如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期交付,雙方協商最後的交付日期,但爲不影響乙方的使用,在原交付日期的基礎上可向後延續2個月。甲方向乙方交付所購服裝,乙方應按照雙方的約定,同時按乙方封存“樣衣”進行驗收,並簽字確認。

六、款項結算方式:

1、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支付訂購服裝貨款的50%。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2、甲方交付服裝後,乙方應根據實際驗收數量結算45%的貨款。

3、乙方有權預留總貨款的5%作爲質量保證金,服裝全部驗收合格後,如無質量問題,乙方應在3個月內,即在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七、違約責任:

1、如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違約方須向另一方按照總貨款的 支付違約金。

2、如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產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起開始生效。

九、本合同共 份,甲、乙雙方各持 份。

甲方: 乙方:

經辦人: 經辦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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