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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合夥經營運輸合同(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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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合夥經營運輸合同 篇1

甲方: 安運司客三公司

車輛合夥經營運輸合同(通用15篇)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就車輛合夥經營運輸一事,達成如下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夥經營合同,以供信守。

一、合夥宗旨

甲方、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和互惠的原則,現就各自經營的客車聯合經營做強做大市場。創造更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二、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合夥經營項目爲客運,經營範圍爲現各自的始發和到達站點。

三、合夥以各自出車數爲準。

四、聯合組織客源,雙方資源共享,協商發車。

五、合夥經營覈算

組織客源費用雙方共同承擔,車輛運行成本各自承擔,營收按人/車計算。

六、車輛運行的責任和風險各自承擔。

七、合夥經營的營收按月結算。

八、合同期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後期續簽。

九、違約責任

十、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若確需變更或解除,則另訂書面協議,任何口頭協議無效。

十一、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本合同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本合同甲、乙雙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法院訴訟。

十二、本合同期內,若因政府管理部門和甲方改制等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因不可抗力因素而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甲、乙雙方均應無條件地終止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方可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車輛合夥經營運輸合同 篇2

甲方:    公司

乙方:   公司

甲乙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就車輛合夥經營運輸一事,達成如下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夥經營合同,以供信守。

一、合夥宗旨

甲方、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和互惠的原則,現就各自經營的客車聯合經營做強做大市場。創造更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二、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合夥經營項目爲客運,經營範圍爲現各自的始發和到達站點。

三、合夥以各自出車數爲準。

四、聯合組織客源,雙方資源共享,協商發車。

五、合夥經營覈算

組織客源費用雙方共同承擔,車輛運行成本各自承擔,營收按人/車計算。

六、車輛運行的責任和風險各自承擔。

七、合夥經營的營收按月結算。

八、合同期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後期續簽。

九、違約責任

十、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若確需變更或解除,則另訂書面協議,任何口頭協議無效。

十一、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本合同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本合同甲、乙雙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法院訴訟。

十二、本合同期內,若因政府管理部門和甲方改制等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因不可抗力因素而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甲、乙雙方均應無條件地終止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方可生效。

甲方:   公司

乙方:   公司

年 月 日

車輛合夥經營運輸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甲、乙雙立經充分、友好協商,就合夥出資供車經營運輸一事, 達成如下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合夥宗旨:甲、乙雙方共同投資,共擔風險、共享利益。

二、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合夥經營項目爲汽車運輸;經營範圍:以沙石運輸爲主,其它建築材料爲輔。

三、合夥出資份額、車輛落戶、車輛所有權和合夥債務:

1、合夥人投資供車總金額爲 甲方出資人民幣 元,佔 股份,乙方出資人民幣 元,佔 股份。

2、車輛落戶和車輛所有權:

3、在運營中,如運營收入沒及時到位,造成周轉資金不足和供 車款不足,雙方應協商,共同追加相同數額的資金到合夥項目中去,以保證合夥項目的正常運營。

四、合夥費用和開支:

1、以甲、乙雙方的合夥方式進行財務記賬,按約定分紅。

2、合夥經營過程中產生油費、過橋過路費、車輛修理費、配件 費用、駕駛員工資及費用記入運營成本。

3、每年的審車費、保險費、車輛違章罰款等支出,按一定比例 由每月的盈利中計提,存入合夥專戶,用於來年審車、保險等支出。

五、合夥利潤的分配:

1、合夥利潤按月結算,按季分配一次;合夥利潤爲當月運營總 收入減去相關支出後按股分分配。

2、合夥利潤按各方所佔合夥份額平均分配。未分配部分交由會 計方存入專戶管理,用作運營資金。

六、入夥及合夥解除:

1、本合夥爲甲、乙合夥,雙方一致同意不再添加其他合夥人;

2、在經營期限內,雙方可以協議解除合夥協議,但不能單方面 終止合夥協議;

3、如經營需要,合夥各方可協商追加合夥投資。

七、合夥事務執行:各合夥方約定,由合夥各方共同決定合夥項目的營運方向。甲方負責合夥項目的日常經營管理(含車輛調度安排),本合夥項目的賬務結算和財務覈算,乙方負責合夥項目資金的管理和支出。合夥各方都必須積極爲共同的合夥項目盡心盡責。乙方應在比較方便的銀行設立帳戶,用於專項管合夥資金及合夥運營收益。如合夥人的工作有缺點,合夥人應及時捉出,以便及時糾正,以維護合夥項目的正常開展。合夥項目的運營,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方可運營。如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私自決定合夥項目的運營,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私自決定項目運營的合夥人承擔,並賠償合夥人的一切損失。

八、合夥的經營期限:合夥的經營期限暫定爲: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即合夥人一致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

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2、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必須要有對方同意。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安全、 統一、完整;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十、違約責任:

1、一方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項目解散 的,應對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2、合夥除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單方解除 合夥協議;一方合夥人擅自解除合夥協議給另一方合夥人造成損失 的,應當賠償另一方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合夥人應友 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

1、對於本協議未盡之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並簽署補 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3、本協議從雙方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合夥經營運輸合同 篇4

貨運車輛合夥經營合同範本

合夥人甲方姓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方姓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公平、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共同經營大貨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有品牌型號貨車一輛(以下簡稱“合夥車輛”),車牌號,發動機號,車架號。

二、乙方出資人民幣伍萬(¥50000)元向甲方購買合夥車輛50%的所有權,使得甲乙雙方各佔有50%的股份共同經營合夥車輛。

三、乙方的出資,於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交付給甲方。甲方簽署此協議,表明已經收到乙方的出資款項,可以不另立收條。

四、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貨車車輛營運。

五、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合夥車輛的經營盈餘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經營盈餘:_________________合夥車輛在一個經營週期內的經營收入除去各種經營成本後的淨利潤。

2.合夥車輛的經營虧損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負擔。

經營虧損:_________________合夥車輛在一個經營週期內的經營收入不足以支付各種經營成本的差額。

3.合夥車輛的收支每個月算帳一次。

六、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合夥車輛爲甲乙雙方共有財產,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未經協商同意私自將合夥車輛進行變賣、轉讓、抵押、出租、外借以及其它損害另一合夥人利益的用途,否則利益被損害方有權提出賠償。造成不良後果的,將由過錯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合夥車輛在本協議簽訂之前的任何經營虧損、債務、以及因違法違章行爲與乙方無關。

八、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終止: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

2.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十、合夥終止後,合夥車輛的總價值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車輛合夥經營運輸合同 篇5

甲方: 安運司客三公司

乙方: 安順佳和公司

甲乙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就車輛合夥經營運輸一事,達成如下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夥經營合同,以供信守。

一、合夥宗旨

甲方、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和互惠的原則,現就各自經營的客車聯合經營做強做大市場。創造更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二、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合夥經營項目爲客運,經營範圍爲現各自的始發和到達站點。

三、合夥以各自出車數爲準。

四、聯合組織客源,雙方資源共享,協商發車。

五、合夥經營覈算

組織客源費用雙方共同承擔,車輛運行成本各自承擔,營收按人/車計算。

六、車輛運行的責任和風險各自承擔。

七、合夥經營的營收按月結算。

八、合同期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後期續簽。

九、違約責任

十、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若確需變更或解除,則另訂書面協議,任何口頭協議無效。

十一、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本合同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本合同甲、乙雙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法院訴訟。

十二、本合同期內,若因政府管理部門和甲方改制等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因不可抗力因素而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甲、乙雙方均應無條件地終止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方可生效。

甲方: 安運司客三公司 乙方: 安順佳和公司

年 月 日

車輛合夥經營運輸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共謀發展的合同宗旨,現就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守。

一、甲乙雙方依法組成合作經營一臺330挖掘機,經雙方協商同意登記在甲方名下。

二、雙方自願合作經營盈利,總投資爲90萬元(大寫 玖拾萬元整 ),甲方出資 45萬 元(大寫 肆拾伍萬元整 ),乙方出資45萬元(大寫 肆拾伍萬元整 )。

三、甲乙雙方共同經營管理,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共同協調經營管理事務。

四、資金收入和支出、車輛管理必須由甲乙雙方協商、協調管理。

五、經營過程中,盈利、虧損、事故風險、鼓掌維修、車輛保險、車輛保修等受益與支出,甲乙雙方各按 50 %分配與承擔。以上按實際每月結算一次。

六、若合作結束,車輛在處理上協商解決,或出售、或由一方按市場價格經營;若出售車輛總價款按甲乙雙方前期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二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合夥經營運輸合同 篇7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就合作出資購買車輛經營運輸散裝水泥一事,達成以下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合作宗旨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共擔風險、共享利益。

二、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合作經營項目爲汽車運輸,經營範圍:以運輸散裝水泥爲主。

三、合作出資金額、車輛落戶、車輛所有權和合作債務

1、前期投資如下:甲方投資現金壹拾捌萬元整;乙方投資現金壹拾捌萬元整;共出資現金叄拾陸萬元整。在甲方妻子(曹利利 )名下用於購車的按揭貸款(28萬元).由甲乙雙方按照銀行的制度。共同償還,月還款12712.00元,24個月還清。月還款額各佔50%。

2、車輛落戶和車輛所有權:甲、乙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歐曼散裝水泥罐車,車輛是按揭車,車價爲肆拾萬元整(¥ 400000.00元)(後附詳細清單),使用甲方法定妻子(曹利利 )身份證在車管所落戶,該車的所有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甲、乙雙各佔合作總額的50%。該車所發生的一切合作債務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甲、乙雙方各承擔合作債務的50%。

3、在運營中,如運營收入沒及時到位,造成周轉資金不足時,

甲乙雙方應協商,共同追加相同數額的資金到合作項目中去。以保證合作項目的正常運營。

四、合作費用和開支

1、以甲、乙雙方的合作方式進行財務記賬,按約定分紅。

2、合作經營過程中產生油料費、過橋過路費、車輛修理費、配件費、各種接待費,超載違章費,司機工資及吧本合同中甲方工資、住宿等其它費用,記入運營成本。

3、每年的審車費、保險費、稅費,運輸公司掛靠費、車輛違章等支出,一律從合作專戶中支出。

4、應當與所聘司機簽訂一份合約,以明確聘金及明確相關權利和義務。

五、合作利潤的分紅

1、合作利潤按年度結算,每年度分紅一次;可全分,也可按商定的比例分紅。如按商定的比例分紅,未分紅的資金交由甲方存入專戶管理,以用作下個年度的運營資金。

2、合作利潤按甲乙雙方所佔合作份額分紅。合作利潤爲本年度運營總收入減去本合同第四條第 2、3項的支出後所餘的收入平均分紅。

六、甲乙雙方合作及合作的解除

1、本合同爲甲、乙雙方合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不再添加其他合作人;

2、在經營期限內,雙方可以協議解除合作協議;必須經雙方協

七、合作事務執行

甲乙雙方約定,由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合作項目的營運方向,甲方主要負責合作項目資金的管理和支出,乙方主要負責本合作項目的賬務結算和財務覈算。甲乙雙方都必須積極爲共同的合作項目盡心盡責。

如合作人的工作有缺點,另一合作人應及時提出,以便及時糾正,以維護合作項目的正常開展。

合作項目以運輸散裝水泥爲主,經甲乙合作人一致同意,方可運營。如未經另一合作人同意,而私自決定改變合作項目的運營,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私自決定改變項目運營的合作人承擔,並賠償另一方合作人的一切損失。

八、合作的經營期限

1、合作的經營期限暫定爲兩年,從 20xx 年 08 月 日至20xx 年 08月 日;

2、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後,經甲乙雙方協商如有必要,經甲乙雙方同意後可續簽本合作合同;

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乙雙方的權利:

1、甲乙雙方享有合作利益的分紅權;

2、甲乙合作期滿後,經甲乙雙方合作協商同意後有退出合作的權利。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安全、統一、完整;

2、分擔合作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

2、合作清算時,首先應以合作利潤償還合作的債務;

3、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如以合作利潤償還債務後仍不夠償還債務,各方應按所佔合作份額以現金或其他財產償還合作債務;

十一、違約責任

1、一方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作項目解散的,應對另一方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除去車輛交通事故及丟失等。

2、合作除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合作協議,一方合作人擅自解除合作協議給另一方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另一方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十二、其他

1、對於本協議未盡之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並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倆份,合作人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合作人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合夥經營運輸合同 篇8

協議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現將車牌號爲_________的自有營運車輛與甲方合作經營,由甲方代爲經營管理。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每月需向甲方交納管理成本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每月營運總產值甲方佔_________,剩餘部分由甲方依相關協議分配給乙方及駕駛員。

2.甲方負責對運輸營運收入即營運產值進行財務覈算,在按規定扣繳各種開支之後,於第_________個月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

3.甲方爲乙方代辦車輛進行集裝箱運輸所需的各種證件及海關司機本,費用由乙方全額支付。乙方應爲該車輛及時購買公路規費及車輛保險。

4.甲方負責該車輛營運的業務承攬,並全權對該車輛進行統一管理、調度。該車輛駕駛員由甲方負責與其簽定相關協議,並負責該駕駛員的業務指導及培訓。甲方與駕駛員之間的具體權利義務依其兩方簽訂的協議確定。

5.必要時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處理因營運需要的各種事務,不得推諉。

6.在出現交通事故需承擔賠償責任時,在保險公司予以理賠後,駕駛員所無法承擔的那部分賠償責任應由乙方承擔。如因乙方未能及時購買車輛保險,而不能得以保險賠償時,乙方還應承擔此部分的賠償責任。

7.協議期內,爲保證甲方的利益,乙方將該車輛出售、轉讓時,應擔前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應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轉讓、出售車輛時,本協議自行終止。

8.協議期內,乙方不得將該車輛予以抵押或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且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9.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均等效力。因履行本協議的有關爭議由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10.除因有協議終止的事由出現外,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長期有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車輛合夥經營運輸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合同法》等的規定,就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車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願購買以孫淑慧的名字掛靠在重慶市豐都縣公路運輸公司的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車,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二、該車總價37.6萬元(大寫叄拾柒萬陸千元),甲乙雙方各出資一半即1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利潤、虧損平均分擔。

三、駕駛員、售票員的工資隨行就市。

四、該車從XX年8月1日開始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享受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在XX年8月1日以前將1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的購車款交給甲方,該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六、該車在XX年8月1日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歸甲方享有和承擔。

七、甲方保證該車在雙方開始共同經營期間大小配件齊全,保持車輛正常運行。

八、該車保險已交到XX年1月,XX年的返還款各一半。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違約付守約方違約金爲該車總價的10%。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車輛合夥經營運輸合同 篇10

甲方: 身份證號( )

乙方: 身份證號( )

一、合夥宗旨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共盈,共負盈虧,共同投資,合夥經營貴03-00762貨車運輸。

二、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合夥經營項目爲貨車運輸,根據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甲方所購貴03-00762農用貨車壹輛,歸甲乙雙方共同經營,範圍爲主要從事遵義市劍瑞建材有限公司的砂石供應,在保證遵義市劍瑞建材有限公司材料的前提下可以從事其他貨物的運輸(必須告知甲方所從事貨物的物品及時間、地點、以及運輸的利潤)。 。

三、合夥出資額和份額

甲方提供貨車、乙方負責貨車的駕駛、保養、維護。 共同經營所購貨車的運輸。

四、合夥利潤的分配

合夥利潤雙方各佔一半。

五、合夥費用和開支

1、合夥經營過程中產生油費、過橋過路費、車輛修理費、配件費用,保險費用,記入運營成本。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

2、車輛運輸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共同協商處理,駕駛員(乙方)按交通規則正常行駛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甲、乙雙方共同承擔。駕駛員(乙方)在運輸過程中不按交通規則、違規行駛造成的損失由駕駛員(乙方)自行承擔,

3 、所有車輛運營成本雙方均等共同承擔。駕駛員(乙方)未做到車輛正常保養(發電機缺油、水箱缺水),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並不得影響甲方的正常生產。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須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合夥經營運輸合同 篇11

甲方:乙方:丙方:日期: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合夥人本着自願、誠信、互利雙贏的原則: 與 簽訂本合夥協議,總投資爲 萬元,甲出資 萬元,乙出資 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 %,貸款10萬元,合夥經營貨物運輸,其中投入人民幣 萬元,購置一輛“ ”貨車(車牌號 ),登記在 名下。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本着公平自願的原則,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創造經濟利益,共同獲利,合夥經營過程中的事宜雙方充分協商,互諒互解,共同解決。

第二條:使用共同購置的“ ”貨車,合夥經營貨物運輸,賺取運輸費。

第三條:貸款10萬元作爲合夥投資款。

第四條:利潤分配方案

1、營運收入減去必要費用是利潤;

2、利潤的分配原則和順序是先償還貸款,貸款償還完畢後按比例退還先期的投資款,投資款退還完畢後利潤各按50%分配;

3、設立一公共帳戶,當月償還貸款後的利潤節餘存放於公共賬戶,當存放的款項達到一次性償還貸款時,雙方提前償還貸款;

4、當公共帳戶無任何資金,但需要償還當期貸款或其他必要的經營支出時,甲乙雙方按50%追加投資;

5、公共帳戶內的資金任何一方不得挪用,支出資金時要經雙方共同同意;

6、公共帳戶甲乙雙方按時進行對賬。

17、在本合同中甲乙雙方追加的投資款按本條2項的順序進行償還;

第五條:由於在償還貸款和退還投資款的期間,甲乙雙方沒有收入。甲乙雙方按每個月1000元的標準,從營業收入中支取生活費,當無營業收入和公共帳戶中無資金時,雙方暫停支取生活費。

第六條:僱傭人員的工資、保險應協商確定,從營業收入中支出。當無營業收入和公共帳戶中無資金時,雙方按50%比例追加投資。

第七條:加油費。由甲乙雙方本着節約、合理的原理,從營業收入或公共帳戶中扣除。當無營業收入和公共帳戶中無資金時,雙方按50%比例追加投資;乙方應當節約用油,保證用油量與車輛的行駛公里數相吻合,不得人爲浪費或故意出售牟利。

第八條:車輛的修理費和添置新的用具費,由雙方共同協商,費用從營業收入或公共帳戶中支出。當無營業收入和公共帳戶中無資金時,雙方按50%比例追加投資;

第九條:業務經費是指乙方用來開發業務時請客送禮的支出,乙方需事先告知

甲方,如當時不方便,那麼就先支出後告知,按實際支出每月結算一次。

第十條:車輛運輸途中,駕駛員駕駛車輛應當遵守交通法規,不得違章駕駛,出現違章罰款的,如果是駕駛員自己原因造成的,由駕駛員自已承擔,如果是由於車輛運輸本身造成的,從營業收入中支出,但應當雙方事先溝通。

第十一條:車輛運輸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如果是輕微事故(賠償款500元以下 )的,爲了不影響運輸,乙方自主與事故方和解,費用從營業收入或公共賬戶中支出。如果是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應當報警,走保險,保險費不足的,由營業收入或公共帳戶中支出,仍不足的,有甲乙雙方按50%比例承擔。

第十二條:車上的公用手機,由乙方攜帶和管理。手機費按每月 元的定額標準從營業收入中支出。

第十三條:除以上列舉的必要費用外的其他必要費用支出,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原則上從營業收入中支出。

第十四條:合夥期間產生的債務先由合夥財產承擔,合夥財產不足的,由甲乙雙方按50%比例承擔。

第十五條:以下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21、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乙方不得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任何一方不得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任何一方不得再加入其他業務雷同的合夥。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委託 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全權負責該車輛的業務承攬。

2、對合夥事務進行日常管理。

3、支付合夥債務。

第十七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有權查看行車記錄,審計合夥的經營雙方賬目,互相監督雙方的夥經營行爲;

2、甲、乙雙方盡全力開拓貨運業務,任何一方開發的運輸業務,都應當將自的開發業務的費用、業務數量、運輸價格等信息公開,不得隱瞞,任何一方弄虛做假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3、雖然乙方投資較少,但利潤分配雙方平分,主要考慮甲方無法實際跟車進長途運輸,而乙方平時跟車運輸,並要保證愛護車輛,按時檢修;應當保護運輸途中的貨物,防火,防盜。

第十八條:獎懲制度。

1、根據收入情況,每一年一次性獎勵乙方總利潤的百分之 ;

2、如果乙方司乘人員連續工作一年內沒有交通事故(不包括我方無責或賠償XX元以下的我方有責的交通事故)或運輸事故(如丟貨等),那麼獎勵乙方200元,司機和跟車人員給以適當獎勵。

第十九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當遵守本合同的規定,不得違反,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給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自行賠償,給另一方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

3、任何一方弄虛造假,多列支出,多報費用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退還投資款、不給利潤分成,車輛也由守約方所有。

第二十條:其他

1、如退夥,需事前 天內說明情況。

2、如更換或轉讓車輛等,按投資比例額分配。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

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輛合夥經營運輸合同 篇12

甲方:PQJ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乙方:WYC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丙方:YJL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丁方:H H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甲、乙、丙、丁四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就合夥出資購車經營運輸一事,達成如下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合夥宗旨 :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投資,共擔風險、共享利益。

二、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合夥經營項目爲汽車運輸;經營範圍:以學生接送主,其它出租服務爲輔。

三、合夥出資份額、車輛落戶、車輛所有權和合夥債務 :

1、 合夥人投資金額總金額爲 元,各合夥人均分人民幣 元。

2、車輛落戶和車輛所有權: 蘇JZB810、蘇JZB918、蘇JC3705、蘇E377660諸車的所有權歸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所有,甲、乙、丙、丁四方各佔合夥份額的25%。諸車所發生的一切合夥債務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承擔,

3、在運營中,如運營收入沒及時到位,造成周轉資金不足,各合夥方應協商,共同追加相同數額的資金到合夥項目中去,以保證合夥項目的正常運營。

四、合夥費用和開支 :

1、以甲、乙、丙、丁四方的合夥方式進行財務記賬,按約定分紅。

2、合夥經營過程中產生油費、過橋過路費、車輛修理費、配件費用、駕駛員工資及費用記入運營成本。

3、每年的審車費、保險費、車輛違章罰款等支出,按一定比例由每月的盈利中計提,存入合夥專戶,用於來年審車、保險等支出。

五、合夥利潤的分配 :

1、合夥利潤按月結算,按季分配一次;合夥利潤爲當月運營總收入減去相關支出後平均分配本合同第四條第2、3、項的支出後所餘的收入。

2、合夥利潤按各方所佔合夥份額平均分配。未分配部分交由會計方存入專戶管理,用作運營資金。

六、入夥及合夥解除 :

1、本合夥爲甲、乙、丙、丁四方合夥,四方一致同意不再添加其他合夥人;

2、在經營期限內,三方可以協議解除合夥協議;

3、如經營需要,合夥各方可協商追加合夥投資。

七、合夥事務執行:各合夥方約定,由合夥各方共同決定合夥項目的營運方向。甲方負責合夥項目的日常經營管理(含車輛調度安排),乙方負責本合夥項目的賬務結算和財務覈算,丙方負責合夥項目資金的管理和支出。合夥各方都必須積極爲共同的合夥項目盡心盡責。丙方應在比較方便的銀行(含郵政儲蓄銀行)設立帳戶,用於專項管合夥資金及合夥運營收益。丁方積極配合其他三方的工作。如某合夥人的工作有缺點,其他合夥人應及時提出,以便及時糾正,以維護合夥項目的正常開展。合夥項目的運營,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方可運營。如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私自決定合夥項目的運營,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私自決定項目運營的合夥人承擔,並賠償其他合夥人的一切損失。

八、合夥的經營期限 :合夥的經營期限暫定爲 :從 年 月 日至合夥人一致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

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2、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必須要有三方同意。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安全、統一、完整;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十、違約責任 :

1、一方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項目解散的,應對其他三方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2、合夥除四方協商一致解除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合夥協議;一方合夥人擅自解除合夥協議給另三方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另三方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合夥人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 :

1、對於本協議未盡之事宜,甲、乙、丙、丁四方可以協商解決並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甲、乙、丙、丁四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從四方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日期:

車輛合夥經營運輸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爲發展道路旅客運輸事業,強化經營管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權、利關係,確保安全生產,提高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交通部《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四川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四川省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試行)》等相關規定以及甲方《道路和城市交通運輸生產經營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就掛靠客運車輛掛靠經營的有關事宜,經過充分協商,達成一致,特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信守。

一、本協議訂立的前提條件

甲方所在四川蜀通運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蜀通公司”)爲依法取得國家客運企業二級資質等級和 客運線路經營許可證的企業,甲方接受蜀通公司委託與乙方簽訂本協議,乙方自費購買客車在甲方的監督、管理下參與客運車輛的掛靠經營,並按約定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

二、掛靠車輛運營的有關證、牌照號

1、掛靠車輛型號爲 的客車;出廠日期 年 月

2、客運車輛的經營證、牌照:

①車輛牌照號爲:

②車輛行駛證號爲:

③營運證號爲:

④購置證號爲:

⑤門徽、自編號爲:

⑥入戶時間爲: 年 月 日

三、掛靠經營方式及其期限

1、該車輛購置並具備經營條件後,在蜀通公司所提供的客運線路未實行統一覈算、統一分配的公司化經營管理之前,由乙方負責掛靠經營,乙方按合同規定,按時向甲方交清管理費及其他費用後,享有該車的全部經營收益和承擔其全部經營風險和民事法律責任。

2、承包經營期屆滿,乙方無重特大交通事故和重大服務質量投訴及國家無政策調整。甲乙雙方應在尊重歷史,共同協商重新簽訂經營合同。

四、費用收取方式

1、甲方所在蜀通公司負責提供客運資質、客運線路特許經營權及有關證、牌照、站臺和相應管理與服務,乙方必須每月以所掛靠經營車輛的實際營運收入的 %,向蜀通公司繳納管理費。該費用蜀通公司委託甲方按月收取。

2、掛靠經營期間,乙方從運行的第一個月起至該車本輪經營期屆滿,每月以所掛靠經營車輛在扣除向蜀通公司繳納管理費後

五、承包期間的經營和安全管理

1、爲加強經營期間客運線路牌的管理,落實管理責任,乙方

2、掛靠經營期間的一切成本費用(含各種稅、費和其它各種支出)、各種違規罰款以及經營風險(盈、虧及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承擔。

3、乙方掛靠車輛經營產生的各種稅、費,乙方必須按規定計繳。上述稅、費由甲方按月足額在乙方承包車輛所產生的站營收中扣收,統一向相關部門繳納。

4、乙方經營期間,因修車(含大修)、報廢、更新手續辦理、事故處理、違章扣證、扣牌、扣車、證照年檢年審和駕駛員培訓以及其他原因所造成不能正常經營,合同規定乙方向甲方所在蜀通公司應繳的管理費和向甲方應繳的承包費和其他費用(如車輛保險費)可適當減免。

5、乙方聘(僱)請的駕駛員必須具備有關安全技術法律、規章制度的要求,必須經甲方蜀通公司安全技術管理部門通過資格審查和考覈合格後,由乙方負責與其簽訂聘用協議,方能允許駕駛承包車輛。乙方或乙方聘用的駕駛員和乘務員與甲方及甲方所在蜀通公司之間不存在勞(務)關係,其勞動工資和勞保待遇概由乙方

鑑於客運車輛關係到社會公衆的生命財產安全,對駕駛員實行嚴格的准入制度,既是法律法規的要求,也是客運行業的要求。甲方對駕(乘)駛員進行資格審查、管理、簽訂《安全責任書》等行爲,這是甲方對乙方所僱請的駕(乘)員的資格和權能的審查,是落實安全責任的舉措,是行業進行安全管理的手段。因此,不得理解乙方所僱請的駕(乘)員與甲方及所在蜀通公司形成任何勞(務)動用工關係。

6、乙方必須按規定參加勞動車輛的安全保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乘座險、交通意外傷害險和不計免賠險等,保險費由乙方全額支付。首期保費(按年計算)必須一次性交清,下期保費由甲方提前逐月從所掛靠車輛的站營收入中預提,續保時,甲方有權不準乙方上路行駛,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7、對掛靠的車輛,乙方負責按期進行一級維護、二級維護和及時小修、大修作業,確保承包車輛技術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未經甲方同意並簽約,乙方對掛靠經營的車輛不得進行改造、

8、乙方在掛靠經營期間,因經營、管理、使用承包車輛造成第三人或自身車輛、人員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甲方除按規定組織協同乙方辦理相關保險索賠和安全事故處理外,其它一切責任和費用概由乙方承擔。

9、掛靠經營期間,涉及車輛的經營、安全管理的未盡事宜,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甲方上級公司《道路和城市交通運輸生產經營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六、掛靠車輛質量問題和毀損處理

1、掛靠車輛是根據甲、乙雙方共同意見選擇購置的車輛,在其規定的期限內,若出現質量問題,由甲、乙雙方共同辦理索賠,並按甲、乙雙方出資比例承擔費用,本合同即行終止。

2甲、乙雙方承擔在掛靠期內發生承包車輛及其物件毀損和滅失的風險。

3、在掛靠車輛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進行處理。

①將掛靠車輛及車輛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②更換與掛靠車輛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③當掛靠車輛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復的程度時,將該車報廢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1)擁有該客運線路經營權;

(2)全額結算和解繳該車輛在起訖車站營收的權利;

(3)按月計提收繳該車公司管理費和證照使用費的權利;

(4)按期對該車計提和收繳各種稅、費和其它費用的權利;

(5)監督安全生產、規範經營和優質服務的權利;

(6)行使“六統一”管理的權利。即:統一管理、統一調度、統一維修、統一保險、統一駕、乘人員管理和統一服務質量管理這;7

(7)合理調整班次的權利;

(8)其它法定的權利。

2、甲方的義務:

(1)爲掛靠車輛正常經營提供必要的條件和管理服務;

(2)與乙方共同處理解決重大交通事故和經營矛盾;

(3)接受乙方監督,公正行使經營管理職責;

(4)其它法定的義務。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依照合同規定合法經營的權利;

(2)依法享有掛靠經營過程中交清各種稅、費及甲方上級公司

(3)監督甲方履約的權利;

(4)抵制甲方違約、違章指揮的權利;

(5)其它法定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

(1)遵守甲方和蜀通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並服務管理,無條件服從政府及其行業主管部門,服從甲方營運班次的合理調整。

(2)對經營風險有心理和經濟承受能力,保證履行經營合同規定所以義務;

(3)在掛靠車輛經營過程中,依合同約定承擔交清各種稅、費及甲方上級公司管理費的義務。

(4)任何情況下,經營中的意見善意協商處理,決不堵站、罷運。

(5)根據國務院頒佈的《民用運力國防動員條例》,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並承擔國家、政府、企業的應急任務。

(6)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行駛里程或間隔時間內,進行車輛的強制二級維護保養。

(7)自行承擔掛靠車輛的維修、維護駐及事故賠付、債權、債務等一切民事責任。

九、其它約定

1、如有特殊原因,乙方無法履行合同,需要轉讓其掛靠經營權,必須向甲方書面申請,取得甲方同意,由甲方決定是否同意轉讓和受讓對象(原則上由甲方受讓),其轉讓價格根據車輛技術狀

2、在掛靠經營過程中,由於客車經營屬特殊行業,乙方必須以甲方名義並使用甲方的一切經營證照時行合法經營,但甲、乙雙方系承包關係(其權利、義務受合同法調整),乙方(含乙方所聘駕、乘人員)不屬甲方員工(不受勞動法調整),因此,乙方(含乙方所聘駕、乘人員)的一切福利待遇和社會保險,一律由乙方負責辦理並承擔所有費用。在此期間發生的一切傷、病、亡事故,由乙方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3、如因國家政策和稅、費徵收項目、標準作重大調整時,相應稅、費標準將按新規定作相應變動。

十、合同的變更、修改、解除與終止

本合同的變更、修改、解除適用(合同法)規定程序。一方提出書面請求後,另一方15日內給予書面回覆,逾期未作答覆的,視爲默認。

1、有下列情況之一出現,合同自行解除

(1)由於法定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繼續履行協議;

(2)乙方報經甲方同意,將所掛靠車輛經營權予以轉讓;

(3)本合同其它條款有約定的;

(4)其它法定應當解除合同的。

2、乙方發生違約情形時,甲方有權終止車輛經營,直到乙方消除違約行爲時再行恢復經營。終止經營期間的各種費用和其他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若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拒絕履行合同,甲方有權扣繳乙方違約金5000元。

3、遇國家、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的政策調整時,甲方根據規定,對本合同內容作相應的變更、調整、修改,並書面通知乙方。

十一、違約責任及免責條款

合同一經簽字生效後,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任何一方不得違反雙方約定,否則,視爲違約。如發生違約行爲,按以下約定予以處罰;

1、甲方違約,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應向乙方退還違約期間的證照使用費,並向乙方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

2、乙方違約,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並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

3、如有以下情況發生,不屬雙方違約,甲、乙雙方可免除責任;

(1)城市規劃建設或政府主管部門行爲,使車輛經營線路、班次、站點發生變化。

(2)公司經營管理需要,車站對班次作統一或局部調整。

(3)道路修建或自然現象造成路堵、致車輛階段性不能正常營運。

(4)因不可抗力因素及國家和企業的政策性調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5)因行業政策調整,掛靠車輛經營線路被取消或受限。

十二、合同補充、爭議的解決方式

1、合同履行中,有未盡宜需要明確約定的,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合同履行中,甲、乙雙方發生糾紛或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將糾紛提交雅安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三、合同生效條件及法律效力

1、本合同經甲方代表和乙方簽字、蓋章,並報甲方上級總公司監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蜀通公司和乙方各一份,甲方二份,本合同及其附件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合夥經營運輸合同 篇14

第1條 合夥企業的名稱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 合夥企業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夥人的姓名、住所。

1、合夥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夥人……

四、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

1、合夥人_______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出資(現金、實物、勞務或財產權利),本出資應在合夥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2、……

五、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第3條 本合夥企業爲普通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 ……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第4條 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爲,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某人超越權限的行爲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夥人個人承擔。

第5條 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因合夥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6條 合夥人不能成爲其他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7條 合夥存續期間,合夥企業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爲合夥財產,爲合夥經營使用。

第8條 合夥財產在普通合夥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未約定或約定不明,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約定全部利潤歸部分合夥人及虧損只由部分合夥人承擔)。

第9條 本合夥企業稅後利潤提取10%公積金(用於擴大再生產和轉爲合夥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提取10%公益金(用於合夥人和職工的福利),餘下按投資比例分取紅利;(公積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項目)

第10條 企業虧損,按合夥人投資比例承擔責任。

七、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11條 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委託_________爲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

第12條 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依照合夥章程或合夥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夥人負責;

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應當向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合夥人爲了瞭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第13條 不參加合夥企業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

第14條 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可約定按出資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決權,約定不明或無約定,一人一票,且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以合夥財產份額出質,法定必須全體合夥人同意,約定無效);

第15條 被委託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16條 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損害合夥企業利益活動;合夥人因前述行爲所得利益,應當歸合夥企業所有;

第17條 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作出決定(可約定):

(1)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2)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6)以合夥企業名義爲他人提供擔保;

(7)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財產份額(其他合夥人的優先購買權;另,向其他合夥人轉讓,應書面通知其他合夥人,約定其他合夥人的購買權)。

八、入夥與退夥

第18條 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可約定),並訂立書面入夥協議。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人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19條 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可約定),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0條 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可以退夥(此項以約定合夥期限爲前提;未約定合夥期限,以不妨礙合夥事務爲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決定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可約定退夥事由,如約定出現以下第25條規定的情形,未取得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議合夥人有權要求退夥以自我救濟,第35條規定,選擇退夥);

(2)全體合夥人同意;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21條 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當然退夥:

(1)當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夥人同意,繼承人成爲合夥人;或繼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資格欠缺,或合夥人約定在先,退還繼承人財產);

(2)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經其他合夥人同意,或轉爲有限合夥企業;不同意,該合夥人退夥,向其或其繼承人退還財產份額);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作爲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宣告破產;

(5)法律規定或者約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6)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分額。

第22條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20條、第21條第(1)、(2)項規定退夥的,應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23條 退夥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之日。

第24條 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進行結算後,以貨幣(或約定以實物)退還退夥人財產;

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退夥人對其退夥前以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25條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時;

(4)合夥協議約定(其他事由)。

第26條 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九、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第2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企業解散:

(1)當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繼續經營的;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具體約定);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日;

(5)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上書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條 合夥企業解散後應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

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後15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據上款規定期限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條 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務,依法定程序進行清算。

第30條 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依法定順序進行債務清償後,所餘財產按本協議約定進行分配。

十、違約責任

第31條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的應支付投資份額10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其他規定

第32條 本合夥協議中,書面通知等文書送達,以送達本協議所記載各合夥人地址之日,視爲送達。

第33條 當合夥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8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 年,自合夥協議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條本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各合夥人各執一份,登記備案機關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條 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可約定決議方式,不同意合夥人可選擇退夥)。

合夥人簽字蓋章:

(企業名稱)

年 月 日

車輛合夥經營運輸合同 篇15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合夥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民法典》等的相關規定,現就經營客車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夥人購買的  客車是掛靠在 有限公司經營,並經營 的客運路線。

二、 客車購買成 萬元,其中支付了現金 萬元,按揭 元;按揭公司支付保證金 萬元, 運輸集團有限公司支付線路牌保證金 萬元。

共計出資 萬元。

其中合夥人 和 各出資佔總出資額的 分之一,合夥人 和 各出資佔總出資額的 分之一。

三、各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得利潤和承擔虧損。

四、從車輛開始經營每月提取 萬元作爲還按揭款和公司的管理費,餘下的利潤在每年春運結出後按照出資比例分利潤或承擔虧損,

五、 客車的駕駛員由合夥人 駕駛,從 到 ,又從 到 ,每人工資 元。

每次出車必須兩人駕駛。

六、 客車的賬務由合夥人 管理,每月工資 元。

其他合夥人在年底結算時,可以查看賬務。

平時的賬務由合夥人  處理清楚。

七、 客車需要開會、領取利潤等,合夥人 負責通知合夥人 ,所產生的電話費等由田應發承擔;合夥人 負責通知合夥人 ,所產生的電話費等由 承擔。

八、合夥人如果需要轉讓自己的出資份額,需徵得其他合夥人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不願意購買的,想轉讓的合夥人可以轉讓給他人。

九、客車經營中出現交通事故時,各合夥人需無條件出面做好工作,否則做工作的合夥人所花的交通費、電話費、誤工費、伙食費等所有花的費用由其他沒有做工作的合夥人承擔。

交通事故賠償需要合夥人承擔的,如拒不承擔,就從其出資額中扣除,同時減少其出資比例。

交通事故的損失除保險公司理賠的以外,由當班駕駛員負責並從其所交風險金中扣除。

駕駛員無責任的,不承擔任何損失。

十、在經營過程中,如果出現意見分歧,由各合夥人協商處理。

如果協商無果,由涪陵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出面解決。

任何合夥人不得任意攔車,否則承擔車輛停運的一切損失。

十一、本協議各合夥人簽字生效,任何一人違約,支付違約金 萬元,並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合夥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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