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服務股權轉讓協議(精選3篇)
公司法律服務股權轉讓協議 篇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註冊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編:
電子郵箱: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註冊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編:
電子郵箱:
鑑於:
1.甲方爲於 年 月 日依中國法律設立併合法存續的公司法人,公司註冊證號: ;
或:甲方爲 國合法公民,身份證號碼: 。
2.本合同所涉及之標的公司 (下稱標的公司)是合法存續的、並由甲方合法持有 %股權的公司法人,具有獨立的公司法人資格,註冊證號: ;
3.乙方爲依據 國法律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 (性質)的公司、或機構,註冊證號: ;
或:乙方爲 國合法公民,身份證或護照號碼: 。
4.甲方擬轉讓其合法持有的標的公司的股權;乙方擬收購上述股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其擁有的 (公司名稱)股權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股權轉讓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如下:
定義與釋義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約定,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如下:
1.1 轉讓方,是指 (公司名稱或自然人姓名),即甲方;
1.2 受讓方,是指 (公司名稱或自然人姓名),即乙方;
1.3股權轉讓:是指甲方將其持有的標的公司的 %股權轉讓給乙方;
1.4轉讓價款:本合同下甲方就轉讓所持有的股權,自乙方獲得的該股權的對價。
1.5重大不利影響,是指在標的公司的財務或業務、資產、財產、收益及前景中發生的,依據合理預計,單獨或共同將導致任何改變或影響,而該等改變或影響會對(i)歷史的、近期或長期計劃的業務、資產、財產、經營結果、標的公司的狀況(財務或其它)及前景,(ii)各方完成本合同下擬進行的交易,(iii)標的公司的價值,(iv)或轉讓方完成本合同下交易或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義務的能力等,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1.6登記機關: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其地方授權機關;
1.7股權轉讓完成:是指甲乙雙方將股權轉讓事宜記載於股東名冊並辦理完畢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1.8過渡期:是指本合同簽訂日至股權交割日的期間。
除非另有明確規定,在本合同中,應適用如下解釋規則:
1.9期間的計算:如果根據本合同擬在某一期間之前、之中或之後採取任何行動或措施,在計算該期間時,應排除計算該期間時作爲基準日的日期。如果該期間最後一日爲非營業日,則該期間應順延至隨後的第一個營業日終止。
1.10貨幣:在本協議中,凡提及RMB或人民幣時均指中國法定貨幣,凡提及$或美元時均指美國法定貨幣。
1.11包括:指包括但不限於。
股權轉讓標的
2.1本合同轉讓標的爲甲方所持有的標的公司的 %股權。以下均稱股權。
2.2甲方就其持有的轉讓標的所認繳的出資 元人民幣(或其他幣種)已經全額繳清;
2.3轉讓標的上未作過任何形式的擔保,包括但不限於在該股權上設置質押、或任何影響股權轉讓或股東權利行使的限制或義務。轉讓標的也未被任何有權機構採取查封等強制性措施。
標的公司
3.1 本合同所涉及之標的公司 是合法存續的、並由甲方合法持有其 %股權的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公司法人資格。
3.2標的公司擁有在下列範圍內經營的、合法的批准或許可文件:
(1) ;
(2) ;
(3) 。
3.3關於標的公司的財務和法律狀況,盡調或雙方確認情況如下(詳細見《資產及資料清單》、《債權債務清單》):
【 】。
股權轉讓的前提條件
4.1 甲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就本合同項下股權轉讓已依法和章程的規定履行了批准或授權程序。
4.2 乙方依本合同的約定受讓甲方所擁有的轉讓標的事項,已依法和章程的規定履行了批准或授權程序。
股權轉讓價款及支付
5.1轉讓價格
甲方將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以人民幣(大寫) 萬元〖即:人民幣(小寫) 萬元〗轉讓給乙方。
5.2計價貨幣
上述轉讓價款以人民幣作爲計價單位。
5.3轉讓價款支付方式
乙方採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將轉讓價款在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匯入甲方指定賬戶。
股權轉讓的交割事項
6.1本合同簽訂後 個工作日內,甲方應促使標的公司到登記機關辦理標的公司的股權變更登記手續,乙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與配合。登記機關辦理完畢股權變更登記手續,視爲股權轉讓完成之日。
6.2 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3.6條規定的清單,將標的公司的資產及清單、權屬證書、批件、財務報表、檔案資料、印章印鑑、建築工程圖表、技術資產等移交給乙方,由乙方覈驗查收。
6.3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所提供材料與標的公司真實情況的一致性負責,並承擔因隱瞞、虛報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6.4甲方應在上述約定的期限內,將標的公司的資產、控制權、管理權移交給乙方,由乙方對標的公司實施管理。
過渡期安排
7.1本合同過渡期內,甲方對標的公司及其資產負有善良管理義務。甲方應保證和促使標的公司的正常經營,過渡期內標的公司出現的任何重大不利影響,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並作出妥善處理。
7.2本合同過渡期內,甲方及標的公司保證不得簽署、變更、修改或終止一切與標的公司有關的任何合同和交易,不得使標的公司承擔新負債或責任,不得轉讓或放棄權利,不得對標的公司的資產做任何處置。但標的公司進行正常經營的除外。
7.3除非甲方未盡足夠的善良管理義務,標的公司有關資產的損益均由乙方承擔。
股權轉讓費用的承擔
本合同項下股權轉讓過程中所產生的股權轉讓費用,依照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職工安置方案(如需)
9.1標的公司的職工情況:
9.2標的公司的職工由甲方依據《 (公司名稱)職工安置方案》的規定負責妥善安置。
第十條 債務處理方案
10.1乙方受讓股權後對原標的公司進行改建,標的公司法人資格存續的,原標的公司的債務仍由改建後的標的公司承擔;債權人有異議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10.2乙方受讓股權後將原標的公司併入本公司或其控制的其他公司,標的公司法人資格消亡的,原標的公司的債務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甲方的聲明與保證
11.1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的轉讓標的擁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處分權;
11.2爲簽訂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項證明文件及資料均爲真實、準確、完整的;
11.3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於授權、審批、公司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手續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股權轉讓的前提條件均已滿足;
11.4轉讓標的未設置任何可能影響股權轉讓的擔保或限制。
第十二條 乙方的聲明與保證
12.1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不違背中國境內的產業政策;
12.2爲簽訂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所提交的各項證明文件及資料均爲真實、準確、完整的;
12.3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於授權、審批、公司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批准手續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受讓股權的前提條件均已滿足。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合同,均應按照本合同轉讓價款
的 %向對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3.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轉讓價款的,應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違約金按照延遲支付期間應付價款的每日萬分之 計算。逾期付款超過 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轉讓價款的 %承擔違約責任,並要求乙方承擔甲方及標的公司因此遭受的損失。
13.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割轉讓標的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轉讓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3.4標的公司的資產、債務等存在重大事項未披露或存在遺漏,對標的公司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或可能影響股權轉讓價格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轉讓價款的 %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不解除合同的,有權要求甲方就有關事項進行補償。補償金額應相當於上述未披露或遺漏的資產、債務等事項可能導致的標的公司的損失數額。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4.1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4.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的;
(2)另一方喪失實際履約能力的;
(3)另一方嚴重違約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4)另一方出現本合同第十三條所述違約情形的。
14.3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採用書面形式。
第十五條 管轄及爭議解決方式
15.1本合同及股權轉讓中的行爲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5.2有關本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當事人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種方式解決:(任選一種)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標的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其他
17.1雙方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訂立,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此頁無正文)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公司法律服務股權轉讓協議 篇2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
被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
一、擔保人願意爲作經濟擔保。
二、被擔保人在公司聘用期間,若出現貪污、盜竊、挪用公款或貨款(物)不還,勞動合同違約等行爲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本人無力償還的部分由擔保人承擔並負責償還。
三、擔保人概況:_________________姓名及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郵編及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四、擔保人與被擔保人關係:_________________
五、擔保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六、請擔保人工作單位證明其擔保資格的真實性
擔保人工作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職業: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爲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律師爲其法律顧問。
第二條:乙方指派鄭德龍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爲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三條:乙方的法律服務範圍:
爲甲方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涉及個人財產權益、人身權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諮詢;出具法律意見書;出具律師函;起草、審覈、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代理參與訴訟、仲裁案件;辦理雙方另行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四條:乙方律師爲甲方提供法律諮詢不限次數;出具法律意見書每年不超過15件;出具律師函每年不超過15件;起草、審覈、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每年不超過20件;代理參與訴訟、仲裁案件,按照山東省律師收費標準的70%收取。
第五條:乙方律師爲甲方提供法律諮詢的方式爲電話、qq、電子郵件或者甲方到乙方律師辦公地當面諮詢。
乙方律師協助起草、審覈、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的,應當在乙方律師辦公地進行。
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函的,由甲方到乙方律師辦公地領取,乙方不負責送達。
第六條:甲方每年向乙方交納法律顧問費3000元。
法律顧問費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未支付的,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七條:甲方有權在以個人名義從事民商事活動及其相關文件中標明山東鑫希望律師事務所鄭德龍律師爲其法律顧問。
第八條:乙方律師受甲方委託,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鑑定、翻譯、資料、交通、食宿差旅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甲方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十條: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
第十一條: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從事與律師職業道德相違背的事項,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已收顧問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甲方之直系親屬涉及訴訟、仲裁等法律事務,如聘請乙方律師爲其代理人的,按乙方收費標準80%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對於在服務過程中獲取的甲方相關隱私和祕密絕對予以保密。
第十四條:本合同有效期限爲1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甲方簽字、乙方蓋章後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擔保人工作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填寫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法律服務股權轉讓協議 篇3
委託方:姓名
住所地址:電話:
受託方:
住所地址:電話:
甲方因,委託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
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代理人或提供的法律服務活動。乙方的代理權限詳見委託書。
二、乙方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就甲方委託事項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職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根據乙方完成的工作量協商退費,但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師代理的除外。
三、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務費元,並承擔乙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甲方應當支付的差旅費、通訊費、文印費等費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服務費,應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其它費用結案後據實結算。
四、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或收取合同約定以外的費用。
但甲方增加訴訟請求或對方提起反訴的另行收取法律服務費。
五、甲方應如實向乙方陳述案情,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或證據線索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證據原件應妥善保管,並向甲方出具收據。
六、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證據線索視案情進行調查取證。
同時協助甲方將相關證據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提交。
七、甲方應保證提供相關證據的客觀真實。
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或隱瞞事實、弄虛作假行爲,有權解除與甲方的服務合同,甲方交納的服務費不予退還。
八、乙方對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隱私、商業祕密、技術祕密負保密義務。
九、本合同簽定後,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未盡約定義務或無故解除協議,法律服務費全部退還;甲方非因乙方過錯解除協議,法律服務費不予退還。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審下達判決書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
經雙方簽字蓋章並交納服務費後生效。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