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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攤位租賃合同(精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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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攤位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簡單攤位租賃合同(精選20篇)

甲方通過租賃形式取得商貿城房屋的使用權,乙方租賃該處房屋的市場攤位,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共同繁榮西寧義烏商貿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願的原則,就西寧義烏商貿城市場攤位租賃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 的第_____層_____號(按原鋪位編號)市場攤位出租給乙方。

二、乙方承租市場攤位的用途爲商品經營銷售,經營類別是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承租市場攤位經營面積爲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月租金_____元,壹年租金總額_______元(大寫: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包括水、電、暖相關費用。

四、乙方租賃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乙方租金交納方式爲按年交納,須於每年的___月__日前交清租金_____元。

六、乙方須按時交納國家規定的各種費用,經營的商品必須符合

《商貿城經營商品划行業分類表》(20xx年10月28日起執行)中規定的經營類制。遵守商貿城關於市場攤位的有關規章制度,維護市場統一格局,做好防火、防盜、防水工作,杜絕火災隱患,確保安全。

七、爲提高商城整體形象與客源的競爭力,商貿城對商城實行整體裝修,在裝修期間乙方要全力配合,在裝修過程中乙方不能正常營業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商貿城對市場攤位進行統一維護,並提供經營所需的公用設施和其他約定的自用設施,乙方不得擅自對現有裝修及設施進行拆改、擴建或增添,確需拆改、擴建或增添時,必須向義烏商貿城提出書面申請,義烏商貿城書面許可後,乙方嚴格按許可的內容和範圍變更現有裝修設施,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合同期滿後,乙方可以對增添變更的裝修及設施予以拆除,但必須恢復原狀。

九、凡在義烏商貿城經營的商戶,不得在商場附近其他商場經營與本商場同類的項目,違反約定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無故停業,對售出商品應開具信譽卡,嚴格做到質量“三包”。

十一、乙方不得私自轉讓、轉租攤位,更不允許擅自轉讓等行爲發生,若確需轉讓、轉租時,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報義烏商貿城市場部,由市場部根據新來租戶的申請要求,結合商場運行情況決定,同意後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方可辦理轉讓、轉租手續。

十二、乙方已辦理攤位轉租手續的,應向甲方交納每月 元的攤位管理費用。

十三、乙方須於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交書面續租申請,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租權。

十四、違約責任

(1)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內,非甲方原因未能給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市場攤位(按甲方統一編號)或乙方經營所需公用設施和約定設施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原因未能給乙方提供上述約定的,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商定的年租金的25﹪的違約金,乙方也可單方解除合同。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按約定的用途和劃分的經營類別經營商品的,乙方應立即糾正,並支付本合同商定的年租金的25﹪的違約金,對拒不糾正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按時交納租金的,除及時繳納欠付租金外,尚應支付欠付租金額每日5﹪的滯納金,對拒不繳納租金超過15天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變更甲方設施或超出許可經營範圍的,乙方應立即糾正,並支付本合同商定的年租金的25﹪的違約金,對拒不糾正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5)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停業的,應立即糾正,並根據停業天數每日向甲方繳納100元的違約金。

(6)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私自轉讓、轉租市場攤位的,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商定的年租金的25﹪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7)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辦理轉租沒有及時向甲方交納100元轉租管理費的,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商定的年租金的10﹪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8)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解除合同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商定的年租金的30﹪的違約金(不可抗力及法定事由除外)。

(9)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租期屆滿無意續租,逾期拒不騰空攤位的,除賠償甲方每日攤位損失費500元外,尚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商定的年租金的30﹪的違約金。

十五、爭議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或糾紛,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單攤位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 、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檔鋪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一、檔鋪地址

甲方出租的檔鋪坐落於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約____________m2。

二、租賃期限

檔鋪租期爲 ______年,自___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檔鋪:

1、利用承租檔鋪進行違法經營及犯罪活動的;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

3、故意損壞承租房屋;

4、欠租金累計達______月。

四、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檔鋪,乙方享有優先權。租金則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的漲幅,由雙方協商後作合理適當的調整。

五、租金及押金的交納方式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及檔鋪押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租期第______年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每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租期第______年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每月租金爲人民____________元。租金按月結算,由乙方於每月______日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六、租賃期間檔鋪修繕

甲方將檔鋪交給乙方後,乙方自行裝修,其經營情況與甲方無關。

七、各項費用的繳納

1、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底數爲_____度,電錶底數爲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2、維修費:____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檔鋪的質量或檔鋪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3、使用該檔鋪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八、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甲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甲方出賣檔鋪,須提前3個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有權將檔鋪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爲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爲甲方違約,甲方必須退還乙方全額押金。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爲乙方違約,甲方無須退還乙方押金。

3、租賃期間雙方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4、乙方在向甲方所租賃房屋內的所有行爲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租賃期間,防火、防盜、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簡單攤位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擁有的商鋪事宜,訂立本合同。本合同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XX年11月制定的上海市房屋租賃及商品房預租合同爲範本,結合甲乙雙方的實際情況,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制定,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

一、出租寫字樓情況

1.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寫字樓的主要情況如下:

座落:上海市_____區____路___號(弄)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

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土地用途:__________。

結構:__________。

樓層:本房屋所在建築共____層,本房屋位於第__層,有/無電梯。

裝修情況:精裝修房配傢俱和電器(清單見後)。

(簡裝修不配傢俱電器)

(毛坯房)

該房屋的房產證及平面圖複印件見本合同附件(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確認複印件與原件一致。房地產權證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1.2甲方作爲該房屋的房地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未設定抵押。甲方作爲該房屋的房地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已設定抵押(按揭)。甲方保證本租賃事宜已經抵押權人同意。若因抵押原因需要處分本房屋,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九部分解除本合同的條件的有關內容處理。

1.3本房屋的產權共有人包括:_____________。甲方保證所有產權共有人均同意將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並與甲方共同在本合同上簽字確認,出租的房屋沒有權屬糾紛。(產權共有人以授權的方式委託甲方簽字,甲方保證授權委託書真實有效,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4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爲乙方辦公營業使用,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覈准前,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間的時間,甲方同意該段時間做爲乙方籌備和裝修時間,不計入正式租期。乙方同意爲該段裝修時間向甲方補償人民幣____元。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金等租賃條件均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月租金總計爲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

該房屋租金____年內不變,自____年__月__日起,雙方同意對租金標準進行調整,具體細節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協商確定,雙方同意租金調整幅度在_______%範圍之內。租賃期滿後若乙方需要繼續租賃且甲方同意,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乙方應於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千分之______支付滯納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可以使用支票、現金支付房租。甲方收到乙方所交的房租後,應在3日內向乙方提供正式的租賃費發票。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_____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等費用、房屋和設備日常維修由乙方承擔。設備、房屋維修、物業管理費和其他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日常費用指房屋日常發生的小的損壞所造成的維修費用,包括燈、門、水電、燃氣設施以及其他屬於甲方的設施。房屋出現大的、非乙方使用所造成的損壞所造成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包括牆體裂縫、基礎下沉、房屋漏雨滲水等。)

5.3雙方同意由乙方負責辦理本房屋的意外商業保險事宜,並承擔保險費用,保險受益人爲甲乙雙方。保險範圍包括:甲方擁有產權的本房屋、設施、傢俱和電器;乙方擁有的傢俱電器設備。若因發生意外情況如火災等造成雙方的財產損失,由雙方共同向保險公司索賠。所獲賠償金按照所保險合同中所保險的內容由雙方分享。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另外,屬於甲方維修範圍需要進行大修時,若因維修工作對乙方的營業造成較大和較長時間的影響,甚至導致乙方完全無法營業,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響期間適當減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體減免比例由雙方根據影響時間和影響程度協商確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設施維修或公共部分維修所造成的影響不屬於此範圍,但雙方同意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協商的方式妥善解決。

6.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2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由甲方委託乙方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及其維修責任由乙方負責。

6.5乙方保證按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該房屋,不擅自改變使用性質

6.6乙方保證不在該房屋內存放危險物品。否則,如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此受損,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當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合同所規定的租金標準的1.5倍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使用費。

7.2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7.3屬於乙方的傢俱、電器等設備由乙方負責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裝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牆、窗、燈具、門及其他拆卸後會損壞室內狀況的情況等)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壞室內的裝修狀況。(或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協商處理)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8.2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受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由甲方(或甲方委託乙方)向上海___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

8.3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____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根據國家法律,甲方出售本房屋給第三人後,本合同繼續有效。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四)乙方爲自然人的情況下,若在租賃期內由於乙方發生人身意外事故導致意外死亡,根據國家法律,從人道主義角度考慮,乙方的家人、法定繼承人可以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也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而不必承擔違約責任。

(五)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爲危險房屋的;

9.2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倍支付違約金;給雙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在租賃期間房屋發生權屬糾紛而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承擔違約和賠償責任。

(四)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五)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六)乙方擅自轉租房屋、轉讓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_日的;

十、違約責任

10.1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拾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並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4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__個月的租金做爲賠償。

10.5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

10.6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個月的資金做爲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條款

11.1租賃期間,甲方如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並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後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____日書面徵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並且處分該房屋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

11.2若因政府調整規劃等原因發生房屋拆遷,雙方同意按照政府有關拆遷的規定協商處理善後事宜。

11.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簽字後立即生效。生效後的____日內,由甲方負責按規定向上海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並向乙方提供備案證明的複印件;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____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11.4甲方應按照國家的規定向乙方提供租賃費發票。

11.5甲方應按照國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在完成合同備案後的__個工作日內負責與當地公安派出所簽定治安責任保證書。乙方應全力協助辦理好相關事宜。甲方也可以出具委託書,委託乙方辦理相關事宜。

11.6乙方保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合法經營,保證不在本房屋內從事任何違反國家法令、法規的事情;乙方房屋符合消防安全條例;若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受到政府部門的處罰,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全部損失。

11.7若乙方在本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而受到政府部門的處罰,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11.8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9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10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方式解決。

11.11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五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兩份,上海市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簽章):_______________承租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簡單攤位租賃合同 篇4

出租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攤位從事農產品貿易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板集農貿市場_________號攤位,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用於農副產品交易。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

免租期爲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4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四條租金

租金共_________元,實行_________(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爲租金支付方式;籤合同_________日內乙方交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後再交租金_________元,然後依次交納。

第五條保證金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

第六條保險

1.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爲:公共責任險、火災險及有關必須險種。

2.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八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各項稅費。

4.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6.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7.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範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8.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第九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第2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2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3.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管理等費用的。

5.違反保證金合同的有關約定的。

6.未經甲方同意連續30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並按照1000元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十條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或水電等費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或費用3%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乙方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1.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並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2.乙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3.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4.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須事先向甲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同時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如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戶影響的,甲方可對該部分方案提出異議,乙方應予以修改。改建、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如乙方的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甲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後方能進行。

第十三條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10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1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籤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板集行政村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籤):______授權代表人(籤):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簡單攤位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成都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租賃商鋪的位置、面積

商鋪位置:本合同租賃商鋪位於成都市天長路號“-”商業廣場區樓號商鋪。

租賃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商鋪經營範圍及要求

經營範圍:承租方租賃商鋪的經營範圍僅限於經營.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超範圍經營屬違約行爲。

經營要求:商鋪的經營人只限於本合同書的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轉租或以聯營、承包等其它形式變相轉租屬違約責任。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爲: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租賃商鋪的租金、物業代管費及遞增標準

租金標準:商鋪的單位租金標準爲:¥元/平方米/月,月租金總額爲:¥元

物業代管費標準:商鋪的單位物業代管費標準爲:¥元/平方米/月,月物業代管費總額爲:¥元

租金及物業代管費遞增標準:商鋪的租金和物業代管費在免租期滿後開始正式計算,由正式計算之日的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及物業代管費按_%的增幅遞增。

租金及物業代管費繳納時間:商鋪租金和物業代管費按季結算,由承租方在每季的前日內將本季度租金及物業代管費交付給出租方或出租方的授權委託人,付款方式:轉帳或現金。免租期: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在合同期內由於乙方原因而造成本合同終止,則乙方不再享有此免租期。

第五條:履約保證金

本合同書籤定之日,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支付三個月租金和物業代管費作爲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承租方所繳保證金在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若承租方未有違約行爲,則由出租方全額退還。

如在合同期內由於乙方原因而造成本合同終止,乙方所繳納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其他收費標準及期限

商鋪交付使用後,由於裝修、經營活動產生的水、電、氣、通訊等費用及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並由承租方自行向商鋪所在小區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收費標準及期限:

管理費¥元/平方米/月,總計元/月辦理商鋪交接時,承租方需預交個月管理費。水、電、氣費:計費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計算。

水、電、氣費履約保證金及裝修違約金:按照商鋪所在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水、電、氣費及管理費交納期限:每月日至日。

第七條:商鋪交接時間

交房時間:出租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商鋪交付承租方裝修和使用,承租方需書面簽收。

第八條:裝修約定

承租方保證在簽定本合同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進場裝修,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裝修完畢並開始營業。

爲保證“_南熙裏”商業街的風格統一,承租方無條件接受商鋪所在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的裝修管制。承租方對商鋪內部進行裝修前,須提前與出租方協商。若承租方違反上述兩款裝修約定,屬違約行爲,出租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追究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租賃期滿後,承租方裝修不得拆除,且出租方不予補償。甲方必須在年月前將水、電到位。

第九條:違約責任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收回商鋪:

1、承租人拖欠商鋪租金及物業代管費達三十天及以上的;

2、承租人拖欠水、電、氣、管理費達三十天及以上的;

3、承租方逾期開業達三十天及以上的的。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收回商鋪,且承租方應按本合同租金總額的%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出租方因此而遭受的其他實際損失

1、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轉讓、轉借商鋪或擅自歇業的;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擅自超範圍經營的;

3、承租方擅自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4、承租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5、承租方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或其它原因終止,承租方逾期不搬遷的,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發出《限期搬遷通知書》。在送達承租方簽收後或出租方向本合同所載明承租方之通訊地址郵寄《限期搬遷通知書》兩週後,出租方可在公證處的現場公證下對商鋪內的財物進行清理並搬遷,異地封存。出租方因此所產生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和物業代管費的,屬違約行爲,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違約金¥元/日。

承租方逾期交付水、電、氣、管理費,屬違約行爲,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違約金¥元/日。

根據本合同第八條約定的開始營業日期,承租方逾期開業屬違約行爲,應按日租金的雙倍按天向出租方給予賠償。

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商鋪供承租人使用的,應償付承租方違約金元/日。出租方無任何理由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出租方按本合同租金總額的%承擔違約責任,並且賠償承租方因此而遭受的其他實際損失。

第十條:其他

承租方在商鋪所在小區物業管理公司辦理相關入駐手續。在承租方領取鑰匙後,商鋪正式由出租方移交至承租方使用,直至雙方期滿或合同終止。

在租賃期內,如出租方出售承租方所租賃的商鋪,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方有優先購買權。

在租賃期內,如出租方出售承租方所租賃的商鋪,出租方應協助承租方且承租方應配合出租方辦理換籤手續,即終止本合同,由承租方與商鋪新的所有權人在本合同基礎上重新簽署租賃合同。

租賃期內,商鋪的維修由承租方自行進行並承擔相關費用,但承租方應承擔因維修而造成商鋪原有牆體結構、管線設施被破壞的責任。

租賃期未滿,若因承租方的原因造成本合同解除或提前終止,承租方不得拆走裝修物及其附屬物。

承租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質量符合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因此引起的糾紛,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出租方因此受到損失,有權向承租方追償。

承租方須書面授權商鋪日常工作人員作爲文件簽收人以便於雙方各種來往文書的簽收。

承租方若有意在合同期滿後繼續租賃,須在合同期滿前天書面向出租方提出申請。

本合同未盡條款,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並以達成的書面補充合同爲準。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出租方、承租方雙方各執二份,出租方授權委託人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委託代表:

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攤位租賃合同 篇6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

甲方將自己位於宜城市自忠路168號美巢商業廣場商住樓農貿市場一樓C100號攤位租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租賃結算:

在本合同簽訂後,每年租金必須一次性全部付清,年租金: 元。

三、甲方承諾條款:

1、甲方提供給乙方租賃使用攤位,規範、整潔。

2、在乙方承租期內,甲方將該出租攤位產權轉讓給第三者後,不影響效力。乙方依據本合同享受的權利對第三方仍有約束力,到承租期屆滿。

3、在乙方承租期內,甲方不得收回攤位。

4、乙方承租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租權。

四、乙方承諾條款:

1、依法經營,照章納稅,並服從攤位所在地物業管理。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法律責任、安全事故及民事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自己承擔並及時繳納水電費及物業管理費。

2、乙方承租期屆滿時,應按期將攤位騰退甲方。否則按期佔用時間,照本合同租金結算雙倍賠償甲方。

3、乙方每年11月1日按期足額交納下一年度租金。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承擔乙方任何經濟損失。

五、違約責任:

雙方若違反本合同義務,除承擔相應條款責任外,另承擔伍仟元違約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攤位租賃合同 篇7

出租人:

承租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菜市場攤位租賃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攤位基本情況:本合同所指攤位位於_,設施爲電錶、開關、插座、磚混瓷磚貼面櫃檯。經營項目爲__。

第二條租賃期限:攤位租賃期限爲一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合同簽訂5日內交付攤位。

第三條租金及交付時間、方式:租金爲每年交付叄仟元整。交付時間及方式爲租期開始前5日一次性交付,同時繳納水費、衛生費、垃圾清運費共計__元/年。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全面履行《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有關市場開辦者的規定,制訂有關市場物業、治安、消防、計量、衛生、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制度,承擔相關義務,並監督乙方遵守有關規定。

2.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僞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爲及時制止,對出現的消費糾紛及時調解,調解不成的報有關部門處理。

3.協助、督促乙方辦理相關證照,爲乙方提供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5.甲方因市場改造提升對攤位進行調整的,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後攤位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乙方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於15日內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結餘租金及保證金。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法亮證亮照經營。

2.按照《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履行相關義務,承擔法律責任,服從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3.乙方必須將經營過程中長生的垃圾放到甲方制定的地點。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私自擴建攤位。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攤位,需經甲方書面同意。經甲方同意退租的,甲方應在30日內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結餘租金及保證金。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經營項目。

8.乙方經營的產品價格不得高於縣城農貿市場聚格。

9.乙方應如期交納租金,如果房屋租金上調,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先行賠付保證金:

1.合同簽訂5日之內,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先行賠付保證_元整,。

2.甲方在下列情形下可使用保證金:

乙方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後卻拒絕履行的;

乙方對消費者提出的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3.因乙方過錯,甲方使用保證金先行賠付的,乙方應於5日內補足保證金。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按攤位租金總額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場地、用水、用電、用暖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不得收取租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應損失。

3.乙方損害場地設施,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賠償實際損失,乙方亂扔垃圾甲方一經發現將對乙方處罰20-100罰款。

4.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並按攤位租金總額3%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5.乙方未按約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總額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後在10日內仍未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在10日內提供證明,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權解除合同:

在租賃期限內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證照的;

違反市場管理制度情節嚴重且不服從管理的;

逾期10日未支付租金、水、電、暖等費用的;

違反合同約定不履行義務,影響正常的經營活動的;

第九條續租:租賃期滿乙方有在同等條件下對攤位的優先租賃權。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1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以下第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1.在租賃期限內市場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權利不受影響。

2.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因合同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10日內將租賃的攤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後做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及合同附屬文件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共_頁,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租人承租人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攤位租賃合同 篇8

出租人: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賃位於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間,房號爲_________,電話號碼爲_________,租期爲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2、在以上第1條款中所規定的租期,從出租人完成第3條款所有規定並在7天內通知承租方後開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體規定完成該店房的維修工作_________。

4、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計_________元的房租保證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從保證金中扣除應收款項作爲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違約,未在該期內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經通知便可終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稅均由承租方承擔。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終止之前依法被沒收,雙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只要承租人還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須交納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還給出租人爲止。

8、承租人同意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支付租金,並向_________局繳納電話費。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內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簽章):_________       承租人(簽章):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

簡單攤位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_____________市場內________樓________廳______攤位出租給乙方,由乙方在市場內從事經營。

第二條  c期限爲_____年。即自二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二0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憑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在發租規定的最後期限屆滿前____天內還未辦理續租手續,即視爲放棄優先承租權,甲方有權將攤位另行發租。

第三條 租金、租金的繳納期限和優惠辦法

1、租金每月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交納時間___________。

2、合同簽訂後,乙方在二00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繳付一年的攤位租金, 甲方按該攤位年租金給予一次性優惠____%,實際繳付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制定管理制度及經營公約等,並檢查、督促乙方執行;

2、有權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僞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爲進行教育和管理,並報有關執法部門;

3、在租賃期間因市場內部改造、房屋維修,需對乙方所租賃的攤位進行遷移、拆除時,甲方須提前___ 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須於____天內謄清攤位。甲方儘量給乙方重新安排攤位,乙方願接受安排的,租金視調整後攤位實際狀況重新予以覈定。乙方不願接受安排的,則由甲方退還乙方從拆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滿之日止的攤位租金。租金退還計算方式爲:按乙方所繳付的實際租金除以合同規定的承租天數,乘以拆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滿之日止的天數。

(二)甲方義務:

1、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

2、提供經營必備的後勤保障設施,如通風設備、照明燈光等,並逐步改善經營條件。

3、對自然原因造成的攤位損壞及照明燈光設施的故障進行維修、更換、保養。

4、維護市場內經營秩序,搞好環境衛生,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第五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自主經營權;

2、甲方違反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場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合法經營;

2、服從管理,依法按期繳納各項稅費;

3、乙方爲所租賃攤位的安全責任人,對該攤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負責,並遵守市場內各項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管理規定,不出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亂接電源,不違章使用電器,違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愛護本市場內公共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市場環境衛生;

5、文明經商、禮貌服務,在指定範圍內經營。不出售反動、淫穢、封建、迷信、假冒僞劣商品;不亂堆、亂放、亂掛物品;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乙方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自義務,保證合同正常履行;

2、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按攤位租金____ %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3、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並按攤位租金____ %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第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合同法律、法規的規定,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時間:             時間:

簡單攤位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人(甲方):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租賃朝陽市種子市場攤位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攤位位置及租金、租期等

第一條:乙方承租甲方______號攤位,面積______平方米,門、窗、鎖、隔斷、防護欄、水、電、牆面等設施完好無損,用途以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應交付甲方______元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保證金,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乙方違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否則合同期滿後退回。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條:甲方應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第六條:甲方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第七條:除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八條:甲方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攤位)的管理及維修保養;水、電、氣、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等。

第九條:乙方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第十條: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不允許隨意改動牆、隔斷、門、窗、水、電、暖氣等設施,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在攤位租用期間,不允許轉租、轉讓;不允許超範圍經營及製售假劣種子、農藥、化肥等違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項目,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不允許欺行霸市,隨意哄擡或降低物價,擾亂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

第十二條: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攤位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三、合同解除約定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並不承擔乙方任何經濟損失;如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還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1、不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攤位,經甲方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規定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的;

第十四條:除本合同第十三條之規定,甲、乙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6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 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甲方不能按時交付攤位或因甲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每天賠償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

第十六條: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不退還合同期內的攤位租賃費及其它費用;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租用時應該及時將攤位騰出,否則應該每天賠償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

第十七條: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用及退回保證金。

五、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_____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攤位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3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二十條:本合同履行期內種子市場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方制訂的種子市場的治安、衛生、營業時間等各項規章制度,也視爲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與本合同約定相違背或與國家法律、法規等強制性規定相牴觸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

乙方(簽字):_____

日期: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簡單攤位租賃合同 篇11

本合同在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合同雙方爲:_________(以下稱爲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稱爲承租人)。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賃位於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間,房號爲_________,電話號碼爲_________,租期爲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2、在以上第1條款中所規定的租期,從出租人完成第3條款所有規定並在7天內通知承租方後開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體規定完成該店房的維修工作_________。

4、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計_________元的房租保證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從保證金中扣除應收款項作爲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違約,未在該期內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經通知便可終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稅均由承租方承擔。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終止之前依法被沒收,雙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只要承租人還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須交納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還給出租人爲止。

8、承租人同意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支付租金,並向_________局繳納電話費。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內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簽章):_________承租人(簽章):_________

簡單攤位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

甲方將自己位於宜城市自忠路168號美巢商業廣場商住樓農貿市場一樓C100號攤位租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租賃結算:

在本合同簽訂後,每年租金必須一次性全部付清,年租金: 元。

三、甲方承諾條款:

1、甲方提供給乙方租賃使用攤位,規範、整潔。

2、在乙方承租期內,甲方將該出租攤位產權轉讓給第三者後,不影響效力。乙方依據本合同享受的權利對第三方仍有約束力,到承租期屆滿。

3、在乙方承租期內,甲方不得收回攤位。

4、乙方承租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租權。

四、乙方承諾條款:

1、依法經營,照章納稅,並服從攤位所在地物業管理。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法律責任、安全事故及民事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自己承擔並及時繳納水電費及物業管理費。

2、乙方承租期屆滿時,應按期將攤位騰退甲方。否則按期佔用時間,照本合同租金結算雙倍賠償甲方。

3、乙方每年11月1日按期足額交納下一年度租金。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承擔乙方任何經濟損失。

五、違約責任:

雙方若違反本合同義務,除承擔相應條款責任外,另承擔伍仟元違約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攤位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乙方承租甲方 餐飲區攤位,用途以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日起至_年__月__日止,共計_天;

第三條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次性)支付制,租金標準爲 元__;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年___月日計:年月計: 。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____%計___ 元的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爲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的擔保。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2、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4、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5、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10、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並保證食品的安全、衛生。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__50%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_1_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_1_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____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7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場地租金的50%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七條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的違約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攤位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爲充實   景區的服務內容,促進旅遊景區的全面發展,逐步形成景觀觀賞、餐飲、購物、休閒、娛樂等全方位旅遊服務體系,最大限度地滿足旅客的旅遊需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    景區部分攤位(以下簡稱“攤位”)租賃經營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攤位位置及經營內容

1、乙方承租甲方景區西門口、東門口攤位各一個,共計兩個攤位,前述攤位有甲乙雙方共同認定,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隨意變換攤位位置。

2、乙方在前述攤位經營內容僅限於數碼快照、沖洗、照相器材的銷售,乙方不得利用該攤位從事其他經營活動。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雙方約定租賃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滿,乙方有意續租的,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協議。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標準爲每年 元。

2、支付方式爲:乙方應於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下年度的租金。

第四條 保證金

1、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交納 元人民幣的履約保證金,作爲履行協議、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保證。協議履行完畢且乙方無違約或其他賠償責任,甲方退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利息。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需交納違約金或罰款而乙方拒不交納的,甲方有權在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並視情況對乙方實施停業整頓或解除協議。扣除的履約保證金不再退還。

2、協議履行期間履約保證金應保持在 元,不足時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3日內補足。

第五條 攤位的改造

協議期內乙方按甲方的統一規劃進行攤位改造,其改造方案需經甲方審批同意,改造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景區有關消防、衛生、安全用電、營業時間、公共安全、經營秩序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協議。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攤位及相關配套設施,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當具備合法的經營證照。

3、應按本協議約定的經營範圍從事經營,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區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攤位轉租、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攤位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第八條 協議的解除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約定用途使用攤位,經甲方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承租的攤位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

(4)、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被消費者投訴,經有關部門查證屬實的。

(6)、將承租的攤位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

(7)、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停業達 日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3、租賃期滿本協議自然終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本協議終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提供出租攤位,應按租金標準雙倍減收相應租金,逾期三十日,乙方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並要求甲方按年租金的雙倍賠償乙方。

2、乙方未按時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0.3%的違約金。

3、乙方因本協議第八條第2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協議提前解除的,甲方所收租金不予返還,乙方還應按當年租金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所收租金不予返還,乙方還應按當年租金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政府規劃、拆遷需要收回攤位所在土地的,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由此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前述兩款而終止本協議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第十一條 攤位的交還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本協議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協議終止後三日內將租賃的攤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攤位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

2、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爲本協議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協議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協議爲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3、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威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攤位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方:×××××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鋪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物的狀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鋪系坐落在×××××街   號“×××××購物中心”b樓二層整個樓層(以下簡稱該商鋪)的在建建築。該商鋪建築面積約爲  餘平方米,現雙方約定按  平方米標準計算,最後實測面積多於或少於  平方米的,均按  平方米計算,不作調整。附該商鋪的平面圖。

1-2 甲方爲該商鋪的房地產權利人,有全部的、無任何瑕疵的法定權利、權限和能力簽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擔本租賃合同所保證的權利和義務。

1-3 以下內容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商鋪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商鋪的驗收依據:

(一)、有關該商鋪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

(二)、現有裝修標準、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租賃期滿後附屬設施的歸屬問題

(四)、其他甲乙雙方認爲應另行約定的有關事宜。

1-4 甲方b樓地面車位,乙方均有權無償使用。地下停車車位,經雙方商議後,提供一定數量供乙方使用。

二、租賃物的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對所租賃商鋪的使用範圍與乙方的經營範圍相符。乙方經營範圍進行調整的,該商鋪的使用範圍也可進行相應調整,無須徵得甲方同意。

三、租賃期限

3-1 除非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本合同商鋪租賃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商鋪,乙方應如期返還(雙方均有意續租並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的除外)。

四、租金支付

4-1 該商鋪的租金採取固定租金的方法,按建築面積  平方米  天或 個月計算(第 至第 年優惠 平方米建築面積按 平方米計算)。第 年至第 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爲 元,每年年租金爲  元(  元× 天× 平方米);第  年至第 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爲 元,每年年租金爲  元(  × 天× 平方米);第  年至第 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爲 元,每年年租金爲  元(  元×  天× 平方米);第 年到第 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爲  元,每年年租金爲  元( ×  天× 平方米)。

4-2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定後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  個月租金(以第一期租金計算)作爲定金,正式開始計算租金後該定金抵作租金,以後每6個月支付一次,起租前7天內交清下6個月租金,以此類推。交款地點:甲方財務部門。付款帳號:                           。

4-3 進場時間爲乙方收到甲方大樓竣工驗收合格後發出的進場裝修通知書之日。甲方不收取進場裝修日後6個月內的租金。如因進場裝修日後  個月的截止期與合同約定的租賃起始日不一致的,則租金按實際承租期限及上述4-1條款各期租金標準計算。如整個租賃期限超過  年的,超過部分按上述4-1條款的最後一期的租金標準計算,即按每平方米每天  元計。

五、租賃物的交付與返還

5-1 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進場裝修通知書視爲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賃物。

5-2 甲方交付的租賃物應具備以下條件:

5-2-1 甲方負責在一樓大廳位置免費安裝一至二樓的樓梯。

5-2-2 甲方負責安裝消防系統、新風系統及獨立的中央空調系統,並保證該消防系統能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審批通過。

5-2-3 甲方在二樓層爲乙方提供排煙、排污出口。

5-2-4 甲方爲二樓層安裝無框架落地白玻。

5-2-5 甲方負責提供  kw 用電量(但中央空調用電量不包括在內)。

5-3 乙方書面通知甲方接收商鋪的日期視爲商鋪返還日。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返還該商鋪,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商鋪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  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商鋪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5-4 商鋪返還前,乙方應自行拆卸並搬走其在該商鋪內的所有設施、物品及增添的附着物。如果乙方的拆卸或搬遷給該商鋪或甲方的任何其他財產造成損壞,乙方應立即予以修復或向甲方作出賠償。

5-5 商鋪返還時遺留在該商鋪內屬乙方所有的物品或附着物,視爲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的處理措施及費用必須合理。

六、商鋪的裝修及維修

6-1 甲方允許乙方按其經營需要,在不影響商鋪主體結構的前提下,自行設計並裝修。乙方應在裝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設計圖紙和施工方案,甲方應在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乙方提交的設計圖紙和施工方案未經甲方書面認可並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的,乙方無權擅自進場裝修。對於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甲方應在15天內給予明確的書面答覆決定。

6-2 租賃期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發出的書面維修通知三日內應及時對租賃物進行維修。甲方未及時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的除外)。

6-3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商鋪及附屬設施受損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4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規定之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如影響出租房屋主體結構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的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如不影響出租房屋主體結構的,可自行進行,無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乙方所有,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甲方的權利、義務

7-1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 甲方交付商鋪的日期不晚於 年 月 日。

7-2 因出租商鋪產生的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與出租商鋪有關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7-3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甲方在遇到火災、地震等突發事件時,可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進入該商鋪。

7-4 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商鋪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7-5 租賃期內,如果甲方將該商鋪出售給第三方的,應將本合同出示給受讓方,並確保乙方擁有連續完整的租賃權。

7-6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營業所需的工商、稅務、規劃、環保、消防、衛生、通訊、設計、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國家規定的申報手續或經營執照,協助乙方提供報批所需的相關文件、圖紙、資料等。甲方對此類協助不另行收費。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

8-1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租金。

8-2 乙方負責申報及繳納因經營所產生的各種稅費。

8-3 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使用該商鋪所發生的水、電、煤氣、空調、通訊、設備等費用,按其獨立安裝的表具度數和政府規定的標準計算。

8-4 乙方擁有完整合法的經營自主權。

8-5 乙方對商鋪招牌的設計和安裝應當遵守甲方的統一規定,並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有權在二樓與三樓之間整圈外立面設置廣告牌。

8-6 乙方負責租賃期間商鋪內的人身、財產的安全。對於因在租賃商鋪內發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於鬥毆、火災、煙霧、水浸或任何物質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乙方承擔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損失,但因租賃物自身原因導致的除外。

8-7 爲避免8-6條款事由的發生,乙方應購買合適的保險。

8-8 沒有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

8-9 租賃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組建或聘請的專業物管公司統一的物業管理,並承擔物業管理費(包括:公共區域提供水、電、清潔、保安、園藝、垃圾清運、房屋管理所需的費用)。物業管理費按  元/平方米月收取。乙方承租門口專用區域的衛生和保安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擔。

8-10 租賃期內,乙方必須提供甲方所在地單獨註冊的營業執照、驗資報告、稅務登記證給甲方,並按月向甲方上報統計報表。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9-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9-2 非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都無權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違約方承擔下列相應的違約責任外,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約方發出書面通知書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商鋪,經乙方書面催告後  日內仍未交付的。甲方應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甲方交付的商鋪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鋪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財產安全的。甲方除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向乙方承擔裝修費用、品牌損失費等乙方爲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三)租賃期內,該商鋪被鑑定爲危房且按照法令不得用於出租的。甲方除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向乙方承擔裝修費用、品牌損失費等乙方爲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四)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或該方案未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的,自該情形發生之日起15天內,乙方可以解除本租賃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如因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而解除合同的,甲方還須同時雙倍返還乙方已交付的定金;如因裝修方案未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而解除合同的,甲方還必須同時返還乙方已交付的定金。

(五)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經甲方書面通知超過三個月仍未繳的;

(六)乙方開業後又無正當理由閒置達三個月的;

(七)乙方利用商鋪從事非法活動的。

違反本條款第五、六、七項的,乙方應向甲方按月租金的   倍(以第一年的租金標準計算)支付違約金。

9-3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商鋪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鋪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該商鋪毀損、滅失的;

十、違約責任

10-1 甲方未按時交付商鋪的,除符合9-2第一項規定的依該項規定處理外,應按遲延履行期限承擔每日2萬元的違約金。

10-2 乙方遲延交付租金的,除符合9-2第五項規定的依該項規定處理外,應按遲延履行期限承擔日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10-3 租賃期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商鋪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壞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商鋪導致的損害除外。

10-4 甲方違反7-6規定的協助義務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裝修費、品牌損失費)。

10-4 租賃期內,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或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提前交納的租金不作退回,且應向甲方賠償未到期租金的  %作爲違約金。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應向乙方賠償未到期租金的    %爲違約金。如未到期租金的    %少於解除合同前    個月的租金總額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相當於解除合同前   個月的租金總額的違約金。同時,甲方還應賠償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所有裝修費、尋找替代營業用房的租金差價、停業期間的利潤損失、律師費和訴訟費。

十一、其他

11-1 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效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2 若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認定爲無效,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11-3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和本合同規定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爲準。

11-4 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11-5 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另一份交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五份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簡單攤位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使用權的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的事宜,雙方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內容

1.甲方將位於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攤位使用面積爲平方米;

2.甲方同意乙方從事經營,乙方增減經營範圍需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辦理經營需要的執照及經營批文;

3.攤位需要的水、電、天然氣、供暖及消防等設施由方負責安裝,攤位分戶電錶、水管、天然氣及供暖測量表費用由方承擔。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可以不包含,自行約定)。

第二條租賃期限爲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攤位,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於租賃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其它費用

1.攤位租金爲每月元(小寫:),合計每年元(小寫:);

2.本合同簽訂後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個月的租金和押金,押金爲個月租金,租金每個月支付一次,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5日前支付;

3.自然原因造成的攤位損壞及照明燈光設施的故障進行維修、更換、保養由方承擔;

4.租賃期間,使用該攤位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沒有要求甲方貼補費用則乙方只需交納正常用量費用,水、電、氣、暖計價標準按政府部門定價執行。乙方直接或甲方收取(選擇其一)統一繳納;

5.政府各單位、鄉政府和村委會收取的城市管理費、消防安全管理費、教育附加等管理費由方承擔,政府部門收取的衛生費用由方承擔(繳納方式是分開或者統一)。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利用攤位銷售僞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爲進行監督,並報有關執法部門;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攤位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致使攤位附屬設施損壞的,乙方承擔維修費;乙方另需增設附屬設施或在超市門口及周圍設立廣告牌的,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雙方從實際情況出發,共同做好消防、安全、衛生工作;

3.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攤位擁有合法使用權並按照約定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乙方爲所租賃攤位的安全責任人,對該攤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負責,並遵守超市內各項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管理規定,不亂接電源,不違章使用電器,違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拖欠不付滿個月,甲方有權每日收取欠款的8‰滯納金,並有權終止租賃合同,造成的損失直接從押金裏面扣除。

5.租賃期間,若甲方提前終止合同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個月租金和乙方搬遷費用;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應賠償甲方個月租金且押金不退還。除本合同明確規定的終止條款外,任何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皆視爲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7.乙方應愛護甲方超市內公用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環境衛生,文明經商、禮貌服務,不亂堆、亂放、亂掛物品;

8.若租賃期內遇有政府強制拆遷的,甲方同意退還乙方未使用完期限的租金及押金,雙方同意以爭取雙方利益最大化爲原則共同應對拆遷事宜;

9.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攤位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如期滿後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

第五條納稅問題(選擇其一)

1.乙方營業產生的各種稅費由乙方直接繳納,按照收取部門徵收標準計算;

2.乙方營業產生的各種稅費由甲方代爲繳納,按照收取部門徵收標準計算。

第六條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接到函件方在10日內書面答覆對方,10日內沒有答覆的視同同意,最後達成補充協議。

第七條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若因一方造成火災或其他經濟損失的,責任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第八條因拆遷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爲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因一方原因使對方或超市無法正常營業,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相關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向超市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籤或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簡單攤位租賃合同 篇1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 市場內 攤位出租給乙方,由乙方在市場內從事經營。

第二條 租賃期限爲貳年。即自年日至月日止。租憑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在發租規定的最後期限屆滿前 天內還未辦理續租手續,即視爲放棄優先承租權,甲方有權將攤位另行發租。

第三條 租金、租金的繳納期限

1、第一年租金爲捌萬貳仟元整,第二年起每年遞增,交納時間爲上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

2、合同簽訂後,乙方在月日前一次性繳付第一年的攤位租金,

第四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約定

1、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但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場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合法經營規定範圍內的玩具類產品;

2、乙方需服從市場管理部門的管理,依法按期繳納各項稅費、水電費、物業費、衛生費等一切經營相關費用;

3、乙方爲所租賃攤位的安全責任人,對該攤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負責,並遵守市場內各項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管理規定,不出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亂接電源,不違章使用電器,違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愛護本市場內公共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市場環境衛生;

5、文明經商、禮貌服務,在指定範圍內經營。不出售反動、淫穢、封建、迷信、假冒僞劣商品;不亂堆、亂放、亂掛物品、佔用通道;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乙方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7、甲方有權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僞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爲進行教育和管理,並報有關執法部門;

8、在租賃期間因市場內部改造、房屋維修,甲方需對乙方所租賃的攤位進行遷移、拆除時,乙方必需無條件配合。

9、甲方需做好攤位各項證件的年審手續,不得影響乙方正常經營,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自義務,保證合同正常履行;

2、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按攤位當年租金%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3、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並按攤位當年租金 %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第六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向義烏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方式進行解決。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合同法律、法規的規定,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簽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攤位租賃合同 篇18

本合同在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

合同雙方爲:_________(以下稱爲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稱爲承租人)。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賃位於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間,房號爲_________,電話號碼爲_________,租期爲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2、在以上第1條款中所規定的租期,從出租人完成第3條款所有規定並在7天內通知承租方後開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體規定完成該店房的維修工作_________。

4、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計_________元的房租保證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從保證金中扣除應收款項作爲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違約,未在該期內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經通知便可終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稅均由承租方承擔。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終止之前依法被沒收,雙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只要承租人還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須交納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還給出租人爲止。

8、承租人同意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支付租金,並向_________局繳納電話費。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內不得增加租金。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攤位租賃合同 篇1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_____________市場內________樓________廳______攤位出租給乙方,由乙方在市場內從事經營。

第二條 c期限爲_____年。即自二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二0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憑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在發租規定的最後期限屆滿前____天內還未辦理續租手續,即視爲放棄優先承租權,甲方有權將攤位另行發租。

第三條 租金、租金的繳納期限和優惠辦法

1、租金每月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交納時間___________。

2、合同簽訂後,乙方在二00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繳付一年的攤位租金, 甲方按該攤位年租金給予一次性優惠____%,實際繳付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制定管理制度及經營公約等,並檢查、督促乙方執行;

2、有權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僞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爲進行教育和管理,並報有關執法部門;

3、在租賃期間因市場內部改造、房屋維修,需對乙方所租賃的攤位進行遷移、拆除時,甲方須提前___ 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須於____天內謄清攤位。甲方儘量給乙方重新安排攤位,乙方願接受安排的,租金視調整後攤位實際狀況重新予以覈定。乙方不願接受安排的,則由甲方退還乙方從拆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滿之日止的攤位租金。租金退還計算方式爲:按乙方所繳付的實際租金除以合同規定的承租天數,乘以拆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滿之日止的天數。

(二)甲方義務:

1、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

2、提供經營必備的後勤保障設施,如通風設備、照明燈光等,並逐步改善經營條件。

3、對自然原因造成的攤位損壞及照明燈光設施的故障進行維修、更換、保養。

4、維護市場內經營秩序,搞好環境衛生,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第五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自主經營權;

2、甲方違反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場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合法經營;

2、服從管理,依法按期繳納各項稅費;

3、乙方爲所租賃攤位的安全責任人,對該攤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負責,並遵守市場內各項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管理規定,不出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亂接電源,不違章使用電器,違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愛護本市場內公共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市場環境衛生;

5、文明經商、禮貌服務,在指定範圍內經營。不出售反動、淫穢、封建、迷信、假冒僞劣商品;不亂堆、亂放、亂掛物品;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乙方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自義務,保證合同正常履行;

2、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按攤位租金____ %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3、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並按攤位租金____ %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第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合同法律、法規的規定,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時間:             時間:

武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簡單攤位租賃合同 篇20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 市場內 攤位出租給乙方,由乙方在市場內從事經營。

第二條 租賃期限爲貳年。即自年日至月日止。租憑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在發租規定的最後期限屆滿前 天內還未辦理續租手續,即視爲放棄優先承租權,甲方有權將攤位另行發租。

第三條 租金、租金的繳納期限

1、第一年租金爲捌萬貳仟元整,第二年起每年遞增,交納時間爲上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

2、合同簽訂後,乙方在月日前一次性繳付第一年的攤位租金,

第四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約定

1、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但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場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合法經營規定範圍內的玩具類產品;

2、乙方需服從市場管理部門的管理,依法按期繳納各項稅費、水電費、物業費、衛生費等一切經營相關費用;

3、乙方爲所租賃攤位的安全責任人,對該攤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負

4、愛護本市場內公共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市場環境衛生;

5、文明經商、禮貌服務,在指定範圍內經營。不出售反動、淫穢、封建、迷信、假冒僞劣商品;不亂堆、亂放、亂掛物品、佔用通道;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乙方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7、甲方有權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僞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爲進行教育和管理,並報有關執法部門;

8、在租賃期間因市場內部改造、房屋維修,甲方需對乙方所租賃的攤位進行遷移、拆除時,乙方必需無條件配合。

9、甲方需做好攤位各項證件的年審手續,不得影響乙方正常經營,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自義務,保證合同正常履行;

2、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按攤位當年租金%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3、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並按攤位當年租金 %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第六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向義烏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方式進行解決。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合同法律、法規的規定,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簽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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