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識中文吧 > 辦公 > 書信 > 責任書 >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通用19篇)
手機版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通用19篇)

來源:學識中文吧 閱讀:2.1W 次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1

爲了切實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防止中小學生髮生交通事故,保障廣大中小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教育法》、《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公安部、教育部、福建省公安廳、福建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__]94號、閩公綜[20__]117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教基廳[20__]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本市教育系統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書: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通用19篇)

一、總體原則

依法管理,聯繫實際,完善制度,分級落實,各司其責,強化督查,嚴明紀律,責任到人。

二、教育局職責

一是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與所轄學校簽訂的交通安全責任書,明確校長、園長(民辦學校法人代表)爲交通安全第一責任人。將各級各類學校對師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的情況以及學校師生的交通違法、交通事故情況納入對學校考覈的內容。

二是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條的規定,督促各級各類學校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正常教學計劃和家校聯繫項目,加強對師生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開展多種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在校師生的交通法制意識和安全意識,提高防範交通事故的能力,探索建立學校、家庭和社會共同預防學生交通事故的聯動機制。

三是督促各級各類學校加強師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管理,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特別是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制度),切實加大檢查力度,對因工作措施不落實、交通安全隱患沒消除而導致校車、師生髮生交通事故的,要追究學校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是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強化學生接送車輛的技術檢測和安全管理,嚴格審查各校自備或租用車輛的安全狀況和營運資質,嚴格審查各校聘請的校車駕駛員的駕駛資質,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文件規定嚴肅處理違法違規的各類學校及相關人員。

三、學校職責

一是切實加強對師生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開展多種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動,教育學生要拒絕乘坐“黑車”和超員車輛,乘坐符合要求的車輛時,一定要講公德,服從組織人員的指揮,嚴格遵守乘車規定,避免因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發生。提高在校師生的交通法制意識和安全意識,提高防範交通事故的能力,建立學校、家庭和社會共同預防學生交通事故的聯動機制。學校要經常對所有學生進行乘車安全教育。

二是加強師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管理, 學校要確定專人負責管理,並由學校的保安、值勤教師或輔導員在上下學期間的校園門口維護交通秩序,形成小學生每天按路隊上下學的制度。有條件的地方,小學生要佩戴反光小黃帽。中學要加強對學生特別是騎自行車的學生遵守交通法規的管理教育,對中學生違反交通法規的,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要教育學生不乘坐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以及無牌無證、拼裝、報廢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及安全要求的車輛,不乘坐超員車輛。各校應指派專人對學生接送車輛每次運載學生的情況進行查驗,各中心小學應根據屬地管理的原則經常組織人員對轄區學校(含民辦小學、幼兒園)學生接送車輛進行查驗,發現超載或其他交通違法行爲的,應當制止,不得放行,並根據長教政[20__]6號文件規定“首次責令整改,二次取證處罰,三次報警取締的處置原則”予以處置。

三是學校組織春遊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且必須租用專業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車,並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對行駛路線熟悉的駕駛人員。

四是切實完善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制度,嚴禁超員和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要按照客運車輛駕駛人的標準嚴格審查,凡用於接送中小學校(幼兒園)學生的車輛,必須強制爲接送車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乘坐險(承運人責任險),學校組織用車接送時,必須嚴格按照行駛證覈定的人數乘坐,嚴禁超載,且有隨車監護人員(幼兒須有保育員)在車中監護,副駕駛座不準乘坐中小學生和幼兒。凡是不具備條件的地方一律停止由學校組織的統一接送。並做到以下幾點:

1、使用自有車輛做校車的學校要做到:

⑴嚴把駕駛員僱用關。除要求其具有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從業資格證書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僱用:①實際安全駕齡不滿三年的;②在一個年審週期內扣分滿12分的;③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並負有責任的;④有違法犯罪記錄和身心不健康的人員。

⑵要與校車駕駛員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使駕駛員充分認識到,其責任重於泰山,學生安全高於一切的意識,堅決克服麻痹思想;要自覺地經常學習交通法規並嚴格遵守,做到安全禮讓,文明駕駛,不斷提高自身素質,本着對學生及家長高度負責的精神,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讓學校和學生家長放心。

⑶嚴把車輛核載和安全性能關。杜絕使用拼裝車、報廢車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作爲校車,嚴禁超員接送學生。

⑷保證車輛行駛安全。督促駕駛員參照營運車輛的日常維護工藝規範(附後),堅持每日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對車輛進行日常保養和維護(日趟檢),並做好檢視記錄。除按時參加公安交管部門組織的車輛年檢以外,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上線安全技術檢測,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做到車輛各部件時時安全有效,杜絕開病車上路。

2、租用專業客運單位的車輛做校車的學校,學校要負起監管責任:

⑴在與車輛所屬單位簽訂租用合同的同時,要與車輛所屬單位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闡明交通安全責任的重要,專業單位要制定應急處置方案,交學校進行審查,學校不僅要審查預案,而且還要複印駕駛員的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車輛的行駛證,確定其確實達到校車管理的安全標準時,才能與其簽訂租車合同和交通安全責任書,如車輛所屬單位臨時更換駕駛員和車輛,也要寫明情況,在學校同意的情況下進行更換。各校應及時將駕駛員的資質材料複印件上報教育局政教科。

⑵車輛所屬單位要負責車輛的日常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車輛的安全行駛。車輛單位每月要向校方提供一次本月的車輛管理檔案,校方在審覈檔案的基礎上提出建設性的意見,被審覈的檔案時間以校方的簽字爲準,未提供檔案的,校方要向其發出整改通知,整改通知下發後,未見整改的,校方有責任向我局提供相關信息。

⑶車輛所屬單位要負責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使之模範遵守交通法規,保證乘車學生的人身安全。其教育檔案同車輛日常保養檔案的監管形式等同。

3、由家長(單獨或聯合)僱用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的,責任由家長承擔,家長聯合僱用車輛的由組織者負總責,學校還負有監管責任。

⑴學校要建議家長,在僱用車輛和駕駛員時要符合校車使用的基本條件,其僱用車輛和駕駛員條件等同於僱傭專業單位的車輛和駕駛員的條件。學校在審覈車輛行駛證複印件和駕駛員複印件的情況下,要求家長和車輛單位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並將有關情況統計上報教育局備案。

⑵學校要與乘坐此類車輛學生的家長(或監護人),簽訂詳細的專項安全協議書,明確安全責任,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校方有責任將審覈車輛的情況向家長進行通報,通報形式也以書面通報和口頭通報爲準,口頭通報將留有通報記錄,通報記錄也作爲對校方進行交通安全評比的一項重要依據。

⑶學校要對乘坐此類車輛的學生進行登記造冊,並將與家長簽訂的專項安全協議書妥善留存備案。班主任每週都要對情況進行一次瞭解,發現有車輛超員等現象要及時向校領導反映,校領導要及時報市教育局或鄉鎮(街道)領導,聯繫交管部門進行治理,也可以直接通過電話向公安交管和交通運輸管理部門進行舉報,並配合有關部門予以取締。

4、學校自備或租用車輛作爲接送學生校車的,要將校車及駕駛員情況報教育局及交巡警大隊備案。如有變化,應及時到教育局進行變更、報備,使用未報備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的,將追究學校責任。已經備案的校車如出現嚴重違法行爲的,市教育局和所屬中心小學將下發整改通知單,兩次下發通知單未進行整改的,市教育局將取消其校車的使用權利,並協同公安交管部門進行嚴厲處罰,直至執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

四、其他事項

本責任書未提到的有關事宜,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文件執行,各級各類學校完成本責任書的情況,將作爲市教育局對學校日常檢查和年終考覈的一個重要內容。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2

爲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切實加強對交通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維護正常的交通秩序保障師生的交通安全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學校搭乘各類車輛上學、放學回家學生。

二、責任目標

(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將學校交通安全工作擺到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從思想上、組織上、工作上切實加強領導,重視學生交通安全。

(二)學校根據需要在規定時間到重點路段安排部分老師協助交管部門維護學生的交通安全,及時發現學生中存在的違犯交通規則的現象,教育引導學生安全出行,遵守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隱患。

(三)學校要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列入安全教育教學內容,根據不同學段的學生接受能力確立教育目標和內容,請交管部門到學校爲學生作交通安全報告,增強師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自我防範和救助能力。

(四)學校教育學生不乘坐超載車輛、無運營資格、農用和不符合營運要求的車輛。家長接送學生車輛必須注重安全,儘量不乘摩托車,電瓶車。生乘坐車輛必須符合交通安全的需要,確保出行安全。

(五)學校要及時瞭解學生的交通安全狀況,教育學生提醒家長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特別是騎自行車、電動車不走機動車道、不逆向行駛。

(六)機動車輛接送學生時要減速慢行。家長不得將車輛駛進家長止步線以內,原則上不得在校門前調頭,以免造成車輛擁堵,影響學生的安全。

(七)家長接受學生必須注意安全,出了任何交通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3

爲了確保學生交通方面的人身安全,形成學校、社會、家長交通安全教育一體化網絡管理,增強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徹底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使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特簽定本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成立以校長爲組長的學生交通安全領導小組,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常規管理,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牢固樹立學校安全工作無小事思想,做到安全工作時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增強大家的責任感,切實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繼續加大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力度,學校、班主任利用班隊會、黑板報等各種形式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警示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教育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雨、雪、霧天更要加倍注意;教育學生注意乘車安全,不在車內嬉戲打鬧、向外探頭伸臂等,聽從司機、乘務人員的管理,文明乘車,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

三、學生家長是學生交通安全的主要責任人。要對學生的交通安全高度重視,要經常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時時警示孩子提高安全防範意識,要做好孩子交通安全、文明乘車等方面的教育工作,與學校、社會共同構築起交通安全管理網絡,確保孩子的交通安全。

四、學生本人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自覺遵守乘車紀律,時時注意交通安全。要聽從家長的教育,接受學校的教育,服從交管(或乘務)人員的管理。交通安全要時刻銘記在心、體現在行,來去平安。

五、任何學生堅決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凡學校教育不聽,仍繼續乘坐無牌無證車輛的,一切後果由學生家長本人自負。

以上幾點,需各方面通力協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以保證學生的交通安全。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4

爲進一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學校、學生和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保證學生上學放學的路途安全,明確各方責任,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目標:

(一)、學校、學生和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增強,上、下學校的路途無學生乘坐農用車、拖拉機、貨運三輪車、摩托車、專用機械車(以下簡稱五小車),無牌、無證車、黑車、報廢車(以下簡稱“三無”車輛)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船及違章搭乘車輛。

(二)、安全制度落實,隱患及時整改、不發生涉及學生的交通事故。

(三)、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

二、職責:

(一)、學校職責

1、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規章制度,制定相應有效的安全措施。

2、明確有領導分管,有專人負責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採取多種形式,經常性地組織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動,努力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

4、根據學校實際,儘可能地爲學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交通工具,確保學生不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5、經常與學生家長聯繫,掌握學生上學途中的交通安全情況。

(二)、家長職責

1、加強對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監管力度。

2、教育子女上學途中不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不違章搭乘車輛;保證自己不向任何學生提供“五小”、“三無”車輛,不違規載運學生。

三、責任:

學校不重視交通安全工作,制度、教育管理措施不到位,學生內出現交通安全事故由學校負責;學生經教育不聽,不遵守交通法規,上學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船舶,違章搭乘車輛,私自外出等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由學生監護人和肇事者負責。

四、其他安全事項嚴格遵照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12號),由學校、學生、學生監護人承擔相應的責任和履行相應義務,其他當事人承擔相應責任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5

爲進一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學校、學生和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保證學生上學放學的路途安全,明確各方責任,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目標:

(一)、學校、學生和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增強,上、下學校的路途無學生乘坐農用車、拖拉機、貨運三輪車、摩托車、專用機械車(以下簡稱五小車),無牌、無證車、黑車、報廢車(以下簡稱“三無”車輛)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船及違章搭乘車輛。

(二)、安全制度落實,隱患及時整改、不發生涉及學生的交通事故。

(三)、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

二、職責:

(一)、學校職責

1、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規章制度,制定相應有效的安全措施。

2、明確有領導分管,有專人負責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採取多種形式,經常性地組織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動,努力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

4、根據學校實際,儘可能地爲學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交通工具,確保學生不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5、經常與學生家長聯繫,掌握學生上學途中的交通安全情況。

(二)、家長職責

1、加強對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監管力度。

2、教育子女上學途中不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不違章搭乘車輛;保證自己不向任何學生提供“五小”、“三無”車輛,不違規載運學生。

三、責任:

學校不重視交通安全工作,制度、教育管理措施不到位,學生內出現交通安全事故由學校負責;學生經教育不聽,不遵守交通法規,上學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船舶,違章搭乘車輛,私自外出等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由學生監護人和肇事者負責。

四、其他安全事項嚴格遵照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12號、6、25),由學校、學生、學生監護人承擔相應的責任和履行相應義務,其他當事人承擔相應責任。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6

爲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確雙方責任,根據《鬆滋市中小學(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規定》,學校與機動車駕駛員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二、積極參加駕駛員培訓,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嚴格遵守上級交通安全主管部門和學校對機動車駕駛員提出的各項要求。

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講究交通公德和職業道德,文明駕駛、禮貌行車,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駕駛證按時進行年審。

四、加強車輛日常維修、保養工作,做到出車前、途中、收車後仔細檢查車輛,發現問題及時修理。車輛存在故障時,不得接送學生。車輛按時進行年審。及時購買交強險。

五、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點做到五“不”,即不酒後開車;不疲勞駕駛;不闖紅燈;不超速超載;不在大霧、雪天路滑時出車。

六、對接送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及路途安全管理。

七、如違反上述要求,出現交通事故,一切後果由駕駛員本人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及機動車駕駛員各執一份。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7

爲創造有序、暢通、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讓幼兒逐步掌握交通法規常識,從小提高他們的守法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形成社會、幼兒園、家庭教育一體化網絡管理,徹底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園實際,特與家長簽訂本交通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幼兒園

1.充分利用圖片展、集中教育活動、遊戲等各種形式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法規學習和教育,從小提高他們的守法自覺性和自我防範意識,預防違章和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2.在上、放學時段,派保衛幹部和值班老師在園門口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

3.經常與家長聯繫,瞭解幼兒園外活動情況,與家長攜手教育幼兒。

二、家長

1.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以身作則教育子女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上、放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信號標誌,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

2.要經常教育幼兒乘坐超速超載車、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三無”車輛的危害性,從小培養子女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3.家長不得使用或租用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三無”車輛接送子女上、放學。

4.家長要積極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部門舉報非法運營接送幼兒的車輛。

5.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幼兒時,務必嚴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部門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幼兒園門口或進入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6.家長要護送幼兒上、放學並做好與幼兒園的交接工作。

三、家長是子女的監護人,對子女的園外安全負有完全責任,希望家長同志務必加強對子女教育和監督,全力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由幼兒園和幼兒監護人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班 班主任(簽字):

幼兒家長(簽字)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8

爲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切實加強對交通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維護正常的交通秩序保障師生的交通安全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學校搭乘各類車輛上學、放學回家學生。

二、責任目標

(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將學校交通安全工作擺到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從思想上、組織上、工作上切實加強領導,重視學生交通安全。

(二)學校根據需要在規定時間到重點路段安排部分老師協助交管部門維護學生的交通安全,及時發現學生中存在的違犯交通規則的現象,教育引導學生安全出行,遵守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隱患。

(三)學校要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列入安全教育教學內容,根據不同學段的學生接受能力確立教育目標和內容,請交管部門到學校爲學生作交通安全報告,增強師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自我防範和救助能力。

(四)學校教育學生不乘坐超載車輛、無運營資格、農用和不符合營運要求的車輛。家長接送學生車輛必須注重安全,儘量不乘摩托車,電瓶車。生乘坐車輛必須符合交通安全的需要,確保出行安全。

(五)學校要及時瞭解學生的交通安全狀況,教育學生提醒家長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特別是騎自行車、電動車不走機動車道、不逆向行駛。

(六)機動車輛接送學生時要減速慢行。家長不得將車輛駛進家長止步線以內,原則上不得在校門前調頭,以免造成車輛擁堵,影響學生的安全。

(七)家長接受學生必須注意安全,出了任何交通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責任人:

日期:20_年_月_日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9

爲了加強我單位車輛管理,保證行車安全,降低維修費用,保證工作用車,達到增收節支的目的,更好的保證人身安全,特同車輛駕駛員簽定管理責任書。

一、 工作要求

1、努力學習政治業務知識,提高政治業務水平及服務質量。

2、遵守交通法規及職業道德,做到文明駕駛,杜絕甲方和乙方雙方責任事故。

3、精心保養車輛,保證車容整潔,車況良好,保證出車安全。

4、遵守單位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領導,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5、節約用油,降低修理費用。

二、 管理辦法

1、所有車輛不經領導批准,不許在外過夜,如果丟失車輛除保險公司賠償以外,其餘部分全部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2、嚴禁酒後開車,酒後開車受到處罰或出現一切事故全部由當事駕駛員負責,並限期調離或辭退。

3、未經領導批准私自出車,一律處以罰金或辭退,出現意外事故由當事人負責全部責任。

三、駕駛員責任

1、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嚴禁酒後駕駛、闖紅燈、超速行駛等違反交通法的一切行爲。

2、在限行日,限行車輛禁止駛入五環以內。所駕車輛未經允許不準交給其他人員駕駛,不準搭乘無關人員。

3、因違反交通法造成罰款全部由本人承擔。

4、駕駛員因違反交通法造成交通事故,根據責任的大小給予經濟處罰或辭退。

5、車輛出現交通事故,應第一時間通知單位領導、交通管理部門和保險公司。出現甲方或甲乙雙方責任,除保險公司賠償以外部分按雙方責任比例由當事人負責。

6、闖紅燈、超速行駛、飆車行駛的駕駛員寫書面檢查,屢教不改的正式工限期調離合同工辭退。

7、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單 位:________X

負責人: 駕駛員:

__X

____年__月__日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10

爲了加強我區沋河、朝陽兩個公園水上游樂船隻的安全管理,確保遊客的生命財產安全,認真貫徹水上安全管理辦法,責任到人,有效預防水上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基本原則和目標:要堅定不移的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實現全年無安全責任事故。

二、健全機構,加強領導。兩個公園要成立水上娛樂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建立健全水上娛樂安全管理制度,公園主要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對公園水上項目安全工作負總責。

三、公園主要負責人和經營者個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做到責任落實,隱患排出和治理工作真正到位,確保水上交通安全。

四、水域醒目位置要有安全警示牌,並有相關水域情況簡介。水域遊玩區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安全員,安全員必須持證上崗。每個水上娛樂項目必須配備相應的安全設施;配備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

五、遊樂船隻必須達到國家安全標準,方可下水。定期對水上娛樂設施進行檢修和保養,保證其安全運行。船隻運行時,必須有專人對遊客進行指導操作,嚴禁超載、超區域運行。

六、舉辦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全年不少於2次。

七、建立水上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發生安全事故,及時上報,並採取一切措施,實施救援。

(蓋章)

(蓋章)

(簽字)

(簽字)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11

爲了切實加強我校交通安全工作,防止小學生髮生交通事故,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教育法》、《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總體原則

依法管理,聯繫實際,完善制度,分級落實,各司其責,強化督查,嚴明紀律,責任到人。

二、工作要求

一是切實加強對師生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大力開展交通安全五進宣傳活動。開展多種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動,教育學生要拒絕乘坐黑車和超員車輛,乘坐符合要求的車輛時,一定要講公德,服從組織人員的指揮,嚴格遵守乘車規定,避免因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發生。提高在校師生的交通法制意識和安全意識,提高防範交通事故的能力,建立學校、家庭和社會共同預防學生交通事故的聯動機制。學校經常對師生進行乘車安全教育。

二是加強師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管理,學校要確定專人負責管理,並由學校的保安、值勤教師或班主任在上下學期間對校園門口交通秩序進行維護或疏導,形成小學生每天排隊上下學的制度。嚴禁12歲以下兒童騎自行車上下學。要加強對學生特別是騎自行車的學生遵守交通法規的管理教育,對學生違反交通法規的,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要教育學生不乘坐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以及無牌無證、拼裝、報廢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及安全要求的車輛,不乘坐超員車輛。指派專人對學生接送車輛每次運載學生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或其他交通違法行爲的,應當制止並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三是嚴格執行教職工自用車輛管理制度。年初要對教職工自用車輛進行摸底調查,無證件、無牌照的自用車輛禁止使用。嚴格控制教職工自用車輛不載頭盔、不繫安全帶賀車,飲酒駕車等違法、違章、違規行爲,只要出現此類情況嚴肅懲罰。

四是切實完善接送學生管理,做到以下幾點

1、由家長僱用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的,責任由家長承擔,家長聯合僱用車輛的由組織者負總責,學校負有監管責任。

2、學校要建議家長,在僱用車輛和駕駛員時要符合使用的基本要求,其僱用車輛和駕駛員條件等同於僱用專業單位的車輛和駕駛員的條件。學校在審覈車輛行駛證複印件和駕駛員複印件的情況下,要求家長和車輛單位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並將有關情況統計上報教育局備案。

3、學校要與乘坐此類車輛學生的家長(或監護人)簽訂詳細的專項安全協議書,明確安全責任,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校方有責任將審覈車輛的情況向家長進行通報,通報形式以書面通報和口頭通報爲準,口頭通報將留置有通報記錄,通報記錄也作爲對責任人進行交通安全評比的一項重要依據。

4、學校要對乘坐此類車輛的學生進行登記造冊,並將與家長簽訂的專項安全協議書妥善留置存備案。班主任每週都要對情況進行一次瞭解,發現有車輛超員等現象要及時向校領導反映,校領導要及時報縣教育局領導,並及時聯繫交管部門進行治理,也可以直接通過電話向公安交管和交通運輸管理部門進行舉報,並配合有關部門予以取締。

三、其他事項

本責任書未提到的有關事宜,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文件執行,各責任人完成本責任書的情況,將作爲日常檢查和年終考覈的一個重要內容。

校長(簽名):

目標責任簽訂人:

20xx年2月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12

配備校車的幼兒園、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指派照管人員隨幼兒園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校車服務提供者爲學校提供校車服務的,雙方可以約定由學校指派隨車照管人員。

學所有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定期對隨車照管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組織隨車照管人員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知識。

隨車照管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二)發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飲酒、醉酒後駕駛,或者身體嚴重不適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

(三)清點乘車學生人數,幫助、指導學生安全落座、繫好安全帶,確認車門關閉後示意駕駛人啓動校車;

(四)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爲;

(五)覈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後本人方可離車。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13

爲認真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及道路交通安全生產工作相關會議及文件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監管,構建道路交通安全責任體系,預防責任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

一、安全目標

所轄社區(籌委會)內不發生道路交通傷亡事故,不發生重大險情和嚴重違法案件。

二、責任內容

1、社區(籌委會)道路交通安全責任人必須明確自己的職責及所屬轄區內車輛的安全基本情況,熟悉車輛安全運行動態情況。

2、社區(籌委會)委會應當向所屬轄區內的車輛駕駛人宣傳貫徹國家和上級部門關於道路交通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時糾正違章行爲和安全隱患,重大問題及時向街道辦事處報告。

3、社區(籌委會)應當協助有關部門進行事故搶險、善後和調查工作。

4、完成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考覈辦法

1、街道辦事處責成安全生產委員會每年12月底前對各社區(籌委會)的安全目標和責任內容進行考覈,並將責任書執行情況報告街道辦事處。

2、完成目標任務的社區(籌委會),街道辦事處予以表彰,未完成目標任務的社區(籌委會)當年度目標考覈不合格,並不得參加街道評優活動。

四、本責任書一式二份,街道辦事處、社區(籌委會)各一份,簽字生效。

街道辦事處

目標責任人:

社區(籌委會)

責任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14

長崗小學地處軍二路邊,緊鄰合界高速出口。交通便利,安全隱患卻嚴重存在。爲了確保學生的交通安全,依據道路交通法規,特制定學生道路交通規則,並與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1、學生放學:中午以校,下午以班,整隊出門。以自然村莊編排路隊,每隊設路隊長兩名,路隊旗兩面。放學時,由教師護送學生從斑馬線處穿過公路。路上行走時,一律按路隊單排靠公路右邊路牙行走,不得插隊、搶先、推搡、橫穿公路等。

2、學生上學:一律靠道路右邊行走,需要橫穿公路的,必須在家門口(由家長護送)或從學校前的斑馬線穿過,不得在公路上玩耍、嬉戲、追逐等。

3、接送學生的家長不得進入校園,使用的允許上路的各種交通工具必須停靠在大門主體道兩邊或公路邊,不得擠佔主體道和斑馬線。

4、上學放學乘車的同學要求一律坐公交車,下車時一定要看清前後左右,在確定無車輛通過時快速穿過公路。放學乘車的學生要隨同路隊穿過公路後站在公路邊以外等候,排隊上車。

5、不滿12週歲的學生,不允許騎自行車。騎自行車的學生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不搶行、不逆行,不佔用機動車道,不騎車帶人。過路口、穿公路,要下車。確定安全後推車通過。在鄉村公路上騎車要主動避讓機動車輛,不賽車、不超速,確保自己和行人的安全。

6、雙休日、節假日出行亦應遵守上述規定。

7、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的教育監管,共同培養學生守法、文明的交通行爲,確保你們的孩子——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15

爲加強公司車輛管理,明確車輛使用責任,確保行車安全,方便工作的開展,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車輛使用責任書:

一、車輛信息:

交接時間: 年 月 日 交接地點:

交接公里數: 上次保養日期 公里數 :

車輛附件:備用胎□、工具包□、鑰匙 把.

車輛證件: 行駛證□、交強險標貼□、交強險原件□、商業保險卡□、商業險保險原件□、年審標貼□、環保標貼□。

車輛狀況:外觀: 內飾: 空調:

二、責任區分:

1、使用車輛期間,由公司承擔該車的保險、年檢、保養等費用,以及因工作產生的加油、停車、過路等費用。

2、由於車輛檢查、保養不及時,造成車輛外部或者機械、設備故障或損壞的,修理保養費用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3、車輛外部和室內(貨箱)隨時保持清潔,完整,如有清潔維護不徹底,每次罰款100元。

三、用車期間,應承擔以下責任:

1.在使用過程中必須愛惜車輛,因車輛保管、使用不善損壞的,按車輛評估公司評定價格和保險公司的理賠金額,車輛使用人承擔車輛的差額部分。

2.該車輛在使用期間出現交通事故,由交通部門確認事故責任,若是駕駛員責任給所使用車輛造成損害的(保險不能承擔及報銷的),由駕駛員承擔該損失;若是駕駛員責任給第三方造成損害的(保險不能承擔及報銷的)也應由駕駛員承擔。公司不承擔所有交通責任事故的一切責任。

3.駕駛員不得將該車輛私自借給、租用或轉讓給他人。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外借的,報請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外借,否則,一經發現,造成損失的,由駕駛員負責全額賠償。

4.駕駛員必須正確使用並及時保養、審驗車輛,如因使用不當或保養不及時及審驗不及時導致車輛不能投入正常使用,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費用。

5.駕駛員必須檢查保險日期,年審日期,保養公里數/日期等相關用車信息,提前按時間進行處理相關工作。

6.公司收回或調換駕駛員使用的車輛時,駕駛員必須全部交還車輛及車輛相關的附件。

7.用車期間,因駕駛員原因致使他人或自身人身、財產等受損害的,其賠償責任由駕駛員承擔。

8.用車期間,所有違章由駕駛員自行解決。在年審前或交回車輛前,駕駛員必須全部處理完畢違章記錄。否則從工資中加倍扣減因違章罰款的金額。

四、駕駛員必須妥善保護或保存好車輛及車輛相關的行駛證原件,保險卡原件,環保標誌,交強險標誌,年審標識,等車輛所有車輛附件,丟失或損壞由駕駛員負責賠償或補辦。

五、有如下情況公司將收回此車的使用權,同時此責任書自動失效。

1.駕駛員離職,不再擔任公司的工作職務,駕駛員將主動放棄車輛的使用權。

2.駕駛員不愛惜車輛,或使用不當,造成車輛損壞。

3.除以上收回車輛的條件外,公司可不提前通知駕駛員的情況下,隨時可收回車輛。

六、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備存。

七、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__X

____年__月__日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16

1. 前言

爲搞好交通安全工作,增強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意識,特制訂本機動車駕駛員交通安全責任書,並與全體駕駛員簽定。

2. 內容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認真執行交通法規。堅持安全學習,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把安全意識落實到日常工作中。

堅決做到不酒後駕車、不超速行駛、不開鬥氣車、不開機件失靈的車,做到不違章,安全行車無事故。

工作認真,服從公司車輛調配,認真做好服務工作。

做到不公車私用,認真填寫車輛行駛記錄、汽車購油、加油里程記錄。

發現問題及時報修。做到車輛機件完好、內外清潔,維護公司形象。

發生道路傷亡和重大交通事故中負有全部或主要責任的駕駛員,除聽從交通執法機關處罰外,保險公司經濟賠償索賠不足部分,由駕駛員本人自行承擔。

因違章造成不能正常出車,耽誤工作的,將扣除個人當月工資的10%。

定期保養車輛,對因個人不愛護車輛、不按時保養造成車輛非正常修理發生的修理費,駕駛員本人承擔全部修理費的10%。

因違章造成的交通罰款,由駕駛員本人全部承擔。

對於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遵守交通安全法規,愛護車輛,出色完成工作任務的駕駛員,將根據公司考評制度在薪酬待遇方面予以獎勵。

交通安全責任書一式二份,每年簽訂一次。綜合管理部、駕駛員本人各執一份。

駕駛員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綜合管理部經理簽字:

20 年 月 日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17

鐵路是國民經濟的大動脈,鐵路的安全暢通,關係到國民經濟發展的大局,爲創建平安鐵路,確保我鎮鐵路護路聯防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根據《鐵路法》、《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精神,經協商簽定本協議。

一、鎮護路辦要經常深入沿線鄉村、廠礦和學校,開展《鐵路法》、《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努力提高沿線村民羣衆的法制觀念和護路防傷安全意識,保障鐵路行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沿線村民羣衆要配合鐵路及護路部門的工作,自覺愛車護路,確保安全,堅決制止和檢舉揭發鐵路運輸物盜的違法犯罪活動。

三、沿線耕牛戶禁止在鐵路兩側20米範圍內放牧,禁止耕牛牲畜通過鐵路專作橋樑、隧道,堅決不讓耕牛上鐵路。

四、遵守鐵路道口管理規定。各種車輛或行人在通過鐵路道口時,要服從管理人員指揮,通過無人看守道口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過道口時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並嚴禁無證駕駛。

五、鐵路沿線各村“五殘”人員(聾、啞、拐、瞎、傻)和武瘋子的監護人要落實和加強監護措施,各監護人平時要對“五殘”人員和武瘋子嚴格看管,確保不發生危及鐵路行車安全的事件。

六、嚴禁廢品收購店、冶煉廠、鐵匠鋪等收購鐵路器材和鐵路運輸物資,對於非法收購和銷售鐵路器材的將堅決予以查處。

本責任書的履行,由鎮鐵路護路辦公室組織檢查落實。

店下鎮鐵路護路領導小組

20xx年3月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18

車輛安全使用責任書

甲方:公司

乙方:(車輛駕駛人)

爲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員工及家庭的安全與幸福,根據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就私車公用車輛的使用、管理、及有關費用與使用人簽訂如下責任書。

一、 甲方權利、責任

1、甲方根據部門工作需要、車型(每百公里油耗量)、家居距離,依據《車輛補貼辦法》爲乙方車牌照號爲: 的私家車加油,並每月發放車損補助。

2、甲方免費爲車輛安裝GPS定位系統與行車記錄儀,對行車中出現的違反規定的情況每月進行覈查、處理。(儲運部覈查違規車輛,企管人事部對違反規定的罰款,在每月的工資中扣除。)

3、甲方如遇特殊情況,不論工作時間或休假期間,公司有權調度所有車輛。

二、 乙方權利、責任

1、乙方承諾:嚴格遵守公司制定的《車輛管理制度》,對所使用車輛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2、乙方承諾: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安全駕駛。不酒後駕車、不疲勞駕車、不危險駕車(如:超速、緊跟、爭道、賽車等)。如因違返交通法律法規造成的責任與罰款,甲方概不負責,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承諾:講究交通公德和職業道德,文明駕駛、禮貌行車,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車輛按時年審,駕駛證按時年審。

4、乙方做好車輛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做好車輛查工作,發現問題即使修理,嚴禁駕駛部件失靈的車輛。

5、乙方如果發生交通事故與違章,要及時如實向甲方相關管理責任人及部門報告備案,所發生的經濟處罰及賠款(包括對公司的處罰)一律由乙方個人承擔。根據情節與損失的大小按甲方有關規定接受處罰(超速罰款500元,酒後駕駛罰款1000元,其他違章按交通規定罰款)。

三、附則

1、乙方因違反上述規定所應支付的款項,甲方有權在乙方工資(或資金等) 中扣除,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2、以上條款具有同行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相互遵守,嚴格執行。

3、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司 (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__X

____年__月__日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19

爲了加強企業車輛管理,使企業車輛得以安全、正常運行,特簽訂此駕駛員安全責任書,其具體內容如下:

1、機動車駕駛員對安全行車負有直接責任,因此必須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2、認真學習及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證在車輛運輸途中,正常安全駕駛.

3、出車前必須帶齊有關證件,檢查車輛情況,發現故障,及時報告辦公室,及時修理,嚴禁帶病車上路.認真執行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安全檢查.完成任務後及時檢查車輛,並向領導彙報安全情況,及時維護保養車輛,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4、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嚴格服從辦公室調派,不得藉故推委,不得私自用車,不得把車轉借他人.

5、嚴禁酒後駕車,做到文明禮貌,按路線行駛,做到禮讓“三先”.情況不明,不盲目強行通過.

6、駕駛員酒後駕車被公安交通部門處罰,處罰款由個人支付.駕駛員酒後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因擅自駕車外出發生車輛受損、被盜或發生交通事故,其直接經濟損失由駕駛員本人承擔.

7、車輛在行駛途中遇突發情況,不及時採取安全措施給企業及車輛造成損失者,由駕駛員承擔保險公司賠償金外的經濟費用,交通事故責任由駕駛員本人承擔.

8、凡是發生交通事故經交警和保險公司認定,駕駛員負有責任者,駕駛員本人承擔相應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全部民事賠償經濟費用以及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生效,由雙方各自保存一份.

本文鏈接:https://www.xszwb.com/zh/sxfanwen/zeren/7omv4x.html

Copyright © 2024. 學識中文吧 All right reserved.

文字美圖素材,版權屬於原作者。部分文章內容由網友提供推送時因種種原因未能與原作者聯繫上,若涉及版權問題,敬請原作者聯繫我們,立即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