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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煤礦安全監督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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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煤礦安全監督,我有着獨特的感受和理解:人人自危。

關於煤礦安全監督的思考

其實,對於上面的結論,更多地緣於職業使然以及來自許多讓人窒息的事故。當然,由此,我才從某個時期開始了煤礦安全的mission(使命)之路,(我更偏愛《夢迴香格里拉》中趙鑫如對mission使命的理解)。從那刻起,我對煤礦安全表現出超乎尋常的偏愛,專業的及關聯專業的書籍,安全管理的書籍,煤礦事故的案例等等。--我知道,自己開始了對煤礦安全成因與事故防範的尋根問祖。

人人自危-構建本質安全人—自我監督機制的形成。唯此,我們才能撐起煤礦安全的這片藍天。這就是對於煤礦安全監督之思考的結論。

又是一年。

“又回到了起點”。工人在說。

“安全只有起跑線,沒有終點站”。管理幹部在說。

當安全被作爲一項系統工程進行研究的那一刻起,許多人毫無選擇地被作爲這個系統的一個元素被研究。你的盲目、魯莽;你的自警自覺,無一例外地影響着安全這個系統的穩定運行。

我記起兩個非常典型的個案。

案例一。某礦,採煤工作面。班中餐剛剛送到,工人們便紛紛離開崗位走向集中就餐點。一位年輕人靠着煤巷一幫坐着,因爲剛乾完活,很熱。年輕人隨手摘下安全帽,一旁的安全員說:“不要摘安全帽,煤壁來壓,煤幫很軟,別讓砸着。”“涼快涼快還不行,真能管”。年輕人不耐煩地說。

或許爲了教訓這個年輕人的不自警,年輕人話音未落的當兒,一塊拳頭大小的煤塊落了下來,正好落在他正要戴上帽子的左手上。“哎喲”,年輕人手一鬆,帽子也飛了。這時,礦燈照過來,才發現年輕人悟着的左手擦破了皮,往外沁着血…….

案例二:某礦,回採工作面軌道順槽。五個工人正在起吊廢舊設備,準備裝車外運。

捆挷。往鋼樑上結繩套,導鏈把繩套聯起來,嘩嘩的導鏈聲中,半噸重的設備慢慢離地。突然,一名新工人從起吊人身後往起吊樑的另一方走去。“回來”,隨着吼聲,班長一步上前把年輕人往後一拽,年輕人一個趔趄差點跌在地上。“不想活了,跑什麼跑?!”班長罵着。

年輕人委屈地站着,呆呆地聽着班長嘮嘮叨叨地講着一位死亡工友的故事……

安全員的提醒,班長的一吼一拽,給安全監督的抽象概念打上了鮮活的註腳。

(二)

我思索着安全監督的軟肋。

事故案例:1999年6月29日,中陽縣張子山鄉古家嶺煤礦(村辦企業)。

事故類型:頂板事故,死亡10人。

事故背景:事故之前,中陽縣煤管局曾兩次去礦檢查,要求停產整頓,但該礦從未停止過生產。

事故過程(略)

事故原因:對上級檢查出的問題與隱患,該礦不積極進行整頓與整改,即便是在下達了停產書後依然我行我素,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摘錄上述文字,無非是對政府安全監察行爲做一審慎的考量。

一位朋友曾親歷某地國家安全監察機構對某一小煤礦的安全監察過程。這裏不妨作爲例子來理解煤礦企業的國家安全監察。

上午,八、九人坐在會議室查資料,看圖紙,索要證件,聽彙報,但無人下井。中午,煤礦負責人三、五人陪坐着在餐桌旁,酒杯更換,煙霧燎繞,稱兄道弟。

下午:開具行政處罰文書。文書寫道:該礦主要安全隱患爲①、②……

根據…….,給予該礦立即停產整頓處罰,並處罰金5萬元。之後,三個月內再未有人到礦,更無人查隱患整改落實情況。據說,礦方又託人將罰款更改爲二萬元。

據說,是該礦所屬鎮主要領導出面,以保護當地鄉鎮企業發展爲由,進行斡旋的。無人查礦方提供的圖紙資料與井下實際相符與否。無人查井下作業工人的安全培訓情況和安全資格與否。更無人查隱患的整改情況落實與否……

且不說背後是否存在利益及權錢交易的情況。但至少,國家安全監督監察就此止步。一種新的責任推諉形式應運而生:該查也查了,該處罰也處罰了,再出事也就只有你的責任了。

安全監督的責任止於何處?!

忽然,心中生出一種悲哀,讓我腦海中浮現血淋淋事故場景的同時,有了一個“事故的必然和必然的事故”的結論。

曾在一篇《煤礦企業雙流程層次安全管理責任體系》的論文中,在談到對各級監察機構的責任時作了這樣的敘述:“政府設立的監察機構對企業主體實施監察責任,各級監察部門因職能原因,僅對企業主體安全目標進行考覈……,對企業安全生產進行監察……,對現場安全隱患的落實難以實施有效監察。且各級安全監察部門也存在一定的安全監察責任落實到位與否的問題。”

煤礦安全監督的威脅,在於對責任的推諉,在於對利益的貪婪,在於對生命的冷漠。當失職,瀆職的名詞已不能約束安全監察人員的行爲時,煤礦安全監督的執法者便輪落爲犯罪的土壤,生命毀滅的墳場。

(三)

我始終如一地認爲,煤礦安全監督是人人自危的監督,是責任監督的監督,是現場落實的監督。

曾經理想地認爲,安全監督是一張安全大網,有了專職的安全監督,便有了生命的保障(安康)。

但一起起令人怵目的事故,還是讓人們對煤礦安全監督提出了質疑,煤礦安全監督需要太多的落實與執行:

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在企業的落實與執行。

煤礦企業安全管理制度需要在作業現場的落實與執行。

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需要在作業現場的落實與執行。

如此等等。

但,我們沒有也不可能投入更多的力量來實施每項法令、每項制度以及每項措施的現場監督。

有這麼一個真實的故事。

美國有個著名的植物園,裏面種植了各種珍奇名貴的花卉,每天都有大批遊客前來觀賞,但時有花卉不翼而飛的事故發生。

爲此,管理人員在植物園上方裝起了一塊告示牌:“凡檢舉偷竊花卉者獎金200美元”。打這以後,植物園再未發現過丟失花卉的現象。

有好奇的遊客問管理人員,爲何不寫成“凡偷竊花卉者罰款200美元”?

管理人員若有所思地答道,如果那樣寫的話,只能靠我們有限的幾個人去看管,而這樣寫,就可能充分調動遊客,使幾百上千甚至更多的人蔘與我們的管理。而且,還會讓動機不純的人產生一種“四處都有目光”的懼怕心理。

好一個“四處都有目光”!

但是,如果我們把“四處都有目光”改爲“人人都在參與安全監督”呢?

其實,煤礦井下現場,需要的是更多的“安全”目光。唯有如此,才能在黑漆漆的巷道中,讓“安全”目光如礦燈般照亮着礦工生命的安全通道。

當你違章作業時;當你發現別人違犯安全管理制度時;當你看到安全監督人員失職時,你的一句提醒、一種正確的行爲,一種因安全責任的驅使所進行的選擇,都會讓煤礦安全監督的大網結着更密,更實。

“好人態度害死人”。這是煤礦安全監督歷久彌真的準則。如果違反了這條原則,則必然將你我、他的頭頂上的安全大網撕開一個巨大的空洞。

“安全你我他,家庭幸福靠大家”。這是煤礦安全宣教的一句流行語。這裏不妨作一改動:“安全你我他,安全監督靠大家”。

正是因爲有了後一句,我們纔會有“第一句”。

(四)

魯迅有一句名言,哀其不幸,怒其不爭。

當安全監督失去效力,安全活動受到威脅的時候,你的漠然,麻木、無知、盲目、魯莽以及違章蠻幹的行爲,都物化爲魯迅筆下的人物。--缺乏自我監督,自我警醒的你正在走向生命的不幸。

人人自危,這是一種安全監督意識,更是安全自警意識。因爲這種意識,我們才能構建羣防羣治的安全監督大廈。

危,危險,事故的來臨。自危,自己可預見的危險,自己預見事故即將來臨。人人自危,每個人在每時做每事時,每個人在每刻看到每人做每事時,預見可能出現的危險所做出監督提醒的行爲。

這就是對煤礦安全監督人人自危意識的註釋。

別忘了,漠視別人生命的同時,你正在毀滅自己的明天和生命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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