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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班级量化细则(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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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班级量化细则 篇1

第一条:为加强班级建设,创设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形成健康向上的班级风貌。特制定本班级量化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对本班有效,所有班级成员都必须遵守。

第三条:自信、自立、励志、合作、竞争是本班的班级精神。

自信:自信是成功的前提,所有的同学都应该树立坚定的自信心。

自立:自立是成功的基础,每一个班级成员都要锻炼自己的独立生活能力,坚持自己的事情、自己要独立的完成。尽量的不依赖家长。

励志:要磨练自己的意志,形成良好的意志品质。

合作:班级是个大家庭,需要全体成员团结协作,要认识到集体的力量和团结的重要性。

竞争:树立竞争意识,在人格上、学习上、纪律上展开竞争,竞争必须是公平的、公正的。

一、奖分制度(每人底分100分。)

1、每次单元听写过关考试,满分者加5分,错一个加2分,错两个加1分。

2、平时试卷考试,前十名加5分。期中期末考试,前10名者加5分。新进入前十名的学生额外的奖励进步分2分。

3、单元过关考试前进一个档次加2分。

4、生字作业每次得到五星+的加1分。

5、小本作业每次得到五星+和优的加1分。

6、为班级赢得荣誉者加2分。

7、主动帮助他人学习,劳动者加2分。

8、主动举报他人不良行为者,经查属实的加2分。

9、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者加2---5分。

10、主动帮老师做事,关心同学者加1分。

11、作业在班级内前5名,以第5名开始依次加1、2、3、4、5分。

12、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如运动会、歌唱赛、书画赛及各科竞赛等,获各人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5、4、3分,获集体奖的加6分。

13、家长会参加的加2分。

14、一周之内,全勤的加1分,一周不失分的加1分,连续四周不失分的加3分,一个月内全勤的加3分。

15、认真劳动并出色完成任务的加2分。

16、主动向老师同学请教疑难问题的加1分。

17、主动参加活动加2分。

18、上课积极举手发言,被任课老师公开表扬的每次加1分。

19、每月一次的写字比赛,经评选前十名者每人加2分,进步者每人加1分。

20、课间操认真,口号响亮,加1分。

21、眼操认真加1分。

22、拾到废瓶子两个加1分。

23、预习完成好加1分。

24、桌面整洁加1分.。

25、装饰教室加1分。

26、捐书加1分。

27、每课生字过关者加1分。

二、罚分制度

学习

1、不按时完成作业的扣2分。

2、不按时完成作业,受老师批评的扣2分。

3、单元听写过关考试错十个以上的减4分

4、上课不认真听讲或老师点名批评扣2分。事后向同学和老师道歉。(说话的,回头,做小动作等)

5、上自习说话影响他人者,扣2分。经提醒一次还说话,让其表演一个文艺节目

6、课间即做好下堂课的准备,桌面上摆好有关的书本和学习用品;预备铃响立刻做好保持安静,违反者扣2分。

7、学习组长不认真负责学习的,扣1---2分,不服从管理者扣1分。

卫生(卫生承包另行加减分项目)

8、在教室内乱扔果皮,纸团,瓜子皮,饮料袋,随地吐痰者每人各扣1分。

9、讲桌整理不及时,黑板不及时擦或不干净,每次扣1分。

10、卫生工具摆放不整齐的扣1分。

11、垃圾筒不及时倒的扣1分。

12、课堂上和课间均不得想垃圾桶远距离扔垃圾,违反者责成其恢复原状并扣1分。

13、打扫卫生逃脱者,责其独自打扫3天,并扣3分。

其他

14、不按时到校,迟到一次扣1分。

15、骂人、打架、说脏话、给别人起绰者每人一次扣2分,两次以上扣5分。

16、路队站队每队最后一名扣1分。

17、眼操不认真,被监督员点名三次扣1分。

18、上课做姿不正扣0.5分。

19、家长会无故不参加者扣2分。

20、乱扔粉笔头扣1分,累计达5次以上者扣3分,并罚粉笔一盒。

21、课代表不认真负责扣3分。

22、放学路队提前解散者扣1分.

23、向楼下扔东西者扣2分。

24、课间操不认真做,说话,被体育委员查出者,为操场跑两圈,并扣2分。

25、升旗仪式不得说笑,违反者课下在国旗下肃立5分钟,并扣1分。

26、除周一早晨7:30到校外,其他时间必须在8:10分之前到校进班晨读,下午1:45/1:15之前到校,违反者扣1分。

27、不尊重老师扣1分。

28、带零食或到学校门口买零食者扣1分。

29、损坏书籍扣1分。

30、破坏公物扣1分。

每周班会公布前一周的加分扣分情况。加分扣分人员每周五放学前将量表交给负责班长,班长利用周末时间统计每个同学得分情况,周一班会上汇报,若是也上人员没有完成,那么负责量表的相关人员和班长没人扣2分。

本解释权归本班班主任所有。

本条例自公布,即日起实施。

另:每周扣分超过5分的同学,每人要有额外的任务,可从以下选择一项

1、表演一个节目(歌曲,舞蹈/、讲故事等。)

2、读书谈感受(班主任指定书目)

五年级班级量化细则 篇2

(一)扣分标准

第一章 作业

1. 迟交、忘带、漏写、记错作业,作业质量不好,一次扣分2;未完成一次扣4分。

2. 作业未做完,留下补做完,扣1分,并说明为什么没做作业。

3. 抄袭作业 ,考试时作弊,视情节严重扣5—20分;

4.作业在老师讲解后,订正有错的,扣2分。

第二章 纪律

4. 到校时间:早7:45,午1:40/2:10(夏令);不无故(或无正当理由) 旷课、缺席、早退、迟到,其中迟到扣1分(含早读、课间操、午间阅读、班级活动等);

5. 上课不认真听讲,睡觉、吃东西、传纸条、交头接耳、嬉笑打闹、擅自换座位、离座且不服从班主任、科任老师、班干部管理,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等扣2分;

6. 早读、两操、路队随便说话,负责人连续提醒个人两次不听者扣2分;

7. 带食物或饮料进入教室,扣2分,并罚抄课文一次。

8. 未向班主任请假,私自出校,扣2分。

第三章 劳动、卫生

值日生必须做到:

(1) 地面一日二扫,二倒垃圾。(2)下课要及时擦黑板,放学用湿布擦。

1. 不听从劳动委员、值日组长的分工,扣2分;

2. 班级、责任区劳动时自由散漫,完成任务差,值日生扣1分;

3. 检查时,没有打扫,扣2分。

4. 检查时,正在打扫,扣1分。

5. 拖把、扫帚、灰斗等卫生用具摆放不整齐,扣当天值日生1分、组长2分。

6. 值日迟到,或马虎应付,扣2分,并单独罚扫一天;逃值日者,扣5分,并罚扫一周

7. 随意扔废纸及其它垃圾(垃圾不入桶),扣2分;

8. 座位底下有垃圾,查出责任人,扣责任人2分,查不出则扣座位人2分。

9. 座椅没有及时归位扣1分。

第四章 公物保护、环境卫生、节约

1. 损坏班级、学校公物,扣3分,双倍赔偿;情况严重者,扣5—10分;

2. 在班级外的其它场所乱扔垃圾,从室内向外乱扔杂物,扣3分;

第五章 学校活动

1. 早锻炼、学校、班级各类活动迟到者扣2分。

2.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锻炼(早锻炼、课间操、眼保健操等),扣1分;

3. 做操不到位或不做,做操时交头接耳、说话、起哄扣1分。

4. 升旗仪式讲话、态度不端正、出队列的,扣2分;

第六章 个人素质、修养

1. 接教师话茬、起哄,对老师没有礼貌,扣2分;

2. 辱骂、嘲笑、讽刺、挖苦、欺负同学,无礼取闹、顶撞他人,扣3分;

3. 班干部带头违反班级纪律,扣6分;

4. 公共场所乱喊乱叫、起哄,每次扣5分。

5. 私拿他人物品每次扣3分。

6. 在同学之中搬弄是非,造成同学之间不团结者扣3分;

7. 说脏话、粗话,或叫侮辱性绰号的,引起同学反感的,一次扣5分;

8. 做危险动作,影响自身及同学安全的,扣5分;

9. 打架、骂人、以大欺小、以强凌弱、肆意闹事、偷窃,扣5分;

10. 进出游戏房、网吧、舞厅、酒吧等禁止学生入内的地方,扣10分;

(二)加分标准

1.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如运动会、歌唱赛、书画赛及各科竞赛等,参与者加2分,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0、5、3分。体育委员或文艺委员再加2分。参加班级组织的活动,获一、二、三名的分别加5、3、2分;

2. 单元卷成绩达卷面分数90%、80%、70%以上者,分别加5、3、1分。 得第一名者,每次进步5分以上者,另加5分;2—5名,另加4分;得满分者,进步》=10分者,另加10分;听写100分、小测得优者加3分。

3. 连续一周无迟到早退、缺勤积分加2分。每月无迟到、早退、旷课、请假情况者(特殊情况例外),加5分,学期全勤者,再加10分;

4. 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一大周内没有任何违纪行为(未被扣分)者加5分,连续一个月未被扣分者再加 10分,连续一学期未被扣分者再加20分;

5. 拾金不昧者加2分,拾到价值大的物品可加5-10分。

6. 连续一月无拖欠作业,无课堂违纪现象积分加5分;整个小组都能做到的,每个组员加10分。

7. 知错能改,表现较前周有较大改善者加5分。

8. 受到学校通报表扬者,加5分,被教师表扬者,每次加2分。

9. 协调班级同学间矛盾者,每次加2分。

10. 卫生总分全校得奖周值日生加3分;集体劳动(含大扫除)表现突出者,每人加2分。

一月个人累积积分前十名的给予一定奖励。期中、期末总结一次,小组评比第一名小组给予奖励,最后一名给予相应惩罚。

1周评比1次,每周每人赠送20积分。一周满35分者,得一颗星。

一周累计积分少于15分以下的,罚值日三天,罚抄班级管理制度1遍;一周累计积分少于10分,写500字书面体会,并罚值日一周,罚抄班级管理制度2遍;一周累计积分少于3分,由本人写出1000字深刻检讨!通知家长,罚抄班级管理制度3遍,并通报家长。

五年级班级量化细则 篇3

为督促本班学生严守校纪班规,培养学生良好的言行习惯,促进我班良好的学风和班风的形成,特制订本细则:

一、出勤:

1、迟到一次扣1分、早退1次扣1分,无故旷课每节次扣5分。

2、考勤包括:上课、集会、两操等。

二、学习:

(一)课前准备。

1、晨读铃声响后,应立即安静地到自己的位置上坐好,开始晨读,禁止一切与晨读无关的活动。

2、上课铃响后快速回到教室,安静地到自己位置上坐好,预习、复习课文,等待老师来上课。

3、下课铃声响后,先准备好下节课需要的学习用品并按规定整齐地摆放在课桌上,再自由活动。

4、学习委员应及时提醒同学按要求坐好,对屡教不改者,每人次扣2分。

(二)作业:包括课堂作业和家庭作业。

1、迟交、忘带、漏写、记错作业,扣2分;

2、作业未做,到校后班级补作业,扣3分;

3、作业质量不合格,扣2分;

4、作业重写,抄作业,扣5分;

5、作业马虎了草而重写的,作业不及时更正的,扣3分。

6、作业得A的每次加2分,A+的加3分

7、上课不带书或相关资料、练习册、文具等,扣1分。

8、课堂上坐姿,书写姿势不合要求者每次扣1分。

9、上室外课教室课桌上不能有任何书本,违者每次扣1分。

10、在课堂上受到任课老师的批评,每次扣3分。

11、扰乱课堂纪律、做与本课无关的事、随便走动和随便调位等,每项、每人次扣5分。

三、劳动与卫生:

1、值日生要认真做好区域卫生,对不认真做或做得不合格者一次扣2分。

2、值日生要在早上7:40前到达卫生区,十分钟内打扫完毕,迟到早退者一次扣2分。

3、随地扔垃圾或把垃圾扔在垃圾桶外,扣1分。

4、下课后离开座位前没有把凳子放入桌子下面的,扣1分。

5、班主任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一片纸屑,有关责任人扣2分。

6、教室内外、卫生区卫生每日不定时检查,对未按时打扫者扣2分。

卫生检查标准:

A、教室卫生:

1、课桌、凳子摆放不整齐扣1分。

2、在桌凳上乱涂乱画乱刻,桌面不清洁扣1分。

3、课桌周围明显有垃圾者扣1分/次。课桌里特别脏乱者扣1分/次。

4、地面有纸屑,墨迹等扣1分。

5、卫生工具摆放不整齐,垃圾桶没有清理扣1分。

6、讲台、黑板、讲桌有灰尘扣1分。

7、门窗、栏杆、瓷砖墙面不干净相关责任人扣1分。

8、教室外走廊有纸屑、杂物相关责任人扣1分。

B、卫生区卫生:

1、卫生区卫生要求全天候保洁,卫生区地面脏,有纸屑、杂物,全组扣1分。

2、卫生区每日7:40定时清理1次,其它时段不定时保洁。清理不及时、不彻底,全组每人各扣1分。

3、当天卫生打扫快速、彻底,全天维持良好,全组加1分。

C、个人卫生:

1、经常修剪指甲,清洗双手,清理头发,换洗衣服,特别不整洁的每人次扣2分。

2、在班级举行的个人卫生突击检查中个人卫生不合要求的给予扣3分。

四、文明与纪律:

1、升国旗奏国歌要肃立,集会不随意走动、说话、吵闹,违反者每人次扣1分。

2、讲究言行文明礼貌,不打架骂人、不说脏话、不惹事生非,违反者每人次扣5分。

3、课间未经老师允许随意进入教师办公室或在办公室外打闹喧哗,每次扣1分。

2、在教室及走廊等地追逐打闹,或爬窗台等其他有潜在危险的动作,每人次扣2分;

5、爱护花草树木,节约水电、纸张,对破坏绿化、浪费资源者每人次扣1分。

6、上下楼楼梯追逐、拥挤,每次扣1分。

7、在校期间携带大量零食或危险物品,收缴并扣2分。

8、在校活动期间不听本班或外班老师教育者。每人次扣3分。

9、禁止到小卖部买零食和玩具,或将玩具零食带入学校。违者扣5分。

10、严禁私自带危险物品到校,如剪刀、水果刀、打火机、电灯等,违者扣5分。

11、损坏学校公物(刻划桌子,破坏黑板报)者,每人次减5分;

12、不服从班干部的合理安排一次扣5分;因个人因素导致班级受到学校、学部通报批评的个人。一次扣10分。

13、打架、盗窃、严重损害公物及他人财物、严重伤害他人及其它违法行为的,或受到学校、学部处分的,每人次减扣10--20分

五、体育课、出操、集队、集合、升国旗、眼保健操等:

1、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或活动迟到、不认真者,每人次扣1分。

2、体育课集合迟到或者影响老师正常上课的每人次扣3分。

3、集队、集合,做操要做到快静齐,听从指挥,否则每人次扣1分,多次可以累加;

4、做眼保健操要认真规范,不做或者不认真者每人次扣2分。

六、班干部尽责:

1、班干部负责完成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未完成者减1~5分,完成任务者较好的加1~5分,各班干部由常务班长负责。

2、班长要监督各位班委及小组长工作,对班干部工作适当提醒,并监督完成。

3、班长一周内尽责,加2分;班长未尽责时,每次减1分。

七、表扬、好人好事及其他个人加分:

1、个人品学积分基础分为100分,每周统计得95分及以上的同学得星星一颗;每月统计各个周平均分在95分及以上的同学再得星星一颗;期末时对得星星最多的前十名同学进行奖励。

2、个人荣誉、获奖:学校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市、省、国家级分别在校级基础上乘以2、3、4倍。

3、一周内个人行为表现好(不含班干职责),无个人原因减分,未受到老师批评,每人次加2分;

4、好人好事受学校表扬者,对班级荣誉确有贡献者,每人次加10分;

5、课堂上受到老师的表扬加2分。

6、在家里主动帮父母干家务,由父母签字证实后加1分。

说明:

1、本细则仅适合本班使用。如与学校规定不一致,最后按学校规定处理。

2、各项工作的计分均由专门负责的班干部负责,班干部及组长应自备一本专用的记录本记录一学期的相关成员得分情况(包括时间、人物、事件等),各相关负责人将每天记分情况汇总。加分情况由正职班长负责掌握。每周二班会前统计总分并公布。

3、学生对当天(或一周)记分情况有异议可提出申诉,第一仲裁班长负责,班主任担当第二仲裁。

4、学校通报表扬或批评加分扣分者在班内加倍。

5、由班主任负责将每周量化成绩及管理情况做班级通报。

6、本班量化成绩将作为期中、期末学生考评(如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进步奖、撰写学生评语)的一个重要依据。

7、本细则由各负责人具体执行,由值日人员、班主任监督执行。

8、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五年级班级量化细则 篇4

一、班训:

我和好习惯交朋友。

二、班级培养目标:

健康自信有朝气;个性鲜明有灵气;勇于探索有胆气;乐于创新有才气;敢于表现有勇气;善于交往有慧气。

三、班级基本情况:

我班大多数学生积极要求上进,思想活跃,具备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并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开展的各项活动,表现出了独立思考和较为主动的参与意识,具有了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学习责任。同学间懂得如何与同学友好相处,懂得如何帮助他人,如何交朋友,如何尊重他人,孝敬父母。本班还有一批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的小干部。但还有个别学生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都比较差,对学习目的不明确,作为班主任要多了解这些学生的思想状况,与他们多沟通,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习惯。

四、创建目标:

加强我班学生德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思想道德修养,规范学生行为,力争使我班学生做到行为文明、语言文明、仪表文明、安全文明,推动班级文化建设。

五、创建主题:

(一)“环境文明”:

要求学生爱护校园环境,不乱扔垃圾,对教室、卫生区进行彻底打扫,尤其卫生死角,并做好保洁工作。

(二)“语言文明”:

以班级开展以语言文明为主题的各项活动,引导学生使用文明语言,做到不说粗话、脏话,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

(三)“仪表文明”:

要求学生要养成良好的仪表习惯,在校园内穿戴整齐整洁、得体大方。

(四)“行为文明”:

通过各种活动教育和引导学生遵守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贴乱画、不损坏公共设施、不打架、不浪费、不团结同学,尊敬师长。

(五)“安全文明”:

引导和教育学生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到

⑴消防安全:不玩火,爱护消防设施;

⑵交通安全:不违反交通规则,上下楼梯不打闹;

⑶活动安全:课下,要求学生进行有意义的课间活动,杜绝玩危险游戏。

五年级班级量化细则 篇5

1、财会部经理

1)、向企业领导人负责,组织公司的财会管理工作,当好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参谋;

2)、每月、每季审核各种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写出财务会计分析报表,送企业法人审阅;

3)、检查、监督物业管理各项费用的及时收缴,保证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

4)、审核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杜绝浪费;

5)、合理有效地经营管理好企业的金融资产,为企业创造利润;

6)、根据物业管理行业的具体特点、依据财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文件,制定财会管理具体制度和操作程序;

7)、组织拟定物业管理各项费用标准的预算方案,送企业领导、业主委员会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核、修定;

8)、研究熟悉和实施相关的工商、财会及税务、物价等管理制度,运用法律、行政处分和经济手段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主管会计

1)、向部门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好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日做好各种会计凭证和账务处理工作;

3)、每月、每季按时做好各种会计报表,定期向业主委员会公布管理收缴及使用情况;

4)、负责检查、审核各经营管理部门及下属机构的收支账目,向企业领导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5)、检查银行、库存现金和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按照物业管理的行业特点和需要,分类计账;完成企业领导交办的财会工作。

3、出纳

1)、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财务管理制度;

2)、管理好公司的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的存取,保管现金、有价证券、银行支票等;

3)、及时追收企业各种应收款项,保护企业和业主利益不受损失;

4)、编制有关现金收付记账凭证、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的工作;

5)、及时办理各项转账、现金支票,按月将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并交会计作账。

4、统计员(电脑员

1)、及时统计、存储各种费用收付资料,供主管会计参考;

2)、维护好电脑设备,保管好所有资料,对变动资料数据应及时修改并存储;

3)、及时输入打印收费通知单,保证费用的按时收缴。

5、收费员

物业管理企业所辖区业主(住户)较多时,可专门在各管理处配备收款员,其职责是:

1)、负责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的通知和收缴;

2)、对缴费情况随时进行统计,及时追讨欠缴费用;

3)、承接与物业管理相关的经营服务收费,为业主办理各项公用事业费的缴付;

4)、和业主(使用人)交朋友,争取他们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协助搞好“窗口”服务;

5)、完成企业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年级班级量化细则 篇6

为促进学生收集信息、传播信息能力的发展,促进班级文化氛围的建设,充分发挥黑板报阵地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同时提高学生书写粉笔字和出板报的技能,学校将组织开展班级黑板报评比系列活动。

评比期限:每月一查,每学期一评,要求在月底出好,下月初检查。

主题:结合节日和学校教育实际,各班自定主题。

评比标准:版面设计是否合理美观;书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健康向上;是否学生自主完成黑板报。(评比细则附后)。

评比小组:

评比办法:

1、届时有评比小组全体成员到各班进行逐一检查板报质量。

2、把每期板报检查的量化值累加,根据(照片)资料综合情况总评。

3、以年级为单位,设金奖、银奖、铜奖。

五年级班级量化细则 篇7

初春三月,我们又迎来了学雷锋活动月。雷锋二字,已成为人们心目中热心公益、乐于助人、扶贫济困、见义勇为、善待他人、奉献社会的代名词。我们积极响应团市委的号召,开展学雷锋活动。学习雷锋不仅仅是做好人好事,我们更要把这种精神贯穿于学习、工作、生活中。

一是要学习雷锋“坚决听党的话,一辈子跟党走”的坚定信念,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雷锋把党比作“母亲”,把社会主义比作“命根子”,自觉“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人类最壮丽的共产主义事业”,“对同志像春天般的温暖”,对反对党和破坏社会主义的敌人“像冬天一样残酷无情”。弘扬雷锋精神,我们就要首先学习雷锋忠于社会主义事业的鲜明立场,不断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建立起坚固的精神支柱,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这样,才能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中保持正确的方向,永远与党同心同德。

二是要学习雷锋“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的宝贵品质,自觉发扬大公无私,乐于奉献的精神。雷锋用全部生命实践党的宗旨,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光辉典范。我们每个同志都应像雷锋那样,树立革命的人生观,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为人民利益舍得一切,自觉发扬奉献精神,更应“先天下之忧而忧”,自觉为人民的长远利益,牺牲一点眼前利益,为社会的总体利益,牺牲一点局部利益;为集体利益,牺牲一点个人利益。

三是学习雷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革命精神,甘当四化建设的“螺丝钉”。雷锋一生中,当过农民、公务员、工人、战士,挖过矿石,开过推土机,扛枪站岗,学过汽车驾驶,真正像颗螺丝钉,党把他拧在哪里,就在哪里闪闪发光。在当今社会这种“螺丝钉”精神不可少。我们学习雷锋,一定要在平凡的本职岗位上,奋发拼搏,尽职尽责,勤恳扎实,积极进取。

雷锋精神已经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一种最有影响的精神力量我将继续把学雷锋活动进行下去,彻底消除形式主义,为社会奉献一份力量。

五年级班级量化细则 篇8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了更客观地做好本次活动的的评分工作,特制本标准。

一、每个节目满分100分。其中表演状态20分;节目内容取材20分;表演艺术水平20分;节目背景设计10分;节目时间控制10分;节目整体感觉2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二、细则:

1、表演状态(20分):演出服装、化妆到位5分,表演者动作恰当得体5分,表情自然大方5分;整体状态控制较佳5分。

2、节目内容取材(20分):创意新颖5分,自然健康5分,能展现当代中学生的精神风貌10分。

3、表演艺术水平(20分):朗诵、相声、话剧、小品等节目,表演者:吐字清晰5分;语言流畅5分;整体水平感觉10分。歌曲演唱者:声调准确5分,音量控制适中5分;整体水平感觉10分。

4、节目背景设计(10分):以背景音乐的选取与节目内容的整体搭配为主。

5、节目时间控制(10分):整体时间要求3------10分钟;不够3分为太短,超过15分为太长。节目时间太短或太长应酌情扣分。

6、节目整体感觉(20分):此项在以上各项评分的基础上进行评分。以上各项整体结构合理,整体布局较佳者酌情给分。

宝鸡园丁中学

20xx年11月20日

五年级班级量化细则 篇9

第一章 总则

为了有计划地组织公司员工参加培训,不断地增长员工的工作知识和技能,满足公司可持续经营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制定培训的原则在于结合公司业务发展与组织能力提升的需要,全员参与,重点提高,讲究实效,推动学习型组织的建立。

第二章 培训机构的职责

第一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的培训管理职责

一、公司培训制度的制订;

二、公司年、月度培训计划的制订;

三、公司共性培训课程的教材选编与培训实施;

四、培训评估及其改善对策的制订;

五、外部培训讲师的联系聘请管理;

六、对各部门培训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七、本制度规定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审批培训事项的审核审批;

八、新员工上岗前培训和岗位基本知识培训的组织实施;

第二条 各部门培训管理职责

一、本部门培训计划的制订及实施;

二、协助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实施公共课程培训;

三、本部门员工的上岗前和在岗培训的计划编制、教材选编与培训实施

第三章 培 训 类 别

第三条 按组织实施机构的不同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两大类;按培训内容大致不同分为员工知识培训、员工技能培训和员工态度培训三大类;按培训对象和培训目的的不同分为新员工入职培训、企业文化培训、安全意识培训、质量意识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管理技能培训六大类。

一、内部培训

本制度所称内部培训是指由公司内部组织的包括技能竞赛、野外训练、员工上课等方式的培训活动;

二、外部培训

本制度所称外部培训是指公司通过外部聘请的具有专业培训资格的培训师通过面授、录音、光盘等方式进行的培训活动。

三、员工知识的培训

通过培训,使员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让员工了解公司经营基本情况,如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经营方针、经营状况、规章制度等,便于员工参与公司活动,增强员工的自信心。

四、员工技能的培训

通过培训,使员工掌握完成本职工作所必备的技能,如操作技能、管理能力、处理人员关系的技能等,与此同时培养、开发员工的潜能。

五、员工态度的培训

通过培训,建立起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培训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培训员工应具备的精神准备和态度。

六、新员工入职培训

新员工入职培训的目的在于使新员工迅速了解、融入工作环境,知晓在本单位最基本的工作行为准则,该做什么,怎么做,如何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明白自己犯了什么错,该如何处理。

1、 新员工的入职培训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以及其所在的部门完成:

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的培训内容包括:企业发展史、目前企业的基本情况,公司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等,主要教材为《员工手册》

由部门负责的培训内容包括:岗位技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车间工艺流程等。

七、企业文化培训

1、目的使员工了解企业文化,提高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

2、培训内容应该包括雅堂之家的发展史,组织架构、基本管理制度、经营项目与品牌,公司文化活动,员工发展通道等。

3、该部分的培训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并进行培训

第五章 培训计划的种类

第四条 培训计划按制订实施单位、计划期间、主要内容的不同分为以下四种:

一、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二、公司月度培训计划

三、部门年度培训计划

四、部门月度培训计划

第五条 公司培训计划的编制审批备案流程

一、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编制审批备案流程:

1、公司各部门填报《年度培训计划》

2、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拟编《年度培训计划》

3、公司负责人审核

4、总经理批准

5、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

二、公司月度培训计划编制审批备案流程:

1、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依据《年度培训计划》拟编《月度培训计划》

2、公司负责人批准

3、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

第六章 培训计划的编制规范

第六条 内容完整

各部门或各车间的年、月度培训计划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下发的通知或计划模板进行编制。培训计划的内容应包括:培训项目、培训对象、培训方式、培训时间、授课人、课时

第七条 上报按时

1、每年的12月10前必须向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上报来年的培训计划;

2、月度培训计划在计划月度始日前3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

3、当培训计划发生变动时,应至少提前3天到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

4、当培训完成后,必须在一周内向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递交培训记录表;

第八条 制定培训计划的原则

1、必须符合部门业务发展需求

2、必须符合员工发展需要

3、应针对特殊工种、新入职人员制定专门的培训计划

4、满足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对人力资源的需求。

5、月度培训计划是实施年度计划的具体安排。

第七章 培训评估管理

第九条 培训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培训收益评估:评估培训目的的实现情况,调查受训员工学得怎样。

二、培训效果评估:评估内部培训责任人和外聘培训讲师的培训能力与水平,调查培训责任人、外聘培训讲师教得怎样。

三、培训组织评估,评估培训内容课题是否适合公司发展要求,是否受员工的欢迎,调查培训组织责任者培训计划安排做得怎样。

第十条 培训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式有闭卷考试、课堂作业、现场提问、评估表等方式进行,通过培训评估表的方法是本公司培训评估的主要常用办法,是通过员工填写集培训收益评估、培训效果评估和培训组织评估于一卷的《培训评估表》来进行评估的。

二、考试考核主要用于评估培训的收益。

第十一条 培训评估的实施

一、每次公司内部培训课程结束后都必须进行培训评估。

二、培训评估,应根据培训对象和内容不同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1、培训收益评估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⑴培训内容为企业文化,规章制度,专业理论知识等的培训评估可以采用闭卷考试的方法,在培训课程讲课结束后,即时进行,由培训组织责任人实施。

⑵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为目的的培训,培训评估可以采用做课堂作业,在培训课程讲课结束后即时进行,由培训讲师出题,培训组织责任人制发试卷,组织实施;也可以由学员在培训结束后撰写培训小结。 ⑶以提高岗位操作技能为目的的培训,培训评估可以采用现场提问,现场操作的方法,在培训计划中作出评估安排。

⑷.培训效果评估,可以采用由学员填写培训评估表的方法,在每次培训课程讲课结束后即时进行,由培训组织责任人实施。

⑸培训组织评估,可以采用培训效果的评估方法,可与培训效果同时进行。

三、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将在培训部门完成培训后三天内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培训评估完成后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门备案。

第八章 培训纪律

第十二条 培训组织纪律

一、培训组织责任人应在开课前做好培训教材、教具、器材等的准备工作。

二、员工应在开课前到达培训地点,并签到后找到自己的受训位置。

第十三条 课堂纪律

培训责任人、员工在课间应关闭手机铃声,不准在讲课时间说电话,有妨碍他人听课的行为。 第十四条 考勤纪律

准时参加培训签到,因特殊情况需缺课的,应按考勤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必须补课的应按培训计划要求办理。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九章 其它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车间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所有

五年级班级量化细则 篇10

一、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从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素质、工作表现和教学成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录在案,作为评优和实施工资奖惩的依据。

二、工作机制

1、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任淑芝

成员:董秉权 吴庆芬 郝玲珑

2、细化考核项目及权重

考核项目:业务考核、师德考核、工作活动考核、出勤考核、安全考核、教学成绩考核六大项。

3、考核标准及程序

以《西翟庄幼儿园教师考核细则》为主要依据,日常考核由分管领导根据每学期的常规工作和重点工作在每学期初自已制定考核标准,按月对教师进行评估打分,学期末汇总。

学期末考核领导小组集中评价,按考核成绩分层排序。

考核与评估相结合,日常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个人自评与园内评估相结合,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真实性。

三、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幼儿园的考核评估,通过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奖励

⒈凡改进工作效果很好、成绩显着者可获得专项奖(如保健工作成绩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绩、幼儿膳食品种多样、创编教材或制作教具成绩显着、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成绩突出等);

2、凡在县以上发表的优秀论文(经验总结)或指导的节目可获得个人奖。

3、能为西翟庄幼儿园争得荣誉,如在"六一"活动或其他比赛中做出成绩的重奖。

惩罚:

⒈不服从工作需要,不服从组织分配,体罚、变相体罚或虐待幼儿, 工作失职,出了责任事故或差错(如幼儿走失、骨折、食物中毒、消毒不严格等),根据具体情况,扣除当月奖金或部分工资;

2.工作擅离职守, 干私活或无故旷工一天以上扣除当月奖金;

3.闹无原则纠纷、讲粗言烂语、造谣中伤、破坏团结等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制裁;

4.凡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和本园师德要求,因自己的言行影响集体荣誉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惩罚,直至解聘。

四、各项考核细则

(一)师德考核制度(10分)

1、遵纪守法、洁身自好

(1)受到园纪处分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2)因违法而受到治安拘留或处以罚款者。师德一票否决。

2、廉洁从教、认真执行幼儿园办公制度

(1)不准在园外乱办班收费,不准违规在外兼职代课、有偿家教。

(2)不准利用职权之便谋取私利,不准向家长索取和变相索取钱物。

(3)不准乱窜办公室,教师带班期间不准开手机或会客、办私事、擅自离岗,全园教职工不准在教室接打电话。

3、爱岗敬业、热爱学生

(1)热情接待幼儿,耐心教导幼儿,未经允许不准将幼儿赶出教室,或不满足幼儿的合理要求,发现幼儿有错误要及时制止和教育。

(2)不讽刺、挖苦幼儿。

(3)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4、遵章守纪、坚守岗位,认真钻研业务

(1)不准无故不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学习、会议、劳动和其它各项活动。

(2)组织上分配的工作任务不准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

5、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谦虚诚实、言行一致、襟怀坦荡、光明磊落

(1)与同事之间要团结,不准在教师中间散布别人坏话、散布谣言影响同事关系。

(2)语言要规范健康,不向同事攻击吵架;不散布不利于幼儿园发展的言行或有损幼儿园声誉行为。

(3)不准到领导办公室吵架。

6、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精心塑造教师形象,为人师表

(1)上班期间不准留长指甲,带班教师和保育员不准戴戒指、耳环,不准披头发,带班教师不准穿高跟鞋。

(2)不准训斥指责家长或同家长吵架。

(3)上班期间不准喝酒失态,行为举止要文明。

(4)不参加封建迷信或非正常活动。

(5)遵守职业道德基本要求和规范。

(6)有家长或社会反映有悖师德者,一经查实视情节酌情处理。

(二)业务考核制度〔30分〕

1、由主管领导分别对前勤教师、保育员、后勤教师进行学期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年9月至12月,3月至6月。

2、考核细则由主管领导制定并实施。

3、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全面考核成绩重要组成部分,做为评选园优依据之一。

4、连续四个学期业务考核不到15分的教师待岗学习。

(三)教师考勤制度(5分)

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幼儿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如有违纪现象,进行扣分、罚款处理。

(四)各项活动考核制度

各项活动考核制度(20分)

为了调动和激发教师参与组织活动的积极性,提高教师组织活动的能力,由主管领导将每学期活动次数累计,根据教师组织参加活动的态度、积极性、活动效果综合评分。

(五)安全工作考核制度(5分)

(六)教学成绩考核(30分)

五年级班级量化细则 篇11

抓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重在落实。为了切实落实我园的安全责任制,健全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保证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了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一、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我园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以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以各教研组长、保育成员、门卫为组员的幼儿园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园安全工作检查,确保我园的安全工作做好。

二、职责明确,切实做好安全检查记录(一)、校园安全检查1、校园安全检查负责人为值周行政,(具体见每学期的值周行政安排表)。

2、值周行政每天上午8时前对校园内的安全设施以及校舍进行一次检查,把检查情况填入值周行政安排表。

3、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全责任人并协助尽快解决问题。

4、主管安全行政每周对校园安全进行一次抽查,对抽查情况作记录。

(二)、班级、办公室安全检查1、各班主任老师负责每天检查班级的安全情况(电源插座;剪刀等尖、硬物体的使用情况;环境安全隐患等)。

2、保育员负责检查班级的卫生、午睡室的安全卫生。

3、各办公室负责人定期检查办公区域的安全情况,有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三)、门卫安全检查1、幼儿园门卫松江新城社区四保公益服务社提供,安排四人24小时值班。

2、幼儿园门卫严格按照要求对外来人员进行来访登记,严禁外来车辆放入园内。

3、幼儿园来园、离园时段,做好大门口幼儿家长接送车辆的引导,防止因拥挤而造成意外伤害。

4、门卫每天对检查的情况记入《安全检查表》中,并签名,幼儿园行政对检查情况不定时的抽查。

(四)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1、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由保健老师、营养员负责。

2、保健老师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情况严重要及时上报园值班行政。

3、保健老师、营养员严格把好食品的进货关,每天食品要留样,以待抽查。

三、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安全检查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全园性的安全普查,同时有园分管领导等作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立刻解决。

四、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各负责人对自己所负责范围的安全工作定期向园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发动全园每位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关心幼儿园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汇报。

五、开发家长资源,接受各方监督检查是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各负责人不得弄虚作假,要如实汇报工作,接受领导的检查。同时发动家长资源,关心幼儿园,监督幼儿园的卫生安全工作。

五年级班级量化细则 篇12

一、常规管理总分:(100分)

1.卫生(50分) 2. 路队(15分) 3. 三操(10分)

4. 安全(15分) 5. 其他(10分)上交材料、班级文化、集体活动、班队会等

二、考核内容

(一)卫生考核(50分,扣完为止)

1.教室、清洁区、走廊无果皮、纸屑、瓜子壳、痰迹、无乱涂乱画乱刻。教室门框、窗框、窗台、后阳台、饮水机、讲台、玻璃、天花板、瓷砖、阳台及栏杆无灰尘、蜘蛛网。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洒扫工具入柜。不随地乱倒垃圾。不在校园内拍卡、玩纸飞机及各种带有安全隐患的玩具等。不随意践踏花园,不破坏花草树木。 以上一处不合格扣1分

2.乱倒垃圾、乱丢乱弃、吃零食发现一次扣5分。

3.早、中、晚卫生打扫及时(早上早读课之前,中午预备前,下午放学后半小时之内)。未及时打扫一次扣5分。

(二)路队

1.各班按指定地点(花园以南、操场上)站队,(一年级除外)。每班分东、西站队,举好路队牌,在校园内按顺序出校门。路队整齐,不打闹、不讲话,不在校门口下队。(以上一处不合格扣1分)

2. 早、晚放学由班主任老师护送出校门,班主任未送队扣5分。

(三)课间操

1.课间操一律在教室门前集好队,由班主任带下楼,不打闹、讲话,集队不拖拉。做操时教室不得留学生补课、做作业(生病的学生除外),发现一人次扣1分。(以上一处不合格扣1分)

2.班主任未跟班每次扣5分。无故全班未做操扣5分。

3.无课间操的班级,班主任应把学生有序组织在教室内,学生随意出教室或教室内无老师一次扣5分。

4.周二、周五要利用好早操、课间操时间上好晨会课,一次未上扣1分。

(四)安全

1.课间不追打皮闹、做危险游戏,严禁攀爬墙头、花园、篮球架、窗台、阳台。不携带管制道具、棍棒、烟花爆竹、打火机、红外线、发令枪等危险品、易燃易爆品进入校园。(以上发现一人次扣5分)

2.清校后(清校时间为放学铃响后20分钟)不在学校逗留。(发现一人次扣1分)

3.不打架,不骂人,不说脏话。(发现一人次扣1分)

4.校园内发生安全事故的,发现一次扣5分,造成恶劣影响的当月班集体考核不参评。

(五)其他

1.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每班扣5分;

2.升旗、集会等活动集队差、纪律不好,未穿校服,每人次扣1分;

3.认真组织晨会、班队会,一次不上扣1分;

4.按时上交材料,一次未交扣1分;

5.学校布置任务未完成,如黑板报、班级文化布置,一次扣5分。

6.每周一、三、五穿校服,5人以上每人次扣0.1分。

三、加分细则

1.班主任手册、素质报告书学期评比获优秀的在学期末年度考核积分中加1分;

2.凡政教处举行的各种活动,如:广播操比赛、班级文化布置等团体活动,按积分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在当月文明班级考核中加3、2、1分。

3.对市、县举行班队会等公开教学活动或任务的,参照教师年度考核细则“公开教学”一项加分。

四、几点说明

1.班主任考核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班级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年终不予评优、评先(任课老师课堂教学安全事故,与班主任无关);

2.文明班级评比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每月从高分到低分,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获得一等奖的班级为当月的“优秀班集体”;

3.教干每天晚放学后的值班检查纳入当月的文明班级考核。

4.每学期按总分从高到低分别上报市、县、校优秀班主任(辅导员)。

五年级班级量化细则 篇13

一、考核目的及原则

1、促进组织建设。党小组是我村党支部的最基层活动单位,是我村党建工作的基础,对党小组工作进行考核,是为了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从而促进全村党建工作的建设。

2、实现党小组管理规范化。对党小组实行定期考核,在于促进各党小组党员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的提高,以克服工作中的随意性和空白点,克服执行制度不严格、组织活动不正常等现象。

3、全面、客观考核党小组活动。考核应全面评价党小组职责发挥和活动组织情况,根据各党小组的特点,区别对待,有所侧重,按党小组设置情况、分布情况,党员组成情况,考核党小组在服务群众、思想政治教育、对党员常管理、帮扶活动开展等方面的工作。

4、定性、定量相结合。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确定支部总体工作状态的基础上,对各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最终通过讨论研究,综合评定支部工作。

二、考核办法

1、基层党小组考核工作在村党支部领导下进行,由盛美丽支委具体负责相关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并与民主评议党员、“创先争优”等活动结合起来。

2、考核组成人员。考核人员由村党支部、各党小组组长和相关人员组成。

3、考核时间。原则上为每年年底进行。

4、考核程序:

①自查自评:各党小组进行自查自评,即对照考核标准所列的内容逐条检查,认真总结支部党建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并自己评定分数;

②互查互评: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党委工作部组织各党小组进行交互检查,评定分数;

③考核评定:根据自查、互查情况,考核组到各党小组进行检查考核,听取各党小组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并通过查阅资料、走访、民主测评、征求意见等方法检查支部工作,按照考核标准所列内容具体量化打分,得分按百分制计,扣加分项在总分中扣加。凡是分数在90分以上的为A类党小组;分数在75分至89分的为B类党小组;分数在60分至74分的为C类党小组;分数在60分以下的为D类党小组。考核组按给各支部评定的分数排定座次和分类,并将材料报村党支部备案,作为评选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务干部的主要依据。最后,根据上报材料,审议评定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

三、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一)组织建设(22分);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每年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不少于一次,重要问题坚持支委会集体研究决定(5分);

2、党小组长、党员热心党务工作,认真参加相关会议,工作负责,积极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任务(5分);

3、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制定考察计划和发展计划,保证新党员的质量(5分);

4、根据上级党建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年初制定党小组工作计划,年底有工作总结(3分);

5、严格党内生活,注重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4分)。

(二)思想建设(20分)

1、组织党员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5分);

2、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思想上、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5分);

3、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各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做好困难党员慰问和“一对一”帮扶等送温暖工作(5分);

4、上级布置以支部为单位组织的理论学习和教育活动,有记录、有考勤。(5分)。

(三)作风建设(20分)

1、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弘扬正气,敢于纠正不良现象(5分);

2、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勤政为民,工作踏实,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5分);

3、抓好廉政建设,党员严格执行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和规定(5分);

4、坚持从严治党,严肃查处党内出现的违纪行为(5分)。

(四)制度建设(24分)

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内容、形式多样,效果明显,每次活动有记录(5分);

2、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等工作,切实解决党员中存在的问题(5分);

3、认真落实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小组每季度至少一次、每年一次民主生活会(5分);

5、认真执行党费收缴的规定,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支部上交党费及时(4分);

6、积极开展支部工作示范点和创建活动(5分)。

(五)发挥两个作用(支部战斗堡垒、党员先锋模范作用)(14分)

1、积极协助村党支部完成村级党建方面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工作有成效(6分);;

2、党员认真履行权利和义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8分)。

(六)扣分规则:

1、党小组班子不团结、集体作用发挥不好的减5-10分;

2、党小组发展推荐党员出现违纪问题,扣5—10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党员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党小组每次减5-10分;

4、上级党组织布置任务不按要求完成或得不到落实的,考核时少一次减3分;

5、党小组对党员发生的问题失察,不批评、不报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减5-20分;

(七)加分规则

1、党小组有效发挥监督、保证和服务作用,工作成绩突出,被上级评为先进集体或受到上级表彰的加5-10分;

2、党员作用发挥好,被上级组织评为先进个人的,每人次加3-5分;

3、党小组创造性开展工作,支部工作或某项工作有特色和亮点,或有关经验被上级作为典型推广的加5-10分。

四、考核结果的处理

1、根据考核结果评定年度先进

2、对达不到考核要求的支部,指出其存在的具体问题并限期整改;

3、考核结果作为支部对个人业绩评价依据之一。

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工作要求以及实际情况,本考核细则将作适当修改和完善。

五年级班级量化细则 篇14

一、减分细则

A、旷课一节扣0.5分。

B、宿舍并通报批评,舍长扣0.5分,成员扣0.4分。

C、受通报批评处分每次扣1分。

D、受警告及以上处分取消所有综合素质加分。

E、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记为 0分;

F、无故不参加校、系组织的集体活动者一次扣1分。

二、说明

1、 测评方式各班要成立由班主任或辅导员(无班主任的班级)主持,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学生代表组成的综合测评小组,成员不少于 10 人,由测评小组负责本班的评分工作。

2、 智育素质(60分)

(1).成绩以学年原始成绩为准,不计补考成绩。

(2).缓考成绩60分以上者,按照60分计算;60分以下者按照实际成绩计算。

(3).违纪考生该门成绩作0分计算,平均成绩中门数不变。

(4).补考成绩按照第一次不及格的成绩计算。

(5).期中考试空白卷或无故缺考者,综合测评期末考试成绩按照50%计算。

3、 体育素质(10分)

要求必须分等级,有一定的规则和章程,规则与章程由各班测评小组依据《济宁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制定,不允许统一加一样的分值。

4、 班委、团支部成员加分由各班测评小组依据《济宁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制定干部考核细则,按照考核细则实行分等级加分,不允许统一加一样的分值。

5、 学生会、团总支成员由团总支依据《济宁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制定干部考核细则,按照考核细则实行分等级加分,不允许统一加一样的分值。

6、 证书界定:市级及以上者按照证书印章分;校级:济宁学院章、济宁学院党委章按照校级计算,其他按照系级计算。

7、 本细则是在《济宁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基础上制定的。

8、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物理与信息工程系负责解释。

五年级班级量化细则 篇15

我市矿山企业点多、面广、分布复杂,并且大多数分布在偏远的山区。全省共有9对煤与瓦斯突出井,我市就有3对;监管的矿山企业涉及到煤矿、井采矿、尾矿库等6大行业。而我局矿山科科室仅有3名工作人员,做为矿山科的科长,我深知自已担负着全市76个矿山企业的监管工作,任务非常繁重。为了更好地完成监管任务,我与科室成员在工作中深入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思想,并紧密结合我市矿山企业实际情况,通过实践调研,反复研究,制定了周密的工作计划,并开展了有关的工作措施,在XX年的工作中取得了另人瞩目的工作成绩。现将我在XX年的工作进行以下总结。

一、认真谋划,突出矿山企业监管重点

在企业监管时间安排上,我们把76个矿山按照安全生产环境和危险程度分为三类,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监管检查。我们规定,对于煤矿、井峒开采非煤矿的山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于露天开采的采石场、石煤矿、膨润土矿和尾矿库的检查每两月不少于一次;对于轮窑厂和砂场的检查每三月不少于一次。突出了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的检查督导,有效地缓解了人手不足监管困难的问题;在监管对象的安排上,我们突出了煤矿和井峒开采的矿山企业的监管检查,优先考虑、优先组织,确保及时、有效;在监管内容的安排上,我们突出了对煤矿企业的瓦斯治理、井采矿山的防冒顶、露采矿山的防边坡垮塌和使用火工品企业的爆破安全,确保把主要精力放在重点位置上。

二、夯实基础,提高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

我重点做了以下四项工作,一抓制度建设。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年初我们督促企业修改完善了十四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煤矿企业按照《小煤矿安全基础工作指导意见》按时按质的配备"七大员",并制定落实相应的工作职责;二抓矿山安全技术基础管理,我市非煤矿山安全技术管理力量相对薄弱,安全技术资料缺乏,大部分矿山企业均没有安全技术管理人员,采矿无序现象较为严重,针对这一问题,我局于年初召开了非煤矿山行业工作会议,明确规定,非煤矿山企业无安全技术管理人员,XX年不予复产,各矿对这一问题也高度重视,年初均聘请、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通过大半年来时间努力,矿山安全技术基础资料正逐一完善,井峒开采矿山采掘布局不合理的现象得到了根本扭转,采掘失调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生产矿山消除了无作业规程和施工技术措施施工作业现象;三抓矿山硬件及设备设施建设,严格按照各级规定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要求抓好日常督查,地下开采矿山重点抓安全出口、采矿、通风及机电安全管理,露天开采矿山重点抓台阶开采和边坡安全管理,煤矿重点抓好瓦斯抽放和治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矿山,坚决予以停产整顿,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不予延期换证;四抓安全现场管理,XX年露天开采矿山均配备了2名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地下开采矿山配备了3名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各矿山企业今年以来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足够,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得到了根本加强,做到了安全员班班跟班,落实了矿山主要领导安全现场检查制度,安全工作做到了靠前指挥、现场解决问题,在最大程度上扼杀了事故苗头,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

三、严格执法,深入查找治理矿山企业的安全隐患

矿山企业监管是个动态的、连续的管理过程,不能一蹴而就。除了要考虑人和物的因素之处,还要考虑地质条件、作业环境等因素。我们科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经常占用双休日的时间,完成了既定的工作目标。今年1-10月份,我们共对企业检查178次(下井检查64次),共查出安全隐患493条,督促企业及时进行了整改。对于发现

隐患未及时整改的企业,立即责令其停产并依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决不姑息迁就。为更好地查找、消除安全隐患,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我们注重抓好三个环节,一抓企业自查,二抓现场督查,三抓隐患跟踪复查,对各矿山企业每月上报的安全隐患自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反馈报表及时按月汇总分析,及时掌握了解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稳步推进,取得的成效显著。

四、热忱服务,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

我们始终认为,让企业合法、规范地生产,是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的基础。在工作中,我们积极为企业提供便民服务。经常利用双休日到企业提供技术咨询;积极帮企业联系专家到矿进行技术指导;提供科学合理、规范的采矿方法。在XX年,我们先后邀请了30余人次专家到我市矿山企业进行技术指导,为企业规范生产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解决了企业的疑难问题。

虽然我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和现实工作情况相比,还是有一些不足之处,今年,我市共出现了*次事故,(写明发生事故,有几项),这说明我们在工作中做的还不够努力,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强,在今后,我将认真吸取教训,更加努力、更高标准地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五年级班级量化细则 篇16

为了加强宿舍管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创建优美生活环境,形成良好校风。

特举行“文明宿舍”评比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1、地面清洁(20分)

要求:每天早上有专人打扫。地面上无纸屑、皮壳、果核、小食品残渣、积水、泥土,门口无垃圾。

扣分标准:

(1)地面有纸屑、皮壳、果核、小食品残渣等。(-5分)

(2)地面有积水。(-5分)

(3)地面有泥土。(-5分)

(4)门口有垃圾。(-5分)

2、日常用品清洁,摆放整齐(30分)

要求:饮用水具、洗漱用品、脸盆、学校统一发的床单及其它用品及时清洗并摆放整齐。(30分)

扣分标准:

(1)饮水用品、洗漱用品、脸盆、学校统一发的床单及其它用具不清洁。(每件-2分)

(2)脏衣服、脏袜子散放宿舍或空床位的,鞋子未能整齐摆放,床下乱放杂物的,其它用品摆放不整齐的。(-2分)

3、室内整体及床上用品摆放整齐(20分)

要求:床铺摆放整齐,毛巾、袜子、学习用品按要求摆放。不在室内挂衣物,床单铺平,被子叠成方块后统一摆放在床头。

扣分标准:

(1)床铺未按要求摆放整齐。(-5分)

(2)床单未铺平,被子未叠好。(-2分)

(3)毛巾、袜子、学习用品未按规定摆放整齐。(每条、每双、每件-2分)

(4)在床头或墙上拉线牵绳。(每处-2分)

(5)室内挂衣物。(每件-2分)

(6)室内乱堆放其它杂物。(-2分)

4、门窗、墙壁、天花板清洁(20分)

要求:门窗、墙壁、天花板无污迹、蜘蛛网,无人为损坏,无张贴物。

扣分标准:

(1)门窗、墙壁、天花板有灰尘、污迹、蜘蛛网。(-5分)

(2)门窗、墙壁、天花板有张贴物。(规定资料除外)(-5分)

(3)人为损坏门窗,墙上有脚印或其它污染物。(-5分)

(4)门窗自然损坏未向管理人员报告。(-5分)

5、室内不私接电源(10分)

要求:经学校统一布线,不得私接电源,保证人身财产安全。

扣分标准:

私自改变线路,增设插座、灯具或使用其它电器具。(-5分)

二、考核办法

1、由学校领导及评比小组成员定期检查、评分。以此为依据计算每周得分。并将得分情况及时纳入班级量化考核表,与班主任津贴发放、班主任考评挂钩。

2、晚休就寝情况由值周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检查,对违纪情况按下列标准在班级周考核中减分;熄灯后寝室有人说笑的(每人次-0.5分),打架、闹的(每人次-2分)。

3、上厕所往便池外大小便的(每人次-1分)。不往纸篓里放纸,随意乱扔的(每人次-1分)。在厕所外随意大小便的(每人次-10)。

4、在宿舍吸烟或地上有烟头;大吵大闹;打架;故意损害公物。有上述违纪被扣分的寝室,本周不能参加“文明宿舍”评选。

三、考核表彰

1、每周评选出男女文明宿舍各一个,每评选上一次给班级加2分,混合舍每班各加1分。

2、对连续三次获得“文明宿舍”的寝室,除各班级加分外,另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年级班级量化细则 篇17

为进一步深化幼儿园内部改革,贯彻"按劳分配,优质厚酬"的原则,根据教职工的考核情况,使教师的劳动价值得到充分的肯定,从而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引导教师按规定办事,努力提高办园水平,幼儿园特制定教师考评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在考核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努力推进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本方案坚持以"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主、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为原则。

三、组织领导:

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实施发案的制定及实施工作,绩效领导小组由园委会成员组成,根据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的量化工作。

四、考核内容: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基本奖励和特殊奖励两部分组成。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幼儿园统筹安排,按教师绩效考核结果量化分配。

五、实施方法:奖励性绩效工资(300元人/月)

(一)基本津贴发放标准(100元)

班主任教师在教委工资中已经体现的,幼儿园不再考虑。其他兼职如会计、保健员每月给予工作量补贴30元,(此费用由幼儿园出)。

(二)出勤奖发放标准(50元)

教师在本月内出满勤,无病事假、无旷工、迟到现象视为全勤,全勤工资为每学期每月50元,按月发放。

1.旷工:事先不请假,到园后不补假。或补假理由不充分为旷工;已经到园,班内时间不请假离岗外出视为旷工,且补假无效;旷工一天扣50元。

2.病假:请病假必须持医院医生证明,否则以事假计算;病假一天为20元。

3.事假:请事假必须事先通知,遇到情况确实无条件请假,要事后补假;事假一天为30元。

4.迟到、早退一次10分钟以内扣5元,20-30分钟以内扣10元。零星请假时间累计8小时为一天。

5.婚、丧假、产假、按规定不扣出勤奖,超出部分根据情况扣出勤奖。

6.女教师哺乳起定为一年,年内每天一小时的时间回家哺乳,不扣缺勤奖。

7.例会:不参加一次扣10元,迟到一次扣5元。

8.空岗10分钟扣20元;10分钟以上扣50元;

9.因特殊工作需要加班可顶替正常请假。

10.班中因故需其他教师代班每代班一天奖3分。

11.不安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流产,按病假执行。

12.孩子、家属、直系亲属得重病住院,需要照顾连续一星期给予1天公假。

13.教职工的出勤奖当月出现负数,从其它津贴中扣除。

14.教师一学期未请过任何假为满勤,教师满勤每学期奖10分。(幼儿园经费出)

15.批准权限:一周以内的病事假由园长批;一周以上的病事假由教委办幼教辅导员批,每月汇总公布。

(三)效益津贴(150元)

效益津贴发放主要通过德、勤、绩、能考评,以记分制表现每个教师工作中师德表现、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具体评定方法:

1.师德表现:(50元)按国家教委颁发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安排考评;学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本项不得分:

1.违法乱纪,违反园规园纪,不遵守社会公德,有损幼儿园名誉;10分

2.体罚、变相体罚(罚站、罚吃、罚睡、推拉、打骂、讽刺、挖苦、起绰号)扣5分,情节严重的做出书面检查。

3.衣着整洁,不留披肩发、超短裙、吊带服、拖鞋等,户外活动不穿高跟鞋。违反一次减1分。

4.不吃不拿幼儿食物。不私分幼儿园财产和食品,不侵占孩子的利益。若违反一次,扣10分

5.工作人员言行要规范。不说不做对工作、对团结不利的话和事。若违反扣5分

6.在幼儿面前吃零食,发现一次扣1分。

7.工作时间,职工家属及客人一律不准进活动室,寝室。发现一次扣2分。

8.工作时间职工不打、不接与工作无关电话,特殊情况除外。违反一次扣1分。

9.全体教师都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求大同存小异,不做不写、不诬告、不破坏幼儿园的声誉。违反一次扣20分

10.服从领导、听从分配,遵守制度。10分。

2.教师工作质量奖惩 (100元)

奖励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对同一事迹,只能给予一次奖励。奖励以1分为单位,1分等于2元。

个人奖惩标准

1.幼儿园在参加区级以上各项检查、评比活动中成绩优异,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奖励全体人员。

2.在参加园级以上各项评比活动中,成绩优秀,获得个人荣誉称号的,单位给予奖励。

标准:获省级20分、市级15分、区级10分、街道8分、幼儿园5分。

3.教育教学论文、实验报告、经验材料(均1500字以上)及教育笔记、教案设计等获奖或交流,单位应给予个人奖励。

五年级班级量化细则 篇18

制度

1. 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 度),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2. 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3. 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4. 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流程

1. 出差申请:拟出差人员首先填写《出差申请表》,详细注明出差地点、目的、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预计差旅费用项目等,出差申请单由总经理批准。

2. 借支差旅费:出差人员将审批过的《出差申请表》交财务部,按借款管理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出纳按规定支付所借款项。

3. 购票: 出差人员持审批过的出差申请复印件,到行政部订票(原则上机票一律用支票支付,特殊情况不能用支票的,需事先书面说明情况,经审批人签字后报财务备案)。

4. 返回报销: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原则上前款未清者不予办理新的借支。

五年级班级量化细则 篇1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质量兴县战略,引导和激励全县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质量总体水平,促进产业振兴,进一步增强全县经济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清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县战略的决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清丰县县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县长质量奖”)是县政府设立的全县最高质量荣誉奖,主要授予在清丰登记注册、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自主创新能力在全县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并取得卓越经营绩效的工业、商贸、建设、服务等行业中的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组织。

第三条

县长质量奖的评审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县长质量奖为年度奖,每年考评一次,原则上每次不超过2个,当年申报单位都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为加强对县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清丰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清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县长质量奖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起草县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评审指南和评分标准,受理申报单位材料、建立评审员专家库、组织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及日常监督管理。每年评审前根据申报行业的实际情况,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有关行业专家,组成相关专项评审组。各评审组必须由5名(含5名)以上的评审员组成,评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七条

评委会由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权威性的质量专家、企业管理专家、行业人士和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评委会主任由主管质量工作的副县长担任。评委会主要职责是组织、推动、指导县长质量奖评审活动,审定县长质量奖评审标准、评审指南和评审工作程序,研究决定县长质量奖评审过程的重大事项和提出拟奖名单。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八条

申报县长质量奖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在清丰县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在辖区内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

(二)开展全面质量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有一定数量的自评人员,有效运行卓越绩效模式一年以上并提供上一年度的自评报告;

(三)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位居全县同行业前茅;最近三年未发生亏损;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同行业前列;

(四)品牌优势突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国家名牌和省名优产品生产企业、驰名商标和服务品牌企业可优先列入评审范围;

(五)获得县有关主管部门推荐。

第九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县长质量奖:

(一)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

(二)国家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

(三)近三年内有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按行业规定);

(四)近三年内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或存在严重服务质量问题;

(五)上年度参加县长质量奖评定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

(六)近三年内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不良记录的。

第四章 评审标准

第十条

县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主要依据国家标准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评审标准内容包括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经营结果等部分,各部分的每个条款都有明确的要求和相应的分值,评分标准总分为1000分,评分高于600分(含)的单位才具有申报资格。县长质量奖逐步引入顾客满意度指数(csi)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评审依据之一。

第十一条

为保证县长质量奖评审标准的有效实施和在不同行业评审工作中的一致性,在同一标准要求下,可按行业类别分别制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将根据本行业的特点,重点在经营规模、质量管理、科技进步、市场占有率、诚信记录和社会贡献等方面拟定推荐标准,以保证县长质量奖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第十二条

县长质量奖的评审主要包括申报单位资格审核、材料评审、现场评审、顾客满意度测评和专家评委会审议,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均须依据评审标准逐条评分后进行综合评价。

五年级班级量化细则 篇20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表彰奖励工作,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推动立功创模活动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和《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系统表彰奖励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表彰奖励,是指本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在本职工作和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集体)和个人给予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第三条 表彰奖励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二)公开公正、奖励得当的原则;

(三)奖励及时、注重实效的原则;

(四)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原则。

第四条 表彰奖励工作,应当坚持标准,严格条 件,保证质量,以贡献、实绩、作用和影响的大小进行全面衡量。

第五条 省司法厅政治部具体负责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表彰奖励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 件之一的人员给予个人奖励:

(一)在本职岗位上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勇于探索,努力创新,为推进司法行政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模范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司法行政工作制度,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三)努力学习理论和专业知识,刻苦钻研业务,在理论上有重大突破或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及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四)在抢险、救灾、防止事故发生或减少事故损失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组织和领导工作中,深入实际,依靠群众,正确决策,以身作则,取得显著成绩的;

(六)模范遵守职业道德,文明上岗,文明服务,文明执法,文明办案,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的;

(七)其他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较大贡献的。

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集体),给予集体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班子团结,队伍整齐,作风过硬,纪律严明,联系群众,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勤政廉洁,工作努力,成绩显著或完成某项重大任务成绩突出。拟授予二等功奖励的单位(集体),还应当具备已荣立集体三等功的硬件要求。拟授予一等功奖励的单位(集体),按司法部司发通〔1997〕107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条 行政奖励的等次分为:

(一)对个人的奖励等级分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包括一级英雄模范、二级英雄模范、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二)对单位(集体)的奖励等级分为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包括先进集体)。

第九条 行政奖励的标准为:

(一)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在本单位有表率作用的个人,可以给予嘉奖;

(二)对在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取得显著成绩,且在所在市县(区)或监狱、劳教系统或地级市以上机关部门有较大影响的集体和个人,可以记三等功;

(三)对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且在所在地级市司法行政部门有重大影响或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具有典范作用的集体和个人,可以记二等功;

(四)对做出重大贡献,取得特别优异的成绩,且在全省司法行政部门有重大影响,能作为本省司法行政系统楷模的个人,可以记一等功;对成绩优异,有突出贡献,并经过较长时间考验,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有重大影响,堪称楷模的集体,可以记集体一等功;

(五)对功绩卓著,有特殊贡献,且在全省或全国有重大影响的集体和个人,可以授予荣誉称号。

第十条 行政奖励的审批权限为:嘉奖由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所批准;个人三等功和集体三等功,由地级市司法行政机关或省司法厅批准;个人二等功、集体二等功,由省司法厅批准;个人一等功、集体一等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由省司法厅审核,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 行政奖励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公布评选范围、对象、名额、标准、条 件等;

(二)群众民主评议,提出拟奖励的人选和单位(集体);

(三)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和单位(集体),撰写推荐材料,向上级机关推荐;

(四)基层单位推荐拟记二等功、一等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的人选和单位(集体),由省司法厅政治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

(五)各单位推荐表彰的人选和单位(集体),按管理权限,由奖励批准机关的政治(人事)部门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含纪检监察部门)或在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对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的专项表彰奖励由具体承办部门报厅政治部审核备案;

(六)按表彰奖励的审批管理权限,经奖励组织机关批准后,做出奖励决定。

第十二条 对获得奖励的单位(集体)和个人,由奖励机关根据奖励等次分别颁发奖旗或奖牌、奖状或奖励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奖励费用由奖励机关同级财政(财务)部门列支。

第十三条 对获得各种奖励的个人按获奖等级享受相应待遇:二级英雄模范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一级英雄模范享受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个人三、二、一等功分别享受国家公务员三、二、一等功待遇;司法部定期或阶段性表彰的先进个人享受相当于一等功待遇;司法部政治部会同有关业务司局单项表彰的先进个人享受相当于二等功待遇。

第十四条 表彰奖励,可结合单位年度考核或年终总结进行。因特殊情况进行表彰的,可采取一事一报的办法进行。凡上级主管单位已就同一事实给予奖励的,下级单位不再重复授奖。

第十五条 受嘉奖的个人一般不超过参评人数的5%;记三等功奖励的,先进单位(集体)一般不超过参评单位的2%,个人原则上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记二等功奖励的,先进单位(集体)一般不超过参评单位的0.5%,个人原则上不超过参评人数的0.2%。

第十六条 获得奖励后,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奖励:

(一)伪造事迹或者隐瞒严重错误,骗取奖励的;

(二)严重违反规定程序或者审批管理权限的;

(三)获得荣誉称号后,受到开除处分、劳动教养或者刑事处罚的。

第十七条 撤销奖励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申报单位向原审核批准机关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二)原审核批准机关审核后给予批复,并予公布。特殊情况下,审核批准机关可以直接撤销表彰奖励。

第十八条 奖励被撤销后,由原审核批准机关收回奖励证书、奖状、奖旗、奖牌,追回奖品、奖金,取消相关待遇。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海南省司法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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