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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範文(精選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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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範文 篇1

一、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安全管理制度範文(精選16篇)

二、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範圍內,是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要求做到羣管、羣防、羣查、羣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進廠必須堅持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覈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誌,室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六、發現機、電設備運轉聲音異常或有異味,必須立即關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設備運轉部位都必須要安裝防護罩。

七、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

八、車間、倉庫內嚴禁吸菸、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九、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大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溼手溼布去擦電器設備。

十一、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十二、事故發生後“三不放過”

1、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

2、 事故者及廣大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3、 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安全管理制度範文 篇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加強我中心網站管理,確保網站的安全,加強網站資訊資源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網絡國際互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網站資訊保障措施

第二條 根據政務資訊公開要求,各部門應及時在網站上發佈工作中產生的不涉密政務資訊與新聞。

第三條 各部門指派專人擔任資訊員,負責採集、編錄本部門的資訊並向網站提供。

第四條 資訊員採集的資訊經部門負責人審覈後方可向網站提供,資訊內容按“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進行責任認定。

第五條 網上發佈的檔案、數據、文字及圖像等資訊統一由網站管理員存檔管理。

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條 網站安全管理由資訊中心負責。各部門應明確分管負責人、承辦部門和具體責任人員。

第七條 網站管理員應當對重要檔案、數據及應用系統作定期備份,以便應急恢復。

第八條 應當設定網站後臺管理及上傳的登入口令。口令的位數不應少於8位,嚴禁將個人登入帳號和密碼泄露給他人使用。

第九條 網站和機房應建立嚴格的門禁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機房及機房內所有設備必須由專人負責管理,每日應有機房值班記錄和主要設備執行情況的記錄。外來系統維護人員進入機房,應由技術人員陪同並對工作內容做詳細記錄。

第十條 應及時對網站管理及服務器系統漏洞進行定期檢測,並根據檢測結果採取相應的措施。要及時對操作系統、數據庫等系統軟件進行補丁包升級或者版本升級,以防黑客利用系統漏洞和弱點非法入侵。

第十一條 應當充分估計各種突發事件的可能性,做好應急響應方案。同時,要與崗位責任制度相結合,保證應急響應方案的及時實施,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十二條 網站在發生安全突發事件後,除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進行解決外,應當及時向交易中心中心相關負責人報告,由其給予及時的指導和必要的技術支援,並視安全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及時協調公安及網絡服務商等單位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 應當制定工作人員管理制度,明確工作人員的職責和權限,透過定期開展業務培訓,提高人員素質,同時,規範人員調離制度,做好保密義務承諾、資料退還、系統口令更換等必要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四章 網站應急處置預案

第十四條 網站、網頁出現非法言論時的緊急措施:

(一)、當發現網站或接到舉報出現非法資訊時,網站管理員應立即向相關負責人通報情況;

(二)、負責人在接到網站管理員報告後及時組織安排技術人員進行處理;

(三)、技術人員在接到通知後立即清理非法資訊,強化安全防範措施,將網站網頁重新投入使用;

(四)、網站管理員應妥善儲存有關記錄、日誌或審計記錄。

第十五條 網站遭到黑客攻擊時的緊急處置措施:

(一)、當有網頁內容被篡改,或透過入侵檢測系統發現有黑客正在進行攻擊時,網站管理員首先應將被攻擊的服務器等設備從網絡中隔離出來,同時向負責人彙報情況;

(二)、負責人在接到網站管理員報告後及時組織安排技術人員進行處理;

(三)、技術人員立即進行被破壞系統的恢復與重建工作;

(四)、網站管理員應妥善儲存有關記錄、日誌或審計記錄。

第十六條 病毒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一)、當網站管理員發現計算機感染有病毒後,應立即將該機從網絡上隔離出來;

(二)、對該設備的硬盤進行數據備份;

(三)、啓用病毒軟件對該機進行殺毒處理,同時利用病毒檢測軟件對其他機器進行病毒掃描和清除工作;

(四)、如發現反病毒軟件無法清除該病毒,應立即向技術人員報告;

(五)、經技術人員確認無法查殺該病毒後,應作好記錄,同時立即向相關負責人報告,並迅速研究解決問題;

(六)、如果感染病毒的設備是服務器或者主機系統,經負責人同意,立即告知各相關單位做好相應的病毒清查工作。

第十七條 軟件系統遭受破壞性攻擊的緊急處置措施:

(一)、一旦軟件遭到破壞性攻擊,網站管理員應立即向技術人員報告,並將系統停止執行;

(二)、技術人員立即進行軟件系統和數據的恢復;

(三)、網站管理員應妥善儲存有關記錄、日誌或審計記錄。

第十八條 數據庫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一)、一旦數據庫崩潰,網站管理員應立即向負責人與技術人員報告,經負責人同意後通知各相關單位暫緩上傳上報數據;

(二)、技術人員對數據庫系統進行維護,如無法正常維護,採取數據庫備份恢復的辦法;

(三)、如果備份均無法恢復,應立即向有關廠商請求緊急技術支援。

第十九條 設備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一)、小型機、服務器等關鍵設備損壞後,網站管理員應立即向負責人報告並通知技術人員;

(二)、技術人員應立即查明原因,具有備份服務器的要馬上啓用備份服務器提供網站服務;

(三)、如果能夠自行處理,應立即用備件替換受損部件;

(四)、如果不能自行處理的,立即與設備提供商聯繫,請求派維修人員前來維修。

安全管理制度範文 篇3

1.0總則

爲保護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健康發展,提倡安全第一,預防爲主原則,根據有關安全法規和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0適用範圍

適用公司所有在冊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

3.0職責

3.1全體員工都必須在各自的崗位上,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安全責任,對自己的行爲負責,並負責此制度的執行;

3.2安全監督員負責安全監督、檢查;

3.3公司綜合部負責此制度的執行;

3.4安全領導小組監督此制度落實、安全管理的培訓、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4.0內容

4.1安全事故管理範圍

生產安全(包括特別設備安全)、用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廠區安全及食品安全。

4.1.1生產安全

1)焊接人員進入工作操作前,必須佩帶防護面罩、眼鏡、手套;操作前檢查電源及氧氣瓶閥門;操作結束後及時關閉;

2)篩鬆、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須佩戴防塵面罩、手套等防護用品;

3)叉車司機須持證上崗,嚴禁在生產區行駛超過5km/h;嚴格按照叉車操作規程工作;

4)使用貨物週轉車的跟車人員,必須與車體保持0.5米的車距;

5)酸洗員工在工作前穿戴好防護圍裙、口罩、手套;女員工長髮隱於帽子內;使用工具歸位正確、擺放整齊;

6)起料、溢流班組在攀登工作用梯時,嚴禁漫不經心東張西望,應手扶穩、腳踩正;平臺操作員嚴禁工作期間倚靠、攀爬鐵欄杆。

7)鍋爐員工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

8)使用空壓機、水處理加力罐人員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

9)具體崗位安全管理參照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執行。

4.1.2用電安全:

1)嚴禁在車間內用生產用電充電動車電池;

2)保持電氣設備整潔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溼手扳開關;

3)電工持證上崗,變、配電室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4)電器設備維修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電、送電和驗電操作規程,未經配電室認可,一律不準帶電作業;(特殊情況有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外)

5)若發現電路故障(漏電、保險絲熔斷、電線絕緣損壞、控制失靈、電機損壞等),應立即切斷電源通知電工檢修,非電工人員一律不得拆修。

4.1.3交通安全

1)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安全、文明駕駛。不超速、不酒後、不疲勞駕駛;

2)上、班騎摩托車,、電動車的員工必須防護齊全、戴頭盔;

3)員工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摩托車、電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駕駛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摩托車、電動車;

4.1.4消防安全

1)嚴禁在生產區域內吸菸、動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嚴禁個人使用或破壞各種消防設備(消防栓、消防箱、滅火器等)

3)熟練掌握各種消防器材和熟知存置位置;根據火種能明確使用相應的器材:油類及化學物品可乾粉、清水泡沫、二氧化碳滅火器;電器類使用二氧化碳、鹵化烷滅火器。

安全管理制度範文 篇4

1、認真掌握單位各項制度、熟悉制度的內容,服從單位保衛部門的領導,完成交界的任務。

2、嚴格執行門衛各項規章制度,盡職盡責,及時發現問題妥善迅速處理,並向綜合部門彙報。

3、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記錄,對當班未了事宜應詳細向接班人員交代清楚。

4、在崗執行勤務時,要着裝整潔,待人文明禮貌,處理問題時,要以法規和制度以理服人。

5、在崗執勤時間,不準擅自離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宜,特殊情況必須離崗時間向有關部門報告。

6、執行任務期間不準飲酒,看書刊雜誌、睡覺、洗澡、閒談,嚴格遵守單位各項規章制度。

7、當班人員要對出入單位內的各種車輛進行檢查,出入單位車輛內的物品進行清點,出入車輛所載的物品應與出門證相符,無出門證或與出門證不符的不準出單位。

8、外單位來本單位聯繫業務人員,職工家屬和來訪人員及車輛進單位時應遵守單位車輛管理規定,人員及車輛出入需登記換證。

9、對違反上述規章制度的人員,適情節輕重給予行政或經濟處罰,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責任者自負。

單位名稱: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制度範文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針,搞好公司安全生產,保障員工人身安全,保證公司基本建設、生產經營正常有序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範,結合青海柴達木開發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實際情況制定。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各部門、所屬分公司。

第二章 安全目標

第四條 公司總體安全目標是“兩杜絕,一控制”,即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控制零星傷亡事故,地面實現零死亡。

第五條 對公司所屬部門、分公司考覈目標:不發生公司生產人身死亡事故和羣傷事故,不發生非公司生產人身重傷、死亡事故,不發生二級以上非人身傷亡事故。

第三章安全培訓和教育

第六條 新進員工上崗前須接受安全培訓和教育,培訓時間爲2天。

第七條 崗前安全培訓內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所在崗位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注意事項、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

第八條 員工崗位調動的,須接受與其新崗位相適應的崗前安全培訓。

第九條 特殊崗位上崗前必須接受專門培訓,經考覈合格後方能上崗。

第十條 綜合辦公室主導,各部門配合負責組織編制公司培訓教材(或課件)、做好崗前安全培訓的組織、記錄、考覈等各項工作。

第十一條 公司管理人員要接受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方面的教育,並按要求參加相關的安全培訓班。

第十二條 特種作業人員(含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依法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及時參加年審,其《安全操作合格證》由綜合辦公室覈查原件後留下複印件備查。

第四章 安全監督檢查制度

第十三條 公司實行內部安全監督制度,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監督體系,行使安全監督檢查職能,與安全保證體系共同保證安全目標的實現。

第十四條 公司所屬部門或分公司應組織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檢查。包括例行各類安全檢查和其他安全檢查。

(一)例行各類安全檢查。主要有公司日常檢查、季節檢查、專業(項)檢查和綜合檢查、隱患排查、反違章、重點檢查、抽查、危險源排查等。

(二)其他安全檢查:

1、重大節假日、重大事件前後;

2、重複發生同一原因造成的事故或生產形勢不好時;

3、抵禦可預見的影響安全的自然因素,需要統一採取措施時;

4、外單位發生嚴重事故,本單位同樣存在隱患時;

5、上級部門部署的檢查活動;

6、行業規定、政府要求、其他情況下有必要開展時。 第十五條 安全檢查要求:

(一)公司所屬各礦要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落實安全檢查責任;

(二)安全檢查內容以查領導、查思想、查管理、查規章制度、查危害(隱患)、查“三違”、查落實爲主;

(三)安全檢查前須編制檢查提綱或安全檢查表,經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對查出的問題要分析原因,立即處理;不能立即處理的,必須制定整改計劃、預防措施並監督執行,整改工作要做到閉環管理,並按規定反饋、上報,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備案,需要處罰的應按規定予以處罰。

第五章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第十六條 任何員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均有權向主管領導或公司綜合辦公室報告,情況危險時有權立即採取相關緊急措施。

第十七條 各部門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隱患排查,發現作業現場存在的設備、環境等方面不安全因素,立即要求整改;發現違章違紀行爲立即糾正,嚴重的報上級部門給予處

第十八條 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綜合性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項目現場是否存在安全隱患、設備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安全有效、用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各項規章制度、制度是否得到嚴格執行、員工是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章、消防器材是否齊全有效等。

第十九條 綜合性安全檢查由副總經理負責組織,檢查結束後形成《安全隱患排查統計分析表》。《安全隱患排查統計分析表》經總經理簽字確認後,由綜合辦公室負責歸檔備查。

第六章 危險作業管理

第二十條 危險作業主要包括動火作業、登高作業、臨時用電、有限空間作業等:

第二十一條 凡實施危險作業的,須經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同意,並安排專人監護,做好安全措施。

第七章 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第二十二條 發生事故後,所有現場員工都要按照公司應急預案的要求採取措施,並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彙報。報告的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傷害程度、涉及範圍、傷者姓名、部位、事故經過及初步原因等簡要情況。

第二十三條 發生事故後,公司安全工作小組必須組織人員奔赴現場進行搶救。搶救過程中要認真保護現場,如果因搶救人員、財產或防止事故擴大必須移動現場物件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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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明顯的標記或記錄。

第二十四條 對輕傷事故以及未造成傷亡,但造成公司財務損失的事故,由公司安全工作小組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形成事故調查報告。經總經理同意後,對事故責任人給予相應處分。

第八章 員工勞動安全紀律

第二十五條 工作時間必須堅守崗位,並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和生產、技術、安全操作規程,工作中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六條 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集中注意力,不準酒後上崗、脫崗、私自換崗,或干與工作無關的私事。 第二十七條 愛護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在消防栓下方堆放貨物或其他物品。

第二十八條 保證宿舍消防安全,禁止在宿舍使用大功率電器以及從事生火做飯等可能導致火災的行爲。

第二十九條 禁止熬夜(如打麻將、撲克熬夜)後疲勞上班,發現後責令離崗休息並按曠工處理。

第九章 應急救援與救護

第三十條 公司所屬各部門必須開展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風險控制工作。針對潛在的事故、災害和緊急情況,分類制定相應的事故、災害應急救援與處理預案,預案應覆蓋事故發生、發展和處理的全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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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條 爲保持應急救援預案的有效性,公司所屬各項目施工現場應根據實際情況和實際演練情況及時修訂應急救援與處理預案,確保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和銜接性。

第三十二條 公司所屬各項目施工現場應當建立由專、兼職人員組成的救護和醫療急救組織,配備必要的裝備、器材和藥物。

第三十三條 公司所屬各礦按照規定設立礦山救護隊伍,配備救護裝備。不具備單獨建立救護隊的公司,必須與當地區縣煤炭部門所屬的專業礦山救護隊簽訂救護協議,負責礦山應急救護工作,把公司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納入地方防災救災、應急管理體系之中。公司所屬各礦應當建立與當地政府、煤業集團應急組織機構的聯絡溝通機制。

第三十四條 一旦發生公司事故、災害,自下而上迅速啓動相應級別的應急救援預案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授權由安全工作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可由安全工作小組臨時決斷。

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逐步完善。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自20xx年 月 日試執行。

安全管理制度範文 篇6

質量事故處理報告制度

產品質量是企業的生命,好的產品是生產出來的,在生產過程中發現產品質量問題必須立即停產整頓,找出發生質量問題的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將不合格產品消滅在萌芽狀態。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爲質量事故:

1、產品理化指標不合格;

2、產品外觀不合格(酒量有沉澱、酒質混濁、酒中有異物);

3、外包裝不合格,或者裝錯包裝、貼錯標籤;

4、未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出現的不合格產品。

二、當發生產品質量事故時,應立即停止生產,維護好現場(已發出產品應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產)。

三、立即由分管質量的經理,組織質檢、車間等有關部門到現場調查處理。

四、做好質量事故分析處理,找出產品質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並納入工藝檔案中去,以防再次出現質量故障。

安全管理制度範文 篇7

目的:確保實驗人員生物安全,樣品質量不受影響,環境不受污染特制定該管理制度。

一、人員准入條件

1、實驗室人員務必在身體狀況良好、穿戴好防護服(白大衣)的狀況下,方能進入實驗室的污染區域工作。但當身體出現較大的開放性損傷、處於較重的疾病感染狀態或呈重度疲勞狀態時不得進入。

2、實驗室人員、輔助人員和外來人員務必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能、受過相關的實驗室生物安全培訓、瞭解實驗室潛在的生物危害和特殊要求,經負責人審批後方可進入相應的實驗室工作。

3、外來參觀人員需經科室負責人同意並在相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實驗室。

4、未成年人、孕婦和有免疫缺陷的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處於易受感染狀態或感染後果嚴重的額人員也不得進入實驗室。

二、生物安全日常管理:

(一)操作準則

1、所有樣本、培養物均可能有傳染性,操作時均應帶手套。在認爲手套已被污染時應脫掉手套,立刻洗淨雙手,再換一雙新手套。

2、當實驗過程可能涉及到直接或意外接觸到血液、有傳染性的材料或被感染的動物時,務必要戴上適宜的手套,脫手套後務必洗手。在實際或可能接觸了血液、體液或其他污染材料後,即使戴有手套也應立即洗手。

3、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觸摸自己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面板。不得帶手套離開實驗室或在實驗室來回走動。

4、嚴格禁止用嘴操作實驗器材,包括吸液、吹酒精燈等。實驗材料禁止放入嘴裏。禁止舔標籤。

5、儘量用塑料製品代替玻璃製品,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破損的玻璃不能直接用手直接操作,務必用機械方法清除,如刷子、夾子、鑷子等。破裂的玻璃器具和比例碎片應丟棄在有專門標記的、單獨的,不易刺破的容器裏。

6、所有的實驗步驟都應儘可能使氣溶膠或氣霧的構成控制在最小程度。任何使構成氣溶膠的危險性上升的操作都務必在生物安全櫃裏進行。有害氣溶膠不得直接排放。

7、應儘可能減少使用利器和儘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針頭、玻璃、一次性手術刀在內的利器,應在使用後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應在資料物到達三分之二前置換。

8、所有濺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顯或潛在的暴露於感染性材料,都務必向實驗室負責人報告。此類事故的書面材料應存檔。

9、所有棄置的實驗室生物樣本、培養物和被污染的廢棄物應被假定有傳染性,在從實驗室中取走之前,應以安全方式處理和處置,使其到達生物學安全。

10、實驗室應持續整潔、乾淨,當潛在的危險物濺出或一天的工作結束後,所有操作檯面、離心機、加樣槍、試管架務必擦拭、消毒。

11、每日工作完畢,最後一個離開實驗室的人員需關好水、電、門、窗。

(二)生物安全行爲規範

1.進入實驗室前要摘除首飾,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長髮應束在腦後,禁止在實驗室內穿露腳趾的鞋。不得佩戴有可能被捲入機器或可隨人傳染性物質的飾物。

2.在實驗室裏工作時,要始終穿着實驗服,實驗室外禁止穿防護服(白大衣)。大白衣應定期清洗、更換,清洗時應使用具有殺菌消毒的洗液或其他相應方法。

3、操作感染性物質、腐蝕性或毒性物質時須在通風櫥中進行,並佩戴相關的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鏡、面罩或護目鏡。面板受損時應以防水敷料覆蓋。

4、當有必要保護眼睛和麪部以防實驗對象噴濺、或紫外線輻射時,務必要配戴護目鏡,面罩(帶護目鏡的面罩)或其它防護用品。

5、實驗室工作區不允許吃、喝、化妝和操作隱形眼鏡,禁止在實驗室工作區內的任何地方貯存人用食品及飲料。

6、實驗室防護服不應和日常服飾放在同一櫃子。個人物品、服裝和化妝品不應放在有規定禁放的和可能發生污染的區域。

7、不得涉及呼吸道傳播疾病樣品室,要佩戴貼合要求的防護口罩。

(三)監督與檢查

1、涉及病原體的科室負責人要經常對各項實驗的生物安全性進行檢查和監督。

2、各實驗項目主管人員要定期對所開展的實驗工作進行監督與檢查,及時發現並報告安全隱患事件。

三、常見實驗室廢棄品處理

實驗室廢棄品按物理類型而言可分爲固體廢棄品、液體廢棄品及氣體廢棄品,就危害類型而驗分爲化學毒性廢品和病原性廢品,由於廢棄物品具有潛在的致病性、傷害性,如不妥善處理會造成很大的人身危害、環境污染和社會危害。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品名錄》、《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衛生部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制定的《醫療廢物分類目錄》有關規定的要求,對實驗室廢棄物進行分類,主要包括感染性廢棄物、病理性廢棄物、損傷性廢棄物、化學性和放射性廢棄物等。

四、支援檔案

1.《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2.《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3.《實驗室生物安全守則》(WHO,第三版,20__年)

4.《微生物和生物醫學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準則》(WS233-20__)

5.《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改變9489-20__)

6.《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生物安全培訓衛生部規劃教材,第2版)

7.《醫療廢棄物管理條例》

8.《實驗室生物安全》

安全管理制度範文 篇8

爲加強校內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全體師生的人身安全,確保校園環境的整潔和秩序的井然,特制定以下規定:

1、加強對師生的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增強交通安全意識。

2、摩托汽車、自行車、助動車、電瓶車停靠在學校指定位置內,不得隨意停放。

3、校園內禁止騎自行車。未滿12週歲的學生不得騎自行車。滿12週歲的學生要騎自行車必須申請考覈透過,在規定位置停放。

4、外來車輛若無正當理由,未經門衛允許,一律不準擅自駛入校內。

5、學生進出校門在指定區域內行走,不準奔跑打鬧。

6、門衛、值日教師要管理好校門口的交通秩序。

7、機動車在校園內行駛要注意慢行觀察,並減速慢行。(車速控制在時速5公里內)。

8、開家長會等各類活動時,門衛應在場指揮車輛定點有序停放。

9、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準在校內停放過夜,確需在校內停放的車輛和自行車,應在指定地點停放,並接受管理人員管理。

10、教職工駕駛機動車進入校園的,在學生上學、放學時要高度警惕,避免發生碰撞事故。

以上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如有違犯,學校安全領導組按相應的條例追究責任。

安全管理制度範文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加強實驗室科研管理,是實驗室科學研究貼合生物安全規範,對實驗室師生身體健康負責,根據衛生部“關於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和《南京醫科大學生物安全管理辦法》等,參照國際公認的生物安全原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中所述“生物安全”包括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學品及相關廢棄物等可能導致安全損害的資料。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三條:各課題組負責針對實驗室的特點制定、維護和監督有效的實驗室安全計劃。

第四條:實驗室負責人對所有研究人員和實驗室來訪者的安全負責。

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五條:實驗室管理人員職責

課題組負責人人應按照“生殖醫學國家重點實驗室生物安全操作規範”的要求,確保實驗室設施、設備、個人防護設備、材料等貼合有關安全要求,定期檢查、維護、更新,確保不降低其設計性能;及時阻止不安全的活動。

第六條:實驗室員工安全管理

所有人員上崗前均應系統地理解有關實驗室生物安全的培訓。

要求所有人員根據可能接觸的生物理解免疫以預防感染。

人員的生物安全培訓及免疫應包括運輸和清潔員工的特殊工作人員。

第七條:實驗環境的安全標記及要求

實驗室內應系統而清晰地標示出危險區,且適用於相關的危險;在某些狀況下,宜同時使用標記和物質屏蔽標識出危險區;應清晰地標識在實驗室或實驗設備上使用的具體危險材料;通向工作區的所有進出口都應標明存在其中的危險。

應使涉及的非實驗員工(如維修人員、合同方、分包方)明白其可能遇到的任何危險。

實驗室的每個出口和入口應可辨別,入口處應有標記,標記應包括國際通用的危險標誌(如:生物危險標誌、火線標誌和放射性標誌)以及其他有關的規定和標記。

應設緊急出口並有標記以和普通出口區別。

應急撤離路線應有在黑暗中也可明確辨認的標識。

實驗室入口應有可鎖閉的門。門鎖應不妨礙緊急疏散。

第八條:實驗室運作的管理程序

實驗室須根據實驗對象、生物危害程度評估、研究資料、設施特點、設備具體制定相應的標準操作程序:1)員工的健康監護;2)實施危害評估,採取措施的安排;3)化學品和其他危險物品的確認(包括適當的標識要求)、安全存放與處置及監控程序;4)操作有害材料的安全行爲的程序;5)防止高風險和污染材料失竊的程序;6)確認培訓需要和教材的方法;7)獲得、維護和分發實驗室所有使用材料之安全數據單的程序;8)實驗室設備安全去污染和維護的程序;9)緊急程序,包括漏來源理程序;10)事件記錄、報告及調查;11)廢棄物處理和處置。

實驗室的標準操作程序應包括:對涉及的任何危險以及如何在風險最小的狀況下,開展工作之詳細的作業指導。

負責工作區活動的管理職責人每年應對這些程序至少評審和更新一次。

第九條:實驗室安全工作行爲

洗手: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實際或者可能接觸了血液、體液或者其他污染材料後,即使戴有手套也應立即洗手。摘除手套後、使用衛生間前後、離開實驗室前、進食或吸菸前、接觸每一患者前後應例行洗手。

接觸生物源性材料:實驗室工作行爲的設計和執行應能減少人員接觸化學或生物源性有害氣溶膠;處理、檢驗和處置生物源性材料的工作行爲應儘量降低污染的風險;執行污染區內的工作行爲應注意預防個人暴露;如果樣本收到時有損壞或泄露,應有穿着個人防護裝備且受過培訓的人員開啓樣本以防漏出或產生氣溶膠;應在生物安全櫃內開啓此類容器;如果污染過量或認爲樣本由不可理解的損失,則應將樣本安全地廢棄而勿開啓。

禁止口吸移液。

實驗室工作人員應安全操作尖利器具及裝置:禁止用手對任何利器剪、彎、折斷、重新戴套或從注射器上移去針頭;針頭、玻璃、一次性手術刀在內的利器應在使用後立即放在耐磨容器中。尖利物容器應在資料物到達三分之二前置換。

所有樣本、培養物和廢棄物應被假定內含傳染性生物因子,應以安全方式處理和處置。

所有有潛在傳染性或毒性的質量控制和參考物質在存放、處理和使用時應按未知風險的樣本對待。

應在有蓋安全罩內離心;所有進行渦流攪拌的樣本應置於有蓋容器內;應能在產生氣溶膠的大型分型設備上使用局部通風防護;操作小型儀器時使用定製的排氣罩;可能出現有害氣體和生物源性氣溶膠的地方應採取局部排風措施。有害氣溶膠不得直接排放。

第十條:實驗室內生物安全的設施與使用

按研究所需合理設定、使用相應級別的生物安全櫃。

所用生物安全櫃的放置、設計和類型應貼合安全工作所要求的風險防護級別。

實驗室應時常監測生物安全櫃以確保其設計性能能貼合相關要求。應儲存檢查記錄和任何功能性測試結果。在安全櫃上應有作爲檢查證明的標記。

在實驗室員工接觸危害等級I和II的場所,生物安全櫃內的空氣在排放前只要透過高效過濾器能夠再循環;在實驗室員工接觸可能有危害等級III或以上的生物因子的場所,禁止將空氣再循環。動物實驗室禁止將空氣再循環。

對於新安裝的生物安全櫃和安全罩及高效過濾器的安裝與更換,應由有資格的人員進行,安裝或更換後應按照經確認的方法進行現場生物和物理的檢測。

第十一條:樣本的運送

實驗室負責人應負責爲所有向實驗室提交樣本的地點準備適當的指南和指示。

所有樣本應以防止污染工作人員、患者或環境的方式運送到或送出實驗室。

樣本應置於被承認的、本質安全、防漏的容器中運輸。

樣本在機構所屬建築物內運送應遵守該機構的安全運輸規定。

樣本運送到機構外部應遵守有關運輸可傳染性和其他生物源性材料的法規。

第十二條:廢棄物處置

實驗室廢棄物處置的管理應貼合國家、地區或地方的相關要求。將操作、收集、運輸、處理及處置廢棄物的危險減至最小;將其對環境的有害作用減至最小。

所有棄置的實驗室生物樣本、培養物和被污染的廢棄物在從實驗室中取走之前,應使其到達生物學安全。生物學安全可透過高壓消毒處理或其他被承認的技術到達。

實驗室廢棄物應置於適當的密封且防漏容器中安全運出實驗室。

有害氣體、氣溶膠、污水、廢水應經適當的無害化處理後排放,應貼合國家有關的要求。

動物屍體和組織的處置和焚化應貼合國家相關的要求。

危險廢棄物處理和處置、危害評估、安全調查記錄和所採取的相應行動記錄按有關規定的期限儲存並可查閱。

第十三條:記錄

除前面要求記錄的資料外,還應有機制記錄並報告職業性疾病、傷害、不利事件或事故以及所採取的相應行動,同時應尊重個人機密。

安全管理制度範文 篇10

爲了能夠強化投標人的管理,使得各種預控制度得以完善,需要以系統完善以及能夠得以貫徹落實的管理制度作爲保證和前提。

首先,在施工開始之前,應該按照行業要求制定文明施工的管理細則,以及規範作業的規程,使得各項工作都能夠按照標準進行。並且各種管理制度必須經過現場監理工程師的批准之後,嚴格執行。

其次,在開工之前,應該對施工的組織進行設計,同時科學合理的佈置平面,對現場進行統一的管理以及規劃,爲了能夠實現文明施工,應該對各種公告以及標誌進行統一設定。再次,制定質量控制制度、職工管理制度、施工安全制度、現場管理制度等等各種規章制度。

最後,爲了能夠使工作人員的技術素質得以提高,應該有計劃地對其開展職業技能、職業道德與紀律等等培訓,組織其加強自我學習和自我提高。

施工安全管理及其存在的問題

安全管理

任何事物都是相對的,安全管理工作也是這樣。雖然透過加強安全管理可以降低事故發生的概率,但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依然存在,我們無法從根本上消除隱患。安全事故的發生雖有一定的規律可循,但也存在着偶然性、特殊性及不可預見性。因此我們還要在平時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以應對突發事件的發生,保護人員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做好事故的事後控制工作主要就是要編制行之有效的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怎樣才能編制出行之有效的應急救援體系。

本人總結出以下幾點:(1)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2)編制可行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3)辨識和控制危險源,加強作業人員的班前教育;(4)加強對所有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5)積極採用“四新”技術,嚴把材料質量關,加強各職能部門的通力合作;(6)編制行之有效的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質量管理

要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加強合同管理。檢查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是否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準,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評定考覈制度,並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到位。仔細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檢查和審查工程材料、設備的質量,杜絕質量事故的隱患。 要做到質量監控事先預防,施工操作事前指導。主要需要做好以下兩個方面的控制,第一是人的控制。要配備好“三大員”。即施工員、材料員、質檢員,他們必須責任心強,堅持原則、業務熟練、經驗豐富、有較強的預見性,有三大員的嚴格把關,項目經理就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偶然性質量因素方面。此外是人員的使用。工程施工與其他產業相比機械化程度低,大部分勞動靠人來操作,所以應發揮各自的特長,做到人盡其才。

人的技術水平直接影響工程質量的水平,尤其對技術複雜、難度大的操作應由熟練工人去完成,必要時,還應對他們的技術水平予以考覈,實行持證上崗。對於新型施工工藝,要引入“樣板工程”。第二是材料的控制。材料是工程施工的物質條件,材料供應及時可防止偷工減料,材料質量是工程質量的基礎,材料質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質量也就不可能符合標準。所以加強材料的質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質量的重要保障。要求施工單位在人員配備、組織管理、檢測程序、方法、手段等各個環節上加強管理,明確對材料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對用於工程的主要材料,進場必須具備正式的出廠合格證和材質化驗單,如不具備或對檢驗證明有疑問時,應查明原因。材料檢驗和進廠必須在監理工程師的見證監督下進行。

工程施工管理措施

施工現場場地管理措施

爲了營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的環境,應該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場地管理。因此,設計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圖應該在施工之前做好,從而能夠確保施工活動根據平面佈置圖得以落實,根據佈置圖對現場的設施進行定位與佈置。同時應該根據實際的工程進展情況,合理地地對施工現場進行整理。如果在實際的施工過程有需要,應該使用隔離網等來進行隔離,進而方便施工。

臨時設施管理措施

應該根據便利於組織生產以及生活的目的佈置各種臨時生活以及生產設施,同時佈置的過程中應該遵循少佔地的原則,禁止佔用在建工程的位置。同時佈置還要與消防安全以及衛生安全的規定相符合,明確劃分施工區與生活區。 利用混泥土將臨時施工與施工場區的運輸通道進行硬化。同時對於運輸通道應該安排專人進行維護與保養。 根據消防安全以及工地衛生的要求佈置臨時房屋,同時在建設之前要將佈置報給建設單位和建立部門,徵得其批准。使用雙層彩鋼板活動的房屋作爲生活房屋,根據實際的需要設定面積。 爲了能夠滿足施工期間生產、生活等所需要的用水,應該修建臨時的給水工程。同時按照實際需要計算所需的用水量,保證用水需求得以滿足,同時應該將當地的給水管道作爲臨時給水水源的接口,爲了保證施工用水的質量,應該將河水過濾沉澱之後達到要求之後方可使用。

爲了便利排水,應該在施工現場設定排水系統。保證排水的坡度要大於1‰,根據流量的需要設定排水溝截面,爲了滿足施工過程中的用電需求,應該對臨時用電施工的組織進行編制設計,對線路走向,電源進線、分配電箱、總配電箱的位置予以確定,準確地計算負荷,選擇合適的變壓器容量。爲了保證安全,應該對做好用電技術措施。

施工秩序管理措施

在工程項目開始之前,項目經理要按照在投標時所作的承諾和合同的約定,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編制,並且將其報備給監理部門同意之後,嚴格的貫徹落實,如發生重大的變更,應該取得建立以及建設單位的批准。

採用開工報告制度,開工報告要得到有關部門的同意之後才能執行。在各個分部的工程開工之前,應該向駐地監理提出申請,得到同意之後方可開工,並採用內部審覈制度監督各分項工程開工。

安全管理制度範文 篇11

1. 門店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 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防火責任書》。

3. 安全部設立防火檔案、緊急滅火計劃、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報告、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超市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營運部門則須具備完整的防火檢查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

4. 超市內要張貼各種消防標誌,設定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 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衛、巡邏、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以及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等制度。

6. 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覈,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 超市內所有區域,包括銷售區域、倉庫、辦公區域、洗手間全部禁止吸菸、動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資的場地、倉庫,須設定明顯的禁止煙火標誌。

8. 賣場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9. 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並在限期內改裝。

10.

全員關開,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11. 營業及工作結束後,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於關閉狀態。

12. 各種電器設備、專用設備的執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實行上崗證作業。

13. 櫃檯、陳列櫃的射燈、廣告燈,工作結束後必須關閉,以防溫度過高引起火災。

14. 貨架商品存放要與照明燈、整流器、射燈、裝飾燈、火警報警器、消防噴淋頭、監視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於50cm)。

15. 銷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髮膠、賽璐珞等,只能適量存放,便於通風,發現泄漏、揮發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採取措施。

16. 超市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定。

安全管理制度範文 篇12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爲了加強倉庫安全管理,保護公司的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規,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倉庫安全管理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工作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 公司所屬倉庫包括A、B棟成品倉、WP事業部工具室小倉庫、化學品倉、調漆室、管料倉、皮膜藥水倉、避震系統與複合材料冰庫、成品倉庫。本制度不適用於液化石油氣站、氧氣、氬氣槽罐、柴油儲罐。

第四條 危險(化學)品和易製毒化學品除遵守本制度外,應同時遵守公司《危險物品管理制度》和《易製毒化學品管理制度》。

第二章 倉庫管理人員職責

第五條 認真執行物資出入庫登記制度。

第六條 倉庫保管人員要及時登記各類物資明細帳,做到日清月結,達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第七條 對於採購人員購入的物資材料,庫管人員要認真驗收物資的數量、品名、規格、型號及外包裝是否完好無損(除原材料由品保單位驗收、勞保用品由安全主任驗收的除外);覈對送貨單與ERP採購單是否相符。

第八條 根據各種物資的不同種類及其特性,結合倉庫條件,保證倉庫物資定置擺放,合理有序,保證物資的進出和盤存方便。

第九條 對於目前使用的油漆、溶劑、表面處理藥品、液壓油等油品,應按照已經劃分的專庫分開儲存,專人管理,設定的安全標誌不得移除。如有增加使用化學品,必須先在公司安全辦備案,方可採購入庫。

第十條 庫管人員每天上下班前都要做到“三檢查”,如有異常情況,要立即上報主管和相關部門。

(1)上班必須檢查倉庫門鎖有無異常,物品有無丟失。

(2)下班檢查是否鎖門、拉閘、斷電及不安全隱患。

(3)檢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單獨存儲、妥善保管。

第十一條 每天檢查滅火器等滅火器材是否有效,通風、溫度等設備是否有效,參數是否超標等。

第三章 物資儲存保管安全規定

第十二條 物資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物資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規劃設定倉庫,合理有效使用倉庫面積,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週轉量小的用貨架存放。

第十三條 在物資堆放上本着“安全可靠、作業方便、通風良好”的原則,合理安排垛位和規定的距離(燈距、堆距、行距、柱距、牆距)。

第十四條 對於A、B棟成品倉、管料倉,每垛佔地面積不應大於200平方米、垛與牆與柱的距離不應小於0.5米、垛與垛的距離不應小於1.5米、主通道的距離不應小於3米、跺與燈的距離不應小於1.5米。

第十五條 對於化學品倉的塗料與溶劑、皮膜藥品,儲存的容量不宜過多,桶裝的不得疊放,袋裝的粉狀化學品疊放高度不宜超過1米,並且所有化學品都要有相應材質的第二容器。通道的距離不能小於1.5米,化學品與燈的距離不能小於2米。

第十六條 對於避震系統與復材事業部貨倉,貨架與貨架之間的通道不能小於1.5米。

第十七條 甲、乙類貨物和化學性質相互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貨物,應分間分庫儲存,並在醒目處標明貨物的品名、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十八條 庫存物資在裝卸、搬運過程中要輕拿輕放,使用容器裝的各類化學品,容器蓋必須要密封,並且保證物資完好無損。

第十九條 做好各種防患工作,確保物資安全保管。防患內容包括:防火、防盜、防潮、防鏽、防腐、防黴、防鼠、防塵、防爆、防靜電。

第二十條 倉庫物品發生被盜後,倉庫管理人員應及時報告並注意保護現場,協助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一條 對於化學品倉、皮膜水處理藥品倉、工具倉,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區,確保倉庫安全。

第二十二條 倉庫的環境衛生要每日打掃並作好保持工作,每次作業完畢要即時清理現場,保持庫容整潔。

第四章 出庫管理規定

第二十三條 辦理出庫時要認真審覈“領料單”,覈查出庫手續是否齊全,嚴格依據所列數量、種類、型號辦理出貨或發料,並籤核有關單據。發現數量或種類、型號有誤時,要立即報告主管或者拒發,更正後再發貨或發料。

第二十四條 對於手續不全的提貨、領料事項,保管人員有權拒絕發貨,並視具體情況報告主管人員。

第二十五條 對於具有“有效期”的化學品,應堅持“推陳儲新、先進先出、按規定發放”的原則,包裝破損的化學品不能發放使用。

第五章 倉庫防火管理規定

第二十六條 倉庫防火工作,必須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適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二十七條 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器設計規範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

第二十八條 倉庫電線應地下敷設,已經架空敷設的其垂直下方與儲存貨物水平距離不小於1.5米,化學品倉不小於2米。

第二十九條 倉庫應採用國家主管部門認可的帶防護裝置的照明燈具,並應設定在主要通道上方。甲、乙、丙類倉庫不準設定移動式照明燈具。

第三十條 倉庫敷設的配電線路,應穿金屬管或難燃材料管保護。

第三十一條 倉庫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熱杯等電熱器具。

第三十二條 倉庫應按 《建築防雷設計規範》設定避雷裝置,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第三十三條 倉庫應設定明顯防火標誌,嚴禁攜帶火種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第三十四條 倉庫內嚴禁動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須嚴格遵守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填寫《動火作業審批表》經審批,並報備安全辦公室。

第三十五條 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範,設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器材必須放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位置,周圍1米內不得堆放貨物和雜物。

第三十六條 嚴禁在倉庫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處堆放物品。

第三十七條 裝卸易燃液體貨物時,操作人員應嚴禁使用易產火花的工具, 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採取消除靜電措施。

第三十八條 甲、乙類貨物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貨物變質、分解等情況,應及時妥善處置,防止跑、冒、滴、漏。

第三十九條 甲、乙類桶裝液體物品,不應露天存放,應儲存在安裝有自動控溫排風設施的倉庫內。

第四十條 倉庫不得搭建臨時建築物。甲、乙類貨物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其它庫房必須設辦公室時,經消防監督機構批准,可以貼臨庫房一角設定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其門窗得直通庫外。

第四十一條 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必須以《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爲原則,同步規劃、設計消防設施項目,並經消防監督機構審覈。倉庫竣工時,由公安消防監督機構負責專項驗收;末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十二條 倉庫管理員必須熟悉儲存貨物的性質、分類、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第四十三條 倉庫新職工必須經過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崗前培訓。

第四十四條 倉庫應建立義務消防組織,並定期進行消防培訓,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易燃易爆貨物倉庫,應設專(兼)職防火安全員,負責防火工作。

第六章 附 則

第四十五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行。

安全管理制度範文 篇13

1、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防止火災、交通、中毒和其它安全意外事故的發生。

2、班主任要經常檢查教室內的電源開關、電線、門窗、照明燈具是否安全、牢固,發生問題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維修,並告之學生注意安全。

3、班主任要組織好班級各項活動,對安全隱患要有預見性,並採取積極有效的預防措施,要教育學生注意安全。

4、班主任要每天檢查學生的出勤情況,及時與無故未到校的學生家長取得聯繫。

5、學生要做到:不打架罵人、不看色情、兇殺的書刊、不做損人利己的事、不吸菸喝酒、不損害公物、不在教室內打鬧。

6、嚴禁學生攜帶棍棒、利器等不安全物品進入學校。

7、學生在校期間因特殊情況離校,需聯繫家長到校並持班主任簽發的請假條,方可出校門。

8、學生出入教室,上、下樓梯要有禮、有序,嚴防混亂、擁擠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不得在課室、走廊、樓梯上追逐打鬧,學生嚴禁進入網吧、電子遊戲機室。

9、教育學生不要玩火,不要亂拉電器開關,以免發生火災和人身事故。

10、學生上學,回家時,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騎單車時不準雙手離把,不準扶肩而行,嚴禁學生騎摩托車。

以上條例,望全體師生員工自覺遵守。

盜搶匪電話:110 火警電話:119 急救電話:120

店子鎮中心小學

20xx年3月

安全管理制度範文 篇14

建築施工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爲創新建築工程安全管理,有效實施對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加強事故的預警預防預控工作,降低事故率,保證經濟建設的正常程序,現就我縣加強建築工程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做如下規定:

一、重大危險源的認定

(一)施工現場有下列狀況之一的,可認定爲重大危險源

1、違反國家行業標準、規範及強制性條文規定的;

2、依據《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規定檢查,分項檢查中保證項目得分不足40分或保證項目中有一項得分爲0分的。

(二)存在重大施工危險的分部分項工程,主要包括:

1、施工現場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或地下室三層以上(含三層)或深度雖未超過5m(含5m),但地質條件中和周圍環境及地下管線極其複雜的基坑、溝(槽)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

3、水平混凝土構件橫板支撐系統高度超過8m,或跨度超過18m,施工總荷載大於10kn/m2,或集中荷載大於15kn/m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4、30m及以上高空作業;

5、建築起重機械設備安裝拆卸;

6、起重吊裝工程;

7、懸挑式腳手架,高度超過24m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附着式升降腳手架、吊籃腳手架;

8、其他專業性強、工藝複雜、危險性大、交叉等易發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業活動;

二、重大危險源的控制管理

(一)施工單位應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控制與管理,制定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辨識、登記、公示、控制管理體系,明確具體職責,認真組織實施。

(二)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務必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專項施工方案除應有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外,還應當包括監控措施、應急預案以及緊急救護措施等資料。

(三)專項施工方案應由施工企業技術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及監理單位安全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審覈,由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凡屬建設部《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中規定的危險性較大工程,建築施工企業應當組織專家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論證。

(四)對存在重大危險部位的施工,施工單位應按專項施工方案,由工程技術人員嚴格進行技術交底,並有書面記錄和簽字,確保作業人員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術要領。重大危險部位的施工應按方案實施,凡涉及驗收項目,方案編制人員應參加驗收,並及時構成驗收記錄。

(五)施工單位應對從事重大危險部位施工作業的施工隊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掌握作業隊伍,採取有效措施,在作業活動中對作業人員進行管理、控制並及時分析存在的不安全行爲。

(六)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特點和施工範圍,對施工過程進行安全分析,對分部分項各道工序、各個環節可能發生的危險因素及構件的不安全狀態進行辨識、登記、彙總重大危險源明細,制定相關控制措施,對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部位進行環節控制,並公示控制的項目、部位、環節及資料等,以及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別,對危險源採取的防護設施狀況及防護設施的狀態,職責落實到人。

(七)施工單位項目工程部應將重大危險源公示項目作爲每一天施工前對施工人員安全交底資料,提高作業人員防範潛力,規範安全行爲。

(八)監理單位應對重大危險源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覈,對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辨識、登記、公示、控制狀況進行監督管理,對重大危險部位作業進行旁站監理。對旁站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開具監理通知單,問題嚴重的有權停止施工。對整改不力或拒絕整改的,應及時將有關狀況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機構。

(九)建設單位要保證用於重大危險源防護措施所需的費用及時劃撥;施工單位要將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安全防護、禮貌施工措施費單獨列支,保證專款專用。

(十)施工單位應對施工項目建立重大危險源施工檔案,每週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檢查,並做好施工安全檢查記錄。

(十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對施工現場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檢查,並做好施工安全檢查記錄。

(十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和項目監理單位應把施工單位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及施工狀況作爲工程項目安全生產階段性評價的一項重要資料,落實控制措施,保證工程項目安全生產。

三、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安全管理制度範文 篇15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教職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幼兒園後勤每月對幼兒園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及時報告幼兒園,若發現幼兒園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1、幼兒園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上課時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3、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幼兒園後勤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設備的執行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幼兒園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班放學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八、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安全管理制度範文 篇16

一、目的

1.1 爲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預防職業病,保護全體員工的身體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1.2 職業衛生管理與職業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爲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的原則。

1.3 凡在公司區域內的部門以及全體員工,應嚴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職業健康管理制度適用於某有限公司。

三、術語及定義

3.1 職業健康:是預防因工作導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惡化。主要表現爲工作中因環境及接觸有害因素引起人體生理機能的變化。

3.2 職業危害: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

職業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3 職業病:是指勞動者在勞動中,因接觸職業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屬於國家公佈的職業病範圍的疾病。

四、職責和管理要求

4.1 職業病防治委員會

公司成立職業病防治委員會,總經理任主任,公司常務副總爲副主任,各部門及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爲成員;安全環保辦公室爲職業健康的日常管理機構。

4.1.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職業健康管理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規,並將此工作列入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

4.1.2審定職業健康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目標以及實現目標的方案,並定期監督檢查方案的落實情況,解決各部門關係協調、所需資金落實等問題。

4.2 安全環保辦公室職責

4.2.1宣傳、貫徹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並監督實施。

4.2.2確定公司的職業危害因素監測點,協助衛生部門對職業危害因素監測點進行監測,並對監測結果進行公示;對超標場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監督整改。

4.2.3負責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申報的主要內容有:用人部門的基本情況;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種類、濃度或強度;產生職業危害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

4.2.4負責組織進行建設項目的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4.2.5負責公司員工職業健康檔案的建立及歸檔工作。

4.2.6會同行政人事部聯合開展職業衛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體員工的職業衛生知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2.7對從事有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以及在崗期間定期的職業健康檢查,並負責對其職業健康檢查的結果告知本人。

4.2.8開展職業病防治衛生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提高勞動者自我防護能力。並按規定發給勞動者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個人防護用品,督促、指導其正確使用。

4.2.9負責對在工作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治措施和待遇告知員工,員工崗位變動時,及時向員工依照前款規定,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

4.2.10對有害作業場所應採取隔離等防護措施,設定警示標識,配備必要的衛生防護設施。

4.2.11發生職業性中毒事故時,作業部門應立即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職業病防治監測。

4.2.12被診斷爲患有職業病的勞動者,積極與行政人事部協調,按規定安排治療或調換工作崗位。職業病患者的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3 各職能部室職責

4.3.1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衛生標準,並認真執行。

4.3.2監督有害作業並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納入部門目標管理。

4.3.3參與本公司重大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

4.3.4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按規定進行監測。

4.3.5組織員工對職業病防治情況實施監督。

4.3.6教育督促員工遵守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

4.3.7對有害作業場所進行監督,並向公司提出職業病防治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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