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的管理制度(精選9篇)
上班的管理制度 篇1
為了員工與工廠的安全執行,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員工工作期間,應瞭解,注意安全生產知識,遵守本廠行為準則,以做到安全生產。
1)上班期間,不得穿拖鞋,超短裙,不得留長髮(女員工有長頭髮的,工作期間應將頭髮束起。),應按要求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得亂丟亂放材料機器裝置等,注意工作範圍的整潔衛生等。
2)未經培訓,不得胡亂使用相應機器裝置,否則發生事故時由當事人承擔主要責任。員工應愛惜工廠一切生產機械裝置,正確操作機械裝置,節約使用生產材料。不得故意損壞工廠設施裝置,下班後及時檢查並關閉裝置及電源。每發現一次違反規定者,罰款5元。
3)根據工廠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推委,置之不理甚至拒絕。
4)應堅守自己崗位,不得閒談,嬉笑,打鬧,胡亂串崗,甚至工作時間吃東西,玩手機,睡覺。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工作時間嚴禁打私人電話。禁止在廁所抽菸,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
5)員工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得拉幫結派,打架鬥毆等,違者立即開除並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6)員工應遵紀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竊公司及他人財物,若發現偷盜者立即開除並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7)員工對公司管理有意見的,應當面或者找厂部有關領導逐層提出申訴,任何人不得意氣用事,怠慢工作,聚眾鬧事或者做出其他違規違法行為,違者立即開除,不做工資結算。
8)上班時間不得無故離開工廠,上班時間原則上謝絕親友探訪。
9)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廠正常生產的,將提請相關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並扣罰全部工資。
本人同意並遵守以上規定,如有違反,願意按上述規定執行。
上班的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工作規範
第一條行為準則
1、遵守國家政策、法令和學院規章制度,遵守集團各項管理規定和勞動紀律;
2、熱愛本職工作,全心全意為學院教學、科研和師生員工的生活服務,養成良好的職業道德,全面提高自身素質;
3、服從分配,服從領導,工作認真負責,堅守崗位,盡忠職守,保守業務祕密;
4、關心集體,團結協作,互相幫助,維護集體利益和集團信譽;
5、愛護集團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6、努力學習文化、業務技術知識,認真做好服務工作,提供優質服務,虛心聽取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第二條工作態度
1、熱愛本職工作,對自己的工作職責負全責;
2、努力提高工作技能和工作效率;
3、同事之間應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拆臺或搬弄事非;
4、對本職工作應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5、待人接物態度謙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集團文化氛圍。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一條作息時間
1、集團一般實行五天工作制(服務部門除外),員工每週休息二天,通常為週六和週日,各中心可根據具體情況靈活掌握;
2、部門(中心)的工作時間如需變更,須事先徵得集團行政部批准;
3、員工每天工作八小時,特殊崗位可根據工作需要靈活掌握。
第二條工作紀律
1、上班必須佩戴集團工作證,穿戴整齊,服裝整潔,須穿工作服上班的員工,必須按規定著裝;
2、上班時間應保持環境的安靜,不要高聲喧譁、閒談和播放音樂,以免影響他人工作;
3、工作時間內,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確因工作需要外出,要經本部門主管或中心主任批准;
4、在辦公室內應精神飽滿、舉止文明、衣著整潔、講究衛生;不準只穿背心、拖鞋;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自覺維護和保持環境衛生;
5、接電話須用禮貌用語,通話力求簡明扼要,禁止用電話聊天或長時間佔用電話;
6、嚴守集團機密、廉潔奉公,維護集體利益和集團聲譽;
7、注意安全,落實防火、防盜、防風、防雷措施,及時消除各種隱患;
8、勤儉辦公,節約用水、用電,杜絕一切浪費現象;
第三章考勤和請假制度
第一條考勤
1、各部門(中心)應指定專人負責考勤,考勤人員應如實記錄並隨時接受集團領導和辦公室的檢查;
2、若員工因意外的原因導致遲到或早退五分鐘之內,則需向直屬上級做出解釋,上級接受並簽字認可後可不作遲到或早退處理;
3、遲到或早退十五分鐘內扣5元,十五分鐘以上扣15元,一小時以上扣一天基本工資,半天以上且未請假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4、員工當月曠工一天,扣發半個月基本工資;曠工三天,扣發一個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全年曠工累計十天者,予以辭退。
第二條請假
1、員工按規定可享受有薪的假期,須提前3天報集團人事部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員工請假3天以內須提前1個工作日,請假3天以上須提前3個工作日;
3、員工請假3天內由中心(部)主任批准;3天以上10天以下由中心(部)主任稽核後報集團辦公室批准;10天以上報集團副總經理批准;
4、中心(部)主任請假須集團人事部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
上班的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條公司上班時間為8:30—12:00,13:00—17:30(可分為夏季、冬季作息時間)。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條公司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製度。實行每週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條由於公司工作性質為連續作業和受季節影響的崗位。按標準工作日換算為以周、月、季、年等週期計算工作時間。
第五條遵照國家法定節假日製度。
第四章:考勤範圍
第六條公司除高階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條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辦法
第八條公司實行視訊考勤制度,員工每天上下班必須視訊登記。
第九條員工忘記視訊打卡時,須說明情況,並留存說明記錄。
第十條:考勤設定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第六章:考勤統計與績效
第十一條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門負責人全權負責。
第十二條每月xx日—xx日,為一個考勤週期。
第十三條各部門需於每月號之前上報考勤。包括考勤統計表,電子考勤記錄單。
第十四條考勤與績效工資掛鉤:
1、不按規定時間上、下班的均按遲到、早退處理;
2、遲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資的50元;
3、因公外出、請假經部門經理書面證明除外。
4、曠工:
①未經請假、假滿未續假、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未到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②員工曠工除不發薪資、津貼外,按每曠工一天按照xx處罰。
③當月曠工5天,全年曠工累計7天,予以勸退。
上班的管理制度 篇4
為提高全員素質,保證產品質量,更好的為客戶服務特制定本條例。
(一)檢驗工序管理制度
1、質檢人員必須依據倉庫開具的領料單進行領料{打包物料};
2.質檢人員在檢測物料(成品,半成品)前必須審好圖紙、工藝檔及要求,做好檢驗前的準備工作;
3、未經批准,不得隨意改動檢驗工藝和引數,若有必要改動必須與相關工序聯絡,預防和杜絕安全質量隱患,確保檢驗工作順利進行;
4、在檢驗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分析解決,並做好記錄,把損失降到最低;
5、檢驗過程中實行三檢制,即:自檢、互檢、專檢。自檢完的產品打上標記,合格品與不合格品分類擺放,不允許混放,以次充好。
6、合格品經檢驗合格後,做好標示,放在規定位置,待合格產品打包入庫;
7、產品在流轉過程中嚴防磕碰,若有發現,將嚴肅處理;
8、質檢員依據領料單進行產品首件檢驗,如有不符,及時通知相關人員並糾正;
9、質檢員在生產過程中要做到首件檢驗、中間巡檢、完工專檢。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10、各工序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若有違犯,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上班制度
1、全體人員應事先做好準備工作,員工必須提前5分鐘到達生產現場。詳細瞭解裝置執行情況以及一天的工作內容;
2、質檢員工對檢驗裝置儀器須進行檢查,並進行書面記錄,檢驗裝置每日需打掃清潔
3、質檢人員按照規定分工到現場進行現場巡視,對發現的問題,現場記錄清楚;在檢查中發現不符合實際情況時,質檢人員應立即處理,
4、未經批准同意不得私自離崗。
5.檢查組長的工作:1)檢查人員是否齊全,裝置執行、現場環境是否良好;2)檢查各項工作是否準備完備準確;3)召開班前會,安排工作;4)向上級及時彙報當天工作;5)及時解決當天遇到的問題;
6.上班期間不準聚集談天;不準玩手機;不準竄崗;不準做與上班無關事宜;
7.下班提前5分鐘,總結一天的工作內容並做好工作報表報告上級;
8.確定檢工作臺面檢驗裝置及周邊打掃乾淨,方能下班;
(三)現場管理制度
1、合格品與不合格品分類擺放整齊,做好標記;
2、工、卡、量具擺放整齊嚴防摔碰傷;
3、裝置保持清潔、潤滑、無故障;
4、下班前裝置及周邊打掃乾淨,不允許有鐵銷、產品、油汙等存在;
5、嚴禁在生產車間、倉庫和禁菸區吸菸,一經發現,第一次罰款五十,第二次加倍,造成生產損失的由員工本人承擔責任。
6、生產車間分配的工作任務,員工須保質保量按時完成,不得偷工減料,拖拉應付,消極怠工或擅離崗位,違者酌情罰款0元—50元。
7、嚴禁把公司的產品私自攜帶出廠,一經發現均按偷竊論處,處50元-100元罰款。
8、上班時間禁止一切不文明行為,不允許坐在貨框、機臺上,不得在生產車間嘻笑打鬧影響他人工作。
9、員工不得在車間打架鬥毆、吵罵、詆譭管理人員,擾亂生產次序之言行,違者處50元—500元罰款,造成嚴重後果者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10、員工須愛護生產裝置,針車裝置由機修工協助定期保養,未經許可任何人不準亂調、亂拆機臺,若因操作不善或蓄意破壞致裝置損壞者。
(四)入庫管理:
原材料必須有保管員同交貨人親自交接,核對物資的規格名稱、數量是否一致,鋼材應塗色標誌。按規定放置。半成品入庫應做到已檢品和待檢品分開放置,成品應依據檢驗員開據的檢驗單核對產品的型號、數量是否正確,符合要求方可辦理入庫手續。未經辦理入庫手續的物資一律作待檢物品處理放在待檢區域內,經檢驗不合格的物品一律退回。
安全事項:嚴格執行安全工作規定,切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保證倉庫和物資財產的安全
1)上班必須檢查倉庫門鎖有無異常,物品有無丟失。2)下班檢查是否鎖門,斷電及其它不安全隱患。
(五)考勤制度
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而制定;本制度適用於全體員工。
1、出勤:時間調整時由辦公室統一公佈通知。
工作時間:上午7:30-11:00,下午12:00-17:00
2、打卡(指紋):全體員工統一按規定的時間地點打卡。員工上、下班時必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代打卡,否則雙方均以違紀處罰。
3、遲到:上班7:30以後算遲到。以5分鐘為計算單位,不足時為5分鐘,按每計算單位五元扣減工資。30分鐘後視為曠工。
4、早退:每天下午17:00前無故離崗者為早退。按曠工處理。
5、請假:員工若早上有事不能直接到公司,應在前一日由本人親自(非特殊情況,不準無故代請假)向車間主任請假或在當日上午7:30前用適當方法向車間主任請假,車間主任將未到人員的情況在當日上午8:00前報辦公室,否則視為曠工處理。請假未滿一天者,以工作時間計算,按個人工資標準由財務核扣。
6、曠工:按正常工資的兩倍核算扣曠工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積5天,予以除名。考勤過程中,弄虛作假,不按要求及時上報者將按規定處理。
(六)著裝制度
1、按照公司規定統一著裝要求;
2、嚴禁穿拖鞋、高跟鞋、短裙、短褲上班;
3、女員工把頭髮束起來,不怡披頭散髮;
4、按照公司規定佩戴口罩、手套、頭套等生產工具;
5、夏天著裝以舒適寬鬆為怡,不得穿著暴露、嚴禁不文明行為。
上班的管理制度 篇5
一、總則
1、本規定為增強員工自律意識、規範工作行為而制訂。
2、每位員工均應認真學習、貫徹執行,維護公司聲譽和形象。
3、公司員工應發揚"專業、創新、價值、責任"的精神,為公司的可持續發展而努力。
二、日常工作行為細則
1、公司鼓勵員工間積極溝通交流,但不能因此妨礙工作。因此辦公期間,應該堅守崗位,不要隨意竄崗聊天。需要暫時離開時,應知會部門同事。工作時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保持辦公室的安靜,交談聲音大小適宜,不得在辦公室內大聲喧譁。
3、持辦公室的整齊、乾淨、衛生是每一位員工的責任。請不要在辦公區域進食;不得在辦公區域任何地方抽菸,違者將給予300元/次的`罰款。
4、所有來訪的客人必須由公司相關人員陪同才可進入,不得在公共辦公區域接待客人。
5、工作期間,員工應保持精神振作、彬彬有禮、高效敏捷。
6、上班時著裝應注意衣著整潔、大方、得體。避免有損公司形象的儀表和行為。男員工不可留長髮,蓄鬍須,女員工不可濃妝豔抹、穿奇裝異服,男員工儘量著襯衫配領帶、西褲、皮鞋;女員工著職業套裝、皮鞋。
7、員工同事間應相互尊重,互幫互愛,語言文明。
8、對外交往應有禮有節,不卑不亢,禮貌大方,簡樸務實。
9、對外接聽電話統一用語:
集團總部:您好!佳兆業集團。
下屬公司:您好!佳兆業。
10、員工上班時間必須佩戴工牌,對員工不按規定佩戴工牌者,辦公室將給予20元/次罰款。
11、工作期間,員工不得隨意進出公司,員工因公外出必須得到部門經理的許可。
12、全體員工的手機應24小時處於開機狀態,以便隨時聯絡;手機號碼更改的,須及時通知前臺修改通訊錄;使用"市話通"、"大眾卡"等通訊方式並需離開深圳的,須將有效聯絡方式提前通過OA系統徵求意見傳送給其他所有員工。若因手機關機或沒有將有效聯絡方式提前通知而無法聯絡的,相關人員應及時投訴至總經辦,經查實後,每次給予當事人100元的罰款。
三、辦公環境管理(辦公室內外環境衛生工作由有關人員負責,此指員工對各自辦公周圍環境和辦公桌椅的清潔和維護)。
1、辦公桌椅排放整齊有序,不得亂放,阻礙行人。
2、辦公桌面須保持整潔。
3、辦公用品、工作檔案及資料等須整齊置放。
4、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如食品、衣物等)須整齊存放於隱蔽地方,不得妨礙正常工作。
5、每日下班離崗前須整理桌面物品、檔案資料,便於次日正常工作。
6、日常辦公檔案資料須分門別類整理、統一有標識存放,便於查詢和取拿。
7、保持辦公室衛生,須常清理髒、壞辦公物品,丟放到指定垃圾筒處統一處理。
8、保持辦公地點的美觀,不許亂貼、亂釘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9、花草盆栽由各公司總經辦負責有序放置,不得妨礙正常行人。
10、辦公室內花草須及時護理,保持花草青茂。
11、自覺維護辦公場所環境整潔、美觀,保持辦公場所空氣新鮮、秩序良好。
12、罰款細則經檢查,如有不符合上述規定者,將通報批評並給予一定額度的經濟處罰(在次月工資中扣除)。具體標準如下:
(1)、如部門整體辦公環境髒、亂、差,給予中心部門負責人通報批評及200元/次經濟處罰;
(2)、如部門整體辦公環境較好而員工個人辦公環境髒、亂、差,給予個人通報批評及50元/次經濟處罰。
四、員工應遵守事項:
1、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2、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3、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4、維護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5、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6、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
7、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的合作。
8、嚴操職業道德,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公司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五、禁止事項
1、欺騙公司和同事的行為。
2、洩露公司機密,歪曲事實,散佈流言蜚語,以公司的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3、工作懈怠,違反工作規定,無正當理由不服從上級指示,越權行事,獨斷專行,搞小團體,無事生非,擾亂工作秩序。
4、未經許可,在工作時間接見私人來客,或帶私客在公司活動。
5、在工作時間做與業務無關的事情。
6、未經許可,從事其他職業。
7、利用公司設施進行與公司無關的活動,侵佔、挪用公司財產。
8、假借職權營私舞弊。
9、攜帶危險品、違禁品或與業務無關的物品進入公司工作場所。
六、公司安全和保密
1、員工務必保管好持有的公司檔案;
2、未經授權或批准,不得對外提供有機密的公司檔案或其他未公開的經營狀況、財務資料等;
3、對非本人職權範圍內的公司機密,應作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傳播;
4、所有員工不得打聽其他同事的待遇和收入。
上班的管理制度 篇6
一、公司形象
1、員工必須清楚地瞭解公司的經營範圍和管理結構,並能向客戶及外界正確地介紹公司情況。
2、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視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範,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譁。
4、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包括午餐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佔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
6、員工在接聽電話、洽談業務、傳送電子郵件及招待來賓時,必須時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體規定使用公司統一的名片、公司標識及落款。
7、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公司員工管理制度範本
8、員工要注重個人儀態儀表,工作時間的著裝及修飾須大方得體。
二、生活作息
1、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統一的工作作息時間規定上下班。
2、作息時間規定
1)、夏季作息時間表(4月——9月)
上班時間早9:00
午休12:00——13:00
下班時間晚18:00
2)、冬季作息時間表(10月——3月)
上班時間早9:00
午休12:00——12:30
下班時間晚17:30
3、員工上下班施行簽到制,上下班均須本人親自簽到,不得託、替他人簽到。
4、員工上下班考勤記錄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
5、員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時間內外出,要向主管經理請示簽退後方可離開公司。
6、員工遇突發疾病須當天向主管經理請假,事後補交相關證明。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並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准後方可休息。
8、員工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的權利,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鼓勵員工在日常工作時間內做好本職工作。如公司要求員工加班,計發加班工資及補貼;員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需向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請,准許後方可加班。
1)、加班費標準
公司規定加班費標準為10元/小時;
2)、加班費領取
加班費領取時間為每月24日(工資發放日)。
三、衛生規範
1、員工須每天清潔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確保地面、桌面及裝置的整潔。公司員工管理制度範本
2、員工須自覺保持公共區域的衛生,發現不清潔的情況,應及時清理。
3、員工在公司內接待來訪客人,事後需立即清理會客區。
4、辦公區域內嚴禁吸菸。
5、正確使用公司內的水、電、空調等設施,最後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關閉空調、電燈和一切公司內應該關閉的設施。
6、要愛護辦公區域的花木。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閒聊、吃零食、大聲喧譁,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2、新入職員工的試用期為三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要按月進行考評。詳見《員工試用期考核表》。
3、公司內所制定的《員工日程表》是衡量員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據,要求員工每天要認真、詳盡的填寫,作為公司考核員工工作量的標準。
上班的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目的和實用範圍
第一條為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規範工作秩序,加強紀律管理,強化工作作風,根據相關規定,結合單位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縣農業局直屬各站(股、室、所、中心)全體在職幹部職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三條考勤時間。正常上班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每天上班時間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國家法定節假日按有關規定執行,放假需調整工作時間的按上級通知執行。
第四條考勤方式。
(一)考勤表由辦公室統一制定發到各站(股、室),由各站(股、室)自行考勤,每日簽到2次,上午簽到時間:8:30-9:00,下午簽退:17:10-18:00。上午9:01-9:30分簽到算遲到、9:31分後簽到算曠工,下午17:10前籤離算早退。凡未簽到,又沒有履行請假手續者,一律按曠工論處。
(二)考勤實行分管領導負責制,站(股、室)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實行實名簽到,不準代簽、補籤。如站(股、室)負責人外出,必須指定1人專門負責本站(股、室)考勤。
(三)凡出差(外出學習、開會等)、下鄉、病假、事假、其它假及週末、節假日臨時安排加班等情況,負責考勤的人員必須於考勤表上註明清楚,並將相關通知、假條等附在考勤表後作附件備查。
(四)職工缺勤,其所在站(股、室)負責人及分管領導隱瞞、包庇,一經查實,按照職工受罰標準,對站(股、室)負責人及分管領導同等處罰。
第五條考勤報送時間。各站(股、室)考勤每週統計一次,由負責人稽核簽字認可、分管領導複核簽署意見,於每週五下午17:00分前交辦公室統一保管。逾期不交考勤表,事前又沒有向辦公室說明原因的,視為該站(股、室)本週集體缺勤。
第六條考勤公示。每月考勤由辦公室進行一次彙總統計,考勤結果於下月第一週進行公示(如遇節假日時間順延)。職工對考勤統計結果有異議的(如統計錯漏),自公示之日起3日內到局辦公室進行核實,逾期不核實視為認可。
第七條督查。
(一)由局班子成員任督查組組長,按值周排班,組成人員為3-5人,由辦公室指定,定期或不定期對全域性職工考勤進行督查,每週至少督查1次,督查工作必須有記錄,每週督查情況於週五下午17:00分前交辦公室。
(二)督查時人員出勤情況與考勤登記情況不符的,尤其是發現弄虛作假的,由該站(股、室)負責人向局黨組作書面檢查,並以督查結果為準執行考勤紀律。
(三)督查組不認真督查或不按時報送督查情況的,視為失職,本週督查組成員集體算曠工2天。
第八條領匯出勤告知。局領導公出(含非班子成員的副科級以上實職幹部開會、出差等),需於每日上午9:00前告知辦公室登記(告知電話:),臨時外出臨時告知,不告知者視為在崗,被督查組或領導發現不在單位辦公活動區域的按曠工計算。
第九條請假、銷假。
(一)職工請假:職工外出30分鐘以上必須請假,1天以內的,由站(股、室)負責人審批;2天由分管領導審批,3天以上(含3天)由站(股、室)負責人簽署意見並安排好請假人工作接交後,報分管領導簽署意見,最後報局長審批(局長外出時由黨組書記審批)。
(二)站(股、室)負責人請假:2天以內由分管領導審批;3天以上(含3天)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報局長審批(局長外出時由黨組書記審批)。
(三)分管領導請假:由局長審批(局長外出時由黨組書記審批)請假一週以上報縣分管領導審批,並報縣委組織部備案。
(四)主要領導請假報縣委、縣政府政府領導審批。
(五)請假一律以審批後假條為準,如因特殊情況,事後3天內必須補交審批假條,無審批假條的霸王假一律以曠工計算。
(六)請假結束必須向考勤人員銷假,如確需延假,須先徵得審批人口頭同意,事後3天內補交審批後延期假條。
(七)請病假3天以上2個月以內的,必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2個月以上的必須出具市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單位領導在批假時必須註明請假期限,超過時間未到單位上班,又無批准的延假手續的,按曠工論處。
(八)請假條一律用信箋擬寫,領導籤批後,原件交辦公室,作為考勤統計主要依據;影印一份作為考勤表附件備查。
第十條獎懲。為嚴格執行考勤紀律,對考勤結果實行獎懲制。
(一)遲到(或早退)1次扣發工資50元,早退或曠工半天扣發工資100元、曠工1天扣發工資200元。
(二)一個月內累計遲到(或早退)達3次以上(含3次),每累計3次算1天曠工;一個月內累計曠工達3天的扣發當月獎勵績效工資(其中拿行政工資的扣發總工資的10%);一個月內累計曠工3天以上10天以下(不含10天)的扣發當月全部績效工資(其中拿行政工資的扣發總工資的30%),累計曠工10天以上15天以下(不含15天)的扣發當月全部工資,一個月連續曠工達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報組織人事部門予以辭退。全年累計曠工達10天以上者,取消當年目標考核獎。
(三)特殊情況,連續事假在一個月以內的工資照發;連續事假一個月以上不滿三個月的,從第二個月起發給本人工資的50%;連續事假超過3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四個月起發給本人工資的40%;連續事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停發工資。
(四)零星事假全年累計達22天以上不滿44天的,扣發當年目標考核獎,不享受單位福利待遇;零星事假全年累計達44天以上的,除扣發當年目標考核獎及不享受單位福利待遇外,超出部分以22天折算一個月為標準,加扣月總工資的50%,個人年度考核評為基本稱職(或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上班的管理制度 篇8
一、值班時間:
1、值班行政:從早上學生起床到晚上學生就寢,7:00至22:00在崗,22:00至次日7:00不得離校,備勤。
2、值班教師:從早上學生起床到晚上學生就寢,7:00至22:00在崗,22:00至次日7:00不得離校,備勤。
3、值班警察:一天一人輪值班,7:00至22:00在崗,22:00至次日7:00不得離校,備勤。
4、值班輔警:上兩天休兩天,兩班倒,7:00至23:00在崗,23:00至次日7:00不得離校,備勤。
5、監控人員:
21:00至次日7:00,兩人值一夜班。
6、上課教師:按照課程表時間上下課,不坐班、值班。
二、值班工作流程:
1、早晨學生7:00起床,值日人員準時到位,清點人數,掌握學生資訊,簽字接送學生;
2、晨跑和早操7:10—7:30,督促、帶領學生認真完成運動專案;
3、晨掃7:30—8:10,學生先回寢室洗漱、整理內務,然後打掃教室、公地,教師要深入寢室、教室、公地督促、檢查打掃情況,達到學校管理標準;
4、早餐8:10—8:40,帶學生排隊到食堂就餐,維持學生就餐秩序和紀律;1
5、交班8:40—8:50,交接工作,交待學校、班級情況,說明開展工作情況和未了事項,落實簽字;
6、8:50,第一節課開始,教務處開始查課,查上課老師上課出勤和上課情況,直到晚自習下課;值班輔警分工派人教室內外跟班安保,並在警務室《交接班登記》上說明人員安排情況;
7、午餐12:00—12:40,帶學生排隊到食堂就餐,維持學生就餐秩序和紀律;用餐完畢帶學生回寢室午覺,簽字移交;
8、午覺13:00—14:20,值班宿管人員負責維持學生就寢秩序和紀律,值班輔警備勤;
8、午覺後14:20,教師到學生寢室,清點人數,簽字接學生上課;
9、晚餐17:40,帶學生排隊到食堂就餐,維持學生就餐秩序和紀律;
10、晚自習19:00—21:10,帶學生回教室,同時教務處查任課教師到崗情況;
11、下晚自習21:10,清點學生人數並帶回寢室,簽字移交,21:40待寢室熄燈、學生就寢後,值班教師和輔警才能離開,備勤;宿管人員繼續維持就學生寢秩序和紀律至次日7:00。
12、監控人員從晚上學生進寢室21:00開始上班至次日學生起床7:00。
三、工作紀律要求:
1、帶班領導為當天工作責任人,對當天值日工作負全責;值班行政嚴格值班人員考勤,實事求是,如發現徇私舞弊,將根據問題嚴重性與缺勤人接受同等處罰,必須如實、全面填寫好《校務日誌》。(黨政辦負責)
2、嚴格執行《學校大門進出制度》,校內人員進出校門進行打卡登記,校外人員進出要完善手續;嚴格執行《學生入學制度》,要完善相關手續並簽字,任何人不得私自接受學生入學,堅持誰辦理誰承擔責任;學生出校門,必須有相關完善的.手續,分管人員簽字後學校法人代表一隻筆簽字。(招生實訓處負責)
3、全體教職工要認真落實崗位職責、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不得無故推諉,及時公佈工作進展情況,要做到事事有迴音,件件有落實,由於工2作拖延、失誤造成的工作責任由個人承擔。每位教職工的工作效能將納入年終考核。(黨政辦負責)
4、值班人員(上課人員)在值班時間內須認真做好值班工作,不得離崗、溜崗、缺崗;若沒有正當理由且發生遲到、早退、曠工等違反勞動紀律的情況,將按照《教職工考勤制度》處罰(曠工100元一次),並視情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誡勉談話,納入年終工作考核;情節嚴重又屢教不改的,予以上報教科局或公安局處理。(黨政辦負責)
5、禁止在工作時間網上閒聊、玩遊戲、棋牌、看電影等與工作無關的事;禁止在學生面前吸菸喝酒、打鬧嬉戲;禁止在課堂內接打電話,在校內賭博;禁止在辦公區大聲喧譁、吵架等與身份明顯不符的行為;禁止私自給學生或學生家長接打電話,若有則以曠工論處並寫1000字檢討上報至校委會並納入年終工作考核。
上班的管理制度 篇9
為了保持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氛圍,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使員工工作規範化,特制定本紀律,公司所有員工必須遵守。
第一條工作期間需佩戴工作證。
第二條工作期間8:00——11:30,13:30——17:30(13:00——17:00)如發現玩電腦遊戲,看小說、看電影等,第一次警告處理,第二次發現,立即辭退。
第三條工作時間內一律不準使用QQ,工作QQ除外,可以用MSN和飛信進行聯絡,飛信在工作期間應一直線上,人離開時才能離開,以方便聯絡。
第四條員工的辦公桌應保持整潔,並注意不要大聲喧譁。
第五條員工要講究衛生,維護工作環境的清潔,不準隨地吐痰、倒水,不準亂扔紙屑、雜物。每個區域的衛生都已安排相應的人員打掃,具體責任自行討論決定,但須確保每天都有人打掃各自的區域,一日未打掃,罰該區域的人員打掃整個公司衛生一星期。
第六條不得在工作區域吸菸,第一次警告處理,第二次通告批評,第三次發現扣除當月獎金。
第七條保持辦公室環境美化,員工在辦公時應將不用的檔案、資料放入櫃內,儘量保持桌面整齊,離開辦公室時把桌面收拾乾淨。
第八條員工應堅持勤儉辦事:節約用水、節約用電、節約使用辦公用品,不得損壞公共設施,更不得將公物佔為己有。在不需要搬運貨物情況下的外出辦事不得使用公司的車,可以自己坐公交或打的外出辦事,送票除外。
第九條員工應愛惜公司財物,主動維護公司工作安全和公共安全,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安全規定。
第十條每日負責開門的員工在下班時應檢查各種電源(主要包括:飲水機、燈、空調等)是否已經關閉,確定都已經關閉後方可鎖好門窗離開。若當時有員工需要繼續留在公司辦公,則由最後一個離開公司的員工負責電源的關閉和鎖門窗。
第十一條公司辦公裝置由使用人負責保管和維護,若有損壞,由其負責。
第十二條公司的財物無領導簽字同意不準帶出公司。
第十三條個人財物個人妥善保管,儘量不要放在公司儲存。錢財等必帶物品若在工作期間丟失,應及時上報主管,由主管負責協助處理,必要時報告公安機關處理。
第十四條不論任何原因,員工不得代他人刷卡,否則將予以嚴厲處罰。
第十五條不得無故脫崗,無故脫崗者視曠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