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識中文吧 > 辦公 > 文祕 > 規章制度 > 物業裝修管理制度(通用13篇)
手機版

物業裝修管理制度(通用13篇)

來源:學識中文吧 閱讀:1.87W 次

物業裝修管理制度 篇1

1.0目的

物業裝修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對所轄物業裝修實施管理,確保建築物結構安全和裝修格調統一,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0範圍

適用於物業集團所屬各物業公司(管理處)轄區內的裝修管理。

3.0職責

3.1物業公司(管理處)負責人負責業戶裝修項目的審批。

3.2客戶服務部辦證員負責受理業戶物業裝修申報手續的辦理,並負責審覈相關的裝修內容以及各種證照。

3.3客戶服務部收費員負責裝修管理費用的收取工作

3.4工程維護部負責土建、配電、給排水及消防等相關圖紙的審覈,現場管理並參與驗收。

3.5保安部負責裝修現場的查證、裝修人員的`進出、材料和垃圾的清運、貨梯的使用、消防管理等工作。

3.6物業部負責對裝修現場進行管理,組織裝修驗收及辦理驗收手續。

4.0工作內容

4.1裝修申請

4.1.1客戶服務部前臺人員負責接待前來申請裝修的業戶,並要求業戶填寫《裝修申請表》、《裝修委託書》、《承諾書》,同時向業戶說明《裝修管理規定》及相關費用的收取事宜。

4.1.2各單位客戶服務部前臺人員覈實業戶提供的資料。

4.2裝修審批

4.2.1各單位物業部審覈完業戶申請裝修項目資料後,轉交工程維護部審覈圖紙,工程維護部負責填寫簽署《裝修圖紙審覈意見》。

4.2.2客戶服務部收費員覈算相關費用後,報本單位負責人審批。

4.2.3裝修項目手續齊全的,三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

4.2.4要求裝修業戶按照相關法規在裝修現場配備滅火器。

4.3費用的收取和證照的發放

4.3.1裝修項目手續齊全後由客戶服務部收費員向業戶收取相關費用。

4.3.2業戶繳清各項裝修相關費用後::,由各單位客戶服務部前臺人員負責向業戶發放《裝修施工許可證》和《裝修圖紙審覈意見》並辦理施工人員《裝修人員出入證》。

4.4裝修監督

4.4.1由各單位按《裝修管理規定》對裝修工程實施監督。

4.4.2物業助理應告知巡邏隊,巡邏隊應配合物業助理對裝修戶的消防安全、垃圾清運及施工人員等方面進行監督管理。

4.5裝修驗收

4.5.1物業助理根據業戶裝修驗收申請,組織相關人員對物業裝修項目進行驗收。

4.5.2驗收合格後相關人員在《裝修竣工驗收表》上簽字認可,管理員及時收回《裝修施工許可證》、《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等相關證件,三個月後收費員負責辦理業戶返還裝修費用手續。達不到合格要求的,填寫《裝修整改通知書》由施工單位按整改通知要求整改,直至合格爲止。

4.6裝修資料管理

客戶服務部資料管理員負責對裝修資料分類建檔並保存。

5.0相關文件

5.1《裝修管理規定》 (wi-7.5.1-06-01)

5.2《裝修監管工作規範》 (wi-7.5.1-06-02)

6.0記錄表格

物業裝修管理制度 篇2

項目物業裝修管理程序

1.0目的

保證物業裝修符合有關的安全、美觀、衛生、環保要求。

2.0適用範圍

適用於物業服務中心管理範圍內物業的二次裝修管理。

3.0定義

3.1特殊項目:指住宅以外的商鋪、辦公等裝修項目。

3.2施工設計圖:包括但不限於平面設計圖、單元立面圖、空調安裝圖、電力照明設計及用量圖、給排水設計圖和相關技術資料。

4.0職責

4.1客戶服務部負責業戶裝修申請的受理和手續辦理及指引工作。

4.2設備維護部負責裝修圖紙的審覈和裝修現場的監管、驗收工作。

4.3物業服務中心主任負責審批住宅裝修申請和押金的清退。

4.5客戶服務部內勤助理負責收、退裝修押金及相關費用。

5.0程序要點

5.1裝修申請手續的辦理及審批

5.1.1業戶提出裝修申請時,客戶服務客服助理應首先確認業戶是住戶還是租戶。如果是住戶即可提供《裝修注意事項》和《裝修申請表》,要求住戶填寫《裝修申請表》並提供裝修施工設計圖和相關技術資料;如果是租戶,應要求其提供住戶的書面許可資料後再辦理手續。

5.1.2客服助理應及時將業戶的裝修設計和技術資料轉交設備維護部,由設備維護部經理組織土建和水電技術人員進行審覈,必要時應會同業戶查看裝修現場。

5.1.3設備維護部根據業戶提供的.裝修資料及到現場瞭解的情況,在接到申請和技術資料後的二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並做出如下處理:

a)符合要求的,在申請《裝修審批通知書》上籤署意見後提交物業服務中心主任審批。

b)不合要求的,將不合要求的原因在《裝修審批通知書》上註明、簽字並向業戶解釋清楚,提出修改要求,另行申請。

5.1.4物業服務中心主任在收到設備維護部審覈後的《裝修申請表》和施工設計圖後一個工作日內,對符合規定的給予批准,交客戶服務部;對不合規定要求的申請,簽署意見後交設備維護部處理。

5.1.5設備維護部對物業服務中心主任退回的裝修申請按6.1.3的規定處理。

5.1.6裝修申請表獲批准後,客服助理通知業戶並要求業戶、施工單位與物業服務中心簽訂裝修施工協議書;在《裝修施工人員出入證申請表》、《裝修施工人員登記表》中登記施工人員資料;指導業戶在財務處交納裝修押金、裝修管理服務費和裝修垃圾清運費(業戶委託)、臨時出入辦證費及押金,併爲施工人員辦理出入證。

5.1.7在業戶辦理完以上手續後,客戶服務部爲業戶核發施工許可證和裝修審批通知書,施工單位憑證進場施工。

5.2裝修的監控

5.2.1客服助理應及時將裝修單元信息反饋到秩序維護部,以便秩序維護部巡邏人員對現場進行巡視監控。秩序維護部巡邏人員對發現的違章裝修現象要進行制止,必要時通知客戶服務部,由客戶服務部開出《違規裝修整改通知書》,採取限期整改或扣罰押金、停水停電等催整改措施。

5.2.2設備維護部技工根據批准內容每天不少於一次到施工現場,對裝修施工單位的裝修過程進行監控,並填寫《裝修巡查記錄表》。

5.2.3設備維護部技工在監控過程中,發現下列情況,應要求業戶和施工單位立即改正:

a)未按規定張貼《施工許可證》;

b)未按規定的施工時間施工;

c)超出申報範圍內的裝修項目;

d)違反裝修注意事項和施工協議書的其他規定。必要時通知客戶服務部採取5.2.1規定的措施。

5.2.4設備維護部技工如發現裝修過程中存在其它問題,但又不宜以處罰方式解決的,應另行採取措施解決,解決不了的要立即報告上級處理。

5.2.5業戶就裝修事項提出請求協助或幫助時,設備維護部技工應予積極考慮,充分了解業戶提出的請求,並給予協助處理;如超出自己的職責範圍處理能力,應向上級彙報請求支持。

5.2.6涉及對衛生間、廚房、陽臺等有防滲漏要求的部位,裝修施工前應由施工隊做閉水試驗,在樓上層及本層同時做48小時閉水試驗,經閉水試驗合格後方可動工,並由施工單位負責人、業主本人在《防水層閉水試驗檢驗表》上簽字。

5.2.7裝修現場如有動火作業,設備維護部技工應要求其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動火申請,並要求裝修施工單位在現場配備兩個4公斤abc乾粉滅火器,清理易燃物品,經物業服務中心批准後,在落實消防措施後爲其開具動火許可證,並指定張貼位置。

5.2.8對可能存在影響其他業戶的裝修事項,設備維護部技工按《裝修注意事項》規定的保修期,對完工後的裝修質量進行跟蹤控制。

5.3裝修驗收及押金退還

5.3.1裝修完工後,設備維護部技工應通知業戶要求施工人員到財務交回施工人員出入證,並組織進行竣工驗收;經政府有關部門報批的裝修工程項目(含特殊項目),業戶和施工單位應提交政府部門驗收合格報告副本。

5.3.2設備維護部一般在二個工作日內按申報批准的項目予以驗收,合格的在裝修申請表內填寫驗收意見;若不合格,則開出裝修驗收整改通知書,提出整改意見,直至驗收合格爲止。

5.3.2驗收合格後經物業服務中心主任批准即可退還業戶的裝修押金。施工單位的押金在徵得業戶的同意後,可在裝修初驗收合格一個月後,經複驗無裝修質量問題,由物業服務中心主任簽字確認,扣出有關費用款項後再辦理押金退還手續。

物業裝修管理制度 篇3

顧問項目業主臨時公約附件一:

顧問項目裝修管理規定

(項目名稱)是全體業主共同的家園。爲維護小區的安寧、整潔和祥和,全體業主共同定立本規定,並承諾履行如下義務:

1、不改變房屋的使用用途,將住宅用作商業、經營、工廠、倉庫、辦公等用途。

2、在進行室內裝飾裝修時,應遵守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和《(城市名稱)城市室內裝修管理規定》。

3、在工程開工前,向物業管理部門申報登記,清楚物業管理部門告知的關於裝飾裝修工程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與物業管理部門簽訂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並將此協議內容告知自行委託的裝飾裝修施工企業。

4、不拒絕和阻礙物業管理部門依據裝飾裝修管理協議的約定,對裝飾裝修活動進行的監督檢查。

5、按裝修管理協議約定的時間裝修,以免滋擾鄰里。

6、不因房屋裝修影響毗鄰房屋的使用安全。

7、不擅自改變房屋建築及其設施設備的結構、外貌(含外牆、外門窗、陽臺等部位設施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佈局等。

8、不對房屋的內外承重牆、樑、柱、板、陽臺進行違章鑿、拆、搭、建。

9、裝修垃圾袋裝,並按物業管理部門指定地點、指定時間堆放。

(10---14項,按照項目實際情況制定)

10、一樓私家花園內只允許搭建木製簡易花架,且符合物業管理部門統一規定款式,從室內草坪至花架頂端高度不超過_____米,長不超過____米,寬不超出圍牆或護欄外沿,上部不得覆蓋陽光板或透明玻璃。

11、安裝遮陽蓬、雨蓬須經政府規劃部門批准,到物業管理部門備案,且一樓不得安裝遮陽蓬、雨蓬,二樓以上陽臺只許安裝_____色布料可收縮雨蓬,且向外伸展寬度不超過_____cm。

12、所有陽臺、平臺不得封閉,護欄不得更改(含顏色、材料、增加門扇)。

13、由業主戶內通達的頂樓平臺可作木製花架、遮陽蓬(周邊不得封閉),蓬頂只許蓋白色透明卡普隆板,周邊不得超出女兒牆外沿。

14、洋房車庫門、私家苑門、所有住戶防盜門、防盜窗花和拉閘門(安於門窗內側),需按物業管理部門指定款式安裝。安裝空調應當將空調機外機安裝在建築設計指定位置,並注意安裝牢固,防止跌落。

物業裝修管理制度 篇4

物業程序文件

--住宅物業裝修管理控制程序

1.0目的

通過對裝修各過程的管理和控制,確保裝修按規範的順利進行。

2.0適用範圍

適用於物業服務中心所轄住宅類物業的裝修管理。

3.0職責

3.1物業服務中心總監、經理負責裝修申請的最終審批。

3.2物業服務中心客服部、工程部、禮賓部負責裝修申請的審覈。

3.3物業服務中心客戶部負責受理裝修申報及裝修資料的收集、整理、跟蹤、歸檔。

3.4物業服務中心工程部負責對相關工程進行技術監督、檢查、驗收。

3.5物業服務中心禮賓部負責對裝修單位的消防、安全、裝修人員出入等的監管。

4.0工作程序

4.1裝修管理的依據:建設部110號令《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業主規約》《服務手冊》。

4.2裝修管理的控制包括:裝修申報、審批、裝修過程監理(含違章處理)、裝修驗收、退還證件(押金)及裝修檔案歸檔管理等。

4.2.1裝修申報

裝修申報及辦理流程按《裝修辦理流程圖》進行。

根據《裝修辦理流程圖》,客服助理對業主/裝修負責人的裝修申報並查驗其申報材料是否齊全,資料包括:

a、圖紙包括:平面佈置圖、拆牆示意圖、管道改變圖、電氣分佈圖及配電系統圖、複式改建圖(單元房或不改動的不必提供)、天花布置圖、防水施工方案(改動洗手間需提供);每張圖紙均需簽名確認。

b、裝修單位證件包括:施工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複印件並加蓋紅章。

查驗資料無誤後,請業主/裝修負責人詳細填寫《裝修申請表》,並簽署《裝修施工承諾書》。

提交資料完畢後,由客戶助理負責知會業主/裝修負責人,在資料符合情況下,裝修審批全過程不超過三個工作日;如資料不符合需重新補辦手續,具體情況,請業主/裝修負責人回去等候通知。

4.2.2裝修審批

客戶助理將收集的裝修資料整理並登記在《裝修辦理跟蹤表》,並於當日提交到客戶部經理處進行審覈並加署意見,於次日交工程部經理/禮賓部經理處審覈並加署意見,次日下午交物業服務中心總監、經理處進行最終審批。

資料不符合:在各環節審覈、審批過程中,如有問題,則退回客戶組,由專人負責與業主聯繫,並請業主/裝修負責人進行修改後,重新走流程。

資料符合:由專人跟蹤,並在三個工作日內控制審批流程,並負責通知業主前來辦理裝修手續。

客戶助理負責填寫《裝修許可證》,並填寫裝修申報內容及期限,上報並蓋章。

4.2.3裝修過程監理

裝修繳費、辦證

a、業主/裝修負責人在客服部前臺辦理交費手續,按《業主收樓費用一覽表》執行;

b、提供裝修人員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彩色一寸照片一張,並登記在《裝修工人出入證申請表》,辦理《裝修工人出入證》及《裝修許可證》,並要求裝修單位在進場時將《裝修許可證》張貼在大門外;

c、複印《裝修許可證》留底,並各複印一份交工程部、禮賓部巡查備案。

裝修施工技術規範要求:按國家建築裝修行業技術標準及本小區《服務手冊》要求施工。

裝修施工消防、臨供水電及施工改造管理

a、施工過程消防的管理按《消防管理控制程序》執行。

b、業主裝修需臨時供水電、業主或施工單位須在客服組前臺辦理申請手續,.報工程部經理審批並安排抄表,裝修完成抄表結算。

c、裝修過程中,業主提出裝修工程改造,須在客服部前臺填寫《裝修許可證》,流程如上。

施工監管

a、施工單位進場施工時,客服助理通知工程組開通該單元的水電。

b、裝修施工過程中,客服助理每日巡檢不少於一次,嚴格監督按審批圖紙進行施工;並認真填寫《裝修巡查表》。

c、工程部在業主裝修過程中,應定期巡查,特別對隱蔽工程、防水工程全程嚴格監管,對裝修中如電氣安裝,給排水安裝等向業主提供專業意見。

d、工程部對業主在裝修過程發現的需要保修的問題,負責與相關單位協調解決,結果報客服前臺存檔。

e、物業服務中心總監/經理每半月組織相關人員對裝修單元進行抽檢,按區域(如a、b、c等)抽檢戶數不能低於5戶(沒有裝修單元區域除外)。並填寫《裝修巡查表》。

f、禮賓部認真做好出入證管理工作,嚴格控制專證專人專用,人、證、房號相對,不得進入出入證規定之外的樓宇、房間。

g、禮賓部對裝修單位每日巡檢至少一次,認真填寫《裝修巡查表》,對裝修垃圾的堆放,消防器材、電梯前廳、衛生設備等嚴格檢查,對搬運物品進行監督,發現有損壞園區、樓宇設施的`,立即彙報客服前臺處理,並配合客服部,對搬運過程中使用電梯的情況進行監督。

h、廣告牌、招牌、霓虹燈飾、空調的安裝及管理,按本小區實際情況制定標準執行,需提前知會業主裝修須注意事項及相關標準尺寸及安裝位置,並進行現場預約工程組諮詢。

裝修違章處理

a、由客戶部按建設部110號令《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房屋裝修工程、防水工程質量、防火安全承諾書》《裝修施工承諾書》之規定違章處理。

b、違章裝修處理流程,按《裝修違規處理流程圖》執行。客戶助理接到客戶違章信息後,按以下規定進行處理:

--屬重大違規事件及時上報物業服務中心總監、經理處理;

--屬一般違規事件的報客服部經理處理,由客服部經理親自或指定客戶助理到現場予以勸導、教育。

--物業服務中心總監、經理接到重大違章事件信息後,根據情況及客戶違章給小區造成的經濟損失大小,決定給予'賠償經濟損失'的處理意見,並將處理決定填入《整改通知書》中。

--對於客戶漠視物業服務中心給予的處理意見,不配合小區正常管理工作的,應予以停工,並扣除其相應押金。

--客戶部及時向業主/裝修負責人發出《整改通知單》,並簽收,要求業主/裝修負責人限期整改,整改後結果應予以現場確認,並記錄在《整改通知單》中。

4.2.4裝修驗收

業主裝修完畢後,由業主/裝修負責人在客服組前臺填寫《裝修驗收申請表》,並預約驗收時間,根據預約時間,客

服部、工程部、禮賓部(必要時)派專人前往現場進行驗收,並將驗收結果填寫在《裝修驗收申請表》,雙方進行確認,驗收不合格,由裝修負責人負責整改,並重新申請進行驗收手續辦理。

4.2.5退還證件、退還押金

驗收合格天后,由業主/裝修負責人到客服部前臺辦理退還《裝修工人出入證》,並預約退押金時間,在裝修驗收合格後工作日內退還押金;

如遺失《裝修工人出入證》,該證押金不予退還。

4.2.6裝修檔案管理

裝修完工,並通過驗收,將資料統計移交給客服部統一歸檔。

裝修資料歸入客戶資料檔案內,並附有目錄。

5.0支持性文件

5.1《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

5.2《業主規約》

5.3《服務手冊》

5.4《裝修辦理流程圖》

5.5《消防管理控制程序》

5.6《裝修違規處理流程圖》

6.0質量記錄

6.1《裝修辦理跟蹤表》

6.2《裝修申請表》

6.3《房屋裝修工程、防水工程質量、防火安全承諾書》

6.4《裝修施工承諾書》

6.5《裝修許可證》

6.6《裝修工人出入證申請表》

6.7《裝修巡查表》

6.8《整改通知單》

6.9《裝修驗收申請表》

物業裝修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

通過對業主裝修控制,確保裝修符合規定要求。

2、範圍

適用於業主入住後進行裝修的全部過程。

3、職責

(1)物業公司工程維修中心負責制定《房屋裝修管理規定》,並進行定期的裝修檢查。

(2)管理處負責辦理具體的裝修手續並進行裝修過程的管理。

4、內容

(1)裝修申報

a、裝修方案的審批。業主裝修前需填寫房屋裝修審批表,將擬定裝修方案及相關資料報管理處審批。

a、無違反相關規定的一般裝修方案,管理處可進行審批。

b、結構、管線、外觀等有重大變動的'裝修,管理處需將相關資料報開發商工程部審批。

b、裝修施工單位的審查。[[業主裝修前攜帶裝修施工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施工人員身份證明等資料報管理處,管理處對相關資料進行審查。

c、辦理施工許可證。裝修方案、裝修施工單位審查合格後,管理處與業主簽定《房屋裝修管理協議書》,按照相關規定收取裝修押金,辦理裝修施工許可證及裝修施工人員出入證等相關手續

(2)裝修施工過程的管理

a、裝修過程中,管理處負責裝修管理的人員每天檢查裝修情況,嚴格按《裝修管理規定》的內容與標準檢查,發現有違反規定的,按相關規定要求業主整改,對於拒不執行的,可根據政府相關規定強制執行。

b、房屋裝修完畢,管理處按《房屋裝修管理規定》進行驗收,對於不符合要求的,督促業主及時改正後再進行驗收。

c、從驗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內管理處對裝修情況複驗,合格後將押金退還業主

,施工單位的裝修押金在業主入住後三個月經業主確認後退還裝修押金。

d、裝修管理資料應放入業主檔案內,保存至業主搬遷後。

物業裝修管理制度 篇6

物業的裝修管理規程

1目的

規範裝修(包括施工)的申報、審批的程序,以便對大廈的裝修實施有效管理。

2適用範圍

適用於管理中心的物業裝修管理。

3職責

3.1管理中心經理負責物業裝修申請的審批。

3.2管理員負責對裝修的申報、進場、監管和退場等過程進行跟蹤和管理。

3.3管理員負責向業戶解釋有關裝修方面的諮詢。

3.4管理員負責辦理簡易裝修的審批與驗收。

3.5工程部負責裝修過程的用水、用電的管理,並對用電設備進行檢查、監督。

3.6安管隊負責裝修現場的消防治安的巡視和檢查。

4工作流程

4.1業戶裝修流程圖:見附錄一

4.2裝修的申報

4.2.1客戶在進行裝修前,須向管理中心申報裝修內容,如實填寫《裝修申報表》。

4.2.2客戶應提供裝修單位資料、裝修材料,如涉及大廈供水供電等公共設施的裝修,須提供相應的圖紙等。

4.2.3涉及消防設施改造、停用或拆除的裝修,施工單位還需按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提供消防局的批文等。

4.2.4裝修單位資料包括:

營業執照複印件。

資格證書複印件(零星工程不需此項)。

施工人員身份證複印件、1寸免冠照片1張。

需進行電氣、電焊、氧焊作業的應提供相應的操作證複印件。

4.2.5裝修單位必須按面積大小自行配備相應滅火器(在《裝修許可證》寫明)。

4.3裝修審覈與審批

4.3.1管理員審覈業戶提交的裝修申報資料,參照《北京市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及《裝修管理規定》的條款給予初審。

4.3.2管理員初審內容。

審查裝修設計內容是否影響房屋的結構、牆面及公用設施設備等。

審查裝修設計內容有無嚴重的消防安全隱患。

裝修單位申報資料是否齊全。

4.3.3表格填寫是否正確、齊全。

4.3.4報材料不完整時,管理員應向客戶說明原因,待申報齊全後交由管理中心經理審批。

4.3.5確認裝修申報材料合符本規定要求後,管理員應將材料整理並送管理中心經理審批。

4.3.6裝修單位提供的材料齊全,管理中心經理應在接到申報材料後一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工作(不涉及房屋本體結構、公共設備設施及消防的裝修,如油漆、刷牆等可由管理員直接審批)。

4.3.7對大廈正常辦公或日常管理造成影響的裝修項目,管理中心應根據實際情況同客戶及施工單位簽定有關協議後,方許辦理進場手續。

4.4裝修單位的.進場手續

4.4.1裝修申報項目批准後,管理員應通知客戶及裝修單位到管理中心辦理進場手續。

4.4.2裝修單位交:

裝修公共區域保護費30元/m/60天;

裝修管理壓金:100 m以下3000元/戶;100 m以上5000元/戶;180 m以上8000元/戶;

垃圾清運費600元/戶;

電費:按供電局收費,加收5%電損費,最高不超過500。

購置滅火器:150元/個;租5元/天,押金150元/個。

4.4.3裝修單位交納施工人員《臨時出入證》工本費10元/張,押金20元/張。

4.4.4管理員將《裝修許可證》、《臨時出入證》及《裝修管理規定》發放給裝修單位。

4.4.5裝修施工許可證制證費20元/個(押金50元),機動車臨時出入證制證費20元/個(押金50元)。

4.5裝修管理規定

4.5.1遵守大廈的管理制度,並服從管理中心人員對施工現場的管理。

4.5.2禁止改變房屋承重結構及配套設施的使用功能。

4.5.3禁止在承重牆、樑、柱、天花、地面上打孔。

4.5.4禁止不適當增加樓面靜荷載,包括在室內砌牆、超負荷吊頂、安裝大型燈具、鋪設大理石地板(超過10毫米)等。

4.5.5禁止任意刨鑿、重擊頂板、外牆內側及排煙管道

4.5.6禁止不經穿管直接埋設電線或改線。

4.5.7禁止破壞或拆改廁所的地面防水層。

4.5.8禁止將油污排入雨水管道。

4.5.9禁止使用不符合消防法規規定的易燃裝修材料。

4.5.10禁止擅自佔用公共場地,及進行違章搭建。

4.5.11對於以上行爲除恢復原樣、扣除裝修保證金外,業戶及裝修單位還應該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4.5.12業戶和裝修單位負責人應仔細閱讀'裝修管理規定'及轄區有關管理規定,並嚴格按照裝修審批意見進行文明施工。

4.5.13裝修單位應將《裝修許可證》、《裝修巡視檢查記錄表》張貼在顯眼處,便於管理中心檢查。

4.5.14施工人員必須佩戴《臨時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進出與施工無關的場所。

4.5.15施工人員及搬運裝修材料只能使用貨梯,違者將酌情給予處罰。

4.5.16裝修垃圾須用袋裝,並按管理中心指定位置、方式堆放和運送。

4.5.17裝修材料及垃圾不得在公共場所堆放,應日產日清,運送到指定地點,裝修垃圾的清運工作由施工單位負責。

4.5.18正常裝修時間爲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1:30時,下午14:00-17:30時,週六和週日8:00-17:30時,若在非規定時間內施工將處以罰款(100-500元)。

4.5.19裝修單位如需加班應提前提交加班申請,經管理中心經理批准後,可將裝修時間延長至22:00時,但施工隊必須在22:00前全部撤離大廈。

4.5.20裝修工期,最多不超過90天,特

殊情況須辦理延長手續。

4.6施工期間的管理

4.6.1管理員每天不少於兩次對裝修現場進行巡查,主要覈實《裝修許可證》裝修範圍及違章違規行爲。

4.6.2工程部值班員每班不少於兩次對裝修現場進行用電、用水的巡查。

4.6.3巡邏安管員每班不少於兩次對裝修現場進行消防、治安巡查。

4.6.4管理員、值班員、安管員在進行施工巡邏時,發現有違反規定現象應制止並通知相關人員處理,同時將情況並記錄在《裝修巡視檢查記錄表》中,如屬違章現象應按4.7相關程序執行。

4.7違章處理

4.7.1處理違章的原則。

以勸導、教育爲主的原則。

慎用處罰的原則。

批評規勸從重,處罰從輕的原則。

4.7.2常見的幾種業戶違章現象。

擅自改變房屋建築結構(含外牆、外門窗、陽臺等部位設施的顏色、形狀和規格)的功能或佈局。

在房屋的內外承重牆、柱、樑、板進行違章鑽、鑿、拆、搭建。

擅自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施。

擅自在門窗安裝網、罩、牌破壞房屋整體外觀。

擅自拆除地漏蓋和向地漏傾倒雜物。

違反消防管理規定如:堵塞消防通道、私自動用滅火器(應急燈、消火栓、噴淋、指示燈等)及損壞消防設備或器材的行爲。

超負荷使用電器、亂拉亂接電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造成火災隱患等。

在公共場地燒香火、紙張、織物、纖維、塑料製品、木製品及其它廢棄物。

施工現場不按規定配置滅火器材。

亂丟垃圾、果皮、紙屑、菸頭等雜物,隨地吐痰或大小便等不文明行爲。

破壞衛生、綠化設施設備的行爲。

在公共場地私自堆放、吊掛雜物、亂張貼或亂塗寫等。

高空拋物、倒污水等對公共安全造成威脅的行爲。

播放高音喇叭或製造超量噪音(大廈正常辦公時間內不得進行大噪音的作業)等影響大廈正常辦公的行爲。

違章停車、違反交通管理秩序或對停車場、道路造成污染的行爲。

聚衆賭博、打架鬥毆或其它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爲。

有可能損害其他業戶利益或影響大廈正常辦公或安全的行爲。

4.7.3處理違章的方法

違反4.7.2規定的行爲,尚未對大廈業戶安全或經濟構成威協的行爲視爲一般違章行爲,除一般違章以外的行爲視爲重大違章行爲。

一般違章行爲的處理應以勸導、教育爲主。

重大違章行爲的處理應根據實際情況由管理中心經理作出以下處理決定:

a.限期整改;

b.賠償經濟損失。

4.7.4違章處理流程

管理中心各崗位人員發現裝修人員有違章行爲時,應立即採取規勸、教育的方式進行處理,當事人如置之不理,應及時將情況反饋到管理中心。

管理員接到裝修違章信息後,應登記在《客戶違章事件記錄表》,並通知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屬重大違章行爲的應報管理中心經理處理。

屬一般違章行爲應報管理中心經理助理處理。

管理中心經理接到重大違章信息後,應根據實際情況及給小區造成經濟損失的大小,給予處罰、賠償經濟損失或其它合法的處理意見。

對於業戶漠視管理中心給予的處理意見,不配合小區正常管理工作的,可與甲方物業管理監管部門協調解決。

《違章整改通知單》經管理中心經理簽署後生效,由管理員執行。

裝修違章罰款,在裝修保證金中扣除,如裝修保證金不足以補償扣款的,可要求施工單位給予賠償。

4.7.5退場手續

裝修完工後,裝修單位應持《裝修申報表》、《裝修許可證》、《臨時出入卡》到管理中心辦理驗收手續。

管理員應在當日檢查裝修現場的公共設施、設備及有無違反本規定的違章行爲。

管理員收回《裝修許可證》、《裝修責任書》、《臨時出入卡》、《裝修巡視檢查記錄表》。

管理員現場檢查後無發現問題,在《裝修申報表》的驗收意見'欄目中註明'檢查合格'。

管理員將《裝修申報表》上報管理中心經理審覈後,開具《退費通知單》並辦理裝修保證金及臨時出入卡的退款手續。

4.8裝修管理工作流程圖

5相關文件和質量記錄表格

5.1《樓宇巡視檢查管理規程》

5.2《裝修申報表》

5.3《裝修檢查記錄表》

5.4《違章整改通知書》

5.5《退費通知單》

物業裝修管理制度 篇7

物業裝修管理的基本概念

1.物業裝修,是指業主或使用人爲了改善居住、辦公或經營環境,對自有物業或租賃物業範圍內的地面、牆面、頂棚(天花)、門窗、給排水、強弱電、有線電視、電話、寬帶進行裝修處理的活動和過程。

2.物業裝修管理,是指物業管理公司依據國家相關法規和條例,受開發商或全體業主委託,對物業管轄範圍的業主或使用人在裝修過程中,對新建房屋的室內裝修活動實施審查、監督和管理的行爲。

物業裝修管理的目的

規範施工行爲,消除施工隱患,保證新建樓房外觀的整潔和統一;杜絕新建樓房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遭受破壞;保障新建樓房的居住安全,保障新建樓房配套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和使用,最終實現物業的保質和增質,延長物業使用壽命。

物業裝修管理的意義

維護和保持房屋建築原創設計的元素和風貌,維護環境品質,避免房屋建築結構、外觀、環境、設施設備遭受破壞和污染。

維護小區正常的生活、學習、工作秩序,營造小區的安定、團結、和諧氛圍,維護物業管理秩序,保障物業管理服務工作的正常開展。

術語解釋

1、建築主體:

是指建築實體的結構構造,包括屋蓋、樓板、樑、柱、支撐、牆體、連接接點和基礎等。

2、承重結構:

是指直接將本身自重與各種外加作用力系統地傳遞給基礎地基的主要結構構件和其連接接點,包括承重牆體、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樓板、樑、屋架、懸索等。

3、砌體結構:

即用磚牆、柱、鋼筋混凝土樓板和屋頂承重構件作爲主要承重的結構,稱爲磚~物業管理圈;鋼筋混凝土混合結構,簡稱磚混結構。此結構抗震性差,防滲水性能差。這是當前建造數量大、採用最普遍的結構類型。

4、鋼筋混凝土結構:

即主要承重構件全部採用鋼筋混凝土,並現場整體澆注而成的結構。此結構抗震性能和防滲水性能良好。這種結構類型主要用於大型公共建築、高層建築和工業建築等。

5、剪力牆:

剪力牆是指牆肢的長度爲厚度的5~8倍的鋼筋混凝土牆。常用的有“T”字型、“L”型、“十”字型、“Z”字型、折線型、“一”字型。

6、異形柱:

異形柱是指柱肢的截面高度與柱肢寬度的比值在2~4倍,相對於正方形與矩形柱而言是異形的柱子。它包括異形柱框架和異形柱框架剪力牆,常用的有“L”型、“T”型、“十”字型。

7、承重牆

是指不但承受自身重量,同時還承受屋頂及樓板傳來的荷載的牆。

8、非承重牆

不承受上部傳來的荷載,也不會把荷載加載到其下的非承重牆上。通常在非承重牆牆底設置單跨樑或者連續樑來承受其荷載並把其荷載傳導到相鄰的承重構件上(例如:磚混中的承重牆,框架中的框架樑)。非承重牆通常還是設計上的抗震牆,如果發生地震,非承重牆將和承重牆一起承受地震力。

9、房屋外觀:

是指相對於室內的外立面,準確的說,就是房屋外立面可視的部分。它包括門窗、外牆、陽臺、附屬結構及裝飾物等。

10、防水工程:

是指屋面防水、外牆防水及廚房、衛生間、陽臺防水工程。屋面防水、外牆防水的目的是爲了防止雨水對室內的浸害;廚房、衛生間、陽臺防水的目的是爲了防止生活用水對本房屋和相鄰房屋室內的浸害。

11、隱蔽工程

是指被其他建築物遮掩的工程,具體是指地基、電氣管線、供水管線等需要覆蓋、掩蓋的工程。由於隱蔽工程在隱蔽後,如發生問題,還需重新覆蓋和掩蓋,返工損失非常大,爲了避免資源的浪費和當事人雙方的損失,保證工程的質量和工程順利完成,安裝施工時,在覆蓋和掩蓋前應當通知發包人檢查,發包人檢查合格後,方可進行隱蔽施工。

12、房屋配套設施設備:

是指房屋除門窗、護欄外的,與房屋配套的給排水管道(空調排水管)、強電源及弱電源信號系統(照明電源、閉路線、電話線、網絡線、監控)、煤氣報警器、紅外線防盜報警器、可視電話(非可視電話)、應急求助按鈕、天然氣表、管等。

13、房屋平面佈置圖:

是指用於指導建築裝飾裝修施工的平面(水平面)設計圖,它包括房屋平面結構佈置(傢俱、陳設擺放)設計、區域使用功能劃分(如:臥室、客廳、書房、廚房及衛生間等)設計、出入通道(如:門的開啓方向及通道走向)設計,其中包括某些部位使用的材質和安裝方式、要求等設計。它是按實際比例尺寸繪製的,一般採用的長度單位爲公制長度單位㎜。

14、水電施工圖:

是指用於指導建築裝飾裝修水電施工的平面示意圖,顧名思義,示意圖是以示意方式進行繪製的,圖形是以線條和符號連接構成的,圖形一般沒有準確的數值標註,只是示意大概的安裝方位和形式,具體安裝方法和要求,都是以文字標註及說明爲主。

物業裝修管理的基本內容

(一)房屋外觀的管理

(二)主體結構的管理

(三)房屋防水施工的管理

(四)房屋配套設施的管理

(五)施工行爲的管理

(六)告知和督導義務

(七)商業門面裝修管理

(八)物業裝修管理如何規避責任

(一)房屋外觀的管理

1.任何裝飾裝修企業和個人在從事住宅室內裝修的活動中,不得破壞房屋的外觀,嚴禁擅自改變房屋的門、窗、陽臺護欄,以及外立面牆磚、塗料顏色;

2.嚴禁在承重牆上開鑿門、窗孔洞,嚴禁擴大承重牆上原有的門窗尺寸,嚴禁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牆體,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在外牆上開孔和鑿洞;

3.嚴禁搭建建築物、構築物,嚴禁封閉觀景陽臺、生活陽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在外牆上安裝雨蓬、防盜網、晾衣杆等;

4.嚴禁隨意在外牆上安裝空調外機,空調外機應安裝在房屋的預留位置上,或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位置上;

5.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在房屋外立面上安裝廣告牌及帶有商用告示效應的.標識;

6.嚴禁侵佔公共區域的通道、露臺和屋面,嚴禁在公共區域的通道、露臺和屋面亂搭亂建;

7.嚴禁開挖地下室、打井。損壞物業共有設施、設備及場地。

(二)主體結構的管理

1.嚴禁擅自改變物業使用性質

2.嚴禁擅自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的設施、設備;

3.任何裝飾裝修企業和個人在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的活動中,不得破壞房屋的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房屋基礎,嚴禁在結構牆、柱、樑、板上鑽孔鑿槽。如因水電管線敷設,確須開孔鑿槽,必須報物業管理公司,經物業管理公司審查同意後,並在物業管理公司工程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施工;

4.嚴禁在非承重樓面砌磚體(紅磚、沙磚)隔牆;

5.嚴禁改變房屋的使用功能,嚴禁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陽臺改做衛生間和廚房;

6.吊頂龍骨及木地板龍骨固定支點鑽孔,孔洞點陣不得≤600㎜,孔洞直徑不得≥12㎜,孔洞深度不得≥50㎜;

7.房屋裝修如需變動房屋結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的,必須經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其施工必須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建築施工企業承擔。

(三)房屋防水施工的管理

1.防水層應塗抹在結實、堅硬、表面光滑平整、乾淨、乾燥的基層上,並按規範要求施工,防水層應有一定的面積和厚度。防水施工完成後,應作閉水試驗,試驗時間應不少於48小時,並會同裝修管理人員一道共同檢查閉水試驗情況,確認無滲漏現象後,方可後續施工;

2.室內裝修施工,對陽臺、廚房和衛生間,有較大改變的和對原防水層有較大破壞的部位,二次防水施工時應作重點和加強處理,確保無滲漏;

3.衛生間、廚房、陽臺未作閉水試驗不得回填,並不得只在回填找平層上做防水層,此方式存在嚴重的工藝技術缺陷和隱患;

4.回填找平層水泥沙漿應有足夠的強度,其水泥沙漿標號不得低於1∶2,水泥沙漿厚度應≥60㎜;

5.衛生間地面防水必須全做,牆面防水最低點應≥300mm;若使用淋浴龍頭,安裝龍頭的牆面防水層高度應≥1800mm,寬度是淋浴龍頭左右各500mm,陰角臨界牆寬度爲1000mm,高度必須達到1800mm。

(四)房屋配套設施的管理

1.給水管不得暗敷在非防水地面,在通過無防水要求的區域內,應採用天、牆布管敷設方式,即採用吊頂內敷設和沿牆壁暗敷方式敷設;

2.給水管道安裝完畢後,應作壓力試驗,水壓不應小於9kg、穩壓不應少於兩小時;排水管道安裝完畢後,應作沖水試驗,每個管口沖水量不應少於200kg,沖水方式爲容器灌衝。經壓力試驗和沖水試驗無滲漏現象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3.施工臨時用電,只能在漏電保護開關後端駁接。佈線完畢後,各回路應作通電試驗和絕緣試驗,通電試驗時應在漏電保護開關的保護下進行;

4.天然氣管道、閥門、計量表,嚴禁裝飾封閉及包裹。應裸露在外,並隨時保持良好的通風狀態,安裝後的管道接口應作漏氣檢測;

5.燃氣報警器探頭接通電源後,安裝在吊頂的下方,儘可能靠近和正對燃氣用具,不得遠離燃氣用具和隱蔽安裝;

6.燃氣熱水器排氣管道,嚴禁接入廚房排煙道內,應按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位置和方式直接引向戶外排放;

7.嚴禁將燃氣熱水器置於廚房、衛生間內,燃氣熱水器只能安裝在生活陽臺的牆壁上,相距天然氣表和管道≥500㎜的位置,並將排氣管道引至戶外;

8.嚴禁拆卸廚房與飯廳之間的隔門,嚴禁將封閉式廚房改裝成開敞式廚房,並隨時保持廚房與戶外空氣的對流。廚房採用暗埋式燃氣竈,應在廚櫃前門上方開4~6個直徑不≤30㎜的透氣孔;

9.陽臺落水主立管,嚴禁裝飾包裹。廚房、衛生間落水主立管,如確需裝飾包裹,應採用可拆卸方式,或採用紅磚隔離空包方式處理,包裹時管道與磚之間應留出5~10mm間距。有檢查口的樓層,應露出檢查口和足夠的拆卸檢查口蓋的空間。嚴禁用水泥砂漿灰填充式包裹;

10.可視電話及紅外線監視器,不得擅自移位和改變,如需變動位置,應由原安裝單位施工人員處理;

11.嚴禁移動廚房排煙道預留孔洞位置(高度和方向)。抽油煙機排煙管應規範的接入排煙道預留孔;

12.空調外機,應安裝在預留位置上,氟里昂管敷設,應按物業管理公司統一規定規範安裝,並將冷凝水管接入積水管內,嚴禁冷凝水散流。(注:本樓房原設計未考慮家用中央空調安裝,故嚴禁安裝家用中央空調);

13.嚴禁拆除臥室內的陽光窗防護欄。因裝修改變防護欄材質和款式,高度不得低於1000mm,其安裝應牢固、可靠;

14.入戶給水管應加設總閥,便於日常維修和檢查;

15.嚴禁損壞物業共有設施、設備及場地,嚴禁擅自改變和移動共有設施、設備。

(五)施工行爲的管理

1.任何裝飾裝修企業和個人在從事住宅室內裝修的活動中,不得損壞公共設施設備,不得影響公共環境清潔衛生,不得影響業主的正常生活秩序;

2.嚴禁違章作業和野蠻施工,杜絕一切不文明的施工現象和行爲;

3.嚴禁施工現場有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爲,如:吸菸、亂扔菸頭、火種、不規範的使用明火、電爐(含電阻加熱器)、碘鎢燈取暖或烘烤物品等;

4.施工和照明臨時用電、線及插線板的安裝應符合規範,嚴禁亂接亂搭;

5.嚴禁在公共過道、公共區域地面上攪拌水泥、切割地磚、石材及進行木製品製作等作業;

6.施工用水區域,應保證在不滲漏的前提下規範用水,不得侵害和影響相鄰戶;

7.嚴禁將建築裝修材料堆放在公共過道及公共區域,保證公共過道及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及通行安全;

8.嚴禁高空拋灑,嚴禁影響公共衛生和公共安全的現象和行爲;

9.嚴禁採用國家或政府相關部門明令禁止的淘汰產品和材料;

10.嚴禁採用國家或政府相關部門明令禁止的工藝技術和施工設備、設施;

11.房屋裝修,如須變動房屋結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的,必須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其施工必須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企業承擔;

12.裝飾裝修企業,必須按照工程建築強制性標準和其他技術標準施工,不得偷工減料,確保裝飾裝修工程質量;

13.裝飾裝修企業,必須嚴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按規定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動用明火和進行焊接作業,保證作業人員和周圍住房及財產的安全。

(六)商業門面裝修管理

1.門面室內裝修,應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不得擅自更改和移動報警按鈕、噴淋頭、溫感器、消防箱等消防設施,嚴禁封閉和佔用消防通道;

2.門面室內裝修,嚴禁封閉共用管線(水、電、氣、消防)井檢查口、門,應留出檢修空間及通道;

3.燃氣管道安裝應符合燃氣安全使用管理規定,不得埋於牆內和地下,不得接近有明火和易產生靜電火花的電器,應保持正常的空氣流通;

4.商業門面裝修,必須遵守附屬設施使用功能規定和要求,不得超功率、超容量、超標準、超範圍、超規範安裝和使用,如:通電、通水、通氣(天然氣)、通風(換氣、新風)、排水、排煙、消防水等;

5.商業門面室內裝修,未經計可,不得擅自更改排污管道預留接口位置。不得封包檢查口(疏浚口);

6.室內外天棚吊頂時,在遇沉水彎、檢查口(疏浚口)、消防水閥、強弱電路分線盒時,應在對應位置處預留維修檢查口,洞口尺寸應小於500×500(㎜);

7.使用液化氣罐的門面,燃具與液化氣罐相距≥5m,液化氣罐存放處應保持陰涼和空氣流通,存放處應設置防爆牆或安全防護裝置,在入口處張貼“火源切勿接近”或“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等標識;

8.商業門面(辦公用房)電器安裝,應設置電源配電箱,除設置總開關(空氣開關)外,各回路應單獨設置空氣開關,確保電力的使用安全;

9.使用大功率電器較多的商業門面(辦公用房),並由380V三相電源變爲220V兩相電源使用的,三相電源負荷分配應均衡和合理。

(1)餐飲門面室內裝修:

1.廚房污水進入主排水管道前,必須設置沉渣池、隔油池,避免污水中夾帶的動(植)物油及碎骨、泥土、沙石進入主排污管道內,嚴禁將未過濾的污水直接排放入主排污管道;

2.店面較大的,水平排水管道長度方向≥20m的,應增置管道疏浚檢查口;

3.廚房油煙在進入主煙道(管)前,應安裝濾油及油煙淨化裝置,嚴禁將未過濾的油煙排入主煙道(管)內,嚴禁向小區內或門面四周直接排放油煙;

4.嚴禁將直排式和強排式熱水器的排氣管接入煙道內;

5.廚房抽油煙機,應採用低噪聲高速風機或專用風機,噪聲不應大於65分貝,營業時間不得超過晚上10:00點鐘。

(2)美容美髮門面室內裝修:

1.洗髮室地漏及洗滌池放水口必須加設不鏽鋼絲過濾網,模數不應≥2㎜;

2.污水進入主排水管道前,必須設置沉渣池,避免污水中夾帶的髮絲、發屑進入主排污管道內,嚴禁將未過濾的污水直接排放入主排污管道。

(3)門面戶外裝修:

1.門面裝飾裝修除嚴格申報審批外,戶外裝修(門額、門柱、戶外廣告等),應嚴格按物管統一要求進行設計及施工。戶外裝修方案,未經申報和審覈,不得擅自和違規施工。不得個性張揚,必須服從整體規劃和管理要求;

2.門面戶外裝修,嚴禁侵佔公共過道和路面。門額和門柱裝修,不得超過相鄰戶彼此間分隔線。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更改原路面整體形式和效果;

3.門面戶外裝飾裝修,未經計可,不得擅自改變原始結構和開狀,不得擅自增加附屬構築物,不得侵佔相鄰門面的位置和影響相鄰門面的裝修效果;

4.門面空調安裝,應遵守物管的規定和要求,安裝前應將安裝方案報物管審覈,並在物管有關人員的現場指導下進行。

(七)告知和督導義務

1.裝修管理人員,應將小區物業管理規定及相關管理辦法,詳細的介紹給前來辦理裝修申報的業主、租賃人或裝修公司人員。

2.裝修管理人員,有權利和義務,將裝修公司情況或裝修公司的施工情況告知業主。

3.裝修管理人員,應將裝修方案中或施工中不合理的工藝和工程隱患告知業主。

4.裝修管理人員,應將裝修的禁止行爲和相關的注意事項告知業主和裝修施工人員。

5.裝修管理人員,有權利和義務,維護裝飾裝修管理規定,維護業主利益,對裝修施工中的違規行爲予以及時的糾正,並督導業主或裝修施工人員進行整改。

6.裝修管理人員,對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問題和隱患,應及時的跟進和處理,並及時的督導和予以解決。

7.裝修管理人員,對業主和裝修施工人員提出的詢問和求助,應予以當面的解釋和指導,對難以陳述問題,應親臨施工現場予以幫助和督導。

(八)物業裝修管理如何規避責任

1.認真履行告知義務:

物業裝修管理,必須將物管公司裝修管理的相關規定和《房屋裝修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和裝修施工人員。

2.依理依法的管理:

物業裝修管理,必須依據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和小區《管理規約》進行裝修管理。

3.堅守管理職責:

物業裝修管理,必須認真履行自己的管理職責,必須做到違規必查、違規必禁、違規必究。

4.不得混淆管理範圍:

物業裝修管理,必須清楚物業裝修管理的範圍和性質,必須清楚物業裝修管理只是裝修行爲管理而非裝修質量管理,裝修驗收只是行爲驗收而非質量驗收。

5.不可參與裝修業務的推薦和介紹:

物業裝修管理,不得強制性的向業主推薦和介紹裝修公司和推銷裝修材料。

6.不得無原則的干預業主裝修事務:

物業裝修管理,不得無故的對業主或裝修施工人員進行管、卡、壓,或進行與物業裝修管理無關的事。

對裝飾裝修違規現象的處理

1.對違反《裝修施工管理服管理協議》、《裝修施工現場管理規定》的裝飾裝修企業或個人,應當面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口頭警告或書面警告,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令其檢查、消除影響、賠償,或清退離場,不得在本小區繼續施工;

2.對違反了《裝修房屋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的裝飾裝修企業或個人,應立即予以制止和糾正,情節嚴重的責令其停止施工,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令其檢查、消除影響、賠償,或清退離場,不得在本小區繼續施工;

3.對裝修管理員的管理,執意不予理採的裝飾裝修企業或個人,物管公司有權採取法律訴訟方式予以解決;

4.對違反了《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物業管理條例》的裝飾裝修企業或個人,除立即停止違章規施工外,責令其限期恢復和整改,情節嚴重並造成重大後果的上報相關行政部門進行處理;

5.在實施物業裝修管理的過程中,物業管理企業和裝修管理員,只能依據建設部令第110號《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和國務院令第504號《物業管理條例》之規定行使其權力,履行其應盡的職責和義務;

6.在物業裝修管理活動中,物業公司擁有審查、監督和管理的權力和義務,擁有對一般違規行爲的處理權,如:責令其停工和整改等。絕沒有行政職能部門的處罰權。物業管理公司,對裝飾裝修企業或個人的違規現象和行爲有制止、糾正、舉報、投訴的權力和義務;

7.在物業裝修管理活動中,對嚴重違反國家相關規定的施工行爲,除強行的予以制止外,應及時的將情況上報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裝修管理員的素質要求

(一)熟悉物業基本概念及裝修管理基本概念;

(二)熟悉物業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三)熟悉相關的建築裝飾裝修施工技術規範、工藝流程和施工驗收標準;

(四)熟悉轄區環境以及配套的設備設施,熟悉轄區環境佈局及房屋結構;

(五)熟悉燃氣安全使用管理規定、消防管理條例及相關安全生產條例;

(六)熟悉本崗位業務內容及工作流程,具有一定的建築裝飾裝修專業基礎知識,具有一定的製圖和識圖能力;

(七)具有一定的書寫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能規範的書寫與之相關的技術作業文件和說明;

(八)具有規範的、文明的行爲舉止,能做到禮貌待人,並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協調能力;

(九)能準確的掌握和執行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裝修管理員的職責

(一)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和熱情的服務意識,具有專業的職業素養;

(二)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準確的執行和運用相關的建築裝飾裝修施工規範及標準;

(三)嚴格審覈裝修方案,在審覈中對違反法規和條例明令禁止的行爲和注意事項,應予以提示和制止,並在原裝修方案圖中予以糾正和註釋;

(四)在裝修巡查中,對未按裝修審覈內容及修正意見施工的裝飾裝修企業或個人,應立即予以制止和糾正,儘可能地避免給業主或相鄰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留下質量安全事故隱患;

(五)在裝修巡查中,對違反施工安全操作規範和消防規範行爲的裝飾裝修企業或個人,應立即予以制止和糾正,儘可能地避免重大施工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的發生;

(六)在裝修巡查中,對違反小區管理規定行爲的裝飾裝修企業或個人,應立即予以口頭警告或書面警告;

(七)堅守崗位、堅持原則、履行職責,認真作好裝修審覈記錄和裝修巡查記錄,認真填寫整改通知書,並做到及時追蹤、督導和檢查;

(八)及時協調和處理好裝修施工中出現矛盾和問題;

(九)負責解答業主對小區物業裝修管理事宜的詢問,做到悉心指導、耐心解釋、熱情服務,並及時處理業主的報事和求助。

裝修管理控制程序

1.0目的:

規範裝修管理工作,維護樓宇安全和房屋外觀的統一和協調,確保公共環境、設施的運行正常和使用。

2.0適用範圍:

適用於住宅小區、別墅、商住區、寫字樓物業裝修的管理工作。

3.0職責:

3.1管理處主任負責小區裝修申請的審批及重大違章裝修的處理。

3.2樓棟管理員負責業主裝修申報及裝修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

3.3裝修管理員負責裝修方案初審,管理處工程部主管或房地產公司工程部負責技術上的審批。

3.4裝修管理員負責裝修竣工驗收。

3.5裝修管理員、秩序護維護員、樓棟管理員負責裝修巡視,裝修跟進、裝修現場監管,對裝修過程中各環節進行控制。

3.6秩序護維護員負責裝修消防、安全的巡視和檢查。

3.7客戶服務中心收費員負責裝修相關費用的收取。

4.0程序:

4.1裝修申請

4.1.1業主提出裝修申請時,應提供裝修施工設計方案圖(指平面佈置圖、單元立面圖、空調安裝圖、照明(開關、插座)線路圖、給排水施工圖等)和相關技術資料,業主應按《裝修申報登記表》要求如實填寫各項內容。

4.1.2如業主委託裝修公司裝修,裝修公司應提供加蓋裝修施工單位公章(必須是鮮章)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複印件各一份。

4.1.3如租賃戶(物業使用人)裝修申請時,應出具《租賃合同》原件及業主同意裝修的有關證明。

4.1.4如業主或租賃戶自行裝修,應與物業公司簽訂《裝修承諾書》。

4.1.5商鋪門面、娛樂場所裝修申請時,申請人(業主或租賃戶)應提供消防部門的審批文件。

4.1.6裝修管理員確認業主和租賃戶身份後,向申請人提供物管公司《裝修施工現場管理規定》、《房屋裝修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等文件。

4.2 裝修審批

4.2.1裝修管理員應認真審查如下事項:

裝修設計是否對房屋結構、外牆立面、公共設施設備造成改動、破壞。

裝修是否存在有嚴重的消防隱患。

是否有其他違章情況。如:亂搭亂建、改變房屋使用功能、打鑿共用牆等。

4.2.2初審合格後,報管理處主任及房地產公司工程部作技術審批,審批工作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

4.2.3裝修管理員負責將審批後的裝修申報情況通知業主,對需要業主修改裝修設計的,應告之業主修改。

4.2.4 裝修申請獲得批准後,裝修管理員應通知業主到客服中心辦理有關手續,交納相關費用,參照《裝修收費一覽表》:

業主應交納一定數額的裝修保證金和垃圾清運費。

裝修施工單位交納一定數額的裝修保證金和施工人員證件工本費。

裝修施工單位將施工人員照片(兩張)和身份證複印件交客服中心,辦理(臨時出入證)和施工人員基本情況登記。

施工人員(臨時出入證),分正、副兩證,正證由施工人員隨身攜帶,副證進入小區時交門衛臨時保存。

裝修相關費用完清後,發放《施工許可證》,通知工程部開啓該戶水電,告知業主可以進場裝修施工。

4.3施工期間的管理

4.3.1裝修施工期間,裝修管理員、秩序護維護員、樓棟管理員應每日至少巡查一次裝修施工情況,並將檢查情況,記錄於《裝修巡視檢查記錄表》。秩序護維護員嚴格按照小區有關管理規定,對施工人員進行秩序維護管理。

4.3.2發現下列情況,裝修管理員、秩序護維護員、樓棟管理員按本程序4.5項辦理。

未按規定張貼《施工許可證》的;

未按規定的施工時間施工的;

超出申報範圍內的裝修項目或擅自更改裝修審批內容的;

違反裝修管理規定及國家相關規定的;

4.3.3業主或裝修施工人員,就裝修事宜提出請求協助或幫助時,裝修管理員應予積極的支持和配合,在詳細瞭解業主提出的請求後,及時的給予幫助和處理。

4.4裝修竣工驗收

4.4.1裝修施工結束後,業主或施工單位應向管理處提出裝修驗收申請。

4.4.2裝修管理人員、業主或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對裝修工程進行現場驗收。裝修無違章情況,按以下程序辦理,如發現違章情況,按本程序4.5項辦理。

4.4.3竣工驗收合格的,由裝修管理員、管理處主任在《裝修竣工登記表》內“驗收意見”欄簽署“初驗合格”,並簽署姓名和日期。

4.4.4施工人員撤場時,客服中心收回《臨時出入證》,如有丟失,出入證押金不予以退還。客服中心應通知門崗該戶裝修人員已清場。

4.4.5 裝修驗收合格,並已入住三個月,業主應申請裝修複驗,裝修管理員應到現場複驗,如無問題。由裝修管理員、管理處主任在《裝修竣工登記表》“二次驗收意見”欄簽署“複驗合格”後,經公司經理審批,由財務退還業主或裝修施工單位的裝修保證金。

4.5違章裝修的處理

4.5.1裝修施工期間或裝修竣工驗收中,發現違規裝修行爲的,裝修管理員應立即要求違規整改,並視其情況,按以下方式進行處理:

批評教育,責令立即整改。

出具《裝修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出具《裝修驗收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情形嚴重的報公司經理批准,實施停電停水,強行制止違規及侵害行爲。

要求損失賠償的,報公司經理批准。

情形特別嚴重的,除強行停止施工外,報相關行政部門處理。

4.5.2裝修施工驗收時,如發現業主違章裝修的,裝修管理員,應對違章裝修給樓宇安全、美觀造成的危害程度做出評估,並視情況請示公司經理同意後,列清扣款數額,由財務按以下方法進行扣款,扣款順序爲:

首先從業主或裝修施工單位裝修押金中扣款。

業主或裝修施工單位裝修押金不足以補償扣款的,由業主支付現金方式給予賠償。

對嚴重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且又拒絕整改的業主或裝修施工單位,裝修管理員按規定不予驗收,並拒籤《入住許可證》。

4.6 裝修檔案管理

4.6.1裝修竣工,通過驗收,由客戶服務中心片區樓管員收集、整理裝修管理資料,統一歸檔。

4.6.2裝修檔案管理按公司有關文件管理規定執行。

5.0相關支持及參考文件

5.1 《物權法》

5.2 《物業管理條例》

5.3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

5.4 《管理規約》

5.5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5.6 《裝修施工管理服管理協議》

5.7 《業主手冊》

5.8 《裝修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5.9 《房屋裝修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

6.0相關記錄表格備案文件

6.0.1《裝修委託書》

6.0.2《裝修申報表》

6.0.3《裝修承諾書》

6.0.4《裝修許可證》

6.0.5《裝修收費一覽表》

6.0.6《裝修申報情況記錄表》

6.0.7《裝修動態一覽表》

6.0.8《施工人員登記表》

6.0.9《裝修巡視檢查記錄表》

6.1.0《裝修整改通知書》

6.1.1《裝修竣工驗收表》

6.1.2《入住許可證》

物業裝修管理制度 篇8

保利物業裝修管理規定

爲了本住宅區裝飾裝修規範有序,有效地制止違章裝修行爲,保障建築物的結構安全和外觀統一,維護廣大業主的正常利益,根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110號令),《深圳市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和《深圳市家庭居室裝修稅收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結合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裝修管理規定:

1.0辦理裝修流程

1.1資料圖紙:業主/施工單位準備好施工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一份,《資質證書》複印件(加蓋公章)一份,裝修平面圖,單元立體圖、空調安裝圖(如有變更指定安裝位置),電氣平面圖、系統圖(如有變動)各一份,給排水平面圖(如有變動),燃氣管線圖(如有變動)。

商鋪除上述資料以外,超過50平方米必須提供市消防局消防審批意見書、消防平面圖;有三廢排放的,還須提供市環保局審批合格證明。

1.2申請/簽約:業主/施工隊到管理處事務助理處領取《裝修申請表》,填寫好相關內容,並簽訂《防火責任書》。

1.3審批:業主/施工隊持《裝修申請表》和相應資料圖紙,交管理處事務助理初審,初審後報管理處主任審批。

1.4收費/代徵稅:業主/施工單位持已審批的《裝修申請表》和相應資料圖紙,到管理處財務處交納裝修相關費用,並辦理裝修稅收徵收手續。

1.5發放裝修許可證:管理處事務助理簽發《裝修施工許可證》。

1.6辦理出入證:施工隊負責人憑《裝修施工許可證》到管理處事務助理處辦理《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由事務助理根據需辦理《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的數量,開具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工本費和押金收費條,施工隊負責人持收費條到管理處財務處交費,憑收款收據找事務助理辦理《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並提供施工人員一寸照片兩張、身份證複印件一張。

1.7動火作業:須明火作業的,須向管理處申報,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經管理處批准的方可動火。

1.8施工:施工隊將《裝修施工許可證》貼於裝修單元門口,施工人員佩戴《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無證不得進場及施工,《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只能在指定單元內施工有效,如在非指定單元內施工視爲違章施工。

1.9裝修監管:裝修施工期間,管理處將定期、不定期地對裝修施工單元進行巡視檢查,如有違規將視依有關規定處理。

1.10驗收退費:裝修完工(商鋪須取得政府相關部門合格證)後,業主/施工單位通知管理處驗收(不合格項目須整改後另行安排驗收),全部驗收合格後,業主/施工單位持押金收據到管理處客服部開具《退費通知單》,經管理處主任在通知單上簽字認可後,憑《退費通知單》到財務部退費,裝修保證金十個工作日內退還。

2.0裝修範圍

2.1家居裝修活動必須保證建築物結構和使用安全,禁止下列行爲:

a.家居裝修涉及公共設施、公共空間;

b.改變房屋承重結構;

c.在承重牆上穿洞,拆除連接陽臺的牆體、門窗;

d.不適當增加樓面靜荷載,包括在室內砌牆、超負荷吊頂、安裝大型燈具、鋪設大理石地板等;

e.任意刨鑿、重擊頂板、外牆內側及排煙管道,不經穿管直接埋設電線或改線;

f.破壞或者拆改廚房、廁所的地面防水層;

g.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裝修材料;

h.其他違章裝修活動。

確需改變建築物主體或承重結構、明顯加大負荷的,住戶應委託建築物原設計單位或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報政府設計審批部門審批。

2.2樓頂、外牆、外門窗、陽臺的裝修及空調的安裝及其他裝修活動必須符合深圳市規劃國土主管部門的技術標準,保證建築物外觀的協調統一。

2.3住戶安裝分體及窗式空調需到管理處申報,並按管理處指定位置安裝。空調支架應符合有關規定要求,應採用不鏽鋼材質,固定螺栓必須經過防鏽處理,否則,裝修住戶要承擔由此造成的返工及其它損害後果(如下雨鐵鏽污染外牆面、空調墜落等)。

2.4安裝防盜門不得妨礙鄰近住戶出入及佔用公共通道,不準改變原有門洞尺寸,不得損壞門洞四周的牆面。

2.5爲保證建築外觀的統一協調,前陽臺的裝修必須符合深圳市國土主管部門的技術標準(不準封閉前陽臺、安裝防盜網)。房間窗戶允許在內側安裝防盜網,後陽臺允許封閉,但必須按管理處規定要求進行安裝。

2.6禁止擅自改動、暗藏燃氣管道設施,確需改動的,應提前一個月向供氣單位提出申請,由供氣單位組織實施。

2.7禁止擅自拆改供電、通訊、智能化線路。

2.8禁止將雨水管道用於生活污水的排放。

3.0裝修施工管理

3.1家居裝修者應自開工之日起的三個月內完成裝修。如確實需要延期,應由業主本人(或業主委託人持業主書面委託書)前來辦理延期手續。

3.2家居裝修施工作業時間爲每天7:00-12:00,14:00-19:00;節假日原則上允許施工,但不得進行有噪聲及散發刺激性氣味的工作。如在非工作時間內施工,或在節假日進行有噪聲及刺激性氣味的工作,管理處有權責令其停工、扣留或沒收工具,並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3.3家居裝修施工,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作業人員及周圍居民和財產的安全。住戶不得私自在戶外接駁水、電,違者照章罰款。因裝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損毀他人物品等,應由裝修戶負責修復和賠償。

3.4未經批准,工作場地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炊具,電熱水棒等電熱設施;嚴禁使用煤氣。施工使用的電動工具等必須符合國家現行標準,電動工具(或臨時接電線)須配開關箱,開關箱必須設漏電保護器,漏電動作電流小於30ma,開關箱電源線須採用橡膠電纜,在施工完成後及時拆除。

3.5裝修施工臨時動火、用電,應提前向管理處申報,並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說明動火、用電部位,使用工具的品種、負荷,動火、用電作業起止時間,動火、用電作業安全措施等等。

3.6裝修施工作業應遵守消防規定,每50m2作業現場配備1個2kg滅火器,每個作業現場應至少配備兩個滅火器(禁止使用1211滅火器)。

3.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施工單位必須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在本小區住戶內進行裝修的施工單位必須指定一名防火責任人,簽定防火責任書,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

3.8各施工單位防火責任人要對現場工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傳教育,使施工人員提高安全意識,自覺遵守有關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制度。

3.9如因違反裝修管理規定所發生

的消防事故,由發生事故的施工單位,個人以及僱請施工的業主(住戶)按規定承擔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

3.10住戶的裝修垃圾必須使用袋裝在規定的時間內清運,放在指定垃圾堆放點,由管理處實施統一清理,嚴禁將垃圾從高空拋出。裝修垃圾清運時間爲每天12:00-14:00,18:00-20:00。

3.11裝修施工人員必須保證公共設施完好、清潔,不得隨意在公共走道堆放裝修材料,不得在樓道、電梯內亂塗亂畫,否則按規定予以處罰。

3.12需留宿樓宇裝修戶內的`施工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由業主本人出面到管理處辦理《裝修人員留宿擔保書》,管理處主任批准後方可准許留宿。如私自居住在樓宇裝修戶內,一經發現,按《深圳市治安管理條例》規定送交當地派出所處理。

3.13裝修施工人員憑《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出入小區,工作期間應佩戴《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不戴證件、塗改或轉借出入證的人員一經查出,將處以罰款和沒收證件,直至取消裝修資格。

3.14管理處對裝修戶每天將不定時派專人進行巡查。裝修者應將在管理處申報時辦理的《裝修施工許可證》貼在裝修戶大門外,以便於巡查工作的進行。對上述違規問題輕者現場糾正,重者管理處將下發給裝修負責人《裝修違規通知單》,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3.15電梯使用:

爲確保電梯的正常使用及安全運行,住戶在裝修時應做到:

(1)按管理處指定的電梯上下貨物。

(2)不得將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帶入電梯;不得將尺寸過大和過重的物品帶入電梯。

(3)搬運物品進出電梯時,不得用物品擋住電梯門,而應按住控制器。

(4)不得在上、下班時間和電梯使用高峯時間或管理處認爲不合適的時間內運載貨物及垃圾。

(5)貨物出入電梯輕拿輕放,嚴禁亂拋扔增加電梯的衝擊負荷。

(6)避免過於尖銳的物品刮傷、擦傷電梯內不鏽鋼板。

(7)搬運完物品應將電梯間打掃乾淨。

4.0裝修驗收

(1)裝修工程完畢後,住戶和施工隊負責人共同向管理處申請竣工驗收,管理處將派人進行查驗。

(2)竣工驗收合格後,由管理處驗收人在《裝修申請表》上驗收欄內簽名,驗收不合格時,限期改正,再行復驗,直到合格。

(3)裝修驗收合格並使用10日後,經管理處複驗確定工程無明顯質量問題,扣除有關費用後,將裝修保證金退回裝修隊和住戶,裝修納稅按市地稅局有關規定執行。裝修工程完工,在規定保修期內,如發生因裝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損毀他人物品或公共設施的,住戶應當負責修復和賠償;屬於裝修單位責任的,住戶可以向裝修單位追償。

5.0違章裝修處理

5.1住戶若不按第二項中的要求施工的,管理處有權採取沒收工具、停水停電等措施停止住戶的裝修,並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完畢驗收後方可繼續裝修,造成損失的,由住戶負責賠償;並可扣除裝修保證金作違約金,情節嚴重的管理處將向有關部門報告,由相關部門進行外罰。

5.2正在裝修的住戶應確保所有進入小區內裝修的裝修施工人員到管理處辦理登記手續並領取臨時出入證,如管理處在檢查中發現無證施工人員,除強制其離開小區外,每人每次扣除裝修保證金50元作爲違約金。

5.3住戶應確保進入小區的裝修隊伍服從管理處管理,遵守小區內一切管理規定。如裝修施工人員不服從管理或經教育仍然不改者,管理處有權要求正在裝修的住戶更換裝修隊伍,否則管理處將強制住戶停工。

物業裝修管理制度 篇9

一、裝修範圍

業主(辦公公司)應嚴格按照申報並經批准的裝修範圍和要求進行裝修,應委託具備裝修施工資質的專業裝修公司進行裝修。

二、裝修申請

業主(辦公公司)在規定範圍內要進行裝修、維修和改造,必須先向物業管理處提出申請《裝修申請審批表》一式一份,並提交裝修公司營業執照及裝修施工資質證書等資料。

三、裝修審批

1.業主(辦公公司)必須如實填報《裝修申請審批表》各款內容,並於確定的裝修日期前7天攜帶裝修設計圖紙上報物業管理處,同時交納裝修管理的有關費用(裝修押金),詳見《裝修收費項目及標準》。

2.業主((辦公公司)收到批覆後,應帶領選定的'裝修公司負責人到管理處按規定辦理施工隊有關進場手續後,方可裝修施工。

四、施工管理

1.所有施工必須按照管理處審批的方案進行,不得隨意更改。如切實需要更改,必須報管理處審批,出具更改通知後方可施工。

2.施工期間,裝修公司及人員應嚴格遵守有關行業規定,按章作業,文明施工。

3.裝修期限:由裝修公司申請。

4.施工時間:每天施工時間爲8:00~12:00,14:00~18:00;節假日必須停止施工,特殊情況以管理處通知爲準。

5.施工期間,施工人員必須佩戴由管理處頒發的《臨時施工工作證》,隨時接受並配合管理處管理人員的檢查和監督。

6.裝修單位內每50平方米配備co2乾粉滅火器一個(2

物業裝修管理制度 篇10

科信物業裝修管理說明

1、目的

通過對業主裝修控制,確保裝修符合規定要求。

2、範圍

適用於業主入住後進行裝修的全部過程。

3、職責

(1)物業公司工程維修中心負責制定《房屋裝修管理規定》,並進行定期的裝修檢查。

(2)管理處負責辦理具體的裝修手續並進行裝修過程的管理。

4、內容

(1)裝修申報

a、裝修方案的審批。業主裝修前需填寫房屋裝修審批表,將擬定裝修方案及相關資料報管理處審批。

a、無違反相關規定的一般裝修方案,管理處可進行審批。

b、結構、管線、外觀等有重大變動的裝修,管理處需將相關資料報開發商工程部審批。

b、裝修施工單位的.審查。業主裝修前攜帶裝修施工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施工人員身份證明等資料報管理處,管理處對相關資料進行審查。

c、辦理施工許可證。裝修方案、裝修施工單位審查合格後,管理處與業主簽定《房屋裝修管理協議書》,按照相關規定收取裝修押金,辦理裝修施工許可證及裝修施工人員出入證等相關手續

(2)裝修施工過程的管理

a、裝修過程中,管理處負責裝修管理的人員每天檢查裝修情況,嚴格按《裝修管理規定》的內容與標準檢查,發現有違反規定的,按相關規定要求業主整改,對於拒不執行的,可根據政府相關規定強制執行。

b、房屋裝修完畢,管理處按《房屋裝修管理規定》進行驗收,對於不符合要求的,督促業主及時改正後再進行驗收。

c、從驗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內管理處對裝修情況複驗,合格後將押金退還業主

,施工單位的裝修押金在業主入住後三個月經業主確認後退還裝修押金。

d、裝修管理資料應放入業主檔案內,保存至業主搬遷後。

物業裝修管理制度 篇11

1.目的

爲了保障住宅區的房屋結構完好和外觀優美、統一、配套設施完好,維護廣大業主的合法權益。

2.適用範圍

管理片區內住宅、商鋪的裝修設計審批與施工監督。

3.管理內容

3.1住宅裝修必須辦理裝修申報手續。

3.2住宅裝修必須保證結構安全和外觀統一。

3.2.1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功能、外牆的顏色。不得擅自對室內的陽臺、露臺、通道等進行任何改動。

3.2.2爲保護整個小區的.美觀、整齊,凡統一安裝施工的設施,如外門、窗、陽臺、露臺等,不得進行任何改裝。吸排油煙機、空調等應安裝在物業管理公司規定或指定位置。

3.2.3不得在室內現澆水磨石及鋪設10cm以上、容重大於700kg/m3磚、板等材料,如有導致房屋損壞,甚至保修、保險失效以及施工過程中造成的人員人身事故,均由當事人負責。

3.3裝修施工須遵守以下規定:

3.3.1住宅裝修施工時間:每日施工時間爲:(8:00-12:00,14:00-

18:30)在法定休息日和規定時間外施工,必須事先徵得物業管理公司同意且靜音作業。

3.3.2裝修施工人員必須佩戴施工人員《出入證》進出裝修房間。

3.3.3若利用電梯運輸裝修材料及工具,需按規定使用。

3.3.4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裝修垃圾,每日應清理出戶並倒在指定地點。不得亂堆亂放,不得佔用公共區域堆放建築材料。嚴禁從樓上拋棄垃圾和任何物品。

3.3.5裝修施工用電、用水,住戶不得私自在戶外接駁。因裝修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損壞公共設施等,應由裝修隊負責修復和賠償。

3.3.6住戶申請裝修需到管理處客服中心領取:《裝修審批表》一份。《裝修管理規定》一份。住戶填好《裝修審批表》,並提供裝修隊營業執照複印件1份、裝修設計方案1套,將以上資料交管理處客服中心,由工程隊主管審批。裝修戶與裝修隊施工負責人應到管理處交裝修保證金20xx元、垃圾清運費3.00元/平方米,費用繳清並登記在《裝修情況彙總表》上後才能領取蓋有管理處指定印章的《裝修許可證》,此《裝修許可證》要求裝修隊貼於住戶進戶門外側,裝修施工人員由負責人或業主辦理《出入證》,並在《裝修施工人員統計表》上登記,裝修工人憑此證進入裝修戶內施工。

3.4住戶裝修完工後,經管理處驗收,無違章或滲漏、堵塞、損壞等情況,併入住二個月後可退還保證金;否則,應從保證金中扣除賠償費用,多退少補。保證金管理參見《裝修保證金及押金管理規定》。

3.5管理處工程維修人員和片區管理員跟蹤監督,每週二次定期到施工現場巡查,填寫《裝修巡查表》。保安巡邏員或班隊長每天抽查,填寫《巡查記錄表》。工程維修人員在巡檢中,若發現有超越審批範圍的施工情況,由工程維修隊人員發出《違章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發出《違章整改通知單》的情況應在《裝修巡查統計表》上留下記錄。若有動過防水層的出現滲漏情況,應限期裝修隊進行整改。

3.6保安隊對施工人員的出入及在小區內的活動管理參見《出入證管理規定》和《小區內人員違規處理條例》。

3.7竣工驗收時,由工程維修隊負責人或管理員在《裝修驗收表》上簽字。

3.8保安部應將定期檢查與突擊檢查相結合,對各房內人員及其出入證件進

行覈查,清理無證及串房人員,按照《出入證管理規定》、《小區內人員違規處理條例》予以處理、記錄。

4.相關文件和質量記錄

4.1《出入證管理規定》

4.2《小區內人員違規處理規定》

4.3《裝修保證金及押金管理規定》

4.4《裝修管理作業規程》

4.5《裝修審批及竣工驗收表》

4.6《裝修許可證》

4.7《裝修情況彙總表》

4.8《管道通水試驗記錄》

4.9《裝修人員登記表》

4.10《裝修巡查表》

4.11《違章整改通知書》

4.12《裝修巡查統計表》

4.13《關水試驗記錄》

4.14《冷、熱水管試壓測試記錄》

4.15《出入證》

物業裝修管理制度 篇12

某物業裝修管理程序

1、業主裝修時應提前5 ―7天(涉及消防規定的應先向消防部門辦理報批手續)向物業公司提出室內裝修申請並詳細、如實地填寫相關表格。

2、相關表格和資料:

裝修申請表

裝修改造工程消防審覈申報表[由施工方提供](建築面積在200m2以上)

裝修期間臨時電力供應申請表

裝修設計圖紙

3、物業公司對施工人員、業主進行室內裝修管理條例、裝修管理辦法、房屋注意事項、裝修管理細則等方面的培訓

4、裝修進場時業主亦要向物業公司提交以下資料:

裝修單位營業執照副本

裝修單位資質等級證

各專業裝修圖

施工人員相片

專業操作證

5、工程技術人員審覈裝修設計圖紙

衛生間改變、單位載荷、用電功率、消防功能、承重結構、外牆、空調位置等方面。

6、裝修進場時業主亦要向物業公司填寫以下資料(工程部、主任審覈後) :

《裝修承諾書》

《二次裝修審覈表》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裝修安全消防協議書》

《電氣安裝審批表》

《裝修施工人員登記表》

7、所有政府批文及物業公司文件發放後,向財務部門交付有關費用:

裝修押金

裝修管理費

工人出入證押金

工人出入證工本費

臨時供電安裝費(如需要)

租用/購置滅火器費用(裝修公司可自行購置)

垃圾清運費

8、管理處發放

裝修許可證(開工證)

要求:管理處存根進入業主裝修資料袋,發放給業主副聯張貼在戶內明顯部位。

施工人員出入證

要求:每人一證、憑證出入

9、裝修現場的監管

貨物進出的'管理

裝修人員的管理

電梯使用的管理

車輛的管理

10、裝修完工

前提條件:已向消防、質監部門報竣工驗收並取得批覆。

業主和施工隊負責人共同向管理處申請驗收。

工程部進行現場驗收(填寫驗收表雙方簽字確認)。

施工單位提交竣工圖紙。

業主提交工程合同及裝修工程質量保證書複印件。

注意事項(資料)。

11、驗收合格後

憑相關收據退還工人出入證押金(待施工單位交回許可證及出入證)。

相關表格支持《二次裝修竣工驗收單》

12、裝修完畢及管理公司驗收合格之日起計三個月後

如無違反本規定及物業轄區其他管理規定的行爲;

沒有對他人財產和公共場地、設施、設備等造成損害的;

沒有在公共區域遺留裝修雜物;

裝修工程符合有關條例及管理處事前所認可的審批圖紙

退還裝修押金

相關表格支持《二次裝修工程結算確認單》

物業裝修管理制度 篇13

1總則

1.1由於大規模的業主裝修一般在物業入夥後的一段時間裏,因此對物業裝修的管理是前期物業管理的重要環節。

1.2規範、嚴謹的裝修管理,可以避免因裝修而影響物業安全、社區秩序、社區環境及鄰里關係等。

1.3相關定義

1.3.1特殊項目:指住宅以外的工業廠房、商鋪、辦公樓等裝修項目。

1.3.2施工設計圖:包括但不限於平面設計圖、單元立面圖、空調安裝圖、電力照明設計及用量圖、給排水設計圖和相關技術資料。

2相關職責界定

2.1物業分公司總經理負責審批特殊項目裝修及改變原房屋結構的住宅裝修。

2.2管理處主任負責一般住宅項目裝修的審批。

2.3專責工程人員部門負責審覈施工設計圖並實施施工工程檢查及驗覈。

2.4客服主管部門負責接收申請、查驗資格、辦理文檔管理。

2.5保安主管部門負責特殊項目的審批並實施施工安全檢查。

2.6財務部門負責收取裝修保證金及有關費用。

3工作程序

3.1前期準備

3.1.1資料準備:資料包括但不限於:a)裝修指南;

b)辦理裝修須知;

c)辦理裝修流程圖;

d)裝修管理協議;

e)裝修人員出入證;

f)表格(裝修申請審批表、裝修人員登記表、施工許可證、動火許可證、違規裝修整改通知書)。

3.1.2人員分工:管理處須指定專責的工程人員,負責一般項目的工程審覈及裝修過程的監管。新建項目在入夥與裝修交叉、裝修戶較多的情況下,可進行臨時分工,以確保裝修的有序進行。

3.2裝修申請手續的`辦理及審批

3.2.1業戶提出裝修申請時,客服人員確認其業戶身份後,即向業戶提供《裝修指南》和《裝修申請表》,要求業戶填寫《裝修申請表》並提供裝修施工設計圖和相關技術資料。

3.2.2專責工程人員需認真審查業戶提交的《裝修申請表》和施工設計圖,必要時應會同業戶查看裝修現場。

3.2.3專責工程人員根據業戶提供的裝修資料及到現場瞭解的情況,在接到申請後的二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並做出如下處理:

a)符合要求的,在申請審批表上籤署意見後提交管理處主任審批。

b)不符合要求的,將不符合要求的原因在申請審批表上註明並簽字後交業戶,要求業戶修改施工設計圖,另行申請。

3.2.4管理處主任在收到工程人員審覈後的《裝修申請審批表》和施工設計圖後三個工作日內,對業戶的裝修申請進行審批;對特殊項目進行審覈後提交公司安全主管部門、總經理審批;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申請,簽署意見後交工程人員處理。

3.2.5專責工程人員對管理處主任退回的裝修申請表按3.2.3b)的規定處理。

3.2.6裝修申請表獲批准後,專責工程人員通知業戶並要求業戶、施工單位與管理處簽訂《裝修管理協議》。

3.2.7業戶和施工單位到管理處交納裝修保證金裝修垃圾清運費(業戶委託)等費用,並由管理處人員爲施工人員辦理出入證。

3.2.8管理處在業戶辦理完以上手續後,向業戶核發施工許可證,施工單位憑證進場施工。

3.3裝修施工的監控

3.3.1監管人員組成:工程人員、保安人員。

3.3.2監管方式:裝修現場及公共區域巡查,人員物資出入控制。

3.3.3監管內容

工程人員巡查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a)裝修項目是否在申報範圍內;

b)是否擅自改動原有系統(空調、對講、水、電、消防等);

c)現場防火措施;

d)工程進度及安全措施;

e)違章的及時處理;

f)裝修項目是否按審批要求執行。

保安人員巡查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a)檢查現場施工人員出入證件;

b)檢查現場防火措施(是否有滅火器等);

c)高空墜物;

d)環境污染(衛生、噪音、刺激性氣味);

e)裝修現場是否符合物業分公司規定;

f)施工時間是否按規定執行。

人員物資出入控制

a)對施工人員的出入管理;

b)對裝修材料及工具的出入控制。

3.3.4巡查人員在監控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時,及時上報管理處,管理處向業戶及施工單位發送《違規裝修整改通知書》督促其整改,並按與其簽訂的《裝修管理協議》違規條款處理。

3.3.5裝修監管過程須填寫《裝修巡查記錄表》,裝修完成後該表與相應的業戶裝修資料一起存檔。

3.4裝修完工後,管理處應通知業戶或施工單位交回施工人員出入證。

3.5對其他業戶或公共部位、設施可能存在影響的裝修,管理處按《裝修指南》規定的保修期,對完工後的裝修質量進行跟蹤控制。

3.6裝修驗收及押金退還

3.6.1裝修完工後,施工單位與業戶應通知管理處進行竣工查驗要求,經政府有關部門報批的工程(含特殊項目)必須提交政府部門驗收合格報告副本,管理處一般在二個工作日內按批准申報的項目予以查驗。合格的由管理處主任在《裝修申請審批》的竣工查驗欄簽字;若不合格,則提出整改意見,直至查驗合格爲止。

3.6.2查驗合格後即可退還業戶的裝修保證金,施工單位的保證金於裝修查驗合格三個月後,再經管理處複驗確認無裝修質量問題,扣除有關費用款項後,方辦理押金退還手續。

4相關文件與記錄

4.1裝修指南

4.2裝修管理協議

4.3辦理裝修須知

4.4辦理裝修流程圖

4.5wdwy-fr-mm7701裝修申請審批表

4.6wdwy-fr-mm7702裝修人員登記表

4.7wdwy-fr-mm7703施工許可證

4.8wdwy-fr-mm7704動火許可證

4.9wdwy-fr-mm7705裝修巡查記錄表

4.8wdwy-fr-mm7706違規裝修整改通知書

本文鏈接:https://www.xszwb.com/zh/wmfanwen/guizhang/o98xwr.html

Copyright © 2024. 學識中文吧 All right reserved.

文字美圖素材,版權屬於原作者。部分文章內容由網友提供推送時因種種原因未能與原作者聯繫上,若涉及版權問題,敬請原作者聯繫我們,立即處理。